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9-07 01:41冯小光
中国检察官 2022年13期
关键词:检察工作民事检察

● 冯小光 刘 昀/文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奋力走出一条开拓创新、跨越发展的崭新道路。新时期,全国民事检察部门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准确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理念更新为牵引,以能动履职将政治建设融入民事检察业务,务实推动民事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讲政治中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

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引领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1]《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https://www.ccps.gov.cn/xxsxk/zyls/201812/t20181216_125657.shtml?ivk_sa=1024320u,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6月7日。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民事检察工作要坚持在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保持定力、毫不动摇。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习近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前线》2019年第3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要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实在在贯彻到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方向不偏,行稳致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021年最高检发布“唐某华诉重庆市某超市劳动争议纠纷抗诉案”等6件“检察为民办实事”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体现了民事检察履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事案件与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息息相关,同时也与司法公正紧密相连。最高检党组要求,要以“法、理、情相统一”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到“文本法”与“内心法”的统一,坚决杜绝简单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民事检察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要着力强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领域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执行监督案件的办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推进政治建设与民事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3]《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并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xinwen/2020-05/29/content_5516059.htm,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6月8日。《意见》提出要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特别指出“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和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民事检察要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处理民事检察业务问题,把讲政治融入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顾大局中找准民事检察工作的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民事检察工作要胸怀“国之大者”,找准民事检察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契合点、着力点,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以高质量的民事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年7月,最高检发布4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指导性案例,包括民营企业及企业家被明显超标额查封、误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监督案等,展现了民事检察职能在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中的独特价值和作用。要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依法保护企业家和相关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防止、纠正司法实践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对相关案件涉司法管辖约定问题予以重点关注,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案件处理依法、合理、公正。主动把民事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二)健全民事支持起诉制度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5.9万件,同比上升82.8%。经审查,共支持起诉4.3万件,同比上升79.9%。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8万件,占支持起诉总数的66%。数字背后体现出人民群众对民事支持起诉制度的强烈需求。2021年12月,最高检发布第三十一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以“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为主题,针对农民工、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弱势民事主体维权困难的情况,检察机关履行支持起诉职能,体现了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下一步,要继续加大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力度,适当拓展案件类型,加强理论研究,建立健全常态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真正实现以“我管”促“都管”。

(三)加强和规范民事检察和解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4]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求是》2021年第5期。2021年11月,最高检发布5件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为践行检察为民理念注入了鲜活的生命力。民事检察工作要传承和诠释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运用民法基本原理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厘清各方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对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要依照民法典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引导当事人认同正确裁判。通过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助推诉源治理,畅通办案过程中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全过程。

三、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谋发展中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的监督质效

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为保障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而进行的法律监督。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为民事检察监督办案提供了最重要的实体法依据。民事检察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更新监督理念,明确监督标准,优化监督方式,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的监督质效。

(一)优化生效裁判结果监督

全国民事检察部门以新理念为指引,裁判结果监督不断精准。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8.1万件,同比上升13.2%。经审查,共提出抗诉5100余件,同比上升5.7%。法院同期审结3900余件,改变率达88%,同比增加7.4个百分点。通过选择在法治理念、司法活动中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努力做到监督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问题。进一步优化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要注重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实现对民事审判权的监督与当事人权利救济有机统一。完善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做到“敢抗”和“抗准”相统一,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二)不断加强审判违法监督

全国民事检察部门以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为契机,规范依职权监督启动程序,增强发现线索意识与能力,加强相关调查核实工作。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5.2万件,同比上升40.1%。经审查,共提出检察建议4.5万件,同比上升37.8%,审判违法监督不断深化。下一步,要继续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不断加强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完善审判人员深层次违法行为线索发现机制,努力探索与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相衔接的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机制。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违法问题,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整体监督效果。对于履职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三)强化民事执行监督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5万件,同比上升33.3%。经审查,共提出检察建议5.3万件,同比上升43.6%,通过进一步强化执行监督,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两高”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下一步要积极做好与法院的衔接配合,持续推动法检两院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逐步规范依职权启动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重点依职权监督侵害当事人、案外人实体权利的民事执行活动。对于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人民群众反映较大的案件,加大监督力度并积极协调共享相关执行信息。

(四)持续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

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是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的重要抓手。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800余件,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成效显著。最高检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为主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送了“五号检察建议”,下一步要持续跟进落实,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不断完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追究和制裁机制,形成对民事诉讼活动的常态化监督。

四、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重自强中加强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民事检察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事检察队伍。

(一)强化人才培养

2021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择优选拔业绩突出的办案和理论研究业务骨干,组建了民事检察人才库,要进一步加强全国民事检察业务人才库建设,强化对入库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参加大课题研究、参加会议培训、借用抽调等方面优先考虑和安排,不断厚植民事检察工作人才基础。结合民事检察工作实际,全面优化业绩考评指标与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充分发挥考评对人才培养与业绩提升的指挥棒作用。深化民事检察条线业务援助工作,加大对“三区三州”及薄弱基层院民事检察部门支援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民事检察工作发展,加强跨区域民事检察对口支援。

(二)强化业务培训

聚焦高质量发展,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民事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做到做实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举办全国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以赛代训,评选出一批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业绩突出的优秀民事检察人才。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组织编写《民法案典》《民事检察工作指导》等民事检察书籍,继续举办“民事检察大讲堂”。组织开展民法典、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专题培训,不断丰富培训形式,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注重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有机结合。注重发挥“检答网”作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并及时上传培训课件、学习资料。

(三)强化理论与实务研究

猜你喜欢
检察工作民事检察
民事推定适用的逻辑及其展开
论民事共同诉讼的识别进路
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跨越
加强民事调解 维护社会稳定
以文化建设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检察文化与检察工作协调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