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螺旋”与“喧嚣的螺旋”

2022-07-09 13:54王晴川汤晓洁
新闻爱好者 2022年6期
关键词:沉默的螺旋

王晴川 汤晓洁

【摘要】自1974年德国学者伊丽莎白·诺埃尔-诺伊曼提出“沉默的螺旋”概念以来,国内外学者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延伸出了“反沉默的螺旋”“双螺旋”“沉默的螺旋倒置”等多种理论。近年来,得益于自媒体在内容生产、传播方式、互动效果等方面的优势,出现了一种民间舆论场日渐壮大,引起媒介注意甚至影响政府决策的现象。网络热议的许多事件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经自媒体曝光和炒作之后,引发民众讨论并逐渐演变成一种越说越激烈、越说越敢说的趋势,即“喧嚣的螺旋”现象。

【关键词】沉默的螺旋;喧嚣的螺旋;官方舆论场;民间舆论场

近年来的“刺死辱母者”案、“滴滴顺风车事件”以及“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等,都曾是微博热搜榜上的爆点话题。回顾这些事件的始末,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民间舆论场力量的壮大对媒介注意和权威机构决策带来的影响。本文旨在提出一种由“沉默的螺旋”理论发展而来的,基于社会现实的新的传播现象——“喧嚣的螺旋”现象,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尝试探讨其现实意义以及对新闻舆论工作的启示。

一、“沉默的螺旋”及其延伸

(一)基础理论

1972年,德国学者伊丽莎白·诺埃尔-诺伊曼首次提出了“沉默的螺旋”概念。1974年,她在《重回大众传播的强力观》一文中对此做了具体阐述,并在1980年出版的《沉默的螺旋:舆论——我们的社会皮肤》一书里,对“沉默的螺旋”理论做了深入阐释和解读。简单来说,人们在就一件事情发表自己的观点的时候会受到旁人的干扰。当自己的想法与大多数人相同时,人们乐于表达并积极参与讨论,但是当发现自己的意见可能不被大多数人所赞同和接受时,出于“避免被孤立”的心态,人们往往会倾向沉默不语——这种“一方的话语越来越强势,另一方的意见表达越来越微弱”的螺旋式发展过程便被称为“沉默的螺旋”。诺伊曼所论述的“多数意见所形成的‘舆论’”,实际上最初是媒介所提示和强调的意见,经过“沉默的螺旋”作用之后,才可能转变为真正的大众舆论。换言之,“沉默的螺旋”理论所强调的是大众媒介对个体认知和社会舆论的作用,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媒介信息被受众所认知的过程,在此基础上受众才做出了态度和行为的改变。[1]

(二)理论发展

在新媒体语境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受众趋同心理减弱、受众主体地位的确立、传媒接近权的实现等各种原因,“沉默的螺旋”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和挑战。[2]由此,一种与“沉默的螺旋”理论相对的“反沉默的螺旋”理论应运而生,即少数民众或个人不是选择沉默而是以一己之力对抗大多数,甚至试图以个人之力与多数人分庭抗礼进而扭转局势。

在此基础上,高宪春提出了“沉默的双螺旋”理论。他认为,在一定的新媒体语境中,大众媒体和特定个体社群同时具有通过左右“意见气候”、主动控制议题发展倾向的作用,因此形成了两支“沉默的螺旋”之间的博弈。[3]

龙小农结合“PX项目事件”提出了“沉默的螺旋倒置”。他指出,在网络群体传播时代,民众更加注重自我感受,主张自身权利,不再一味迷信政府和主流媒体,相较于被动接受,更倾向于成为积极的参与者、表演者和主导者。[4]

二、“喧嚣的螺旋”现象的出现

(一)何为“喧嚣的螺旋”

“喧嚣的螺旋”与“沉默的螺旋”从本质上来说指的都是民众的意见表达,区别在于传播方向。“喧嚣的螺旋”强调的是民间舆论场的壮大引发媒介注意甚至影响官方决策,是一种自下而上的传播过程。“喧囂的螺旋”与“反沉默的螺旋”“沉默的双螺旋”以及“沉默的螺旋倒置”等概念有一定的内在关联性,是民间舆论和草根意见的逐步放大。尤其是发生“涉官”“涉富”等敏感案件时,会表现得更为明显。必须指出的是,不是所有“喧嚣的螺旋”讨论的都是负面舆情。有些健康的、正能量的信息也会引起网民热议。“喧嚣”呈现的只是一种杂乱状态,一种无序的舆论内部环境。“喧嚣的螺旋”是由网民自发形成的,往往有意见领袖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螺旋的走向和强度,在很大程度上与意见领袖有直接关系。

通常情况下,“喧嚣的螺旋”在舆论传播形态上呈现整体上升趋势,网民越说越敢说,参与讨论的人越聚越多,螺旋便如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但是,“喧嚣的螺旋”不会无限膨胀下去,当达到一定峰值时,会发生变形、异化、破裂,直至烟消云散。因为“喧嚣的螺旋”是一个松散的、不稳定的舆情结构,并不是一个严密的舆论组织,网民可以随意进入和退出。除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之外,参与讨论的网民不受任何框架约束。在“喧嚣的螺旋”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杂音、反对意见和其他破坏性力量随时可能出现,影响螺旋的稳定性和上升性。由此,“自动解散”或“被迫解散”,都是“喧嚣的螺旋”最终的归宿。

(二)“喧嚣的螺旋”现象的成因

1.直接原因:民间舆论场的扩大

1998年,新华社原总编辑南振中提出“两个舆论场”的概念:“官方舆论场”指由党报、党媒等主流媒体构筑出来的以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目的的舆论环境;“民间舆论场”则是以互联网社交平台为主要阵地,大众讨论时事热点、品评社会问题的舆论环境。从单一的主流媒体营造出来的舆论场到有民间与官方之分的两个舆论场,从侧面反映了民间舆论力量的壮大趋势。

2.间接原因:民众话语权的提高

有学者指出,“两个舆论场”的说法“实际上描述的就是不同意见场域的对立”。[5]而不同阶层的民众在互联网平台的集聚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现实中地理空间、身份地位等各种差异,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想象的共同体”。有时候,合力之下的民众意愿和舆论关切倒逼官方不得不重视特定的话题讨论。

2011年6月“郭美美事件”发生之后,一些主流媒体就注意到了自发的民间舆论场和自律的官方舆论场内部其实都存在问题,对立的局面只会让事态的演变越发难以控制。于是,同年7月11日,人民网发出了“打通两个舆论场”的倡议。如此一来,意味着民众的话语权得到了一定的保障。随着当下自媒体的发展,民众话语权亦有提高之势。

3.根本原因:新媒体语境特质使然

从“沉默的螺旋”演变为“喧嚣的螺旋”,追根溯源是因为整个传播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相比传统媒体来说,新媒体在内容生产方面可以实现全民生产的自组织模式,在把关方面受到的限制和阻力较小。因此,在新媒体语境下,互联网可以为个体带来意见共鸣,个体也能通过社交平台找到与其意见一致的群体,从而避免被孤立。[6]

此外,伴随新媒体环境而来的信息过载,使得受众一时之间无法处理和消化所有信息,只能依靠“什么吸引眼球就看什么”的标准来选择,导致受众的注意力极易发生偏移。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单纯而强烈情感的力量比现象背后复杂多维的社会现实更富有传播的魔力”。[7]因此,也有人抓住了这一关键在舆论场中搅浑水,助推了“喧嚣的螺旋”的形成。

三、“喧嚣的螺旋”相关案例分析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运用到意见表达领域亦是如此。在新媒体语境逐步发展壮大的情势之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民间舆论场,都存在“喧嚣的螺旋”现象。

(一)从“印度抗癌药代购案”到《我不是药神》

“印度抗癌药代购案”当事人陆勇是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也是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原型人物。自2002年确诊后,短短两年里仅购买抗癌药就花费了60万。2004年,他偶然了解到印度有一款药与当时国内正规进口药——瑞士諾华制药公司生产的格列卫疗效差不多,但价格却不到后者的百分之一。他便开始服用这类仿制药,并分享给了交流群中的病友。随着购药需求增加,为了方便购买,陆勇牵头开辟出了一条直接向印度制药公司买药的捷径。然而,当时这种仿制药并未获得国内药监部门的审批,属于“假药”,且为了汇款而购买的信用卡也来自某个非法团伙。

2014年7月22日,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涉嫌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后被取保候审。2015年1月10日晚,陆勇刚从无锡飞抵北京就被警方拦下。陆勇的被捕一时之间点燃了社会舆论:1003名白血病患者网络联名签署《为争取白血病患者基本生存权的集体自救行为的非罪化而呐喊》请求能够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人民网、新华网、《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也相继发声。同年2月26日,湖南省检察院公布了沅江市检察院作出的《对陆勇不起诉决定书》以及《关于对陆勇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认定陆勇虽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但不构成犯罪。而后,陆勇被无罪释放。

2018年7月5日,以该案件为原型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印度抗癌药代购案”及陆勇本人也因此再度曝光在公众的视野里。公众对电影的评价和对案件的关注掀起了新的舆论热潮。李克强总理就电影《我不是药神》引发舆论热议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等相关措施。

回顾整个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最能引发舆论点的无外乎“生与死”的选择,但从生死抉择又能牵扯出很多触及人心的话题,随着话题的扩散与深入,舆论也更为广泛和多元,形成了一个“喧嚣的螺旋”。从陆勇被提起公诉到无罪释放的过程便是螺旋发挥积极作用的表现,《我不是药神》的上映则进一步发挥舆论的力量,推动了药品研发、法律完善等一系列问题的落实。

(二)从《熔炉》到“熔炉法案”

《熔炉》是一部韩国畅销小说,也是一部韩国现实题材电影。创作蓝本是2000年至2005年期间发生在韩国光州Inhwa聋哑学校的残疾学生被虐待和性侵暴力事件。施暴者包括校长、总务主任等十余名教职人员,受害学生的年龄跨度为7岁至22岁。2005年6月22日,该校一位教师向光州身障人士性暴力服务机构检举此事,瞬间引起全国轰动。同年7月8日,韩国26个人权团体组成性暴力对策委员会(后增加至41个)代表受害学生向学校及政府问责。尽管韩国警察、检方和人权委都对此展开了调查,但十余名施暴者中仅有6人被公开,其中4人受到司法审判。一审中,校长、总务主任分别被判5年、10个月,二审时却以“没有犯罪前科,且与被害者家属已达成和解协议”的理由被判缓刑获释。行政室长和生活指导教师在一审中被判2年,二审时前者被减刑至1年。此外,因受当时法律所限,还有两名涉案教师因公诉时效已过而被宣布无罪,其中一人甚至还返回了学校任教。

韩国女作家孔枝泳在2008年看到关于案件的网络新闻后,大为震惊,经过实地走访后将其改编为小说《熔炉》出版。韩国男演员孔侑在读到这部小说后也深受震撼,在他的推动下,电影《熔炉》于2011年上映,短短五天观众就超百万。电影的上映让该案件再次呈现在公众面前,瞬间引发了韩国社会的公愤,百万民众集体签名要求重审案件并废除儿童性犯罪公诉时效。上映后第6天,光州警方组成专案组重启调查。上映第37天,韩国国会以“207票通过、1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熔炉法案”,即《性侵害防治修正案》。

从事件曝光到电影上映,这六年时间里舆论的声音始终没有停歇,掀起一波又一波热潮,直至推动案件重启调查,可以将其视为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作家孔枝泳和演员孔侑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意见领袖的作用,不仅使更多人关注这一事件,同时推动社会大众对该案件刨根问底,最终引起官方的高度重视,成为以个案推动立法进程的经典案例。

四、“喧嚣的螺旋”的现实意义

(一)积极意义

在我国,随着党和政府对社情民意的重视不断提升,并得益于“两个舆论场”的及时打通,“喧嚣的螺旋”现象时有发生且常表现出积极的一面,推动了许多社会问题的切实解决。

从民众的角度来看,在民间舆论场里,人们可以通过参与社会问题的讨论,直接进入到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现实地位,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政府部门以及公职人员进行舆论监督,从而更好地维护民众的切身权益。

对于政府机构来说,“喧嚣的螺旋”现象反映的民意是相对集中且真实的声音,也是一种多元化的声音,倾听这些诉求可以避免在舆情发酵阶段与民众形成意见对抗和情感割裂。相关政府机构可以依据民众的诉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舆论引导,从而营造出一种积极正面的舆论生态。“喧嚣的螺旋”也有助于政府机构在做出决策之时兼顾更多人的利益,对于解决一些复杂或现实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二)消极意义

“喧嚣的螺旋”中的“喧嚣”二字注定了其声音嘈杂的内在构成以及带有情感色彩的立场,而其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又说明了这种现象是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进行的。在自媒体时代,人们可以更方便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无法避免他人的网络暴力行为或保证他人的意见不会对自己产生伤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不代表舆论没有边界。身处“喧嚣的螺旋”之中的人们可能由于过度投入注意力而忽视了这一点,即容易被别人的情绪感染或挟持从而发表错误的言论。“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现实相当于大家都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但从反向思维来说,在这种力量均等的情况下,如果众声喧哗到了极致而没有尽头的话,“喧嚣的螺旋”便等同于“集体失语”,并将最终导致舆论烟消云散。

“喧嚣的螺旋”决定了舆论场内多元意见的复杂性。一些意见参与者出于“法不责众”的心理可能会借机扰乱舆论生态,或是试图转移事件焦点,如此一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就会变得比较艰难。网民自身把关意识的缺失易导致网络谣言四起,甚至发生网络暴力行为或对事件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五、“喧嚣的螺旋”对新闻舆论工作的启示

(一)重视民情民意,打造专属发声平台

“喧嚣的螺旋”之所以“喧嚣”,是因为没有一个统一且规范的发声途径,各方声音同时出现便会显得鱼龙混杂。加之在新媒体语境中,一些民间舆论场常常充斥着各种谣言和戾气,助推了螺旋向纷乱扰攘发展。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所以从法律源头来看,理应允许民众在网络上发表不同观点和意见。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民间舆论场出现喧嚣现象也是正常的。民间舆论可疏不可堵,“一竿子打死”的做法只会适得其反。只有用心倾听群众的呼声才能真正了解群众的现实需求,从而对症下药,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做好新闻舆论工作,首先要重视倾听和反映民情民意。在此基础上,既然群众想要发声,愿意发声,政府就该为民众提供发声的平台,使其有序地表达自身的诉求。

(二)建立舆情预警,适度介入引导舆论

在“喧嚣的螺旋”现象中,尽管声音来自不同方面而且内容纷繁多元,但发声群体是相对统一的——以普通网民为主。普通网民相比政府机构或者专业人士来说基数庞大,因此获取的信息更丰富,他们掌握的自媒体在传播的時效性上也比传统媒体更有优势。但换个角度来说,正因为群体基数庞大,因此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不尽相同,难免有一些不和谐因素在其中“搅浑水”。那么,对于政府机构来说,可以把“喧嚣的螺旋”看作社会舆论的“放大镜”和“扬声器”,从而及早产生舆情预警,避免舆论“热点”成为“燃点”。这就要求政府机构要提前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和语义分析技术等手段来进行实时监测,并匹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确保将负面舆情掌握在可测可管可控的范围之内。在此基础上,要避开“硬碰硬”的舆情沟通和反馈方式,以一种贴近民心、民意、民情的“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介入和引导公众舆论。

(三)主动担当作为,正面解决负面舆情

“喧嚣的螺旋”形成之后,最终会面临两种情况:一是自动解散,即螺旋内部的舆论热度达到一定峰值之后,逐渐衰减、降温直至消散于无形,这种螺旋往往很难再引起网民的兴趣,也很难重新组织起新的讨论,除非原来的议题重新增加了新的兴奋点;二是外力解散,即外部力量强势干预导致螺旋自身解构,但这种暂时的驱散或压制,一旦条件成熟,会再次复活,或以其他螺旋的形式出现。不论是哪种形态,“喧嚣的螺旋”都不会永远无节制地喧嚣下去。

“喧嚣的螺旋”一旦形成,是很难在短时间内自动消散的,因此在进行舆论干预之时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在此过程中,官方干预动作幅度的大小及频率会直接影响螺旋的周期性循环。如果政府机构能够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介入和引导,那么整个螺旋的上升进程就会缩短,在上升过程中可能激发的其他舆论浪潮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尽量避免。

六、结语

无论是“沉默的螺旋”还是“喧嚣的螺旋”,都是社会舆论在一定社会环境中的传播现象。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辩证的,对于“喧嚣的螺旋”理论,用得好就是从人民群众中来,到人民群众中去;用得不好就是众声喧哗,甚至引爆舆论,最终会对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产生伤害。在自媒体大行其道的传播语境中,舆论环境瞬息万变,信息传播途径趋于多元,打通“两个舆论场”,鼓励正常和健康的发声才是正确的导向。在此基础上,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喧嚣的螺旋”现象的存在,并管控和治理好这一传播现象,及时研判,正确引导,最大程度地发挥“喧嚣的螺旋”的有用价值,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陈力丹.媒介对舆论的社会控制机制:沉默的螺旋[J].国际新闻界,1998(1):47-49+77.

[2]陈爱华.论新媒体时代“沉默的螺旋”理论的当代发展[J].传播与版权,2020(9):17-19.

[3]高宪春.从“消极沉默”到“积极互动”:新媒体环境下“沉默的双螺旋”[J].新媒体与社会,2013(3):153-168.

[4]龙小农.I-crowd时代“沉默的螺旋”倒置的成因及影响:以“PX项目事件”的舆论引导为例[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2):70-79+127.

[5]张征,陈海峰.简论“两个舆论场”的内涵与价值[J].当代传播,2014(3):12-14.

[6]张逸松.“沉默的螺旋”理论特点及发展趋势[J].中国报业,2015(20):24-25.

[7]李彪.后真相时代网络舆论场的话语空间与治理范式新转向[J].新闻记者,2018(5):28-34.

(王晴川为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研究院世界传媒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汤晓洁为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9级硕士生)

编校:张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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