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制度化政治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CGSS(2017)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2-11-08 03:12贺栋豪
社科纵横 2022年5期
关键词:村民变量政治

贺栋豪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8)

“政治参与”这一词汇来源于西方政治学,是政治学研究者所热衷讨论的话题之一。政治参与作为实现政治民主的重要途径,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大实践,而投票作为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形式,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也是衡量政治参与程度的一个重要参照变量。西摩·马丁·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认为“投票是民主社会中达成共识的关键机制”[1]。罗伯特·A.达尔(Robert A.Dahl)认为广泛参与和接受异议是重要的,如果仅仅扩大参与但不接受异议,这仅仅是一种单一式的民主;如果仅接受异议,而没有广泛的公民参与将缺乏民主,是一种竞争性的寡头政治[2]。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广泛的政治参与和民主协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表现[3]。此外,公民参与投票也是现代政治合法性的根本来源[4]。具体而言,政治参与有利于增强群众对政治制度、政治文化的认同感,从而有利于增强政治合法性。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村民政治参与程度有了显著的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正向乡村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发展。然而,即便基层自治一直被提倡,村民参与政治的表达渠道也逐渐畅通,但仍有部分村民持有政治冷漠的态度,表现出被动参与、消极参与、盲目参与的状态[5]。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村民政治参与态度冷漠及政治参与程度不高,是一个十分重要但又没有被充分研究的议题。由于村民内部存在着明显的社会分化[6],这为本研究从微观视角切入去研究村民政治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提供了理论可行性。

一、文献回顾

梳理已有文献,学术界对政治参与的研究成果并不鲜见。从时间脉络来看,迄今为止有关“政治参与”主题的研究已经经历了60余年的发展。从目前研究成果来看,关于政治参与内涵的界定,理论界仍有一些分歧,主要集中在是否包含职业的政治参与者、是否仅指自愿参与、是否包括一些消极的非法的体制外(上访、集会、游行、暴力对抗)的政治参与途径[7]、是个体参与还是集体参与。也有学者直接用一个笼统的概念来界定政治参与,即政治参与可以被定义为“对政府行为产生影响或试图产生的活动——既包括直接影响公共政策制定或执行者,也包括间接影响政策制定者的选择”[8]。忽略政治参与内涵界定的差异,学术界关于村民政治参与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农民政治参与回溯性的研究,其中涉及农民政治参与的现状[9]、特征[10]、动机[11]、行为逻辑、路径[12]。其次,是围绕政治参与主体的差异性,针对某类具体群体政治参与行为的进行研究,具体涉及农民、农民工[13-14]、农村居民、农村女性[15-16]、普通村民[17]、农村青年[18]等群体。再次,依据政治参与途径的不同,可以将村民政治参与行为简单分为制度化与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虽然,制度化的政治参与行为一直是学界所关注的重点,但近些年来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途径也日渐被学者们所关注。与此同时,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信息获取的方式更加多元化,电子化的政治参与方式也逐渐成为学者们热衷讨论的话题之一。譬如,边晓慧、苏振华(2020)研究了互联网使用对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影响。最后,是关于村民政治参与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譬如,罗爱武(2011)利用序次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了社会资本对村民投票参与的影响[19];李辉婕等(2019)利用结构方程模型研究了资本禀赋、获得感对农民有序参与政治行为的影响[20]。除此之外,其他学者研究了人口统计学变量、政治效能感[21]、社会资本、社会经济地位[22]、互联网使用情况等因素对政治参与产生的影响。

从目前已有成果综合来看,学者们更多倾向于研究农民政治参与的行为,对村民政治参与行为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大部分学者在研究中常常将“农村居民”“村民”“农民”几个概念混同使用,没有做严格的区分。从学理角度分析,“农民”这一概念着重强调农民的职业属性,即“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而当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农民”已经脱离单一的农业劳动转向非农产业就业,但其户籍仍然为农业户口,且隶属于某一行政村,享有在该行政村政治参与的权力,并应当承担相应的政治参与的义务。显然,当下学者们研究中频繁使用的“农民”这一概念一方面不能完全涵盖其所研究的对象,另一方面,关于农民政治参与行为的研究阐述并不完全符合当下农村地区中政治参与的语境和实际,反而容易造成误导和混淆。此外,在有关村民政治参与的实证研究中,学者们倾向于专注研究某一类因素对村民政治参与行为或投票行为的影响,缺乏对影响村民政治参与微观因素的整体性研究。因此,鉴于已有研究中关于“农民”“农村居民”“村民”等概念之间的混同使用可能产生的歧义和意思曲解,本文将使用“村民”这一具有身份识别的概念,并进一步通过实证研究来剖析影响村民政治参与的微观因素究竟有哪些。

二、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收集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2017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的数据。该调查数据涉及31个省、市、自治区,数据结构特征相对客观,是目前有关国内社会调查的权威数据。通过对该数据库的样本分析,已经产生了很多研究成果,因此,以此调查数据作为样本进行分析具有适用性和代表性。鉴于本研究要对村民制度化的政治参与行为进行研究,因此需要对样本数据进行筛选。譬如,首先剔除年龄18岁以下的被访者,另外对“拒绝回答”“不知道”“不想回答”等无法直接使用的数据进行了剔除,共得到5242份样本数据。

(二)模型选择

由于村民政治参与行为的被解释变量是二分类变量,因此研究中选择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对应的Logistic回归模型基本表达式为:

公式(1)中,P代表参与投票的概率,1-P为村民没有参与投票的概率;xk(k=1,2,…,n)为解释变量,包括经济状况、社会保险、媒体使用情况、社会资本等;bk(k=1,2,3…,n)为待估计参数,ε为随机误差。为了验证自变量对于模型的解释力,研究过程采用分层逐步回归。

(三)研究变量选择

1.被解释变量选择

一般而言,制度化政治参与主要是指投票选举,包括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参与选举和参与基层自治组织的选举[23]。参照已有研究成果,本研究将“投票行为”作为被解释变量,具体问卷解释为“上次村委员选举,您是否参加了投票?”Y=0表示未投票,Y=1表示投票。

2.解释变量选择

本研究选取经济状况、社会保险、媒体使用情况和社会资本4个一级变量作为核心解释变量。首先,经济状况主要包括收入水平和社会经济地位两部分,因为收入水平和社会经济地位对村民参与选举投票意愿的影响在学界得到了普遍认同。由于在农村地区收入一般以家庭的方式来取得,因此研究中选取“家庭总收入”和“家庭房产拥有数”2个二级变量来解释“收入水平”。用社会经济地位自评变量来解释“个人社会经济地位”。

其次,由现有研究成果可知,部分村民放弃参与投票是因为忙于奔波生计。因此,可推测社会保障作为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可能也会对村民是否参与投票产生影响。本研究,主要选取了“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是否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两个二级变量用来解释一级变量“社会保障”。

再次,已有研究表明村民对政治信息及资讯的获取将有助于促进村民积极地参与投票。而村民对媒体的使用情况与信息的获取之间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由调查结果得知,村民获取信息的主要媒体来自电视、互联网和报纸,因此研究中将村民对这三类媒体的使用情况作为衡量“媒体使用情况”的二级变量。

最后,信任和社会人际网络是社会资本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必然要建立在平等、公平的社会交往基础之上。因此,本研究选取“社会信任自评”“信任偏见”“社会公平变量”“邻里交往密切程度”作为解释“社会资本”一级变量的几个二级变量。

3.控制变量选择

根据已有研究结果可知,性别、民族、个人收入、受教育程度、年龄、民族等人口统计学变量因素会对村民投票行为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本研究选择将年龄、性别、民族、是否有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地区特征等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关于上述所有变量的具体描述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描述

三、村民参与投票行为的实证分析

研究分析结果显示,部分与人口社会属性、家庭经济状况、社会保险、媒体使用情况及社会资本等因素相关的变量对村民参与投票的行为具有显著的影响,具体解释如下:

第一,人口社会属性及地区特征对村民参与投票行为的影响。从研究结果来看,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民族、是否有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地区特征等控制变量均对村民参与投票的影响具有统计学意义,这与现有文献中的研究结果相一致。首先,在性别方面,男性比女性参与投票更积极。其中部分原因是受中国传统的“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及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这种深深的文化烙印所带来的影响根深蒂固。因此,部分女性村民认为,参与乡村管理是男人的事情。此外,样本数据中女性的受教育程度低于男性,这也使得农村妇女的政治觉悟及参政意识相对薄弱。其次,未参与投票的村民年龄平均值为49.45岁,而参与投票的村民平均值为56.73岁。并且从图1可知,在年龄低于40岁的村民中,未参与投票的村民数量高于参与投票的村民数量;而在年龄40岁以上的村民中,参与投票的村民数量明显高于未参与投票村民的数量。结合回归系数可以初步说明,超过40岁以后,年龄越大的村民的投票积极性也越高。再次,已婚村民参与投票的比率远高于未婚村民参与投票的比率。此外,由描述性统计结果可知,汉族村民的投票率为55.9%,而少数民族村民投票率为62.4%,结合回归系数可知少数民族的村民比汉族村民在投票方面更积极。党员身份的村民投票率也明显高于非党员身份的村民。最后,在地区特征层面,由回归系数和描述性统计结果可知,东北部地区村民的投票率最高69.4%,西部地区、东部地区次之,分别约占60.6%、51.5%,中部地区村民的投票率最低,约占51.0%。这一研究结论不同于以往研究中得出的“投票行为与地区经济发展正相关”的研究结论。

图1 年龄—投票行为

第二,家庭经济水平对村民参与投票行为的影响。按照马克思的经典论述,个体参与政治是想借助政治的手段来实现经济的目标[24],同时经济状况也会反过来影响政治参与的行为及动机。家庭拥有房产数量体现了家庭的经济实力,由研究结果可知,家庭拥有房产数量对村民参与政治行为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由描述性统计和社会经济地位自评的回归系数可知,个人经济地位与参与投票的行为有正向相关的关系。在农村地区,收入一般以家庭的方式取得,家庭收入水平较低时,家庭经济相对不乐观的村民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在谋生方面,由此直接导致其政治参与意愿较低。这也印证了资源理论的观点,即通常情况下,经济水平较好的人会更加积极地参与投票,而处于社会底层的群体即便有意愿参与投票,也因没有足够的资源投入而放弃参与[25]。在实际访谈调查中,部分村民直接反应对参与政治没有较强的意愿,其更希望获得和衣食住行相关的经济效应上的提升。根据研究结果显示,家庭总收入对村民参与投票的影响没有统计学意义,一个可能解释是由于家庭收入的差距较大,最小值为0,最大值达到百万。所以,在回归过程中因为数值离散程度较大而导致研究结果存在一些偏差。

第三,社会保险对村民参与投票行为的影响。根据研究结果显示,是否参与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对村民参加投票的行为具有显著正向的影响。部分群体在政治权利的表达和参与方面表现出的“弱势”,并非是因为他们的“无能”,而是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对其社会权利的保障不全、救济不力所致[26]。可见村民的健康权与政治参与权力的实现密切相关。然而,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对村民参与投票的影响不具有统计学的意义。

第四,媒体使用情况对村民参与投票行为的影响。人类社会进入信息爆炸的时代,并且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应用,政治、政策相关讯息的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同时降低了相关信息的获取成本。其中报纸、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是当前村民获得信息的主要来源。通过对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的使用,村民有更多的机会和途径获取政治信息,有助于村民通过政治参与表达公共诉求、增进公共利益、提升公民的责任精神。根据实证研究结果可知,村民对于报纸、电视、互联网的使用程度对村民参与投票的行为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村民对以报纸和电视为主的传统媒体的使用频次对参与投票有正向促进作用;村民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使用频次则对参与投票的行为产生抑制作用。

第五,社会资本对村民参与投票行为的影响。社会资本是生产性的[27],社会资本越高,制度化政治参与行为有越积极的影响。由回归结果可知,邻居交往密切程度、信任偏见变量对政治参与具有显著影响。邻里之间交往越密切、信任偏见越低,村民参与投票就越积极。社会公平感知体现了公民对社会及国家制度、体制机制等总体公平状态的主观感受。虽然社会信任自评、社会公平自评变量在本研究中对村民投票行为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但上述两个变量对村民参与投票行为的影响系数为正,说明社会信任自评、社会公平对村民参与投票的行为是具有一定正向影响的。如果村民感受到了某种社会不公平,将会降低个体的政治效能感,从而降低其政治参与的意愿。反之让村民感受到公平、公正的政治文化氛围,将会增强村民对基层政权合法性的积极认识和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四、对策及建议

(一)培育村民主体性意识

历史实践证明,广泛民主的政治参与既强化了政权的稳定性,也保证了政权的合法性。如果漠视政治冷漠的群体,这些群体将无法通过恰当的渠道、途径及方式表达其政治和利益诉求。部分群体即便是有积极参与表达的意愿,也会因制度化政治参与机制的阻滞、信息逆差等因素的影响逐渐被排斥在政治参与之外,抑或因为其“信息失能”而被边缘化。减少政治参与渠道或进入政策参与程序的主体数量,并不会营造出政治精英主义者所描绘的“太平盛世”,反而可能会为一些权力追逐者提供为所欲为的机会,同时也使得民主监督变得困难,民主权利也因此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因此,要树立村民主体性意识,充分发挥农村各主体的力量,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譬如,一些农村老年人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政治参与的热情[28]。正如贺雪峰所描述,农村中的老年人不再耕种时,将有充分的精力和闲暇时间,是乡村治理中不可忽略一部分力量,因此可以将其组织起来参与乡村社会的治理。此外,女性与男性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基层民主建设也必然不能忽视女性这一群体。要积极鼓励农村妇女这一群体积极进行政治参与,并将这股力量注入基层民主建设及乡村治理之中。政治参与行为和民主的联系毋庸置疑,但广泛盲目的政治参与也将会降低民主参与的质量。因此,要加强对村民投票、竞选等相关的具体政治参与活动的规则、程序的培训,要将普通村民塑造为成熟的“政治人”。

(二)推进农村产业发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家庭收入的不平等不仅会削弱村民政治参与的意愿,而且也会降低村民参与乡村治理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不平等的收入等级可能导致乡村弱势群体在各类投票选举中占不利的位置,这也使得基层治理中所倡导的广泛参与、平等参与在实践中“失灵”。正如,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曾说:“如果没有广泛的共享,经济增长本身不足以创造民主的稳定。”[29]在另一个层面,普遍意义上的经济发展有助于提升个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而对村民参与投票的行为产生显著的影响。因此,应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乡村经济,以乡村产业发展为抓手,努力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夯实村民政治参与的经济基础,村集体经济是乡村财政的一个重要来源,壮大村集体经济有利于提升村级组织的财政汲取能力,进而提升村级组织动员村民的能力和提供乡村公共服务的能力。因此,相关部门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同时,应该尤其重视村集体经济的振兴和发展。

(三)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农村地区两大基本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有效地降低了村民的生活风险,同时也增强了村民安全感和归属感。此外,平等地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体现,平等享有的权利包括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及救济的权利。因此,要通过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夯实村民的心理认同感,增强村民对政府的信任感,进而提升村民的参与政治的积极性。此外,农村农闲生活相对单一,所以应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相关部门及组织利用农闲时间积极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村民对乡村社会共同体价值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四)营造良好的政治文化氛围

政治参与是善治的一种体现[30],积极有效的公民政治参与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政治氛围,有利于公民自治精神的培育和社区活力的提升。不同个体的政治倾向、政治评价不同,而政治文化存在于人民的意识之中,对个体及集体的政治参与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主体意识的觉醒是村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动力。因此,一方面,公共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互联网、图书室、广播电视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要确保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同时也要重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另一方面,公共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既要利用各类媒体主动做好宣传,同时也要加强对宣传内容的监管,从而营造良好的政治文化氛围,避免因互联网时代信息过载和信息误导对村民的政治参与行为产生抑制作用。此外,教育对公民政治参与具有显著正向的影响基本成为学术界的共识,在受教育过程中,个体通过各类课程及学习交流,获得了丰富的政治知识,成为具有良好政治知识储备的个体,其政治参与也更为积极[31]。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地区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的村民大多数向城镇流动,一些村民的子女在接受过大学教育之后,便留在城市里工作,这也导致留守乡村的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因此,要想营造农村良好的政治文化氛围,必须要加强对留守乡村的村民的教育培训,提高村民的政治认识水平和政治参与能力,从而引导村民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有序政治参与。

(五)培育乡村社会资本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推进,大量的资源涌向农村,村民表达其利益诉求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然而在实践中,村民意见表达的机制仍然存在中梗阻。譬如,部分村干部对村民所传达的意见和诉求反馈不足,对村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相互推诿等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导致干部与群众之间缺乏信任,隔阂加深,从而产生信任偏见。当村民自我感知参与投票对自身处境改善的效用较低时,冷漠的政治参与态度就成为一种普遍性的选择。当众多村民选择沉默时,个别村民的意见就会代表普遍的村民意志,其中风险不言而喻。当个体放弃了政治参与的权力,其政治警惕性就会下降,最终的结果就是自己的利益不被代表[32]。只有信息公开,才会让普通群众对村务有更全面的了解,从而增强村域社会中干部和群众的互信,减少偏见,有效缓解村民的非理性行为。具体而言,首先,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听证会、论证会以及互联网等途径,加强村务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其次,一些农业协会在化解村庄矛盾、增进基层民主、改善乡村治理、培育社会资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通过大力培育村民自治组织,提高村民的组织化水平和民主素养。最后,建立健全基层意见表达机制,使广大村民可以通过制度化的渠道有序地进行政治参与。

五、总结与讨论

公民政治参与是联系国家与社会的重要纽带,是将公民吸纳进政策议程、政策执行、政策监控与评估及政策终结全过程的重要途径,对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制度化的政治参与通常是在法律和制度允许的框架内进行的,会受到政府部门的鼓励和倡导。在新时代,实现乡村治理有效、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不仅要关注和人口社会属性相关的个体素质的提高,还要关注乡村经济发展、村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健全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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