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书写的历史:藏文史籍的中原史实记叙及其意义

2022-11-18 19:23
民族学刊 2022年3期
关键词:藏文史实中原

石 硕 王 挺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中华民族的“四个共同”,这“四个共同”即是:“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1]这“四个共同”是对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形成与发展轨迹的深刻阐述与归纳,也是对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凝聚成为具有显著共同特点的一个整体的全面概括。这里,我们想着重就中华民族的“四个共同”之一,即“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这一历史事实,结合藏文史籍中存在的大量有关中原史实的记载进行论证阐述。

笔者是做藏族历史研究的。多年前,在阅读藏文史籍时,笔者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在藏文史籍中,存在着大量对中原史实的记叙。这些记载十分丰富,从“三皇五帝”到“唐朝、五代和宋的王统世系”,从“夏、商、周”到“秦、汉、魏晋”,从唐太宗到武则天,乃至有关朱元璋的记载和传说等,从“正史”到“野史”,再到民间传说,几乎都有记载,这让我十分惊讶。藏文史籍中这些对中原史实的记叙,自然均有所本,有其来源和出处,因为其基本史实同中原史籍中的历史叙述是大体吻合的,只是在某些细节以及人名、地名上存在一些错误,甚至有个别张冠李戴的情况。对这一现象,当时只觉得吃惊而已,却并未怎么往深处想。粗略读了藏文史籍中这些对中原史实的记叙并与中原史实进行比对后,笔者得到一个印象,即这些出现于藏文史籍中的有关中原史实的记叙主要是二手或三手材料,并经过多次辗转传递,加之存在汉藏语言的翻译问题,所以存在一些出入或错误自然在所难免。所以,我当时的判断是,藏文史籍中存在的这些对中原史实的记叙,史料价值相对有限,至少对研究古代中原史实而言并无多大裨益。这是笔者从传统史学角度得到的一些笼统认识。

后来,阅读藏文史籍《红史》,让笔者对藏文史籍中存在的有关中原史实的记叙产生了一种全新的认识。《红史》是一部成书于元代的主要叙述西藏历史以及各教派历史的史籍,作者蔡巴·贡噶多吉曾是元朝在西藏所封十三万户之一蔡巴万户的万户长,曾做过28年万户长。他16岁时进京朝见元泰定帝也孙铁木儿,得到白银一大锭、银印、黄金饰品、绸缎等赏赐以及封为蔡巴万户长的诏书。[2]1-2从其经历看,他是见过一些世面的,不仅有前往中原地区的经历,而且曾接受中央王朝的正式册封。所以《红史》在叙述西藏各主要教派的历史之前,首先记述了汉地、蒙古、西夏的历史情况,出现了这样一些章节:“汉地由周至唐的历史简述”“由汉文译成藏文的唐朝史书中的唐朝吐蕃历史简述”“汉地由梁至南宋的历史简述”“西夏简述”“蒙古(元朝)简述”等。而且,尤其难能可贵的是,蔡巴·贡噶多吉是一位非常严谨的史学家,非常注重史实的出处和材料来源。他在记述中原地区、蒙古地区、西夏乃至吐蕃地区的历史情况时,均一一注明了材料出处。

例如,他在《红史》的第三章即“印度王统简述释迦灭寂年代的算法”的末尾写道:

将这些记载译成藏文者,据说是法主的弟子强俄堪布协尔益。[2]11

在“汉地由周至唐的历史简述”一章的末尾,写道:

以上所记,是赞巴拉多室利衮阅读汉文古籍后在拉萨大昭寺写成文书的。[2]15

在“由汉文译成藏文的唐朝史书中的唐朝吐蕃历史简述”一章的末尾,蔡巴·贡噶多吉写道:

唐蕃之间反复交战及有时和好,互致礼品,互相问聘吊祭等等史实,详见于唐书吐蕃传。[2]21

有意思的是,即便是记叙吐蕃以及阿里地区的王统及佛教弘传情况时,作者也详记了史料来源情况:“以上所记的吐蕃的王统,大部分是由绛吉顿巴喜饶本采集整理的多种史书中而来,作者是向帕托巴仁多询问后而书写的。”[2]41这里不仅记录了其相关史实依据是“采集整理的多种史书中而来”,而且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向谁进行了询问、请教也一一记录在案。这实际上已经完全和今天人们撰写论文或著作时详细注明资料来源和出处的做法同出一辙。《红史》所呈现出来的这种严谨的写史态度和一丝不苟的求实精神,使藏族历史的书写视野朝着更广阔、更实证,也更科学的方向发生了转型。

首先,从以上所引《红史》在各个章节后面所注明的史料出处来看, 我们不难看到,在当时,西藏地方对于汉文古籍的阅读与翻译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不仅有“赞巴拉多室利衮”这样专业的对汉文史籍进行阅读与翻译的学者,而且从书中出现“详见于唐书吐蕃传”这样的标注来看,是时,西藏的学者们对阅读乃至翻译《唐书·吐蕃传》这样的汉文古籍显然已具有相当高深的造诣。也正是在对汉文史籍的广泛阅读基础上,《红史》的作者蔡巴·贡噶多吉才能够撰写出“汉地由周至唐的历史简述”“由汉文译成藏文的唐朝史书中的唐朝吐蕃历史简述”“汉地由梁至南宋的历史简述”等章节。其次,从《红史》中的“西夏简述”“蒙古(元朝)简述”等章节看,当时西藏的学者们对与蒙古、西夏的相关文献记载和情况也较为熟悉。也就是说,在13世纪,西藏的学者们对于汉、蒙、西夏等多种语言文字的掌握显然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而且对这些由不同文字写成的史籍不仅进行翻译、阅读,同时更将其记载广泛运用于历史书写之中。这一现象揭示了一个事实,在13世纪前后,西藏尽管地处青藏高原,位于中国的西部边陲,但西藏的学术与文化却相当发达,不逊色于众多地区,西藏的一些高僧大德和学者们不但精通汉文,能够翻译和阅读像《唐书》这样艰深的汉文史籍,而且也不乏掌握、识读并精通西夏、蒙古语言的学者。这一重要背景,显然正是13世纪元世祖忽必烈要把造蒙古新字的这一重大任务委托给西藏萨迦派著名高僧帝师八思巴的原因。[2]23-29

不过,《红史》作为一部产生于13世纪的藏文史籍,其最大的开创之功和里程碑意义,乃在于其从根本上改变了西藏历史的书写传统与范式,首次把西藏历史的书写纳入到一个更广阔的地域范围和更庞大的体系之中。这个体系既是中华民族体系,也是中国整体的政治体系乃至中华文明体系。

有一个事实非常明显,继《红史》所开创的这一西藏历史的书写体系之后,后来的所有藏文史籍均承袭由《红史》所开创的这种全新的写作传统与范式,即无一例外地均包括“汉地王统”“蒙古王统”“西夏王统”等几大部分。例如,继《红史》之后问世的《青史》《朗氏家族史》《西藏王臣记》《新红史》《西藏王统记》等一系列由西藏高僧大德及学者们完成的书写西藏历史的藏文史籍,均对汉地、蒙古、西夏的王统及相关情况进行记叙。[3]230《红史》以来所形成的这种藏文史籍的书写范式和传统,正是形成藏文史籍中存在大量中原史实记叙的直接原因。

倘若我们从这样的事实和角度来理解、认识藏文史籍中存在的大量中原史实记叙,那么,其意义与价值就完全不一样了。事实上,藏文史籍中所存在的大量有关中原史实记叙,既是西藏进入中华文明体系的深刻反映,也是西藏方面主动认同中华各民族,并将自己的历史叙述主动纳入中华文明体系的一个确凿的印证。这一现象意味着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在13世纪,西藏的高僧大德和学者们在书写西藏历史之时,已经不是像过去那样把西藏当作一个偏居一隅的高原地方来看待,而是将西藏的历史放在了一个大的体系之中,这个大的体系不但包括了“由周至唐”“由梁至南宋”的汉地王统,包括了“由汉文译成藏文的唐朝史书中的唐朝吐蕃历史”,而且也包括了“西夏”和“蒙古(元朝)”等广阔的地域与民族。这样的视野、格局和见识不得不让人由衷惊叹与钦佩。这深刻反映了一个事实,在西藏的高僧大德和学者们眼中,西藏的历史及其社会发展已经同“汉地”“西夏”“蒙古(元朝)”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显然是一种“大历史的视野”,按今天话语来说,背后支撑这种“大视野”的正是一种潜在的、深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如果从传统史学的角度和观点来看,存在于藏文史籍中的大量有关中原史实的记叙,大多是根据对汉文史籍的阅读和翻译以及从各种渠道所获得的中原史实信息进行编辑和撰写的,且因涉及到汉藏文字的翻译、理解等环节,它们大多是二手甚至三手材料,对于研究中原史实的而言,其价值与参考意义也许相对有限。但是,如果我们转换一个角度,从当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的整体格局与视野,从历史上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的角度来看待和考察这些材料,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藏文史籍中存在的大量有关中原史实的记叙,对我们而言,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和学术价值:

第一,它反映了西藏地方的“中原观”。

第二,它反映了西藏地方对自身的认识和定位。

这两点的重要性,显然远远超越一般史料甄别及真伪的层次,是我们理解和认识西藏历史的更实质、更重要的方面。也就是说,在蔡巴·贡噶多吉的《红史》所开创的在记述西藏历史之时,对于“汉地王统”“蒙古王统”和“西夏王统”也并列进行叙述的书写范式,从根本上体现了一种全新的民族观,这种民族观,也正是中华民族整体民族观。在蔡巴·贡噶多吉生活的那个时代,“元朝统一中国,将各民族容纳于同一个政治体系之下,形成密切的多民族共同体。”[3]230这是大的时代背景。在这个大的背景下,更直接的原因则是,蔡巴·贡噶多吉本人曾经前往大都朝见元朝皇帝,得到元朝皇帝的册封,被封为元朝在西藏所封的十三万户之一蔡巴万户的万户长。这一事实,也意味着蔡巴·贡噶多吉本人已经加入到元朝统一的政治体系之中,成为这个庞大的多民族的政治体系中的一员。在这样的背景下,蔡巴·贡噶多吉在撰写《红史》时,自然把眼光放开、放大,不是仅限于西藏一隅,而是首先记叙汉地王统、蒙古王统乃至西夏的王统,从而开创出了把西藏历史同“汉地王统”并列进行叙述的书写范式。从根本上说,这样的书写范式不但是当时元朝大一统政治气象的反映,也是政治大一统气象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种生动体现。尤为重要的是,由《红史》所开创的西藏历史书写包括“汉地王统”“蒙古王统”“西夏王统”等几大部分的写作范式,被后世的西藏历史著作和藏文史籍所广泛承袭和沿用,这更生动体现和印证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这一重要历史事实。所以,藏文史籍中存在的大量有关中原史实的记叙,恰恰有力地证明了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这一事实。

事实上,这里的“书写”有两个涵义,一是“实践层面”的涵义,指中华民族历史是各民族用艰苦卓绝的行动、用可歌可泣的奋斗所共同谱写;二是“记录层面”的涵义,指中华民族历史是各民族共同记录、记忆和传承的。藏文史籍中对中原史实的记叙,正是“各民族共同书写历史”的一个生动例证。中华民族的历史所以由各民族“共同书写”,离不开一个根本前提,即“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二者乃互为因果、相辅相成。

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先生说:“在史中求史识。”[4]也就是说,读史的终极目的不是“求知”,不是求得对历史情况的一般性了解,而在要在“求知”即一般性了解基础上“求识”,求得对历史的真正理解、认知和见识,这才是最为重要的。以传统历史学的眼光看,藏文史籍中存在大量有关中原史实的记叙,其史料价值也许并不算高,甚至还有一些错讹和遗漏。但是,倘若我们从历史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角度,从中华民族的整体格局与视野,从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角度来审视和考察,我们的眼光和思路就会得到极大的丰富和拓展,并且我们可从中看到一些过去被忽视的且深刻的历史内涵。从此意义上说,在中国民族史研究领域,从中国民族的整体格局与视野,从历史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从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高度来理解、认识和看待许多过去被我们所忽视或认为不重要的材料及历史事实,能让我们在传统史料中看到一些过去为传统史学观念所遮蔽的或被我们忽视的丰富内涵与意义。

因此,重视历史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和当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可以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中国民族史研究的思路和眼界,同时也为中国的民族研究提供了一个引领性的新学术方向。这也正是我们研究和看待藏文史籍中存在的大量有关中原史实记叙所得到的启示。

注释:

①本文为“四川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专项研究成果,是作者在领衔完成《共同书写的历史——藏文史籍的中原历史记叙研究》一书以后的一些认识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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