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视域下法律辅修专业教学模式构建

2022-06-11 13:03王小娟田艳会
江苏广播电视报·新教育 2022年5期
关键词:产教融合教学模式

王小娟 田艳会

摘要:当前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和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的不断推进,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已成为高校教育改革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高校尤其是理工类高校开设法律辅修双学位教育适应了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针对当前法律辅修专业课程少、实践教学不足、难以适应就业需求等问题,本文重在探讨在产教融合视域下法律辅修专业开展校企合作、协同教学的教学模式,以强化法律辅修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增强法律理论教学的实效性与应用性,以期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产教融合;法律辅修;教学模式

一、引言

2018年8月,国家提出高等教育的“四新”建设,其中新文科最大的特点便是学科交叉。在我国面对百变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机遇期,国家对于不同学科融合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也更加迫切。对于法学的交叉学科培养模式,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便已开始探索,具体包括二学位培养模式、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模式、辅修专业培养模式等[1]。辅修专业培养模式无论是对于学校设置专业还是学生学习法学专业都是其中最便捷的一种法学教育模式,学生在学习本专业课程的同时,辅修法学专业课程,相比于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模式不需要考研,相比于二学位模式,辅修教学计划的学分要求较少,更容易获得辅修结业证书。大学生通过法律辅修课程的学习,不仅可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改善知识结構,也可以提高就业竞争力。

法律辅修教育是法学教育的一种,是一项集知识性、理论性、操作性、实践性于一体的综合教育。同时法律辅修教育要根据教育对象和教育目的的特殊性来确定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研究产教融合背景下的校企协同实践,探索法律辅修专业校企合作教学模式,有利于改进当前法律辅修教育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促进法学教育发展以及国家法治化进程。

二、法律辅修专业设置及教学现状

法律辅修课程不同于法律公共课,法律公共课即法律基础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任务主要是通过法律教学与学习,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知法、懂法、守法。而法律辅修是一个专业,是系统的教授学生各个部门法知识,并能够成为其毕业后求职的一项本领。但是法律辅修课不同于法律专业课,法律辅修课课时少,通常只有两至三学期的课程,一些专业基础课并不开设。在课程设置上通常由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劳动法、公司法等核心课程构成。教学内容以实用性为主,主要选取学生感兴趣的、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实践生活中应用频率比较高的知识点进行讲解,在保证体系化教学的前提下采用专题化教学方法,选取每门课的重点与核心知识点组织课堂教学。受到课程学时限制,每门课基本上采取以理论教学为主,课堂讨论为辅的传统教学模式。

今年上半年,我们课题组面向我校法律辅修专业学生做了一次关于学习法律辅修课程的收获与建议问卷调查,发出问卷1300份,有效问卷1225份。调查结果显示:70%的学生认为应增加模拟法庭实践环节;75%的学生想去法院旁听真实庭审;60%的学生认为定期邀请专业律师授课效果好,60%的学生建议应增加法律课程,拓展学习途径等。可见,目前在课程的设置上理论课程不足,实践课程也少,学生的实践机会较少,实践与理论脱节现象严重,学生学习了法律知识后,依然无法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另外在学生的学习和吸收层面,大多数学生把学习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对法条的记忆上,很少结合现实对法条背后的法理和原因进行理解和把握,这种囫囵吞枣式的学习方法不仅是学生记不住法条的根本原因,也是知识难以转化为实践能力的主要原因。参加法律辅修课程的学生大多是非法学专业学生,其中相当一部分学生是理工科学生,这些学生法律基础较差,而单一的教学模式和纯理论的课堂教学很难引起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对于课程效果有较大的影响。

因此,改革教学模式和课程结构,实行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提高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的比重,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践能力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法律辅修专业校企合作教学模式构建

(一)定期邀请律师专题授课,提高法律学习实效性

法学的实践教学法是相对于传统学科知识的理论教学法而言的,法学实践教学法才是形成“法律头脑”的必由之路。[2]但是实践教学方式的实现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实务经验丰富的任课教师,才能恰当准确地引导学生分析案情、检索法律、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反思问题。但从现有师资来源看,大多高校专任教师自身接受和经历的是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也缺乏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无法引导学生从法律实践的视角审视和分析案件。[3]而开展对外合作是解决此问题的有效方式。学校与所在地业务综合能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建立校外实践基地,并且聘请执业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作为校外实践导师。在理论教学中开展校企合作,邀请专业律师以专题讲座的形式讲解法律实务知识。在民法典课程中,定期邀请律师授课,以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篇为例,律师可以先讲交通事故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然后讲解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如何收集证据与做询问笔录;协商阶段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然后讲解诉讼阶段申请先予执行、立案、财产保全、申请伤残鉴定、证据目录制作、整理证据、代理词撰写等内容,梳理交通事故办案流程,了解真实纠纷解决全过程。根据所学课程的相关知识点,邀请相关专业的律师分析自己经办的真实案例或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提高学生法律学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在法律专题学习中提高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校企联动融合视角下开展模拟法庭项目制教学

深刻认识“校企深度融合”以及“项目制”实践课程建设是课程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学校特色发展的需要,学校应修改法律辅修专业教学大纲,增加项目制教学内容。项目制教学是指将所学知识划分为若干模块,每个模块又通过若干项目去完成,每个项目涵盖不同的知识及技能。在教师的主导下,将班级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分解任务,小组成员分角色完成相关任务。

模拟法庭实践活动非常适合项目制教学方式。在开展模拟法庭项目制教学中,将教学目标融入具体项目中,引导学生进行合作学习。首先由律师带领学生去法院旁听案件或者观摩线上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视频了解庭审流程。让学生自主选择律师办理过的案件或热点难点案件作为模拟案例(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秘密),律师指导学生书写起诉状、庭审提纲、答辩状、代理詞、判决书等诉讼文书,收集并制作证据,模拟训练,然后正式开庭,最后进行庭审活动总结。在理论教师和律师的双重指导下,以项目为导向,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在具体项目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方案,以更好地实现项目目标。学生亲身参与法庭审判程序,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学生创造沉浸式学习体验。

(三)以赛促教,增强法律理论知识掌握的有效性

开展宪法、民法典知识竞赛,形成课内课外学习有效衔接,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掌握。邀请校外专家参与竞赛出题,并对竞赛试题进行分析讲解,增强竞赛专业性与权威性,提高学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法律知识竞赛的形式应灵活多样,可以抢答的形式进行,也可以让学生限时完成。建立科学的赛制和奖励机制,通过知识竞赛学生不仅可以巩固所学的法律知识,还可以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补充学时少的弊端,扩充理论知识学习。

(四)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拓展学习途径

法律辅修专业课程通常只有2-3学期的课时,仅包括主要核心课程。若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使学生真正学到知识并能够学以致用,任课教师不仅要具备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要具备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教学内容不能够大而全,而应以实用性为主,以案说法。同时教师可合理利用网络资源和网络平台,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延展教学时间和教学空间。例如:在超星尓雅平台建立法学专业课程,请专业律师及任课教师录制系列专业课程并提供相关课件、视频及讲稿,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拓展法律理论及实务内容。邀请专业律师定期举办线上讲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除建设线上课程资源外,还可以扩展线上已有的视频教学资源,筛选合适的教学视频教学资源,将链接推荐给学生,如学习强国、中国大学MOOC等,鼓励学生通过链接将视频加载到自己的课程中,拓展学生的学习途径。任课教师也可以利用QQ群等网络平台共享相关法学专业学习资料供学生学习,加深学生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并进一步丰富教学内容。

(五)改革考核方式,增加实践运用能力考核

在产教融合视域下,为了适应高校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法律辅修专业考核方式也应多元化,增加过程评价,合理划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的考核比重,并尽可能的多向实务倾斜,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可以由任课教师或专业律师选取实践中办理的案件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等真实案件作为考题,让学生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独立对案例进行分析与解读,并完成起诉书、辩护意见书等司法文书的撰写工作。也可以进一步让学生通过分组对抗,以模拟法庭的方式来进行角色扮演,对其现场的逻辑思辨、灵活应变、对知识的运用等方面能力进行综合考评。[4]还可以组建校级新媒体普法团队,成员涵盖教师、学生、律师等不同职业群体,在教师或律师的指导下,团队成员通过录制短视频案例释法、线上咨询、直播互动等形式,突出普法创意和本门课程的核心内容,短视频可以是小品、短剧、动画等,作品需为原创,不可剽窃或盗用他人的素材,学生完成3个以上核心课程的普法短视频即可作为本门课程的期末成绩。这样的考核方式,使学生既熟悉了案件办理流程,也深化了法律理论知识的运用,正如:“我听过了,我就忘了;我看见了,我就记得了;我做过了,我就理解了”,从而切实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结语

在产教融合视域下,在学校转型发展背景下,实现法学双学位教育的目的,使法律辅修教学更有质量,必须建构起实践性的教学体系,把实践教学贯穿于法律辅修教学的全过程,推进校企合作,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切实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实现全方位实践育人。

参考文献:

[1]孟磊.我国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探究[J].中国高教研究. 2021,(11):70-74.

[2]蔡立东刘晓林.新时代法学实践教学的性质及其实现方式[J].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8,(5):93-101.

[3]冷传莉.中国法学教育语境下的案例教学法[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5,(4):35-40.

[4]陈伟.从法学通识教育到法学实践教育的转向—兼论法学教学方法的变革[J].法治研究. 2015,(1):107-112.

【基金项目】2021年度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转型发展背景下法律辅修专业校企合作教学模式构建(编号:KYSZ202103);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基地阶段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小娟,1976年生,女,陕西渭南人,硕士,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经济法学。

第二作者:田艳会,1984年生,女,河北保定人,硕士,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法务中心讲师,研究方向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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