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9-07 01:41徐向春
中国检察官 2022年13期
关键词:检察工作检察救助

● 徐向春 /文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统领,以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为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以全面贯彻《意见》引领依法能动履职,用实际行动把控告申诉检察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落得又实又好

(一)全面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2019年最高检提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并在全国两会上作出承诺。三年多来,最高检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全面上线运行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规范群众信访接收、回复、办理和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实现四级检察院所有信访线上办理,回复答复情况全流程监控。不断强化常态化督导检查,定期开展“回头看”,围绕是否存在应回复未回复情况、是否存在办案不规范不尽责问题开展督查,广泛听取信访群众意见,促进各地提升回复答复质效。2022年继续常态化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电话回访和满意度调查活动,推动从程序上落实回复答复向更加注重解决问题、案结事了、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实际效果拓展。在各级检察机关的全力推进下,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基本实现,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94.4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0%。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成为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关注度和点赞率最高的业务亮点之一。

(二)坚持推进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控告申诉信访案件

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特别针对首办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矛盾上行问题,要求首次到基层检察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2021年,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办理信访案件近4.9万件,化解率超过80%。最高检领导包案22件,均全部妥善化解。2022年年初,部署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重点针对当事人首次提出控告申诉的、属于设区的市和县级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以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和立案监督案件,检察院领导包案制度落实情况,明确要求这三类案件经院领导包案后再次到上级检察机关申诉率不得高于15%。从第一季度情况看,大多数地方实现“应包尽包”,案件上行率控制在2.1%,成效已经初步显现。

(三)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

最高检部署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以来,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落实“10大措施”“9条标准”,2020年主动排查化解重复信访、长期信访等重点信访积案348件,2021年全部办结1.6万余件集中交办的重复信访案件,取得良好效果。今年又部署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回头看”和千件疑难复杂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要求对已办理终结程序的重复信访案件,组织全面评查,对其中再次信访案件,落实院领导包案,逐案化解,切实解决久诉不息的突出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还建立重复信访积案库,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实时跟踪重复信访办理化解情况,设立信访人半年内未再重复信访、新增重复信访、信访矛盾化解等指标项,加强动态更新,随时了解掌握重复信访存量和变化情况,实施分色分级分类办理模式,形成了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积案的有效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进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

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最高检要求应听证尽听证。对首次提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符合条件的,应当进行公开听证。还创新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在信访接待场所就地组织公开听证,推动信访矛盾在接访时就能及时有效化解。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11470件,其中简易公开听证5832件,占50.8%。听证后当事人明确表示息诉罢访的8778件,占76.5%。公开听证已成为检察机关化解信访矛盾的常态化工作方式。2022年针对年老体弱及身患残疾、行动不便的信访人,或因婚姻家庭、亲友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几类重复信访案件,要求积极探索开展上门公开听证,就地开展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运用公开听证方式审查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723件,其中简易公开听证1299件,占75.4%。上门听证322件,占18.7%。听证后当事人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的1585件,占92%。

(五)着力提升控告申诉案件办理质效

最高检要求对首次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应当调卷审查,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认为原司法程序或处理结果确有错误的,依法启动诉讼监督程序,促进纠正错误,维护司法公正。2022年部署开展对已办结的首次刑事申诉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对原案办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质量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执法、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提升控告申诉案件办理质量。还定期通报控告申诉检察“案-件比”,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定期梳理和报告本院管辖的申诉案件“案-件比”,对“案-件比”较高的信访申诉的案件采取向下交办、带案下访等方式,进一步压实承办检察院首办主体责任。

(六)接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2021年,最高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向4.75万余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6.13亿余元,同比分别增长49.9%和47.2%。修订完善《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确立应救助尽救助原则,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救助实效。2022年,继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并联合全国妇联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深入推进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群体等重点救助对象司法救助工作。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7119件,实际救助5050件5960人,发放救助金6456.5万元,同比均大幅上升。

(七)不断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2019年以来,最高检组织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活动,加大对律师控告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办理力度,全国检察机关办案数和纠正数均保持较大幅度增长。建立健全检律会商工作机制,2020年12月和2021年11月,最高检牵头组织司法部、全国律协分别召开两次检律定期会商座谈会。截止目前,已有32个省级检察院、近60%的地市级和县级检察院(部分地市级、县级检察院无对应的同级律协)主动登门问需、问计,与同级司法厅(局)、律师协会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了检律定期会商机制,会签了实施意见。

二、把准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

(一)要服务大局谋发展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控告申诉检察负责接收群众信访,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在政治与业务融合发展上有密切的契合点和天然的优势。群众反映的每一件事情,不仅事关司法权威和人民福祉,背后更蕴含着政治,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和国家工作大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必须强化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意识,主动对接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将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结合,将处理信访与加强办案相融合,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好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贡献控申智慧和控申方案。

(二)要司法为民思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1]《习近平谈“初心”系列之二:我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追求老百姓的幸福》,人民网http://dangjian.people.com.cn/n1/2019/0628/c117092-31201540.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6月7日。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始终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源泉和不竭动力。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控告申诉检察作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重要平台,必须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心用情服务好人民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三)要公正司法促发展

控告申诉检察作为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必须切实提高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能力,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司法。处理信访和办理案件,不能满足于“办完”,更要“办好”,坚决纠正错误决定和违法行为,努力做到该纠正的纠正。不仅要打开“法结”,更要打开“心结”“情结”,努力做到该化解的化解,把天理国法人情融于一体,大力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控告申诉信访案件的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要奋力自强求发展

任何一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队伍的支撑。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要实现更高质量创新发展,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队伍素质,以过硬的本领迎接前所未有的挑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注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建设,着力在思想观念、业务水平、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上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控告申诉检察“铁军”。

三、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深刻认识和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控申检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更好践行初心使命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地做到坚持“从政治上看”,准确把握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定位,传承好人民检察制度“红色基因”,在各项具体工作中检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好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强化诉源治理,推动信访矛盾就地化解,确保法律监督更实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把群众的情绪疏导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千家万户,把人民群众凝聚到党的周围,为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坚持季度通报制度,依托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定期梳理、点名通报、督促整改各级检察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确保7日内程序性回复全面落实的基础上,重点对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效果进行督导。严格把握、准确适用信访积案办结标准,源头、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对信访人年老体弱或身患残疾、行动不便等重复信访案件积极开展上门公开听证。健全控申“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落实首办责任、院领导包案办理、定期通报等制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防止程序空转、矛盾上行,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对因工作不负责造成矛盾激化、引发信访的,严肃落实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努力形成解决信访矛盾的工作合力

主动向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府、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等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教育疏导、帮扶救助、终结退出及司法保障等方面困难和问题,增强依法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合力,提升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实质化解的效率效果。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环节的反向审视功能,反向查找侦查、起诉、审判工作以及社会治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做好源头防控。

(四)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赋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的意见》,拓展网上接收信访覆盖面,探索将远程视频连接技术广泛运用到跨地区接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各办案环节,提供更及时、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引导群众多网访少走访,努力构建网上信访工作新局面。积极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主动向党委政法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争取支持,促进实现信访部门和各政法单位信访系统互联互通,打通“数据孤岛”,实现信息共享,掌握信访实时动态与规律,共同加强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进一步把重自强落到实处,全面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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