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策略

2022-05-30 14:34高鹏飞
时代金融 2022年11期
关键词:长三角高质量协同

高鹏飞

为加速推進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进程,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企业主动立足于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重点针对长三角区域在全国数字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及引领作用进行强调管理,以期可以打造全新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为实现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目标,本文主要立足于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背景以及现状,对新时期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困局问题以及发展策略问题进行重点研究与分析,以供参考。

一、引言

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针对三省一市即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以及安徽省。从客观角度上来讲,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活力最强以及开放程度最高的重点经济建设区域之一,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以及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近些年来,为全面促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协同高质量发展,三省一市各级部门重点针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问题进行了科学部署与优化调整。其中,为保证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协同管理目标顺利实现,政府相关部门主动将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引入到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协同管理体系当中[1]。通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对传统不同地区间要素流动以及资源配置模式进行全面升级与改进优化。通过全力打造以数字化知识和信息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进程。“十四五”时期为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长三角地区主动将数字经济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通过不断培育新动能以及打破传统管理模式,为助推区域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保障。

二、 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背景及现状分析

(一)发展背景

长三角城市群地处我国“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处,是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力量最强以及产业创新能力最高的区域之一。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长三角区域逐步成为支撑我国现代化建设以及实现全方位开放目标的重要区域。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推出一系列部署规划,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进程健康持续发展。“十四五”时期,为进一步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进程健康持续发展,国家要求长三角城市群应该主动结合新要求以及新发展形势,重点针对一体化以及高质量发展问题进行统筹部署。

从客观角度上来讲,一体化基本上可以视为区域协同发展的最高形态表现,在实现过程中需要三省一市地区进行长期融合发展,才可以达到预期的经济发展成效。而高质量则需要三省一市地区落实新发展理念,始终针对长三角地区产业结构优化以及协同发展问题进行创新调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目标。面对新形势以及新要求带来的发展变化,长三角地区在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方面不应该只局限于传统理念以及管理模式,而是应该主动融合新时期经济发展模式如数字经济,从经济、治理以及生活等多个维度对城市建设工作以及经济建设工作进行健全完善[2]。

区别于传统经济模式,数字经济模式包括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以及数字化治理等多项内容,通过协同管理可促进科创产业以及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健康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是,数字经济近两年在应对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以及打造经济新动能方面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具有重要的可行性价值。因此,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长三角地区有必要结合数字经济打造全新的一体化协同发展体系。

(二)发展现状

近年来,数字经济在加快经济复苏以及打造经济新动能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尤其体现在长三角地区。结合相关报告显示,近年来,长三角数字经济规模总量持续突破,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夯实了基础保障。如2020年长三角数字经济总量高达10.83万亿元,占据长三角GDP规模总量的44.26%。与2019年同期相比,高3.26个百分点。以浙江省为例,2020年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比2019年同期大幅度增长,占据GDP比重的10.86%。与此同时,从发展模式上看,数字经济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结合当前发展情况看,长三角地区已经逐步成为国内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

如杭州市重点围绕互联网企业进行了创新发展,通过打造城西科技大走廊初步满足了数字产业化建设要求;面对新经济以及新发展形势,上海市提倡城市整体数字化转型发展理念,主动从经济、治理以及生活等多个维度全面推进城市高质量建设过程;合肥市重点针对人工智能领域发展进行统筹部署与创新实践,如重点围绕中科大以及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数字产业发展问题进行改造优化,力图可以在数字产业竞争中脱颖而出。此外,当前长三角在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方面已经初步构建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并通过融合5G及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化技术,对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及产业结构进行转型升级,为助推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内在驱动力[3]。

三、 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困局问题及表现分析

目前,数字经济逐步成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在数字经济模式的推动下,区域经济动力机制发生显著改变。可以说,数字经济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以及辐射范围对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及经济发展结构进行全面转型升级与重塑优化。然而,因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尚未达到成熟高度,在创新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阻碍因素较多。因此,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较多,亟待解决。

一方面,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缺乏总体规划作为支撑,导致数字经济发展竞争明显大于合作力量。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层面缺乏统一规范的发展指导,促使长三角地区间产业发展方向存在相似问题,不利于核心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与此同时,长三角各省市地区数字经济所表现出的特点以及优势不同,但从区域一体化发展层面上来看,各省市地区数字经济尚未得到协调统筹,最终导致产业协同发展不足,技术及资源共享严重受限[4]。

另一方面,长三角数字科技资源相对丰富且科研机构设置数量较多。其中,电子信息以及集成电路等新兴发展领域在核心技术力量方面始终处于国内领先位置。然而,我国数字经济核心技术以及研究能力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差距较明显,尤其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以及国际竞争激烈的发展背景下。因基础技术以及核心技术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问题,导致长三角数字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严重受阻。除此之外,长三角区域协同治理水平亟待提升,如在资源要素流通共享方面还是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再加上部分地区行政壁垒明显,导致资源利用以及生产要素配置无法实现协同管理,进一步加剧了协同治理难度。

四、 新时期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策略以及相关建议分析

(一)构建协同合作关系,共同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局面

新时期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应该立足于新业务以及新业态发展趋势,对三省一市在数字经济领域中所表現出的发展优势以及创新点进行深度挖掘与研判分析,共同促进长三角区域产业链协同创新水平提升。在具体实现过程中,长三角省市地区应该对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标准规范问题进行科学部署与精准实施,保证长三角省市地区核心技术研发力量以及创新应用机制得以全面增强。

除此之外,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过程中,应该对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问题进行合力推进。通过按照合作共建方式对数字经济领域重大创新平台进行科学构建与实践应用,保证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及其他国家级平台建设力量得以全面增强。如可以通过协同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对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进行统筹部署与合理构建。通过协同攻关,突破解决当前我国所存在的关键技术资源短缺以及核心技术力量不强的问题[5]。

(二) 协同构建先进的数字基础设施,科学部署数字新基建

为实现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目标,长三角地区应该对数字新基建部署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在具体实现过程中,应协同建设信息通信网络,利用先进技术打造具备技术先进以及安全可靠的信息通信网络。其中,应该对高校协同以及智能共享的数据处理体系进行全面升级与健全优化,确保城市神经系统得以完全构建。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应该联合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未来网络研发以及建设应用问题的研究实践。

在研究过程中,应该重点围绕如何建立与健全优化一体化卫星定位基准服务系统进行科学部署,以进一步支撑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健康高效发展。除此之外,长三角地区应该重点紧抓产业数字化以及数字化产业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具体实践过程应该重点结合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如5G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创建新型网络基础设施。通过深度应用新兴技术内容实现对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处理,进一步促进数字新基建发展水平[6]。

(三) 注重数据开放共享,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水平

注重数据开放共享始终是有效强化长三角区域协同治理水平的重要保障。因此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长三角地区应该对推动数据开放共享以及场景应用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在实现过程中,可主动联合大数据等关键技术内容,打造全新的数据供应链。其中,针对重点领域如卫生领域、环保领域以及交通领域等数据资源开放共享问题进行统筹部署。

如可以将场景应用作为切入点,以数字资源为基础,对新时期城市治理模式以及服务模式创新问题进行重点强调与分析。在此背景下,各行业领域可以对相关数据进行开放共享,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以及公共服务高效化发展进程。除此之外,研究人员需要对当前数字化技术动态发展情况进行科学研判与分析,利用新兴技术模式进一步增强数据开放共享力度[7]。

五、结论

总而言之,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活力最强以及开放程度最高的重点经济建设区域之一,应该坚持以数字经济产业链协同治理为重要抓手。其中,长三角地区应该坚持结合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以及产业发展模式,对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策略进行健全完善,力图可以将区域数字经济网络拓展至全国,助力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除此之外,长三角地区必须深刻意识到当前协同一体化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在创新发展以及应用实践方面还存在不足。建议长三角地区应该立足于“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新时期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所面临的困局以及短板进行综合治理,助力并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发展。相信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进程将会持续推进,为助推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

[1]陈建军,陈菁菁,黄洁.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产业发展研究[J].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6(02):1-9.

[2]王庆喜,武谨,胡安. 数字经济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基于空间面板模型的分析[J].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9(01):39-46.

[3]王舒宁.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经济发展模式与路径[J]. 科学发展,2020(04):69-78.

[4]王玉,张占斌. 数字经济、要素配置与区域一体化水平[J]. 东南学术,2021(05):129-138.

[5]刘志强.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制度机制建设重点及路径[J]. 经济纵横,2021(11):83-89.

[6]于娜,郭芮恩.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 现代商业,2022(07):73-75.

[7]蒋文超. 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研究[J]. 浙江金融,2022(04):30-44.

作者单位:安徽省港航管理局淮河航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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