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我和谐、人我和谐的人际智慧(三)

2022-06-21 19:10王杰
月读 2022年6期
关键词:小人君子

王杰

前两期我们讲了群我和谐、人我和谐的人际智慧中的五伦,本期重点介绍六纪、十义以及由群我和谐、人我和谐所达到的社会和谐问题。

“六纪”是东汉初年的著作《白虎通义》中提出的。东汉章帝建初四年(79),朝廷召开白虎观会议,由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陈述见解,“讲议五经同异”。汉章帝亲自裁决其经义,会议的成果由班固写成《白虎通义》一书。

“六纪”是指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它是这样规定的:“敬诸父兄,六纪道行,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强调了不同的道德原则:对叔伯要敬爱;对舅父要讲究仁义;对族人要讲究尊卑长幼秩序,按血缘亲疏以不同的礼仪待之;对兄弟要亲善慈爱;对师长要尊重;对朋友要诚实讲信。六纪是从微观层面对人伦关系所做的一种分类,从属于“三纲”,是“三纲”的延伸。强调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这六种人伦秩序是社会政治和家庭中不可缺少的。在“三纲”基础上,若能保证这几种人伦关系有序,则整个社会都会有条不紊,实现安定和谐。

六纪强调的是在社会交往中,每个人都应该遵循一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交往原则。比如“敬诸父兄”这一条就不再强调叔伯等人要达到什么道德标准,子侄才要对其表示尊敬。而是说这种尊敬是单方面的规范,只要你处于子侄的地位,就应该对叔伯辈表示尊敬。这种原则对于每个人都是适用的。再如,《白虎通义》把师徒之间的关系总结为:“师弟子之道有三:《论语》‘朋友自远方来’,朋友之道也;又曰‘回也视予犹父也’,父子之道也;以君臣之义教之,君臣之道也。”因此,强调“师长有尊”,是因为师长在完善个人人格、传授知识道义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这种作用丝毫不亚于父亲对于子女的教育、君主对于臣下的驾驭。所谓“人有三尊,君、父、师”,在这里,“师”被摆到了与君主、父亲同样的高度。由此可见,“三纲六纪”规范的不仅是一种人伦关系,更大程度上属于一种社会准则,代表了一种社会秩序。诸父、兄弟、族人、诸舅构成的宗族,与师长、朋友等一起,构成了基层社会的主要关系,为个人人格的完善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帮助。这种关系所奉行的互相尊重、讲究信义等道德准则,也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的主要原则,而这种原则保证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除了五伦、六纪外,还有所谓十义。十义指儒家提倡的十种伦理道德原则,是《礼记·礼运》最早提出来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还有一种表述是: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兄友、弟恭、夫义、妇顺、朋实、友信。十义显然是对五伦的细化,五伦之中,每一伦都是一体两面,五伦十面就是十义,也就是十条义理的意思。这种两两相对的人际关系,非常符合中华文化的“对称美学”。古代社会的人际关系,往往有来有往,有赠有报。

《三字经》对十义的说法是:“父子恩,夫妇从。兄则友,弟则恭。长幼序,友与朋。君则敬,臣则忠。此十义,人所同。”父子关系中,父要念子之恩,子女是祖先的遗德,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同样,子女要感念父母的养育之恩。父子双方都要知恩报恩,做到父慈子孝。夫妻关系中,两人互不悖逆就是从。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原则性分歧,丈夫倡导的,妻子要拥护,妻子倡导的,丈夫同样要支持。夫妻是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是夫妻和合的基本原则。兄弟关系中,做兄长的要友爱、关心弟弟,做弟弟的则要恭敬、尊重兄长。兄弟之间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如能做到兄友弟恭,长惠幼序,兄弟之间自然会和睦友爱,父母看到也必然会欣慰欢喜。这里还有一个传说故事:汉朝田真兄弟三人因分家而生隙,财产遂均分三份,堂前一株紫荆树也要锯成三段。兄弟三人商议决定于次日动手,哪知当天夜里紫荆树就死了。第二天一早,三兄弟见状大惊,决定不再分家,不久那棵树又重新复活了。后来,法昭禅师有诗云:“同气连枝各自荣,些些言语莫伤情。一回相见一回老,能得几时为弟兄。”朋友关系中,要讲究信、谊二字,彼此要推心置腹,开诚布公。君臣关系中,做领导的要尊重属下,做属下的则要做好本职工作,“居之无倦,行之以忠”。

可以说,五伦、六纪、十义都是从人伦关系的角度规定了每个人为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而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在儒家看来,“人和”是处理人際关系最重要的方面,“人和”是决定事业兴衰成败的决定性因素。所以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把天时、地利、人和三个方面放在一起加以比较,逐步深入,通过两个“不如”的连用进一步说明“人和”的重要性。

孟子所处的战国时代,各诸侯国混战,以大欺小、以大并小的战争比比皆是。接连不断的战争,使人们长期陷于灾难之中无法自拔。因此,作为一名倡导“仁政”的思想家,孟子坚定地认为“人和”是国家兴盛的关键,而“人和”的实现则重在政策的引导。因此,孟子制定了一套较为系统的“仁政”策略,比如从法制、财政、农政、教育等方面尽量维护百姓的日常生活,“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同时加强对百姓整体素质的培养,“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申之以孝悌之义”,用现代的话说,就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都要抓好,以保障国家的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政通人和”是历代统治者追求的政治目标。意思是国家政治通达和顺,百姓生活和乐,整个社会安定祥和。只有国家政治良性运转,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全国上下才会和谐。

“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尧典》)“俊德”就是美德,“百姓”在春秋以前指百官族姓。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能够修明美德者,才能实现九族的亲睦;九族和睦了,就可以平理百官族姓,昭明礼义;百官族姓明理彰义,就会实现万邦的亲睦和谐。万邦只是个概数,表明当时存在着许多大大小小的邦国。这句话的关键之处是,统治者已经注意到邦国间和睦的关系是使本邦安定、百姓安居的重要外部环境。司马迁写《史记》时,援引《尧典》的这一叙述,称赞帝尧“能明驯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便章百姓。百姓昭明,合和万国”(《五帝本纪》)。《尚书·吕刑》篇说:“穆穆在上,明明在下,灼于四方,罔不惟德之勤。”天子有穆穆之美德居于上,百官有明明之美德察于下,这自然是一番政治清明、光照四方的和美气象。《礼记·礼运》还描述了一幅美好和谐的“四肥”图景:“四体既正,肤革充盈,人之肥也;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诸侯以礼相与,大夫以法相序,士以信相考,百姓以睦相守,天下之肥也。”这真是一个和谐、美好的人间乐园。

中国古代还十分注重改善中原地区同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之间的关系。《左传·襄公十一年》记载:“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请与子乐之。”正是由于实行以“和”“和谐”为核心的少数民族政策,才使得古代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之间长期保持和谐相处的局面。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注重与友邻的关系。四海之内皆为兄弟,国与国之间的往来,遵循“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的德化政策,而非以武力为主的攻伐手段。《左传·隐公六年》说:“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在这种“和谐”思想的影响下,中国古代统治者很少对外发动战争;在与他国发生矛盾时,也极力寻求和平的方式加以解决。

《论语·学而》里有这样一句话:“礼之用,和为贵。”这里的“和”有沟通协和之意。就是说,协和社会中不同人等之间的关系,并使其达到团结和谐的地步。在中国文化中,对“和”的追求贯穿了自然、社会与个人等层面。比如,在社会领域中,处理人际关系时要以和为贵,人与人之间寻求一种平等关系,要把“和”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这一点在孟子的思想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他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这种激烈的言论在先秦儒家中实属罕见。孟子不认为君臣之间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认为君臣上下之间,人格是完全平等的。君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臣,臣就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君。因此,君王的言行举止一定要谨慎,要宽厚地对待臣民。

《论语·八佾》载:“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孔子的话暗含着臣对君的忠心不是绝对的,而是以君对臣的礼遇为前提条件。君臣之间的关系是对等的,臣对君没有绝对服从的义务,君对臣也没有绝对的支配权。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这一观点,他并不提倡“愚忠”,如果君王昏庸,臣下则需要“进谏”,提醒和劝谏君王应该以民为本,以国家社稷为重。

《管子》从治国的角度阐述了君臣上下和谐的重要性。“君臣亲,上下和,万民辑,故主有令则民行之,上有禁则民不犯;君臣不亲,上下不和,万民不辑,故令则不行,禁则不止。故曰:上下不和,令乃不行。”(《管子·形势解》)就是说,君主与臣子亲近,上下和谐,民众就会效仿而团结一致,君主的号令就会被很好地践行。倘若君主与臣下的关系紧张,不能和睦,那么这个国家就不会有凝聚力,就会形同散沙,所有的法令法规也就形同虚设。所以,管子得出一条结论,即上下和谐,不令乃行,上下不和谐,虽令不从。可见,作为群体关系的一种,君主与臣下的关系直接影响着政治的稳定与国家的兴盛。

由君臣关系推广到人际关系。和谐的人际关系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让老年人过上安适的日子,同辈的朋友信任自己,并受到年轻人的怀念。儒家又将其升华到为天下人排忧解难使之臻于幸福美满境地的社会理想,在这个理想社会,每个年龄层次的人都各得其所:失去生活能力的老年人能得到全社会的尊敬和丰足的赡养;正在工作的人相互之间能够建立诚信的关系;尚未成年的人则能受到长辈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培养。

和谐的人际关系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过对“中庸之道”的遵循来实现“以和为贵”的理念。自己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便去怎样对待他人;自己希望得到、达到的,也帮助别人得到、达到。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以诚相待,这是中国传统道德提倡的对待他人的态度。同时,还要做到以“家”为中心,由我及人,由家及国,视人若己,视国如家,实现己人一体、家国同构,把个体的道德自觉及对父母兄弟的感情推广到他人、他家,再推广到社会群体之中,从而实现“天下为一家,中国如一人”。也就是说,社会中的各个成员都按照自己角色的不同,自觉遵守相应的道德原则,履行基本的道德义务,以保障社会的稳定、群己关系的融洽、国家民族的团结。

和谐的人际关系还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及“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也是一幅儒家理想社会的画卷。生活有保障,对鳏寡孤独或因残疾而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给予照顾,兴尊老爱幼之风,不仅尊重自己的父母亲人,还善待其他非亲非故之人;不仅抚育自己的儿女,还关心、照顾所有的青少年,社会风气淳厚和谐。这幅重诚实、讲仁爱、求友善、修和睦的社会图景,反映了儒家对人际和谐关系的基本态度。

那么,为什么要强调人际和谐、以和为贵呢?荀子认为,“和则一, 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和谐就可以整齐划一,整齐划一就会齐心协力而凝聚力量,凝聚力量就可以表现出强大,只要社会各阶层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就能形成一股向心力,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到了西汉时期,董仲舒更是把“和”作为德行的最高标准。《春秋繁露·循天之道》记载:“德莫大于和。……和者,天之功也,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

当然,人际和谐、以和为贵不等于千篇一律,沒有异见。在这个问题上,君子与小人的价值观是对立的。小人只是盲目附和趋同,表面上谁都不得罪,看上去似乎是与人为善,其实是和稀泥,是取媚于世的伪善者,完全是为了一己之私利,毫无原则性可言,孔子把这种人称为“乡愿”,“乡原,德之贼也”,乡愿就是道德中的败类。所以孔子有一个著名论断:“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宋朝思想家朱熹在《论语集注》里解释说:“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也就是说,君子能够广厚其心,听取来自众人的不同意见,以此来团结绝大多数人,并对他人的个体性保持充分的尊重;而小人却结党营私,表面上看似一团和气,实质却意见不合,各为己利。

君子除了要做到“和而不同”,还要做到“群而不党”。也就是说,君子不搞团伙和小宗派活动;而小人恰恰是“党而不群”,他们排除异己,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不讲道义原则。在这些问题上,君子和小人的“三观”是完全对立的。

《礼记·中庸》记载:“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君子做到中庸,因此君子能时时恰如其分,使自己的情感中正和谐,内外统一;小人违背中庸,所以在行为上往往肆无忌惮,失去和谐。在中国古代和谐思想中,极为重要的便是行事的时候要审时度势,得当适度,这也就是孔子提醒的:“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捐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子路》)狂必过,狷必不及,而“过犹不及”,只有“允执厥中”才能平衡事物内部和外部各要素,呈现出和谐的常态。所以,孔子说:“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论语·卫灵公》)“大受”,就是担当国家的重大事务;“小知”,即负责具体小事。小人由于“党而不群”,不懂得“和而不同”,所以充其量只能做点小事,不能把他提拔到重要岗位上来。而仁人君子,则应当委以重任。

这里顺便提一下君子与小人的关系。君子与小人是儒家常用的概念,儒家将二者做了区别,如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君子上达,小人下达。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君子常行胜言,小人常言胜行。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等等。据此,有人认为儒家把君子与小人完全对立起来。其实不然。儒家虽然把君子与小人做了区分,但并没有固化他们之间的关系,而是认为君子与小人是可以转化的,转化的标准就是道德修养。在儒家看来,如果不注重修养自己的品德,即使原先是君子,也会堕落为小人;反之,如果注重修养自己的品德,即使原先是小人,也能转变为君子。这就是北宋欧阳修在《答李诩第二书》中说的“不修其身,虽君子而为小人;……能修其身,虽小人而为君子”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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