企业农业海外投资合规风险识别: 挑战与解决

2022-05-30 17:03祝宁波王镭
关键词:企业

祝宁波 王镭

[摘要] 中国企业农业海外投资正遭遇巨大风险挑战,应开展以合规管理為核心的风险识别活动以降低风险。东道国庞杂的农业制度以及因农业功能频繁调整和转换形成的动态风险环境是中国企业面临的严峻考验。中国企业获取投资风险信息质量不高、风险识别能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阻碍了农业海外投资项目合规风险识别成效。将影随法引入农业海外投资业项目合规风险识别是迎接上述挑战的现实选择。通过对识别对象的影随接触和数据分析,中国企业能动态观测海外农业项目复杂、多变的风险信息,扩大风险信息来源;影随法“体验式学习”的优势有助于提升企业合规风险识别能力、培育企业合规管理团队;对影随数据的归纳和持续影随也有助于企业优化农业海外投资项目风险数据库。影随法识别农业海外投资项目合规风险存在一定的局限,企业须结合其他风险识别方法以弥补其不足之处。

[关键词] 农业海外投资  企业  农业制度  合规风险识别  影随法

[中图分类号] DF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672(2022)02-0105-15

受“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和“粮食安全”国家战略的影响,我国农业海外投资快速增长。不过,受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影响,基于对公共安全的担忧,各国不断对港口的货物清关、检验检疫、人员出入境等实施限制性政策,并随疫情变动呈现时松时紧的态势。随之而来的“单边主义”“去全球化”思潮的抬头引发东道国投资政策的收紧,弱化了企业融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努力,企业面临愈来愈严峻的合规风险挑战。

企业合规(compliance)即合乎法律规定、国际条约、商业惯例、道德规范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要求之意,是企业为有效防范、识别、应对可能发生的合规风险所建立的一整套公司治理体系。企业合规围绕着合规风险展开。不同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合规风险是企业因违反上述规定遭遇法律制裁、行政监管部门处罚、财产损失、声誉损失,以及企业管理人员遭受刑事处罚等的风险。由此,全面系统识别合规风险是合规管理的基石和必然要求。

农业海外投资面临大量的规范约束,是合规风险较为集中的行业之一,也是各国合规监管的重点领域。企业合规不但需要参照外部规范,也需要细化内部规范。全面、系统地识别合规风险对企业既重要又困难,对农业海外投资企业更甚。企业不但要面对洗钱、垄断、贿赂等诸多的常规合规风险,更要面临海外项目特有的风险挑战和严峻的农业合规管控压力。中国企业是国际组织和某些国家合规执法的重要对象,其农业海外投资活动更易引发东道国监管部门的合规调查,若有处罚将产生广泛的负面影响,减缓企业在全球产业链布局的进程。为此,企业有必要提高合规管控水平,在构建农业海外投资内外部合规数据库的基础上,采用合适的风险识别方法破解企业合规治理困境。

一、 农业海外投资合规风险识别之挑战

农业投资风险具有区域差异性特征。我国半数以上的农业海外投资项目位于“一带一路”新兴国家,这些国家的制度和体制差异大、经济增长乏力、民族种族冲突频发、地缘政治复杂。

相较于其他行业对外投资,农业投资面临更为严峻的合规风险环境考验。合规风险环境是风险滋生的土壤,它综合作用于不同风险之上,令风险主体产生各类法律后果。农业海外投资的合规风险环境不仅包括农业立法、政策与农业发展措施等静态环境,还包括特定区域或领域的合规理念、相关政策措施的调整变动趋势以及政府对投资企业合规文化要求等动态风险环境。由此,企业开展农业海外投资合规义务与风险识别时,不能忽略农业合规风险环境的特殊性。

(一) 农业制度庞杂,阻碍静态合规风险识别

农业发展离不开科技进步和法律制度的支撑。无论是新兴农业强国还是传统农业大国都极为重视农业规范的制定和实施。许多国家的农业制度呈现出数量大、分散庞杂、层级多、调整范围广泛、关涉主体众多等特点。同时,部分制度缺失、制度不成体系等也是各国农业制度的“通病”。

1. 多元复杂的国际农业制度阻碍企业合规风险识别范围的确定

国际农业制度日益呈现法典化与非法典化并立、规则趋同与差异并存、农业法律与技术标准交融等立法趋势。这将使企业很难寻找国际农业制度的规律以明确合规义务和风险识别的范围。

农业的快速发展一定意义上会阻碍农业制度全面法典化的进程。多数国家以《农业法》作为基础法,仅就农业特定领域或者专门问题制定规范,并与其他制度组成数量庞大、内容丰富的农业法律体系。如日本就以《农业基本法》为主,它与其他两百多项制度相互作用,在各自制度体系内不断完善与更新。信息化和科技的飞速发展使农业法呈现出技术标准法律化的特征。大量含有技术参数的标准成为农业合规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上述状况会使企业置身于内容多元、体系繁复的“规范”中,企业合规义务的内涵和外延将不断变化。哪些是企业必须遵守并加以识别的合规义务和风险往往成为企业合规风险识别的难题之一。

全球化与本地化并存是农业国际法律制度的又一特征。人类共同面临的粮食危机、生态环境等挑战,促使各国不得不参与制定统一的国际农业发展策略、构筑全球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国际农业规则的通过和生效,使各国制定本国农业制度时不断吸纳或遵从国际农业法律规则,农业法律制度的趋同化日益明显。不过,农业法以符合本国国情为要义。当国际规则的价值理念与一国农业法制观念存在冲突时,各国农业法的差异化特征彰显。2018年,美国《农业提升法案》对以往制度的大幅修改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尽管原有农业法案中的价格损失保障政策等招致许多国家的不满,甚至遭受WTO反补贴诉讼,美国始终将保障本国农民收入作为首要目标。它不但继续实施2014年农业法案中的农业风险保障和营销援助贷款等基础政策,还不顾全球反对,对农业从业者不断提高支持和保护水准。农业规范鲜明的本地化特征使企业难以将本国农业项目合规管理经验和合规风险识别成果完全移植于海外投资,加剧了海外农业项目合规管理的难度。

2. 农业制度体系不健全易导致企业遗漏重大合规风险

与前述特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国农业制度体系不健全是企业农业投资项目合规管理面临的又一严峻挑战。

农业立法核心概念的逻辑化和专业化形成较晚是农业法晚于农业生产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农业生产的价值目标和立法理念有待不断系统化、全面化。耕地、农业从业者、农作物、粮食等传统农业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已然形成,并已拥有区别于其他概念的法学范畴,从而奠定农业法律体系的基础。不过,近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提高使农业法原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发生改变,无法准确反映或回应社会现实需要。如由于新型植物育种技术与常规转基因技术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不同国家对新型育种技术及产品是否属于转基因生物等在理解和监管方法上有所不同,直接影响这类产品的生产和国际贸易。新技术、智慧农业等新型业态的出现不断产生如“数字农业”“农业数据权”等新概念,亟待各国法律加以规范。

体系完备的农业法律制度在国际社会并不普遍。一般农业法都糅合了众多独立的部门法,并以不同部门法作为基础。这样易导致农业法呈现制度林立、制度空白现象。这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更为常见。农业配套措施缺失是制度空白的另一种表现。农业产业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生产方式的不断转变致使许多国家存在农业规范原则、细化条款欠缺,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这些国家的农业法律制度或者不能适应国际农业飞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新情况难以发挥规范作用;或者囿于客观条件限制,在特定时期或者特定地区难以被遵守或者执行。如俄罗斯一直倡导发展有机农业,限制转基因产品生产,并制定了有机食品生产标准,成立有机材料认证中心,力图将监管覆盖至有机产品的全部生产周期。不过,相关细则规定至今未出,实现对转基因食品的全面管控尚需时日。再如低碳农业的倡议得到多国积极响应,并体现在它们的农业制度中。不过,落实低碳农业制度有赖于农业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的转化,否则将会导致低碳农业法律流于形式,无法贯通执行。农业制度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在许多国家还反映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不同地方政府或者不同管理部门之间责权划分不清、缺乏紧密合作安排等方面。

农业制度的特征预示着企业农业海外投资正深陷复杂多元的规范“泥潭”,企业静态合规风险识别挑战巨大。

(二) 农业功能转换与冲突影响合规动态风险预测

农业功能内涵丰富、交互耦合,自古就既有“民生立国、富民强国”的经济功能,“民农易用、安乡重家”的社会稳定功能,又具有“文明孕育”的文化功能和“言传身教、农书传世”的农业技术传承等多重功能。农业功能随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而调整,存在空间上的并存性和时间上的继起性,即一国之内不同地域的农业功能呈现空间分异的特征并随着社会发展需要进行适时调整。这种调整和拓展往往以国家制度和执行保障措施等方式体现。所有从业者都必须在遵守农业规范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受农业产业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商业属性等的限制,制度运行营造的农业合规风险环境的复杂性往往超出农业投资者甚至投资国政府的预期,投资方对风险的误判常常难以避免。

1. 农业功能转换易引发政策规范频繁调整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功能从经济领域拓展到社会领域。当以满足生存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食物获取功能实现后,为工业化提供生产原料的功能和满足居民回归自然为目的的生态涵养功能将不断被强调。除前述几种原生功能外,农业还承担政治、社会等衍生功能。农业的经济功能持续增强的同时,保障农民就业、农业文化传承、休闲和保护资源与环境等非经济功能被不断拓展。由此,一国政策、法律需要不断调整以配合农业功能的转换与拓展。农业制度的频繁调整几乎是各国农业法的普遍现象,甚至在以法典化为主的国家也不例外。通常,投资者需要在可预见的、稳定的投资环境中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开展各项活动。当农业规范频繁调整与农业投资企业对政策的稳定性需求相悖时,企业将面临规则变动的风险挑战。

2. 农业功能冲突易导致投资风险叠加,超出合规风险识别预期

农业的政治功能、社会功能、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相互依存、相互制約。若无视功能间的互通性,单纯追求某一功能,不仅可能难以发挥各种功能的作用,而且会打破功能之间的平衡,引发功能间的内在冲突。因此,政府会为平衡农业多功能协调发展、缓解功能冲突和矛盾而调整政策措施。不过,政府并非农业功能调整的唯一主体,农业组织、社会公众等也会发挥各自作用。农业功能的调整和拓展会因市场制度的内在缺陷和农业产业的特殊性发生各种“意外”。由此,当政府对农业功能划分不当,或者企业片面追求粮食生产而扩大垦荒,最终造成水土流失、土壤板结、传统农业文化景观消失等后果时,公众往往会迁怒于政府及涉事企业。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农业投资活动将始终与自然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以及社会风险等各种风险相伴。因农业风险损害往往具有地域辽阔性和时间同步性,一旦发生,就表现出比其他产业投资风险更大的市场波动性,进而通过产业链引发经济乃至社会的波动。

农业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点投资产业。农业功能的内在冲突现象在中国企业投资的主要目标国较为常见。这些国家的农业功能定位不明或调整频繁,且易受多种社会力量或多种因素干扰。在立法上,农业多功能和可持续发展等理念已有显现,经济功能的实现不再作为农业投资合规的唯一考量指标。同时,宗教、文化等因素以及“新殖民主义论”“国家安全威胁论”等有关中国的负面宣传容易成为相关国家政府农业功能调整的导火索。企业若无视上述因素,对农业项目的多风险叠加状况将毫无防备或在风险发生时无所适从,令投资项目演变为投资“陷阱”。

二、 企业农业海外投资合规风险的识别困境

在复杂的农业制度和不断变化的合规风险环境中,企业必须开展积极有效的合规管理和合规风险识别活动。任何风险因素在识别阶段被忽视,都可能导致企业合规管理的失败,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越早识别风险,企业应对成本就越低。由于农业项目成本高、东道国政府财政支持有限,因而投资企业往往会采用PPP等新型融资模式,兼顾不同国家合规要求和东道国国家安全审查等特殊风险考验。我国农业海外投资主体多以民营企业为主,其国际化经验不足、风险意识不强,在合规管理和风险识别上面临各种障碍和困难,其自身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1. 常规风险识别方法无法满足农业复杂风险环境中的企业合规风险识别需求

受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许多国家的法律往往系世俗法、习惯法与不同法系交织的产物,法律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差。部分国家农业立法主体多元,法律间相互矛盾、语意不明,投资保障措施不到位、投资便利化程度不高,政策信息不公开、执法透明度低等问题严重。东道国中央层面与地方层面的制度差异较大,甚至地方制度常被优先适用。在此背景下,国际合规风险识别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被进一步放大。企业在农业海外投资项目合规风险识别的对象、范围,识别框架、流程,识别方法和内容等方面因为缺乏充分的理论指引,不得不在实践中摸索,极有可能产生识别风险。以风险识别方法为例,尽管常规的风险识别方法在感知、预测或分析风险时能发挥相应作用,并被广泛应用于企业国内合规风险识别中,但却无法满足复杂国际农业投资风险环境中企业合规风险识别的需求。概言之,人员访谈法、文献资料分析法等能较准确把握企业静态风险,但对动态风险的辨识较为困难。德尔菲法、人员访谈法等易受识别人员主观倾向影响,形成方向性的风险判断,但无法适时进行风险测量。事故树分析法(Accident Tree Analysis)、SWOT分析法对历史数据信息的分析具有优势,但若一手信息缺乏、企业可供比对或参考的国内外信息或者历史数据偏少时,则无法被广泛应用。

再以案例分析法的应用为例。作为合规风险识别的重要方法之一,案例法在农业海外投资合规风险识别中存在相关纠纷案例样本较少、适用困难的问题。伴随投资规模的增长,农业海外投资纠纷和利益受损的情形会随之增加。然而农业纠纷,特别是农业投资者与东道国的纠纷(ISDS)解决起来困难重重。“用尽当地救济”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倡导的争端解决原则。不过,目前主要农业投资目标国处理此类纠纷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企业往往因不熟悉这些国家司法制度,加上可能面对繁琐、低效的行政、司法程序和裁判不公与判决执行难等问题而对诉诸东道国司法解决纠纷信心不足。从国际争端解决途径上来看,我国与农业投资目标国普遍存在投资协议数量有限、条款不全面,不能覆盖所有投资纠纷等问题。因许多国家不是《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ICSID)、《纽约公约》等国际规则的缔约方,运用国际争端解决方式将遭遇多重障碍。即使某些已加入上述国际规则的投资东道国同意采用国际方式解决纠纷,企业也可能面临如管辖权、投资纠纷的范围?譺?訛、投资者保障措施、争端解决适用的法律等多个障碍。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2019年投资者与东道国间争端解决案件报告》归纳的东道国与投资者之间争议(ISDS)案件的总体情况来看,在近千起案件中最多的是有关东道国征收措施的纠纷。不过,这些纠纷并未出现在农业这一征收措施频发的行业中。这在一定意义上说明,农业国际投资纠纷采用国际争端解决方式尚不普遍。案例分析法的基础案例样本若不足,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都将受到限制,进而影响对国际农业投资风险和损害结果的预测。

2. 合规信息获取途径有限、信息质量不高影响合规风险识别结果的准确度

孙子曰:“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 企业农业海外投资治理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无法全面认知合规风险环境。而对合规风险环境的认知程度与企业掌握的海外农业投资合规风险信息的多寡和信息质量关系密切。这方面企业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首先,合规信息采集渠道有限。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的全球农业风险信息网,农业海外投资合规信息多以文献资料为主,且多为我国政府和中介机构收集,风险信息来源有限。部分农业海外投资国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高的现象,部分对农业投资或者我国投资者存有抵触、戒备心理的东道国民众及合作伙伴存在不主动提示风险信息的现象。我国企业又广泛存在合规信息采集意识和采集能力弱等问题,极易发生合规风险信息断流或者信息传递错误的情况。

其次,合规信息质量不高。企业合规风险信息的质量取决于信息来源的多寡、信息的准确性、实用性程度以及获取信息的时效性和适用性等。这方面,农业海外投资信息“四多四少”的現象明显,即以文献研究、网络文献等为来源的信息多;实践搜集的一手信息少;东道国概括性信息多,直接影响企业投资的风险信息少;静态信息多,动态信息少;商务信息、行业信息多,法律、合规案例信息少。

总之,信息收集途径窄、信息质量不高,不仅增加了企业合规风险识别成本,也易导致企业无法及时准确预测合规风险后果,影响合规管理决策。

3. 企业合规风险识别能力亟待培育

风险识别尽管已逐步成为我国企业合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并推广至海外项目。但是,我国农业海外投资主体多以民营企业为主。受经营规模和合规管理能力所限,企业风险识别多处于初期阶段。主要表现为:

首先,企业合规意识薄弱,合规人才缺乏或人员结构不合理。目前,合规管理并未引起大多数农业海外投资企业重视。许多企业无视东道国法律政策规定,或者不主动了解自身的合规义务,发生了违反东道国法律法规的行为,给当地政府及民众留下中国人不遵规守纪的印象,进而抵制全体中国企业。实施海外农业投资合规管理的企业,其风险识别的任务主要由法务人员承担。他们具备法律专业知识,擅长处理法律纠纷,对法律风险具有较准确的分析判断能力。不过,他们更擅长对风险的定性分析,定量分析能力不足;也习惯于从微观法律事务入手识别风险,但往往不擅长识别企业战略性、全局性、跨部门的合规风险,对农业专门领域风险也会因知识所限产生认知偏差。例如,在农业标准化法律中,生产标准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和农产品评价认证体系已广泛影响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水产、有机食品和生态建设、农业信息等方面。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都会对企业产生不同的法律约束力。国际层面的农业标准,如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SPS协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质量安排标准和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的种子检验规程等,不仅对农业标准法的制定产生影响,也直接作用于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的贸易和投资行为。若合规人员不通晓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农业标准化法律规范,容易遗漏企业重要风险。

其次,企业辨识农业投资合规风险的能力有待培育。在我国农业海外投资时间不长的背景下,企业普遍缺乏经验丰富的合规管理人才。近年来,一些企业已从海外投资法律风险管理实践中培养出一批具有海外法律风险识别能力的专业人员。然而,农业对外投资的合规风险因国家、行业特点,风险识别对象和识别内容不同而差异极大。识别人员不但应熟悉企业情况和管理需求,还应具有熟悉东道国政治、法律、社会环境和农业产业管理等综合素质,方能及时准确地判断合规风险及其后果。

面对农业海外投资复杂多变的风险环境,企业若不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将会导致合规风险识别不准和成本投入的浪费,严重时甚至给企业经营带来致命打击。为此,我国农业海外投资企业应探索破解之道,提高企业风险识别质量和合规管理成效。

三、 影随法破解企业农业海外投资合规风险识别困境之探索

企业合规管理的核心在于对合规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而合规风险识别方法的选择和应用又是合规风险识别的关键。前已述及,传统风险识别方法不适用于农业海外投资企业合规风险识别,也影响了企业合规管理成效。故此,合适的风险识别方法是破解农业海外投资企业合规管理和风险识别困境、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农业合规风险环境的不二选择。

影随法(shadowing)是影随者(shadower)在一段时间内,对某个组织或者群体的特定研究对象——被影随者(shadowed individual)——采用跟随方式,近距离观察,记录其言行,通过交流并结合其所处环境及背景,全面分析被影随者行为目的、意图的一种研究方法。由于影随者需要在研究期间像被影随者的“影子”(shadow)一样,伴其左右,因而得名影随法。影随法最初产生于提高企业员工工作效率的研究。它通过再现企业某一时段的管理流程和情况,揭示各岗位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解决竞争性的需求问题。这种特定环境背景下的行为研究,为员工行为管理提供了独特视角,与海外农业投资企业合规管理与风险识别的目的不谋而合,即都通过揭示企业问题来提高管理水平。影随法用于海外农业投资项目合规风险识别具有下列优势。

1. 有助于获取全面、优质的合规风险原始信息

影随法具有直接观察和全面接触被影随者的特性。因不存在对调查对象的强迫,它获取信息自然,结果更真实。影随者还需探究被影随者的行为目的和动机,因而将获得更多信息。同时,影随法是由影随者完成记录,能最大可能地确保记录的准确、公正。

合规风险识别具有高度的信息依赖性。影随法采集大量一手信息的优势已被国外研究者多次证实。这对于解决企业在投资海外农业项目时对原始风险信息获取不足的问题意义重大。由于很多国家的农业制度规范具有特殊性,因而农业投资中微观法律风险环境对企业的影响重大。这类信息搜集主体多为企业,甚至是企业具体业务操作人员。将他们作为影随对象有助于克服文献研究信息不足的弊端,有利于扩充企业原始风险信息来源。同时,影随法的实施效果也容易“对症”农业投资风险叠加特性。以我国农业投资的重点区域俄罗斯远东地区为例,该区域农业投资多,风险叠加现象明显。远东地区是俄罗斯通往亚太地区的门户,也是俄联邦政府迫切希望引进外资发展的区域。不过,在该地投资农业项目,极易引起俄罗斯政府和民众的关注,发生政策摇摆、改善营商环境承诺不落实、投资审批程序繁琐、劳务大卡申请门槛高等风险的概率较高。大规模农业投资还会涉足金融、制造、贸易等多领域,与不同合同主体发生关系,并涉及投资准入、税收、环境保护、企业本地化等多重行政管理关系,引发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对上述类似叠加风险的识别离不开熟悉当地投资环境的项目现场人员的影随。通过影随,风险识别者将能收集全面、鲜活的微观风险信息,并通过分析其动因揭示企业宏观风险。同时,与风险识别者的影随相伴能使被影随者避免对合规风险理解上的偏差,确保获取的风险信息客观、及时和准确。影随者及时整理数据信息将有助于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向,在坚实而庞大的数据支撑下,得出创新性的研究结论。

2. 定量与定性方法集于一身提高合规风险识别的预测精度

海外农业投资企业合规风险识别和分析时离不开定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与定量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定性研究的研究者本身就是测量工具。其依据理论与实践经验,从事物内在规定性角度展开特征分析。定量研究则有助于检验预设值的偏差。为确保信息采集与分析结果的准确性,风险识别常综合运用各种定性与定量方法。唯其如此,才能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对企业合规风险进行分析、排序,关注重点合规风险并采取优先控制措施。

风险识别者的影随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地认识被影随者的活动。风险识别者可借助定性研究方法,对风险识别对象、内容和性质等概括分析,确立合规风险定量识别的基础和方向,开展全面、深入的影随活动,为定量分析奠定基础。定量分析的结果,将使风险识别者不断调整对被影随者的认识和研究方向,为风险准确定性、分类施策。不同于传统的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用影隨法获取的风险信息往往比单纯用定量方法获取的信息更直接、详尽,甚至能得到其他方法无法获取的信息。影随法不但可以提供丰富、全面的被影随者的真实工作图景,也能从枯燥的数据中浮现出风险识别对象的行为模式和目的等。显然,影随法的这一实施过程完全契合企业合规风险识别的要求。

3. 影随活动有助于培育企业合规风险识别能力

影随法具有用被影随者视角洞察企业管理状况的功能。它是从风险识别对象的角度,而不是从风险识别者或者企业管理者的角度,来认识或评估企业的。这一视角有助于发现企业合规管理中的漏洞,并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由于能提炼出研究对象在纷繁复杂的组织环境中“是什么”“怎么样”以及“为什么”的答案?譺?訛,影随法被越来越多的组织行为学者应用于对企业个体行为的管理研究,从而使企业管理从对单一岗位的研究发散到多个管理流程,评估企业整体管理制度或流程的合理性。这种由“个体”信息揭示“群体”状况的研究视角,使影随法成为评估企业战略、计划实施机制合理性的重要工具之一,为制定符合公司合规管理所需的规划和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影随法具有“体验式学习”(experiential learning)的功能,这有助于企业在开展合规风险识别时培育企业合规风险识别能力。在农业海外投资项目中,风险识别者作为影随者往往与其他岗位人员在专业背景、执业经验方面差异较大。在合规风险识别前,风险识别者不一定熟知其他岗位人员的情况,可能影响对这些岗位或特定场景下合规义务和风险的判断。同时,被影随者也可能不具备完全辨识岗位中全部合规风险的能力。随着影随调查的深入,风险识别者与被影随者合规风险识别角色不对称的状况会发生调整和变化。影随初期,风险识别者需要如普通观察者一样,通过对被影随者的影随,了解其合规风险环境,获得被影随者的风险信息。在影随活动的中、后期,风险识别者需积极主动地与被影随者交流,弥补直接观察的缺陷与不足,探究被影随者的行事方式与意图,并判断是否合规或存在合规风险。这一过程将使风险识别者从内在想法、感觉和行动等方面自然融入影随活动,并内化为对被影随者乃至企业合规风险是否存在的主观判断的参考。此时,被影随者不仅是合规风险识别的焦点所在,也是风险信息的提供者和风险识别者影响的对象。

显然,通过“角色互换”和“体验式学习”,风险识别者将提高对其他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职责要求的认知度,“体验”被影随者的风险环境状况并从专业角度观察、判断和挖掘合规风险。这一过程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合规文化培育,增进合规风险识别者与被影随者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使被影随者将其岗位环境中的风险识别转变为自觉、自主行为。这种“换位”将有助于全面转变企业合规理念,转变合规管理机构职能,培育合规文化,培养一批熟悉企业内外部合规风险环境的识别专才。

四、 影随法破解企业农业海外投资合规风险识别困境的路径

将影随法用于企业农业海外投资的合规风险识别有助于充分发挥影随法的优势,应对农业投资复杂制度和动态风险环境的挑战,克服企业合规风险识别障碍,提升企业合规风险识别能力和合规管理水平。有鉴于此,企业应把握影随法实施的关键环节,将其融入农业海外投资的合规风险识别中。

1. 影随团队打造和人才培育是企业合规风险识别能力提升的关键

职责分明的合规风险识别机构和合格的风险识别者参与影随风险识别,是影随法成功运用于合规风险识别的关键之一。企业应以合规部门为基础,联合信息部门和外部法律专家、行业专家,共同组成合规风险识别团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影随活动,收集有价值的风险信息。影随者必须熟悉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了解农业产业风险及成因,知晓东道国农业投资和贸易制度等。只有这样才能从内外风险环境以及企业和员工行为中洞悉宏观和微观风险要素,识别企业合规风险。

风险信息是合規管理决策的支撑。将风险信息转化为决策不是简单的信息汇总。由于影随信息的来源是多种多样的,因而合规管理决策所需信息也须具有广泛性。企业全体成员都能通过影随活动被培育为风险信息提供者、合规风险识别者,提升企业整体合规风险识别能力。

2. 合规风险信息采集机制和风险信息库的构建与实施

完善的风险信息采集与整理机制是确保农业海外投资企业准确识别合规风险的另一关键要素。将影随法应用于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有助于积累沉淀风险信息,为企业定量和定性分析合规风险奠定数据基础。

农业投资项目全程都会面临风险挑战。合规风险识别者在开展影随活动前,应着手构建满足企业需求的风险环境数据库,明确合规风险识别的对象和范围,以及它们在多大程度上和多大范围内影响企业经营行为。如世界贸易组织(WT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组织推动出台的一系列粮农领域的国际标准和协议,以及东道国与投资母国间签订的双边协议是否能为农业投资提供较为充分的保障,是否应当纳入企业合规风险识别的范围等。

合规风险识别的广泛性原则要求风险识别者应向企业不同岗位人员广泛收集信息。然而,影随法“一对一”的工作模式,不可能使风险识别者对所有员工开展影随活动。因此,识别者应通过前期调查,明确影随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影随实施方案。影随法在选择被影随者及其人数以及时间安排方面都与最终能否实现合规风险识别的目的关系密切。

风险识别者应在影随行为开始前向被影随者说明影随的目的、形式和所需时间等,用全面、细致的保密措施打消被影随者的疑虑,承诺其不会因影随调查而在安全、保密等方面受到任何影响。在影随活动中,合规风险识别者应当不带任何主观色彩,经历先“融进去”再“跳出来”的过程。识别者应首先融入被影随者的工作氛围和角色,认识、理解被影随者,探查潜藏的合规风险及其原因。风险识别者通过对被影随者的观察和接触,在获取风险信息的基础上,应不断归纳、调整先前对企业合规风险的认知观点或者方向,并在影随活动结束前,与被影随者探讨避免合规风险的可行方案或措施。此外,对影随记录的及时、准确整理是整个影随活动结果呈现的关键,它有助于风险识别者保存一手风险信息,验证是否存在合规风险,预估发生概率和可能带来的损失。

合规风险信息采集机制应充分发挥影随法通过微观个体活动和动因揭示企业宏观状况的功能。风险识别者并非仅对员工(岗位)简单调查与分析。其应具有从单一风险洞察整体合规风险环境的判断力,用企业合规管理和风险识别理念,对所有信息去伪存真,留存有价值的风险信息。这些风险信息结合社会环境背景,使风险识别者不仅可提炼出风险识别对象的特性,还能得到企业合规风险环境综合信息数据库。

3. 合规风险信息的持续影随

政府在农业领域的干预措施较多,政策调整较大。以美国农业法为例,自1933年《农业调整法》颁布以来,美国政府先后颁布过18部农业法案。虽然在农产品生产、流通、出口和环保等方面的理念保持不变,但不同时期美国农业法律制度的变化和调整明显。生态农业、现代农业等为发展目标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成熟。

为此,企业需要建立持续影随机制,关注农业合规风险环境的发展动向,及时分析新的合规风险。同时,企业应构建常规影随活动机制,针对不同的被影随者开展持续影随活动,或对特定被影随者开展持续性影随追踪(tracing)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归纳企业农业海外投资不同阶段的合规风险变化状况,满足企业合规动态管理需求。

五、 结语

企业降低农业海外投资风险的现实选择是通过合规管理的方式加强企业治理。不过,开展合规管理和风险识别不但会遭遇东道国庞杂的农业静态风险环境和动态风险环境考验,更要解决我国企业自身获取原始风险信息困难、风险信息质量不高、风险识别能力不强等问题。合规风险识别的关键是风险识别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影随法不仅是提高风险识别成效的方法之一,更是农业海外投资企业扩大风险信息来源、构建合规风险数据库、提高企业合规风险识别能力、培育企业合规管理团队的现实路径。不过,受到影随法实施中一些因素的局限,企业须结合其他风险识别方法弥补以下不足之处:

首先,开展影随调查的阻力较大。影随者不仅需要获得被影随者所在单位的批准,还需要打消被影随者的疑虑,征得本人同意。尽管风险识别者的活动以不打扰或者不影响被影随者正常工作,不占用被影随者的工作时间作为基本原则,但完全不影响被影随者几乎难以实现?譹?訛,以至于被影随者可能宁可腾出时间接受访谈来配合合规风险识别者,也不愿影随者近距离地观察他的工作以及他与同事间的关系等。

其次,影随调研缺乏隐秘性,可能影响互信关系的建立。影随者与被影随者之间建立相互信任关系对成功获得真实、准确的风险信息至关重要。不过,信任关系的建立并非一朝一夕完成的。即使合规风险识别者在影随前后都采取了全面、细致的措施,确保被影随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直接面對面的接触还是可能会遭遇被影随者的拒绝。被影随者也很难不将风险识别者联想成其工作的监督者,容易对影随活动产生主观心理抗拒,导致无法获得真实信息。

最后,影随成效受风险识别者能力和主观影响较大。合规风险识别者是整个影随活动的关键。风险识别者的价值观、态度,与被影随者交流的水平、方式等,包括其确定的影随方向、信息收集方式等,都会影响被影随者,进而发生结论偏差,影响影随效果。为此,风险识别者不但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其敏锐的洞察力、良好的记忆力和必要的心理学、社会学知识、对现代设备的操作技能,以及与被影随者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等,在整个影随活动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基于信息客观、真实性的要求,合规风险识别者必须在道德和学术上符合影随调查的要求,如与被影随者或者被影随活动无利益关系等。随着与被影随者的密切接触,让合规风险识别者做到完全不受被影随者影响较为困难。影随调查的灵活性意味着数据样本的庞杂和多样性。风险识别者不仅要具有采集海量信息的能力,同时也必须具备较高的数据管理能力、严密的思维和综合推理能力等。

农业海外投资项目规模往往较大,实施影随需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和时间,由此产生的费用也较多。较大规模的影随活动可能需要训练一批风险识别者,这会进一步增加成本和费用。因此,影随法常会受时间、空间和成本制约而无法被大规模实施。从这个意义上说,影随法的样本数量可能会受到限制。为此,农业海外投资企业可以考虑结合文献分析法、深度访谈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德尔菲法、事故树法等方法,达到最佳的合规风险识别效果。

(责任编辑:肖舟)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国海外投资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研究”(16FFX032)、2019年农业农村部项目“俄罗斯联邦农业外资政策法律梳理与研究”(T100- 7190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祝宁波,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农业国别法、合规管理;王镭,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业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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