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城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梳理

2022-11-16 09:19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杭州科技 2022年5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成果机构

□ 文 /冯 云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2021年至2022年,我国各大城市纷纷出台了系列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总体分析,这些政策从供给端、服务端、需求端发力,构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体系。在供给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创新,保证创新源头供给;明晰科技成果权益分配原则,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在服务端,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在需求端,提升企业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全方位承接成果转化的能力。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创新,保证创新源头供给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重点研发计划

一是组织优势创新力量协同开展战略研究和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难题,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北京支持企业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采取“事前补助+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支持。第一、二年采取事前补助方式,前两年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700万元,第三年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最高出资额不超过3000万元。合肥、宁波组织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南京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推动企业技术迭代升级,单个项目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科技成果产出,提高技术攻关的针对性。重庆、青岛建立了开放式的创新主体技术信息交互系统,推广以专利数据、产业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专利导航机制,逐步打造覆盖重庆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技术图谱服务系统,避免重复研发、科技人员与市场需求脱节。

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一是创新科技计划的组织、支持和管理方式。北京探索实行公开竞争、直接补助、后补助、“揭榜挂帅”、股权(债权)投入等多元化资金支持方式和组织方式,探索建立政策效果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武汉试行科研经费投入“双轨制”,对基础研究和产业创新项目采取“非竞争性”和“竞争性”扶持方式,探索建立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非常规评审机制和支持机制,推行重大科技项目管理首席科学家或者技术总师负责制。

二是强化科研项目的科技成果转化导向。广州规定利用市财政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项目,应当在合同中明确项目承担者的科技成果转化义务、项目主管部门可以许可他人实施的条件和程序等事项。重庆规定在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大科学装置等项目中进一步明确成果转化任务,设立与成果转化相关的考核指标。

三是建立“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合肥建立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任务清单,实施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衔接省、市“科技攻尖”等计划项目,鼓励在肥高校院所建立“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青岛鼓励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企业需求提供“订单式”研发服务,依法依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理人制度,向本地输出高质量科技成果,孵化高科技企业。

明晰科技成果权益分配原则,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

健全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

一是明确科技成果的处置和收益分配制度。广州明确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关键核心技术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享有自主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可以自主决定成果的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或者备案。天津将专利转让、许可不低于50%的净收入,作价投资不低于50%的股份或出资比例奖励给发明人或团队。成都允许高校院所按照“先确权、后转化”模式,与成果完成人(团队)通过分割确权、约定权属比例的方式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对在蓉转化的科技成果,其确权比例可在约定基础上再提高5%,对转化绩效好的还可以再给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的收益激励。合肥允许市属高校院所对就地转化的科技成果,按不低于技术转移净收入10%的比例提取绩效奖金,用于机构建设、团队激励等。武汉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奖励。

二是强化科研人员科技成果导向。重庆将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横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业绩与其他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同等对待;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承担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横向合作活动,可折算成科研工作量。天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以依法依规从市场上获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收入。武汉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活动视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其取得的净收入视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留归本单位自主使用,并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规定实施奖励。青岛支持高校院所探索本地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循环投入机制,探索通过利用结余经费依法成立项目公司、开展转化投资等方式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收益反哺项目研发。

三是加强对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武汉支持东湖高新区设立10亿元股权激励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管理团队、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成都允许企业给予在科技创新中做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企业股权。合肥每年支持不少于100个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加大市本级天使投资基金对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来肥创新创业的投资力度,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股权、债权投资支持。

畅通成果转移转化人员职业晋升通道

一是设立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畅通技术经纪人职业发展通道。天津将成果转化绩效纳入科技人员职称评聘的重要内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成都推动技术经纪人(经理人)高级职称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在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增设科技成果转化职称类别试点,单独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职称评审,并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类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的比例和指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专利发明人,可按照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办法支持其分别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合肥开展技术经纪(理)人职业培训和职称评定工作,制定出台合肥市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申报评定相关管理办法,争取将技术经纪(理)人纳入省级职称评定。

二是鼓励科研人员在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双向流动。武汉探索企业家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支持东湖高新区骨干企业等与高校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西安支持从市属高校院所到企业兼职从事技术攻关工作或在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评审,支持拥有技术成果的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或现金出资方式,持有企业股权或创办科技型企业,并在基本待遇、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予以支持。

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加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

一是实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奖补制度。天津对技术出让方,按照上一年度累计认定登记技术合同额,按照一定条件给予最低10万元、最高50万元的补助。合肥对开展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并在肥实现转化的个人和技术转移机构,按技术交易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0万元奖补;对于技术合同服务站(点),青岛按上年度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武汉按年度技术交易额的0.02%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广州按照每亿元认定登记成交额奖励0.5万元的比例给予奖补。

二是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北京对技术转移机构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技术转移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不超过机构拟市场化聘用技术经理人薪酬的50%,择优给予每家机构年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广州每年支持不超过20家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建设,给予每家50万元补助;对新获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给予每家50万元奖补;市区联动支持区域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择优给予每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天津根据年度运营任务对市级成果展示交易平台每年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高校院所类、行业类、服务类技术转移机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区域类技术转移机构,根据考核结果给予15—200万元不等的补助。武汉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150万元奖励。合肥开展科技服务机构入库培育工作,入库机构培育有效期3年,每年给予绩效评估结果优良的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一是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天津实行“谁委托科研任务谁评价”“谁使用科研成果谁评价”,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不同类别科技成果进行分类评价,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南京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建立综合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多维度的科技成果评价模式。重庆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估机构评价体系和工作事后追溯机制,根据评估机构所评成果的总数量、总价值、转化率按相应权重进行绩效评价,促进科技成果评估机构提质增效。广州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专业化评估机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构建多元评价体系。

二是健全以转化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广州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细化完善有利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评估政策,探索以转化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培养技术转移专业人才

一是开展技术转移人才专业培训。广州支持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广州中心,培养初、中级技术经纪人和高级技术经理人;支持技术转移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国际知名培训机构合作,联合培养技术转移服务人才。上海建立专业化、梯度化、本土化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培训与实训体系,探索建设上海技术转移学院,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技术转移相关课程,开展面向技术转移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重庆建设技术经理人学院,开展网络培训和线下活动,培养技术转移领域高层次、专业化人才。青岛鼓励高校设置技术转移相关专业或课程体系,开展学历教育、继续教育。

二是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分类评价体系。上海发布成果转化类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将技术转移人才纳入本市“优秀技术带头人”等人才计划选拔范畴,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并纳入“浦江人才计划”。重庆将专利代理师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体系,支持专利代理师参评高级知识产权师等职称评审。青岛将技术转移人才纳入市“拔尖人才”选拔范畴。

三是建立科技人员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的双向流动机制。广州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科技人员双向流动、项目合作等人才合作交流机制。重庆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从先进地区或单位引进技术经理人,鼓励研发人员、专利代理师等从事技术经纪工作。

建设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基地等,提高载体承接能力

一是支持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及其平台建设。北京根据科技成果概念验证项目的技术含量、市场前景等,按照项目总预算30%的比例,给予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平台不超过3年的支持,年度资金支持不超过200万元,单个平台支持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天津设立科技成果概念验证资金,按照年度最高200万元的标准,支持高校院所围绕核心技术和高价值专利成果,实施技术开发、产品验证、市场应用研究等概念验证项目;按照年度最高50万元的标准,支持建立行业概念验证中心,开展市场化的概念验证服务。对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法人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按照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合肥对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等公共服务的概念验证中心,按其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二是支持建设中试基地。深圳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建设中试生产线并向社会开放,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武汉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独立或者联合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鼓励支持中试平台(基地)开放共享,对纳入市级备案管理的中试平台(基地),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合肥对为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前试验或者试生产服务的中试基地(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投资建设中试基地(平台)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青岛支持头部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在有条件的园区建设中试平台、熟化基地等,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整合高校院所、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的存量中试设施资源,建设以样品样机、临床验证为重点的中试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

提升企业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提高全方位承接转化能力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广州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计划产生的费用,分阶段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对贷款产生的担保费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深圳对新认定和新引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四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企业库地,在“小升规”有关奖励基础上增加最高10万元奖励。南京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国家质量标杆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青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就地应用,择优按每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给予奖励。

二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圳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每年给予10—300万元不等的研发资助。广州对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或按项目总股本的30%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重庆对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创新主体,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或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

三是鼓励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北京对承担转化科技成果的中小微企业最高按上一年度签订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广州支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市财政经费给予每家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上海本地注册的企业经认定的转化项目,可按照规定在政策享受有效期内申请财政扶持资金,单个项目当年度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合肥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在肥实现转化,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单项成果成交并实际支付额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50万元。

四是支持各类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北京采取事前补助方式给予产业开发研究院建设支持,每家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不超过3年。南京支持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根据年度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重庆对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引进培育和转化运营的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给予500万元建设经费引导资助,并按其运营金额的2%给予补贴。

强化科技金融支持

一是设立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基金。武汉鼓励各类资本参与设立成果转化基金和天使基金,对成果转化基金和天使基金出资比例放宽至40%,最高可让渡武汉产业发展基金全部增值收益。南京探索在市级科技创新基金中设立知识产权投资子基金,支持开展先进技术预研,共享成果收益权。合肥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参股引导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类协同创新平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子基金,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引导科技成果产业化投资,设立安徽科技大市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纳入市成果转化基金体系。青岛研究成立科技创新投资集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创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早期基金投入机制,对科技成果项目中试、工程化和初创企业按照不同机制进行分段投资,与科创母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国有资本股权制基金等构成基金群,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接力支持。

二是建立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分担和风险补偿机制。北京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企业贷款利息的40%予以贴息,年度利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在本金中各自承担的风险部分的50%进行风险补偿,涉及单家企业的年度风险补偿资金不超过50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三是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武汉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重庆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将知识产权证券化、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作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着力点和科技金融产品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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