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864《毛巾》新旧国家标准对比与解读

2022-06-06 06:20陈嘉勋郭文端陈少敏林子辉苏溅权
印染助剂 2022年5期
关键词:偏差毛巾纤维

陈嘉勋,郭文端,陈少敏,林子辉,苏溅权

[1.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东广州 510070;2.汕头市中广测分析中心有限公司,广东汕头 515000]

毛巾是一种用于洗擦、保暖、装饰等的家用纺织品,应用场景广泛,使用频率甚至远高于许多衣物服饰,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中国于2009 年首次发布GB/T 22864—2009《毛巾》(以下简称“旧标准”),为规范毛巾行业发展、提升产品质量起到积极作用。随着科技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毛巾从最初简单的单色平毛发展到如今的彩棉、割绒、提花、抗菌、竹纤维等多种多样不同工艺、材质、功能的产品。为使该标准适应产业产品发展新需求,我国对旧标准进行修订后于2020 年4 月28 日发布GB/T 22864—2020《毛巾》(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于2020 年9 月1日起生效。

本次修订对标准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在质量要求、外观质量要求、试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使新标准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现今毛巾产品的特点需求。通过对比和解读新旧标准之间的主要技术内容,为生产企业、检测机构理解使用标准提供一定的借鉴。

1 适用范围

新标准在旧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对“运输和贮存”的规定,适用范围上保留“适用于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的各类机织毛巾产品”,但现今毛巾种类繁多,部分产品由于具有特殊功能等无法用传统毛巾指标一概而论,故将“其他毛巾产品可参照执行”修改为“不适用于超细纤维毛巾和一次性使用毛巾”。超细纤维毛巾使用超细纤维作为纺织原料,使其具有高吸水、低脱毛率等特性,GB/T 22864《毛巾》并不适用,已出台FZ/T 62033—2016《超细纤维毛巾》用于规范此类新开发产品[1-2]。而一次性使用毛巾为一次性产品且应用场景特殊,其产品规范应参考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执行[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新增内容

新标准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上新增GB/T 6529《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 27754《家用纺织品毛巾中水萃取物限定》、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和FZ/T 01057《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所有部分)。增加原因主要涉及试验方法变更和新增考核指标要求。

2.2 删除内容

新标准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上删除GB/T 2911—1997《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GB/T 9994《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GB/T 9995《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烘箱干燥法》和FZ/T 0105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删除原因主要涉及标准过期作废和试验方法变更。

2.3 调整内容

新标准对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版本要求进行修订,其中加注引用文件日期的有GB/T 22798—2019《毛巾产品脱毛测试方法》和GB/T 22799—2019《毛巾产品吸水性测试方法》,均调整为仅适用于2019 年版本。调整为不再注明日期,即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亦适用于新标准的引用文件有GB/T 250《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2910《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所有部分)、GB/T 3920《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和GB/T 7069《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GB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调整为GB/T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 部分:纺织品和服装》,该引用文件2012 年版于2014 年由强制性标准转变为推荐性标准,属于将引用文件调整为适用于最新版本。

3 测试指标要求

因为婴幼儿及儿童属于特殊人群,其产品安全指标与成人有所区别,要求更多、更严格。为满足婴幼儿等特殊人群的需求,新标准对毛巾产品基本安全技术的要求在旧标准“应符合GB 18401 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婴幼儿及儿童产品应符合GB 31701 规定”,删除“特殊要求按双方合同协议的约定执行”,强化新标准执行的规范性。

3.1 内在质量指标

3.1.1 质量偏差率

新旧标准虽然对质量偏差率的具体指标要求没有改变,但旧标准的质量偏差率是结合公定回潮率时的质量进行计算的,而新标准的质量偏差率则结合标准大气下的质量进行计算,试验方法发生了变化,且新标准规定“质量偏差率为批量交货时使用”。

3.1.2 脱毛率

旧标准将脱毛率区分为非割绒毛巾和割绒毛巾,并按不同指标要求进行评价,其中非割绒毛巾指标严于割绒毛巾。而新标准不再区分是否为割绒毛巾,统一脱毛率指标,评价时无需再判断产品类别,更有利于标准的执行,同时对毛巾产品种类均衡发展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3.1.3 纤维含量偏差

旧标准中纤维含量偏差按FZ/T 01053执行,由于FZ/T 01053—2007 行业标准已于2014 年5 月1 日作废且无替代,该项目长期无现行标准可依。新标准将纤维含量偏差修改为按GB/T 29862《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执行,弥补了这一空缺。

3.1.4 耐湿摩擦色牢度

在旧标准对合格品的色牢度指标要求中,除了耐湿摩擦色牢度为大于等于2~3 级,其他色牢度项目均要求大于等于3 级,耐湿摩擦色牢度的指标要求低于其他色牢度项目;新标准将合格品的耐湿摩擦色牢度指标修改为大于等于3 级(涂料印花、深色2~3级),与其他色牢度要求的大于等于3 级统一,同时又兼顾了涂料印花和深色的特殊情况,总体上提高了对合格品色牢度指标的要求。

3.1.5 耐氯漂色牢度

旧标准对耐氯漂色牢度项目的变色和沾色程度均做出要求,但是耐氯漂色牢度试验方法GB/T 7069—1997 中并没有涉及测试沾色程度的试验内容,无法得到耐氯漂色牢度的沾色级别,导致该指标无法执行[4-5]。新标准修改了这一不恰当设置,删除了对耐氯漂色牢度项目的沾色考核要求,只保留对变色程度的考核。

3.1.6 毛巾中水萃取物

毛巾在生产过程中会进行多道工艺处理,残留的后处理剂、染料等水萃取物可能会在使用过程中溶出并通过皮肤接触进入人体,既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也影响使用体验。特别是五氯苯酚作为一种低价的高效防腐防霉剂被广泛应用于纺织产品的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已经有研究表明,残留的五氯苯酚一旦进入人体会产生生物积累并干扰内分泌,损害健康[6]。新标准首次对毛巾优等品增加水萃取物项目,其试验方法GB/T 27754 对毛巾中的五氯苯酚残留、萃取液沾色程度和透明度做出考核要求,提高了毛巾产品的安全性能[7]。

新标准对内在质量指标的质量偏差率、脱毛率、纤维含量偏差、耐湿摩擦色牢度和耐氯漂色牢度等项目要求进行修订,增加优等品“毛巾中水萃取物”考核项目。为便于对比理解新旧标准,将主要变化情况列于表1。

表1 新旧标准中内在质量指标对比

3.2 外观质量指标

新标准对外观质量指标的线状疵点、条状疵点、块状疵点、散布式疵点等疵点项目的考核指标进行了修订,缝纫质量项目增加了对“四边缝边线头”的考核要求。为了便于对比理解新旧标准,将主要变化情况详列于表2。

表2 新旧标准中外观质量指标对比

3.2.1 线状疵点

旧标准中线状疵点项目对合格品的要求为“方巾、面巾≤4 处/条,浴巾≤8 处/条,毛巾被≤10 处/条”;新标准修订为“方巾、面巾≤3 处/条,浴巾≤6 处/条,毛巾被≤8 处/条”,新标准对合格品的线状疵点指标要求更严格。另外旧标准并未对割绒方巾的线状疵点进行考核,而新标准补充了这一不足,将割绒方巾与割绒面巾指标合并,进一步完善了对毛巾产品考核种类的设置。

3.2.2 条状疵点

条状疵点项目的变化情况与线状疵点项目相似,旧标准中条状疵点项目对合格品的要求为“方巾、面巾≤3 处/条,浴巾≤4 处/条,毛巾被≤6 处/条”;新标准修订为“方巾、面巾≤2 处/条,浴巾≤3 处/条,毛巾被≤5 处/条”,新标准对合格品的条状疵点指标要求更严格。同样旧标准并未对割绒方巾的条状疵点进行考核,新标准补充了这一不足,将割绒方巾与割绒面巾指标合并,进一步完善了对毛巾产品考核种类的设置。

3.2.3 其他疵点

旧标准中允许合格品有明显的块状疵点和散布性疵点,而新标准只允许合格品出现轻微块状疵点并且完全不允许明显的散布性疵点出现。

结合所有疵点项目指标的变化情况可知,新标准对合格品做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全面提高合格品质量水平有重要作用。

3.2.4 缝制质量

在缝制质量项目中,新标准在旧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四边缝边线头”的考核要求:优等品不允许出现1.0 cm 以上线头、一等品不允许出现1.5 cm 以上线头、合格品不允许出现2.0 cm 以上线头。新标准增加线头的质量要求对提升产品生产工艺和外观质量均起到重要作用。

4 试验方法

4.1 质量偏差率

因旧标准为结合公定回潮率的质量偏差率,按GB/T 9995 和GB/T 9994 测定公定回潮率时的质量进行计算;而新标准为结合标准大气的质量偏差率,将试验方法修改为“在GB/T 6529 规定的标准大气下称取恒重(方巾、面巾10条称重)后计算质量偏差率”。

4.2 脱毛率

由于GB/T 22798 的2009 版只有“水洗失重法”一种试验方法,而最新的2019 版则区分A 法(水洗失重法)和B 法(摩擦失重法)[8-9],旧标准脱毛率试验方法按GB/T 22798 最新版本执行时无法明确具体是A 法还是B 法。新标准将脱毛率试验方法修改为“按GB/T 22798—2019 的A 法执行”,明确了试验方法,避免了未来由于方法标准更新可能带来的不适用问题。

4.3 吸水性

吸水性试验方法GB/T 22799 的2009 版和2019版均区分A 法(沉降法)和B 法(吸收法)且内容无实质性变化[10-11],旧标准按GB/T 22799最新版本A 法执行暂时可行。但是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试验方法标准更新带来的不适用问题,新标准将吸水性试验方法修改为“按GB/T 22799—2019 的A 法执行”,并且明确规定“取样时应避开涂料、缎档、刺绣等部位或者可能影响的部位”,避免了因取样部位差异导致的数据结果偏差。

4.4 纤维含量

由于旧标准纤维含量试验方法采用的GB/T 2910—1997《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和GB/T 2911—1997《纺织品 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已经作废多年,其替代标准已经演化成包括许多子部分的一系列标准,新标准采用纤维含量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新标准体系,将纤维含量试验方法修改为“按GB/T 2910(所有部分)和FZ/T 01057(所有部分)规定执行”。

4.5 水萃取物

因新增了对优等品的水萃取物考核指标,新标准增加GB/T 27754 作为水萃取物的试验方法,并且规定“长度超过1 800 mm 及宽度超过1 200 mm 的样品取其整体的1/4,裁边处用本线缝纫线拷边包缝”。

5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产品标识

因为新标准新增对婴幼儿及儿童产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31701 的规定,其产品标识也在旧标准的基础上相应增加“应符合GB 31701 的要求”,同时新标准还规定“如果产品需洗涤后使用,则应在产品明显位置标注“需洗涤后使用”字样。

5.2 运输和贮存

旧标准仅规定对标识和包装的要求,而新标准在此基础上新增对运输和贮存的要求:“产品运输应防潮、防火、防污染”“产品应放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库房内并防蛀、防霉”,对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者手中环节的品质安全也提出了要求。

6 结论

(1)新标准主要修正了旧标准中引用标准过期作废、无法执行等不合理设置,提升了对合格品部分考核指标的要求,增加对水萃取物、四边缝边线头、运输和贮存等项目的规定,以适应产业产品发展的新要求,使得新标准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现今毛巾产品的特点需求,为规范我国毛巾行业发展、提升产品质量有积极作用。

(2)新标准于2020 年9 月1 日正式生效,各生产企业与检测机构应尽快学习和理解新标准的规定要求,特别注意其中有关引用试验方法的变更情况,及时更新并掌握对新增水萃取物、四边缝边线头以及GB 31701 相关考核项目的分析能力,充分认识到合格品相关考核指标的提升是对生产工艺以及产品品质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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