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苏台交流合作新路

2022-07-24 12:13王鲁宁
唯实 2022年6期
关键词:台胞江苏交流

王鲁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就对台工作提出一系列重要理念、重大政策主张,形成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这是我们做好对台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要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台海方向不稳定性因素增多。我们要增强历史自信,看清祖国完全统一的时、势、义,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扎实推动包括经济融合发展、社会融合发展、政治融合发展等构成的两岸融合发展,为民族伟大复兴、祖国完全统一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江苏作为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交流交往最广泛、合作成果最丰硕的省份之一,应努力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服务中心大局中展现更大作为,加快对台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苏台融合发展向更深层次迈进。这既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现实要求,更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和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的初心所系、使命所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从江苏对台工作的基础和实际出发,应以聚焦重点领域、聚力创新创优为主题,奋发有为推进交流合作,扎实有效深化融合发展。

优化政策措施实现新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江苏应加强统筹谋划,主动积极作为,多渠道争取支持,探索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融合发展路径,使江苏获得更多先行先试的政策。为前期培育效果好的省内相关地域大力争取设立更多类型、各具特色的海峡两岸合作区、试验区、示范区(点)、产业园和基地等,特别是在台企资金扶持、特许经营,台胞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方面出台更多务实、便捷、灵活的支持措施。同时,要加强政策措施的分析研究,使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能结合当地特色,更有创造性、针对性、操作性,还要重视深度宣介、及时辅导和全程服务,让广大台胞台企熟悉、善用和用足政策,确保推出的惠台利民政策措施有力度、见实效。

打造产业融合发展新高地。抓住江苏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契机,彰显特色优势,支持苏台两地产业界加强沟通对接,围绕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在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精密机械、文化创意、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健康养老、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共研核心技术,共建产业联盟,让台企参与到高质量发展中来,逐步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探索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建设共同市场。精心办好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苏州电博会、台商论坛等,深化昆山试验区和金改区、淮安台资集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效用,打造更具影响力、吸引力、生命力的产业融合发展载体平台。争取设立省级引导基金,推动台企、民企合作发展,把台企国际通路、资本运作、企业管理强的优势与民企配套性好、成本低、机制活的优势相叠加,共同抵御风险,加快转型升级,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瞄准江苏“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支持台企把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自贸区建设、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叠加机遇,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台企合法权益,让台商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开辟苏台交流交往新路径。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持之以恒开展苏台各领域交流,积极探索后疫情时代苏台交流轉型发展新路径。深挖江苏各类优势特色资源,凝聚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深化两地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农业、旅游、宗教、传媒、民俗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大吸引台湾地区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的力度,更好服务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在做精做优传统交流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交流方式、丰富交流内容、拓宽交流空间,推动交流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努力把工作做到广大台胞的心里。尤其要抓住台湾年轻一代这一关键群体,持续用心用情做好在苏台湾青年的学习、就业、创业工作,发挥省内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众多的优势,以更多举措为他们追梦、筑梦、圆梦提供更优良的条件。随着两岸年轻一代更广泛地交往、更全面地交流、更深度地交融,“两岸一家亲,苏台亲上亲”理念必将更有力地根植在他们心中,共同反对“台独”的基础必将得到进一步巩固。探索建立内容科学、指标合理、方法有效的对台交流工作测评体系,将测评结果纳入有关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把“软指标”变为“硬约束”。

拓展精神家园建设新内涵。从拓展精神家园的要求来看,对于来苏台胞,我们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是就业创业有机会。要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助力台胞就业稳定、事业有成,乐于留在江苏、扎根发展,这是建设精神家园的基本条件。工作和事业有了基础,台胞才会对在江苏的未来生活产生美好的憧憬。其次是台胞生活便利有保障。这需要按政策规定落实台胞与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涉及日常生活、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逐步实现台胞在苏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共享,支持苏台两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再次是理解包容有空间。政府和当地居民用真心、诚心、爱心对待台胞,尊重他们的习惯、爱好和文化理念,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融入当地生活中去,使他们感受到温暖、温馨。最后是心灵契合有认同。积极引导台胞参与当地文明创建、社会治理等,让他们摒弃“打酱油”心态,强化“主人翁”意识,实现“他乡变故乡”。加快推动全省各地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法规的完善,积极打造台商台胞大陆“精神家园”和“第二故乡”,让台商台胞在苏投资更放心、工作更安心、生活更舒心,进一步增强台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系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巡视员、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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