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时代研究生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法研究

2022-09-29 05:31卢仁伟闫文君
关键词:授权点学位合格

卢仁伟 凌 青 闫文君

(海军航空大学 山东烟台 264001)

2020 年7 月,国家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研究生会议,会议提出研究生教育要加强外部质量监督,严格规范管理,统筹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专项检查、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强化对培养制度及其执行的评价诊断。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研究生教育要强化过程评价,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完善学位授予合格评估制度,11 月,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修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正式拉开了新时代学位授权点评估的序幕,评估办法既保证了学位授权点的特色建设和内涵发展,同时将其持续纳入全面检查考核范畴,体现了新时代国家对高层次办学单位的新要求[1]-[4]。

一、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认识

2015 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1 次会议确定学位点定期评估制度,通过评估,推动学位授权点整体水平提高,保证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4 年1 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下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第一次系统科学地提出学位点评估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步骤,明确了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主,教育行政部门评估通过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每5 年作为一个评估周期,根据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分别做出合格和不合格结论,对于不合格的分别做出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2019 年教育部发布了2014—2019 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和意见和处理意见。2251 个学位授权点抽估评估结果为“合格”,8 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不合格”,33 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经过6 年的工作总结,2020 年,国家修订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主要强化了对学位授予单位自评阶段的要求,强化了学位授予单位的质量保证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的性质,是诊断性评估,方法是通过检查办学条件和制度,查找突出问题,凝练特色。二是进一步细化了自评程序要求,特别细化了实施方案制订、报告编写、信息检测、专家评议和结果认定。三是学位授权单位定期编写和发布《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加强常态化质量自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丰富自评的体系框架,推动单位自评按照科学专业、独立公正、评建结合的原则展开,确保研究生教育向高水平迈进。

学位授予点自我评估的组织实施方是拥有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包括大学、研究所、医院等单位,评估对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可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授权点。学位授权点评估既是需求评估,又是水平评估,既是现状评估,也是发展评估。自我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的内容、要求和程序应符合评估办法的要求,重点是定位和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人才培养质量、特色、课程教材质量、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是诊断性评估,即通过对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的检查评价,查找现实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和弱项,办出水平和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因此,自评不能仅仅局限于培养人数、发表论文、课程教材和办学条件等“硬指标”,同时要将科学研究、重大成果、服务社会等“软要素”一并纳入自评体系和标准。

图1 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流程图

二、授权点自我评估存在的问题

从2014-2019 年,第一轮学位授权点周期性评估来看,本轮合格评估达到了促进学位授予单位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打破学位授予终身制的目标,特别是部分学位授予单位通过自我评估和学科发展规划,主动撤销或调整了学位授予点,反映了自我评估的严肃性。但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自评主体存在本位思想,缺少科学公正

学位授权点的评估是新形势下科学确定研究生教育发展和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整体布局的有效方式。考虑评估的重点在于把脉诊断,目的在于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转,所以评估主体的“主要角色”是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予单位对评估的认可程度决定学科的深层次发展,所以,学位授权评估的主要方式是自我评估。但由于部分授权单位管理者的认识有限,在评估中将主要精力投到评估结论上,注重见效快的短期投入,关注学位点的数量变化,忽视或者回避学位点的“短板”,甚至有的数据“掺假”,从而造成自评结果出现偏差。例如,第一轮学位授权评估中,从上级部门的抽检结果看,有少部分学位授权单位的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评结果合格,但抽检结果不合格。

(二)自评体系关注数据指标,缺少关联印证

院校教育的质量监督体系既有综合性教学评价,也有重点不同但相互联系紧密的专业评价,例如教材评价、学科评价和学位授权点评估等。部分单位在制定自评指标体系和标准过程中,按照自评要求设置了导向要求和限制性要求,而这些指标多是数据指标,有时通过“集中优势资源”达到指标线,这种 “成果移植”在专项评价中有时可以浑水摸鱼,但是面对综合性评价就难以应付。学位授权点一般6 年为一个评估周期性,各类评价交叉展开,部分内容重叠。通过分类整理相关材料,既能简化评估过程中烦琐行政工作,也能提高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学位授予单位掌握学科或学位授予单位发展变化,多维度全方面分析实际情况,做出正确决策。

(三)自评内容偏重现状分析,缺少内涵特色

一般情况下,每个学位授权点经过长期发展和摸索,对接应用需求,形成了自有人才培养特色,但由于近年学科调整后,部分学科整合但没有融合,造成虽是“一家人”,但不入“一家门”,主要体现在多个方向思想理念和发展定位没有统一,从而造成自评体系设计上“点多线少”,串不起来。例如,重点关注了导师学生数量、发表论文的数量、建设条件等“显指标”,而对于“三才”(教材、人才和器材)对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学习效果能否达到培养要求等问题研究分析不够,没有凝练出学位点的内涵和特色,查找问题不深刻。国家推进学位授权点自评的考虑既包括“补弱”,即发现问题、整改提高,还有“固强”,就是凝练特色、强化优势。若自评质量不高,弱化了制度设计的“初心”。

(四)自评结论往往被束之高阁,缺少持续改进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最终结论按照评定等级分类评价,学位授予单位普遍重评估结果轻评后整改,学位授权点评估一般采取静态观测—动态比对—综合评定,评定结论是行政决策的依据,决定了下阶段学位授予点能否保留、招生数目增减、是否得到国家扶持,但评定结论作为反馈信息对受评单位的督促作用不大,学位授予单位将学位授权评估作为阶段性评估,给出了结论和建设意见,如何落实、落实得怎样成了“下回文章”。学位授权点没有了上级的督促约束,在没有形成常态化检视思维时,对自评的诊断建议进行整改没有了内部驱动力,“评估—整改—再评估—再整改”的循环递进机制没有形成,关键环节缺失致使机制出现了漏洞,从而失去了自评的价值。

三、改进学位点自评工作的建议

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正朝着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的方向迈进,相关的配套促使正在紧锣密鼓研究下发,学位授权点评估要制止“装门面”式的学位授权点,引导自评工作朝着科学健康和规范运行,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调整优化学位授权单位自评专家选配方式

在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体系,既需要外部质量监督,也建立内部监督体系,二者都是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主体不同,内部监督既有教学管理单位,也包括学位评定委员会、督导组、学术委员会等专家咨询机构,监督手段多样,信息反馈方便。外部监督主要靠教学训练检查、教学评价等手段,监督科学公平,但频次少。学位授权点评估专业程度高,自评应考虑引入外部同行专家和用人单位专家,并适当扩大专家组人数,避免内部评估、闭门造车。国家和省学位主管部门按照学科分类建立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院校领导、学科负责人、同领域院校专家和企业专家,年龄可适度放宽。通过随机抽选确定专家,颁发聘任书,专家组独立办公,向学位评估单位负责,至少须完成一个周期评估,每年制订工作计划,定期集中办公并提交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通过与其他内部监督评价相互协调,找到问题不足,彰显特色优势,服务教学建设。

(二)持续完善学位授权单位自评指标和标准

现有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和标准分类不明确,过于突出学位授权单位的自主性,层次分类不明确,不能全面反映研究生培养规律性和学位授权点建设现状。从科学的角度看,自评指标体系的构建应至少包括三个层次,即目标、条件、过程。除了规定的“必答项”,还有反映学科特色的“自选项”,确保自评体系体现了学科和类别的区分度。另外指标的设置应该体系化,条件的二级指标能全面连贯地反映目标项,过程的二级指标与目标和条件项形成有机整体,客观全面反映学位授予点的现状和发展。作为决策性评估,能够说服别人是关键,自评体系的建立是第一步,指标标准实现定性和定量的有机统一,定量部分就像是一个个“节点”,“定性部分”是点与点之间的连线,共同织成上下交错、左右连横的“大网”。最后指标要反映授予点的特色和内涵,自评体系不能千篇一律,要反映学位授权点的特色,指标设置不是简单的达标,应对特色进行提炼,把基本事实上升到具有导向和借鉴意义的内容上来。

表1 指标体系建立范例表

(三)加快推进学位授权单位自评保障手段建设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可以调动参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但前提是有规范的约束制度、科学的自评方式和先进的自评手段。一是通过健全法规制度匡正学位授权点无序发展,激发学位授权单位的责任意识,改变以往以规模为导向的教学评价方式,建立社会反馈和责任倒查制度,倒逼学位授权单位主动作为,刀口向内。自评方式体现诊断整改,避免不同学科比较,减少同类学科比较,将自评方式放在采用不同年度的对比态势和分析上,督促学位授权点对接社会需求,认识补齐短板,发展优势特色,避免同质竞争,避免求大求全。二是引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进行信息管理和评估。通过建立数据填报系统不仅可解决人力和物力浪费的问题,而且可以引入人工智能算法,提高大数据下数据筛检和简单分析处理能力,完成远程协同办公,常态化开展评估工作。如果实现信息系统评估,提高了工作效率,这样为增加行政部门抽检比例,减少自评创造了条件。

(四)着力健全学位授权单位自评常态化机制

学位点评估是周期性评估,并没有做到全时覆盖,对整改情况的监督落实不到位。所以,学位点授权评估应建立多元、动态的评估机制,既要保证评估的连续性,同时要确保一定时期内组织外部行政单位抽评。要与其他的评价统筹或结合,建立多元评估、年报和监督体系数据互通机制。建立6 年一个周期的连续评价机制,评估报告要向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对于自评诊断的问题,应建立学位授予点权益救济和问题推进清零制度,不认可问题应答辩说明后再给出结论,若认可问题应提出可行性整改方案,答辩通过进行整改,并作为下轮学位授权点评估的重要指标。

学位授权点自评政策导向性强、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学位授权点持续改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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