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树生夫妇墓志与高欢家族之追崇先世、迁葬先茔

2022-10-08 14:17邹芳望
敦煌学辑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高氏高树魏书

邹芳望

(兰州大学 敦煌学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20)

北齐神武帝高欢父母高树生、韩期姬的墓志,(1)图版见赵文成、赵君平编《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续编》,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第85-86页。编者于图版说明中提到“出土时地不详”,但据王连龙云两方墓志“2005年出土于河南偃师府店镇,后由洛阳师范学院河洛古代石刻艺术馆收藏”。是研究高欢家族及北魏晚期历史的重要史料,其中所记载的高欢先世世系是现存相关记载的最早文本,志文内容与其后《魏书》《北齐书》以及高欢家族其他成员墓志材料的记载也颇有异同,很有深入探讨的价值。自本世纪初出土以来,已得到学界一定的关注和利用。王连龙最先为两方墓志录文,并做了一些基本史实的考订,(2)王连龙《北魏高树生及妻韩期姬墓志考》,《文物》2014年第2期,第80-86页。其后张金龙利用墓志中的新材料来讨论高欢家世族属的真伪问题,(3)张金龙《高欢家世族属真伪考辨》,《文史哲》2011年第1期,第47-67页。张耐冬、禅馨通过两方墓志所出的葬地来考证北魏孝武帝时高欢的迁邺之议,(4)张耐冬、禅馨《魏孝武朝高欢议迁邺事新考——基于高树生夫妇墓志所载葬地的分析》,《国学学刊》2017年第1期,第110-115页。均有创获。但结合《魏书·高湖传》等史料对高欢家族成员的记载,两方墓志中犹有一些未发之藴有待揭出,本文拟就其中两点,即高欢家族追崇先世、迁葬先茔的活动进行讨论。同时,这两个问题的解决,又能为我们进一步考察高欢家族的先世事迹及与渤海高氏的关系,提供新的视角和证据。(5)关于这个问题,作者另有《“层累造成”的高欢家族世系》(待刊)一文专门探讨,文章在综合前人研究与新见史料的基础上,认为高欢家族并非出自渤海高氏,其与渤海高氏谱系的结合,肇端于高欢脱离尔朱氏控制,东向河北地区,与冀州渤海土著强宗高昂高乾兄弟合作之时。在他们编排的谱系中,高欢一族并未收于共同主导了这次宗族结合的高昂曾祖高展名下,而是排定在高展弟高泰之后,高欢曾祖高湖也就与北魏名臣高允的父亲高韬成了亲兄弟。但当时只是初步排定,之后在北魏末、东魏和北齐的各个时期,高欢家族对其先世的谱系信息的各个方面不断进行调整、修饰、完善,通过出土文献中所见高欢家族各阶段的碑刻墓志材料,可见其斧凿之迹。最终这一谱系定格在北齐史臣魏收的《魏书》之中,并在唐代高欢家族后裔高士廉一支的谱牒中得到继承。下文中与此相关的讨论,也是基于这一认识展开。

关于追崇先世的问题,清代学者王鸣盛已经注意到高齐对其谱系中理当为近亲的高允一支无所追崇的情况,提出“然则允之祖即欢高祖,允是欢五世内从祖,近亲属也。欢贵,执魏权,以允之名德,无所追崇,恐有亡佚。”(6)[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68《北史合魏齐周隋书四》,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574页。缪钺执此以为反证,认为:“高欢执政时,不追崇其五世内从祖高允,王鸣盛觉此事可疑,谓恐系史文亡佚。然吾人亦正可据此怀疑高欢对于渤海高氏之关系本非密切,其世系或出伪造。”(7)缪钺《东魏北齐政治上的汉人与鲜卑冲突》,氏著《缪钺全集》第1卷(上),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89页。其后李培栋、张金龙两位学者都针对缪钺的观点作出反驳。李培栋认为:“高允于欢为五世内从祖,而欢追崇对象仅限于四世内高湖一支之后裔,其不追崇高允并无可异之处,特清人王鸣盛见怪而已。”(8)李培栋《高欢族属家世辨疑》,氏著《魏晋南北朝史缘》,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年,第89-90页。张金龙赞同李培栋的看法:“高欢执政后不追崇其五世内从祖高允一点儿都不奇怪,考之国史亦绝无类似追崇。高欢在控制北魏朝政后,最初只追崇其三世内直系祖先高谧、树生及其妻子,已见上文有关引证。东魏初年,高欢叔父高翻亦受到追崇。……高欢曾祖高湖以上之直系祖先尚且无人受到追崇,遑论五世内从祖高允。因此,高允未被追崇绝不能成为怀疑高欢祖先出身勃海高氏的理由。”(9)张金龙《高欢家世族属真伪考辨》,第52页。

追崇先世关涉到族系的认同,或崇或否,自然都可以做出很多解读。要判断上引学者观点的是非,就需要我们对高欢家族追崇先世的情况有整体的把握。

一、高欢追崇先世史事探析

今按,在高齐建国以前,高欢家族曾有过三次追崇先世宗亲的活动,分别发生在北魏孝武帝太昌、永熙年间和东魏孝静帝元象年间。这些追崇活动主要记载于《魏书·高湖传》所附的宗族成员事迹中,第一次受追崇的有:

高谧:太昌初,追赠使持节、侍中、都督青徐齐济兖五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太尉公、青州刺史,谥武贞公。妻叔孙氏,陈留郡君。

高树生:太昌初,追赠使持节、都督冀相沧瀛殷定六州诸军事、大将军、太师、录尚书事、冀州刺史,追封勃海王,谥曰文穆。妻韩氏,为勃海王国太妃。

高拔:太昌元年,赠使持节、侍中、都督定相殷三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定州刺史,谥曰武康。

高仁:太昌初,赠使持节、侍中、都督青齐济三州诸军事、仪同三司、青州刺史,谥曰明穆。

高昋:太昌初,赠使持节、都督冀沧二州诸军事、征东将军、冀州刺史。

高归义:太昌初,赠待中、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雍州刺史、谥曰孝贞。

高幹:太昌初,卒。赠使持节、都督秦雍二州诸军事、车骑大将军、司空公、雍州刺史,谥曰孝穆。

第二次有:

高树生:永熙中,后赠假黄钺、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加后部羽葆鼓吹,余如故。

高昋:永熙中,重赠侍中、都督青徐光三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青州刺史,谥曰文景。

高徽:永熙中,丧还洛阳。赠使持节、侍中、都督冀定相瀛沧五州诸军事、司徒公、冀州刺史,谥曰文宣。

第三次有:

高翻:元象中,赠假黄钺、使持节、侍中、都督冀定洛瀛并肆燕恒云朔十州诸军事、大将军、太傅、太尉公、录尚书事、冀州刺史,谥曰孝宣。

高雍:元象初,丧还,特赠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冀定瀛沧幽五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尚书令、司徒公、冀州刺史。(10)[北齐]魏收撰《魏书》卷32《高湖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51-757页。

这其中,第一次的追崇活动大都记载为太昌初,只有《高拔传》明言太昌元年(532)。此前高欢起兵于信都,奉渤海太守元朗为帝,建元中兴。二年春正月攻拔邺城,四月入洛阳。高欢先废尔朱氏所立的节闵帝元恭,又废中兴主元朗,另立元修为帝,改中兴二年为太昌元年,至十二月,“大赦天下,改太昌为永兴,以太宗号,寻改为永熙元年”(11)[北齐]魏收撰《魏书》卷11《出帝平阳王纪》,第286页。。可知太昌年号的行用,不到一年,不管“太昌初”还是“太昌元年”,所记都应当是同一次追崇活动。元修继位以后“帝以世易,复除齐献武王(高欢)为大丞相、天柱大将军、太师,世袭定州刺史,增封九万,并前十五万户。庚寅,加齐文襄王(高欢子澄)侍中、开府仪同,余如故。”对高欢宗族的追崇应该也发生于此时。

在这一批追赠的七人中,高谧与高树生是高欢的祖、父,高拔、高仁、高昋和高归义是来自高欢祖高谧长兄高真一支的从祖叔和从祖兄弟,高幹是高欢曾祖高湖弟高恒之孙,从辈分来说是高欢的从曾祖叔。如此则前引张金龙所谓“高欢在控制北魏朝政后,最初只追崇其三世内直系祖先高谧、树生及其妻子”的说法就不攻自破了。前六人的情况,非常清晰,毋庸赘言,唯独高幹的情况比较特殊。前六人都是高欢曾祖高湖一系,而高幹是高湖弟高恒一系的,在亲疏上的确隔了一层。

本来这也不足为奇,但是在前述关于高欢伪造世系问题的讨论中,研究者早已注意到,高欢对高湖兄高韬一系的族人,即便享盛名如高允都无所追崇,从而推定两支并非出于同族。反对者如李培栋、张金龙却认为,高欢追崇的是四世以内诸亲,高允是高欢五世内从祖,没有追封是正常的,因此也就不能把没有追封高允一支作为判断其是否与高湖一支同宗的依据了。但是,他们的说法也有一个明显的漏洞,那就是这里的高幹。高幹出自高湖弟高恒一系,与高允出自高湖兄高韬一系,情况正同。高幹能获得追崇,正反衬出高允一支无一人获得追封的不合常理。于是李氏又不得不强为之解,提出“或因幹本非高道亲子,幹子隆之又与高欢特别亲密,被欢命为从弟之故。并且高幹恰巧卒于太昌元年,隆之又已贵为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12)李培栋《高欢族属家世辨疑》,氏著《魏晋南北朝史缘》,第89页。张金龙继承李培栋的观点,认为“这一追赠与其子高隆之的影响有关,而与是否为高欢同族可能关系不大”。(13)张金龙《高欢家世族属真伪考辨》,第53页。他并举出《北齐书》及《北史》的《高隆之传》:

本姓徐氏,云出自高平金乡。父幹,魏白水郡守,为姑壻高氏所养,因从其姓。隆之贵,魏朝赠司徒公、雍州刺史。(14)[唐]李百药撰《北齐书》卷18《高隆之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235页。

又:

洛阳人也。为阉人徐成养子。少时,以赁升为事。或曰,父幹为姑婿高氏所养,因从其姓。(15)[唐]李延寿撰《北史》卷54《高隆之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945页。

从而得出结论:“由此可见,高隆之并非高恒直系后代,《魏书·高恒传》谓‘道子幹’并不准确,而应为道养子幹。史载高隆之‘武定末,太保、尚书令、平原郡开国公’;‘隆之后有参议之功,高祖命为从弟,仍云渤海蓚人’。可见直到东魏孝静帝末年,高欢才正式确立了他与高隆之的从兄弟关系。因此太昌初追崇高幹并不能说明高欢追崇祖先涉及三代以上的旁系亲属。”(16)张金龙《高欢家世族属真伪考辨》,第53页。

上述观点看似较有理据,实际上却颠倒了材料中的因果逻辑。高恒是高湖亲弟无疑,《魏书》将高恒一系诸传附于《高湖传》而非《高允传》之后,已经暗示了这一点。实则高湖及附载诸人本无事迹可述,魏收之不辞长篇细载,纯为今朝政治服务,主要就是为了存下这份谱系,作者另有专文详论。高恒之一并附载于此,正说明湖、恒二人的关系是真实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李延寿撰《北史》不立湖传,而将高允、高祐各支真渤海高氏成员收于一传之中,这也从侧面为我们提供一个佐证。高幹卒于太昌初,正赶上北魏追崇高欢宗亲,他的同时获得追封,表明了高欢家族对他同宗身份的认可。张金龙举出高幹“为姑壻高氏所养,因从其姓”的情况,即便能够成立,也并不能反驳这一事实,何况《北史》在此前冠以“或曰”,说明李延寿尚对此说法存疑。《魏书》作“道子幹”,可能反应的是当时高齐家族谱牒上记载的情况。事实上,《北史》所谓高隆之“为阉人徐成养子。少时,以赁升为事”,表明他从小并不在父亲身边,而是随阉人徐成长大,“后有参议之功,高祖命为从弟,仍云渤海蓚人”。高隆之能够归宗高欢家族,正反映出其所在的高恒一系与高欢所在的高湖一系是真正的同宗。二事适可互相参照。同时,这与北魏渤海高氏的代表人物之一高祐的从子高昂兄弟虽然功业昭著,却始终被看作外人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事实上,高欢在太昌元年大规模追崇同宗并不是孤立的行为。《北史·齐宗室诸王传》:“广平公盛,神武从叔祖也。(17)中华书局点校本《北史》于此处出校勘记:“按《魏书》卷三二《高湖传》,盛父各拔与高欢祖谧为兄弟,则盛乃欢从叔。高欢世系可疑。《魏书》《北齐书》之不同,或即史臣编造失检所致。”这种说法近于过度阐释,实则此处当作“从祖叔”,古籍传抄写刻过程中,“祖、叔”二字偶然误乙而已。宽厚有长者风。神武起兵于信都,盛来赴,以为中军大都督,封广平郡公。”(18)[唐]李延寿撰《北史》卷51《齐宗室诸王上》,第1850页。高盛获封广平郡公的时间,史无明言,但据至今残存的《高盛碑》(额题全称为“魏侍中黄钺太师录尚书事文懿高公碑”)记载:“及太昌□(下阙)平郡开国公,食邑五千户。”(19)毛远明校注《汉魏六朝碑刻校注》,北京:线装书局,2008年,第7册,第161页。可知,时间也在太昌元年。此外,同传载高岳“及战于韩陵,神武将中军,高昂将左军,岳将右军。中军败,岳举麾大呼,横冲贼阵,神武因大破贼。以功除卫将军、左光禄大夫,封清河郡公。”(20)[唐]李延寿撰《北史》卷51《齐宗室诸王上》,第1847页。按,《魏书·前废帝广陵王纪》:“二年春三月,齐献武王败尔朱天光等于韩陵。”(21)[北齐]魏收撰《魏书》卷11《前废帝广陵王纪》,第278页。同年四月,即有上述高欢改立元修为帝,改元太昌,并追封高氏宗亲之事,高岳之封清河郡公,应当也在此时。这就表明,太昌改元以后,高欢除了大规模为过世的宗亲追崇官爵,同时也为在世的亲族加官进爵。如果说,高盛、高岳二人有可能是因为随高欢起义有功的话,《北史·高永乐传》所载“阳州公永乐,神武从祖兄子也。太昌初,封阳州县伯,进爵为公”的例子(22)[唐]李延寿撰《北史》卷51《齐宗室诸王上》,第1851页。,进一步证明晋封爵位是普遍针对高欢在世宗族成员的。

这三人中,高永乐是高湖长子高真一支,高盛是湖次子高各拔一支,高岳是三子高谧一支。就在这种背景下,高幹因为是高欢的从叔,得以追赠“使持节、都督秦雍二州诸军事、车骑大将军、司空公、雍州刺史,谥曰孝穆”,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而高允一支全无追崇,自然就显得十分奇怪。

二、“重赠”官爵与迁葬活动之关系

由此再反观,高欢亲叔父也就是上述高岳的父亲高翻,他实际上是高欢除了父亲之外最亲近的宗亲长辈了,却迟至元象年间第三次追崇活动时才得到追封,也显得非常不合情理,我们推测这应该是和第二次追崇活动中的高树生和高昋一样,属于“重赠”,即对他的第二次追封。他应该也循例于太昌元年获得了追崇,只是史文简略,没有记录下来。而之所以要进行“重赠”,就跟本节关注的第二个焦点,高欢族属的迁葬活动有关。

在上文列举的第二次追崇活动中,我们可以看到,三人获得追赠的时间都是永熙中。前文已经提到,太昌元年十二月改元永熙,次年即永熙二年(533)。至永熙三年七月孝武帝出奔关中宇文泰,同年十月,高欢另立元善见为帝,改永熙三年为天平元年。所谓的“永熙中”,应即永熙二年,且从永熙三年初开始,孝武帝与高欢的矛盾已经公开化,对高欢家族的这次追崇也只能是发生在永熙二年,亦即第一次追崇的次年。

这一次追崇的高树生、高昋、高徽三人中,魏书特别提到了高徽“丧还洛阳”的情况。据《魏书·高湖传附高徽传》:

又假(徽)平西将军、员外散骑常侍,使嚈哒。还至枹罕,属莫折念生反于秦陇。时河州刺史元祚为前刺史梁钊息景进等招引念生攻河州,祚以忧死。长史元永平、治中孟宾、台使元湛共推徽行河州事,绥接有方,兵士用命。别驾乞伏世则潜通景进,徽杀之。征兵于吐谷浑,吐谷浑率众救之。景进败,退走,奔秦州。景进寻率羌夷复来攻逼,徽遣统军六景相驰表请师,诏徽仍行河州事。久无援救,力屈城陷,为贼所害。永熙中,丧还洛阳。赠使持节、侍中、都督冀定相瀛沧五州诸军事、司徒公、冀州刺史,谥曰文宣。(23)[北齐]魏收撰《魏书》卷32《高湖传》,第754-755页。

又据《高湖传附高昋传》:

与叔徽俱使西域,还至河州遇贼攻围,城陷见害。太昌初,赠使持节,都督冀沧二州诸军事、征东将军,冀州刺史。永熙中,重赠侍中、都督青徐光三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青州刺史,谥曰文景。(24)[北齐]魏收撰《魏书》卷32《高湖传》,第754页。

可知高徽、高昋叔侄二人同时遇难于河州的变乱之中。至永熙二年,高徽才得以“丧还洛阳”。对此,高徽子高归彦《北史》本传中也有记载:“徽于神武,旧恩甚笃。及神武平京洛,迎徽丧,与穆同营葬。”(25)[唐]李延寿撰《北史》卷51《齐宗室诸王上》,第1856页。此前,高昋与高徽子高归义都于太昌元年获得了追封,高徽也应该于是年获得了第一次追崇,不然,子侄受封而父叔独否,未免不近情理。高昋又于永熙二年获得重赠,传中未记其原由,参照《高徽传》,应该是和高徽同时“丧还洛阳”,在安葬于洛阳时又得到了第二次封赠。叔侄二人同时遇难于河州,太昌元年同时得到追崇,永熙二年又同时“丧反洛阳”,并同时获得第二次追崇。魏收在二人的传记中记录这件事时,于《高徽传》漏记第一次的追崇,于《高昋传》漏记“丧反洛阳”,幸而通过对照两传,我们还能还原出事情的真相。

由此可见,第二次追崇活动中的高徽、高昋二人都与迁葬洛阳有关。这就为我们审视高欢父高树生的“重赠”提供了契机。《魏书·高湖传》附《高树生传》:“孝昌初,北州大乱,诏发众军,广开募赏。以树生有威略,授以大都督,令率劲勇,镇捍旧蕃。二年卒,时年五十五。”(26)[北齐]魏收撰《魏书》卷32《高湖传》,第752页。高树生卒葬何地,史无明文。但近年出土的《高树生墓志》和树生妻《韩期姬墓志》,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新的信息。《高树生墓志》:

及孝昌在运,天步多阻。王室如燬,国家若綖。役车未休,权烽讵已。愿言良将,梦想幽人。乃以王为镇远将军、北征都督。虽志在让(攘)夷,而义存急病。亦既豹变,莫不草靡。赵憙之信著南国,曾何足言;伏湛之恩被东土,未之能匹。以此论功,实惟济世。既有非常之勋,将加不次之赏。王乃逡巡谢病,挹让辞荣。不纳绵上之田,岂卖卢龙之塞。而寒暑易流,昼夜难息。奄如行客,遽同逝水。其子欢,位登上宰,任居外相。道济生民,忠存社稷。信有伊尹格天之功,实踵文侯勤王之举。固能奋翼赤霄之上,骧首玄云之中。抟扶摇以抑扬,跌虹蜺而鶱翥。唯兄及弟,既明且哲。共开黄閤,并驾朱轮。銮佩连音,轩盖合影。出门如水,入室生光。但负米莫追,陟岵无见。久客为梦,返葬成礼。虽夺蔡子绕墓之诚,实符韩王守冢之愿。乃赠使持节、假黄钺、侍中、录尚书、都督中外诸军事、大将军、冀州刺史、勃海王,谥曰文穆,加后部羽葆鼓吹。粤以永熙二年岁在癸丑四月己未朔廿七日乙酉窆于嵩岳之北原。

又《韩期姬墓志》:

而霜草不留,风树成感。终忧莫愈,追远增怆。缅寻卫人卜墓之义,遂等齐侯反葬之礼。以永熙二年四月己未朔廿七日乙酉迁窆于成周之东南,嵩岳之北原。(27)两方墓志拓片图版见赵文成、赵君平编《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续编》,第85-86页。录文参考王连龙《北魏高树生及妻韩期姬墓志考》,第80-82页。其录文及断句错误的地方,径行改正,不再另作说明。

可见高欢的双亲都于永熙二年迁葬于洛阳,墓志中所谓“久客为梦,返葬成礼”“缅寻卫人卜墓之义,遂等齐侯反葬之礼”,都是明证。此时上距孝昌二年(526)高树生之卒已有七年,据《北史·神武纪》:“孝昌元年,柔玄镇人杜洛周反于上谷,神武乃与同志从之。丑其行事,私与尉景、段荣、蔡俊图之,不果而逃,为其骑所追。文襄及魏永熙后皆幼,武明后于牛上抱负之。文襄屡落牛,神武弯弓将射之以决去,后呼荣求救,赖荣透下取之以免。遂奔葛荣,又亡归尔朱荣于秀容。”(28)[唐]李延寿撰《北史》卷6《齐高祖神武帝纪》,第210页。当时高欢辗转于各方豪强之间,又新投尔朱荣,恐无力为其父别营葬事,其葬地应即在其世居的怀朔。又上距其母之卒已三十七年,(29)据《神武纪》“及神武生而皇妣韩氏殂”,高欢生年即其母卒年,可推算。那时高欢家贫甚,其葬也只能是在怀朔。至此时“永熙二年岁在癸丑四月己未朔廿七日乙酉”才迁葬于“成周之东南,嵩岳之北苑”。墓志出土于今河南偃师的府店镇,(30)王连龙《北魏高树生及妻韩期姬墓志考》,第80页。其地点与志文的记载也是相符的。当高树生夫妇迁葬洛阳时,得到了第二次追封,与上文高徽、高昋的情况是一样的。

据高欢母亲的墓志“缅寻卫人卜墓之义”,又“地唯高敞,道实三州。前瞻峻极岩岩之观,却临洛川洋洋之美。卜云已吉,考斯秘丘”,可知在迁葬之前还精心的卜选了葬地。况且不管是从怀朔还是河州迁葬洛阳,路途都很遥远,不可能一蹴而就。从高树生夫妇永熙二年四月就已下葬来看,护丧的队伍可能在此年初或者上一年太昌元年末就已动身,而高欢动议迁葬的时间只会更早,可能就与前述追崇过世宗亲并为在世的宗族成员加官进爵是同时的。此时高欢霸业初定,执掌魏柄,在此前后其宗人又纷纷远来相投,无论追崇、加官进爵还是迁葬洛阳,都是题中应有之意。这还表明高欢在拥立孝武帝之初,虽曾有过迁都邺城的打算,但在孝武帝反对之后,确实放弃了这个想法,不然他是不会将父母和宗亲迁葬到洛阳来的。(31)关于高欢之议迁邺,可参张耐冬、禅馨《魏孝武朝高欢议迁邺事新考》,第110-115页。但其持论与作者的看法颇为不同,限于篇幅,这里暂时不展开讨论。

到永熙三年,局势大变,孝武帝与高欢的矛盾已不可调和,及孝武西奔,高欢另立元善见为帝,认为“孝武既西,恐逼崤陕,洛阳复在河外,接近梁境。如向晋阳,形势不能相接”,决定迁都邺城。当时“诏下三日,车驾便发,户四十万,狼狈就道”,(32)[唐]李延寿撰《北史》卷6《齐高祖神武帝纪》,第224页。可见的确是仓促之间突然做出的决定。但是,这时高欢父母的葬事已定,并没有再次动迁。不过有一些还没有迁葬的宗亲,此后都安葬在了邺城周围。这之中就包括前面列举的元象年间在第三次追崇活动中得到追赠的高翻。

按照《魏书·高湖传附高翻传》和《北齐书·高岳传》的记载,高翻“以器度知名,卒于侍御中散”(33)[北齐]魏收撰《魏书》卷32《高湖传》,第753页。,又其子高岳“幼时孤贫”,可知高翻早卒。侍御中散应属侍从官,倘若记载属实,高翻卒于此任,其卒地就在洛阳,其子高岳在他死后仍居洛阳,“高祖每奉使入洛,必止于岳舍”(34)[唐]李百药撰《北齐书》卷13《清河王岳传》,第174页。,高翻的葬地可能就在洛阳。当然这仅是一种推测,但不论如何,在高欢迁邺以后,高翻也迁葬到了邺城则是事实。高翻碑在清末故邺城附近被发现,即是所谓“磁县三高”之一,碑文损坏严重,但据北宋赵明诚《金石录》的记载:

翻,齐献武王欢叔父也。《魏书》本传云:“以元象中追加赠谥。”碑后题建立岁月,文字残缺,惟有“魏元”字可辨。又云:“岁次己未。”案东魏孝静以元象二年十一月改元兴和,是年岁次己未。此《碑》盖元象二年建也。(35)[宋]赵明诚撰,金文明校证《金石录校证》卷21《跋尾十一·后魏、东魏、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94页。

可知高翻在东魏元象二年(539)迁葬于邺城,时间与《高翻传》“元象中,赠假黄钺、使持节、侍中、都督冀定洛瀛并肆燕恒云朔十州诸军事、大将军、太傅、太尉公、录尚书事、冀州刺史,谥曰孝宣”的记载是相一致的,并且与前述高徽、高昋及高树生夫妇的“迁葬——重赠”的模式也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也在太昌元年获得了第一次追崇。至于他迁葬的原因,应该与他过世时的家境有关,其子“幼时孤贫”,可以想见高翻当时只能薄葬,至此时高氏一门贵盛,迁葬到新的统治中心邺城周围,也就顺理成章了。至于高翻何以迟至元象中,而非与其兄嫂高树生夫妇一起在永熙二年迁葬,至于高翻何以迟至元家中,而非与其兄嫂高树生夫妇一起在永熙二年迁葬,据《北齐书·高岳传》:“(高翻子高岳)元家二年,遭母(山氏)忧去职。”高翻去逝之后,翻妻山氏一直健在,当高观迁邺时,山氏当随其子高岳一同来到邺城,且“时高祖统务晋阳,岳与待中孙腾等在京师辅政”(36)[宋]李百药撰《北齐书》卷13《清河王岳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174页。,山氏生命中最后几年应该就是在邺城度过的。其去逝后,葬于高氏新近营造于邺城附近的家族墓地自是题中应有之意,高翻同样于元家二年迁葬于邺城,必非巧合,应该是为了与妻子全附于新茔之中。

至于前文举出同样在元象年间获得追崇的高雍,其传文中提到“丧还”,当然也与迁葬活动有关。他的情况比较特殊,《魏书·高湖传附高雍传》:“雍,字景云,司徒从事。后与少子思义俱奔萧衍,卒于江南。元象初,丧还,特赠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冀定瀛沧幽五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尚书令、司徒公、冀州刺史。”(37)[北齐]魏收撰《魏书》卷32《高湖传》,第756页。可知他是卒于萧梁的,当太昌元年高欢开始追崇先世,并安排部分宗亲迁葬时,北魏、南梁之间尚战事不断,直至东魏天平之末,《梁书·武帝纪》:“(大同二年)十二月壬申,魏请通和,诏许之。”(38)[唐]姚思廉撰《梁书》卷3《武帝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81页。大同二年当东魏天平三年(536),《魏书·孝静纪》记作“萧衍因益州刺史傅和请通好”,至次年天平四年秋七月,东魏又“遣兼散骑常侍李谐、兼吏部郎中卢元明、兼通直散骑常侍李邺使于萧衍”。(39)[北齐]魏收撰《魏书》卷12《孝静帝纪》,第301页。双方的关系开始缓和,这就为高雍的迁葬提供了可能,丧还以后,应该也被安葬在了新都邺城附近,并且也循例得到了追赠。需要附带说明一下的是,他的儿子高思义与他一起投奔南朝,按理这次也当一同返还,但《魏书》只记载了他的赠官,参照高雍另一子高思宗,《魏书》记有其东魏武定末官爵,《北史》记有其北齐天保初晋封王爵的情况来看,倘若高思义生返北方,必有官爵除授,因此他应当也死于南朝,这时与其父一道返葬邺城,同时一道得到了追赠。

三、高欢家族葬事与渤海高氏之差异

上节不惜连篇累牍,将魏齐之际高欢家族的追崇与迁葬活动一一详加考察,是因为追崇宗亲关涉到高欢当时的族系认同,能为我们今天研究“高欢伪造世系”这一聚讼不休的问题,打开一个缺口。但是正如我们在本节开始时引述的那样,研究者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仍然停留在一个非常表浅的层面,而与追崇宗亲相关的迁葬活动,则根本没有涉及。职是之故,本文以《魏书·高湖传》中追崇宗亲的资料为线索,结合《高树生墓志》等历年出土的碑刻墓志材料,详细考察了太昌元年以来的三次追崇宗亲的活动,揭示出高欢在太昌改元以后,曾大规模的为过世宗族成员追赠官爵,其范围要远超过《高湖传》中记录的七人,同时,高欢在世的宗人也普遍得以加官进爵。第二次永熙二年和第三次元象年间的追崇,都与迁葬有关。高欢发迹以前,其过世的宗亲安葬于各地,似没有一个祖茔族葬之地,至太昌元年以后,才将其父母叔伯等亲属迁葬于洛阳,及孝武帝投奔宇文泰以后,高欢迁都邺城,后续迁葬的宗亲又迁葬于邺城周围。迁葬之人在太昌元年应该都已获得追崇,在迁葬之时,重又得到第二次追崇,即迁葬和重赠是配套进行的。

通过这样的梳理,我们自然能看出,出自高湖弟高恒一支的高幹,于太昌元年获得的追崇,必然是这次大规模追崇中的一部分。这也表明附载于《高湖传》的高恒一支,与高湖一支是真正的同族。高允所在的高湖兄高韬一支,无一人获得追崇,且高允弟高燮之孙高市宾“永熙中,冠军将军、开府从事中郎”(40)[北齐]魏收撰《魏书》卷48《高允传》,第1092页。、高允从叔高济曾孙高德伟东魏“武定末,东宫斋帅”(41)[北齐]魏收撰《魏书》卷48《高允传》,第1092页。,说明这一支在当时仍有在世的成员,但也没有对他们加官进爵的记载,表明他们与高欢一族的确没有亲族关系。尤其可疑的是真正的渤海高氏都归葬渤海,而高欢一族的成员则分葬四方,至太昌以后,才纷纷迁葬于洛阳和邺城,之后在邺城才逐渐形成了族葬之地。《魏书·高允传》:“年十余,奉祖父丧还本郡。”(42)[北齐]魏收撰《魏书》卷48《高允传》,第1067页。表明渤海高氏早就有归葬渤海的传统。文章之末,我们再举出一个更为鲜明的例证。渤海高氏高祐之孙高雅的墓志于河北景县王瞳镇小高邑、小青庄高氏墓群区出土,其文曰:

君讳雅,字兴贤,勃海條人。……祖兖州使君,大器高名,郁为时杰。考乐陵府君,璞玉浑金,年不侍位。……

君……景明中,释褐司徒行参军,转员外散骑侍郎,仍除厉威将军、郢州征虏府录事参军。入除给事中,仍加宣威将军,徙司徒录事参军。熙平中,除定州抚军府长史。……以熙平四年遘疾,卒于孝义里,年卌四。逮天平在运,帝道昭明,念旧惟贤,笃终追远。有诏:“定州前抚军府故长史高雅,地华望美,器度闲正,历任周行,寔着声绩。志业未申,早随化往。宿草芜蔓,松槚成阴。言念幽垄,有怀追悼,宜加褒锡,以慰沈魂。可赠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冀州诸军事、平北将军、冀州刺史。谥曰贞。”以天平四年,十月壬辰朔,六日丁酉,即安于孝义里。(43)毛远明校注《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7册,第187-189页。录文略有调整。

高雅的身份是非常确定的,《魏书·高祐传》后附有高雅的小传:“雅,字兴贤,有风度。自给事中稍迁司徒府录事参军、定州抚军府长史。卒,年三十四。天平中,追赠散骑常侍、平北将军、冀州刺史。”(44)[北齐]魏收撰《魏书》卷57《高祐传》,第1262页。与志文可以互相参照,尤其是《传》中提到东魏天平中追赠官职的情况与墓志中的诏书能够对应起来。但《传》称卒年三十四,与志文年卌四不同,自是魏收误卌为卅,而熙平无四年(熙平三年二月改元神龟),则墓志亦有小误。高雅卒年姑以熙平三年论,距天平四年安葬也已近二十年。细玩墓志中所载诏书的辞义,“宿草芜蔓,松槚成阴。言念幽垄,有怀追悼”,似乎诏下之日高雅早已下葬,天平四年乃是迁葬。考虑到发掘的高雅墓葬是一座夫妇子女四人合葬墓,(45)河北文管处《河北景县北魏高氏墓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3期,第17-31页。高雅迁葬的原因,可能就是为了与家人合葬在一起。 志文中的孝义里,毛远明推测为“渤海蓨县崇仁乡孝义里”,(46)参见“中华石刻数据库”中数字出版的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集释》东魏“高雅”条注释。结合墓葬所在地来看,是正确的。

天平四年,正处于高欢家族的数次迁葬活动期间,渤海高氏高祐一支的高雅也被安排了一次迁葬,并且他的迁葬还被东魏朝廷所知悉,得到了朝廷的追崇。但是在诏书中我们看不出他与当时正把持东魏朝政的高欢家族有任何关系的迹象,同时他的迁葬地点是渤海蓨县的高氏家族葬地,而非高欢家族陆续迁葬的邺城。高欢家族,也就是高湖、高恒两支的高氏成员也没有谁原本葬在渤海蓨县或迁葬至此。这些铁的事实都表明高欢一族绝非出自渤海高氏,与高允、高祐等渤海高氏成员没有亲族关系。高欢显贵以后才将谱系冒入渤海高氏之中,至于他们谱系作伪的具体痕迹,作者另有专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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