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现实价值与优化路径

2022-11-21 02:44高永久刘孝贤
民族学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人居整治生态

高永久 刘孝贤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乡村振兴了,环境变好了,乡村生活也越来越好了。”[1]人居环境是人类聚居生活之地,是人类在大自然中赖以生存的基础。[2]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新时代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3]57中,充分展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这一议题的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这一重要公共问题牵涉到自然、生态、社会、历史、技术以及心理等因素的相互缠绕。[4]经过将近十年的努力,我国西部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体状况大为改观,扭转了长期以来的“脏乱差”顽疾,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理念和环境卫生观念有所提升。然而,现实发展情况距离“乡村振兴”战略所提出的“生态宜居”长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为西部地区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学术界对农村人居环境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以改革开放、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为时间节点,可分为空白、初创、提升、深化[5]四个阶段,呈现出人居环境—城市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特殊地区人居环境的递进式关注演变。1993年吴良镛院士开创“人居环境科学”,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定义人居环境,并把人类聚落的构成划分为自然、人类、社会、居住、支撑五大系统。[6]40人居环境在广义上可以分为物质、文化、制度、行为四个方面,[7]是自然生态环境、居住空间环境、社会人文环境的综合体,也有研究者将其归纳为“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层次;[8]狭义上则特指居住环境的空间表现。本文所关注的农村人居环境是从宏观层面理解的,包括与农村居民生产发展、生活幸福、生态良好、文化传承等日常活动密切相关的各个环节。当前研究呈现出学科分野下的关注重点分化:一是从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的视角出发,研究人居环境科学的基本框架与学科体系、原则和方法论等;二是从地理学、经济学的视角出发,探讨人居环境的空间演变,综合评析不同地区人居环境自然适宜性、基础设施承载力、物质积累基础等;三是从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的视角出发,思考人居环境的政策环境、现状问题、治理模式、影响因素、路径选择、整治经验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研究,也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纵深推进逐渐成为学术热点:在场景选择上,一部分研究者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建设经验完备的典型区域(如江浙沪、京津冀、广东、重庆等省市),来进一步发掘先进经验和现存问题,也有一部分研究者在对西部民族地区(如西南地区、西北地区部分区域)的现实观察中总结治理要点,当然从总体上展开论述的研究成果也不在少数;在研究对象上,既包括围绕一些具体问题(如农村村容村貌改造、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等)等展开的深入研究,也包括对主体间关系、构造模式、评价体系等相关内容的学术争辩。尽管现有研究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经取得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然而,从“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9]来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相关研究,还需要聚焦于不同区域的现实特点,从“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导向出发来深入探讨。

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普遍低于其他地区,乡村面积的广阔性、第一产业的偏重性、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对滞后等特点,导致这一区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机遇与挑战并存。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既受制于较为恶劣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也受限于稀少分散的人口分布特征和内生动力不足的社会发展环境。因此可以说,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全国整体工程建设的突出短板,因其边疆特点、民族特色、乡村特征而整治难度更大、提升要求更高,对于筑牢边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边疆、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学术界鲜有成果专门关注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这一议题,往往将其内含于对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研究中。本研究将在明确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现实价值的基础上,结合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现实特点,总结当前面临的风险挑战,并提出有助于完善优化的相关建议,以求对这一研究主题有所裨益。

一、内外共洽: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现实价值

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来源于内在推力和外在引力的共同驱动。这两方面的价值共洽,要求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充分展现其正外部性。这既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政策的重点要求,也是实现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求,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依托。

(一)落实国家政策布局的客观要求

边疆民族地区是一系列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现实政策的承载区域,[10]与西部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乡村振兴”战略、“兴边富民”行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国家政策,均对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现实规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边疆地区要“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兴边富民”。[11]“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在乡村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进的生态基础和重要前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专门提出“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的行动目标,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建设经验,为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供了基本依循。“兴边富民”行动要求筑牢边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边疆亮丽风景线。《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12]将“生态护边”列为主要任务之一,强调“推进边境地区环境污染治理”,这是边境地区实现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的重要任务。《“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同样明确提出,要在民族地区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13]“西部大开发”战略要求“加大美丽西部建设力度”,《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14]中明确指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中也要求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首先要求国内生态环境形成大保护格局。综合来看,国家的政策导向为乡村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15]国家战略布局和政策规划为边疆民族地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供了指导思想、方向引导、原则划定、目标指导、政策支持、条件保障等,是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客观前提。

(二)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需要

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在新发展阶段要实现经济社会全方位的高质量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助于实现“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16]的有机结合与相互促进。一方面,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建设“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的三生共同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把生态建设放在首位,融入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格局中,目的在于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涉及到环境整洁、设施完善、景观建造、理念培育、产业发展等多项内容,有助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共同体,可以为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基层绿色活力。依托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资金、项目与政策,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基层乡村因地制宜可以促进垃圾、污水、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并以此带动区域绿色产业的发展。生态旅游业是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新兴支柱产业,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洁度提升与公共设施的健全将有助于打造富有特色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产业链,促进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的转型发展。另一方面,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伴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化,边疆民族地区呈现需求层次集体升级的发展趋势。[17]除了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之外,人民群众同样期盼干净整洁的生产居住环境、追求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的整治提升,将为西部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各族群众提供更为绿色舒适的居住空间、发展更为低碳高效的绿色生产、打造更为和谐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而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真正实现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基层乡村的美丽宜人、业兴人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依托

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18]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既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也有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各族群众的内心深处。首先,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提升为各族群众团结奋斗、共同发展、共同富裕提供环境保障和物质基础,有助于提升各族群众基于治理绩效的“五个认同”。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营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的外部环境,同时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刺激提升绿色发展动能,满足各族群众的可持续发展需求,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创造良好的互动空间,有助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其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助于各族群众铸牢绿色发展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各民族牢固树立休戚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这既指向各民族之间,也指向中华民族与生态环境之间,绿色发展意识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内容。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19]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也有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内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助于传承弘扬中华文明中的生态文化,增进各族群众的理念共识,推动绿色发展意识和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再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助于引导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基层乡村群众的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等向现代化迈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实行动,通过加强文明教育推动各族群众共同参与人居环境改善、凝聚生态保护意识、构建绿色生活方式,促进“人”的现代化。

二、主客共存: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现实挑战

尽管当前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已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目标任务,初步建立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运作框架,然而,仍然面临着一定的现实挑战,制约着“十四五”时期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效能发挥。这其中既有着“能力不强、动力不足、导向不明”[20]等共性问题,也有因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区位特点而面临的特殊问题,表现为主观与客观的挑战共存。

(一)相对复杂的环境基础

西部边疆民族地区有着相对复杂的环境基础,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较之其他区域的难度更大。首先,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大多数是我国的生态脆弱区,乡村地区的地形地势条件复杂,部分地区的自然环境恶劣多变,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草场退化等生态问题多发。比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边境牧区都因降雨量减少而导致水资源的缺乏,致使边境牧区草地极不稳定。[21]农村人居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联程度更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必须克服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而且必须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入手来开展工作。其次,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特别是西藏自治区边境地区普遍呈现出地广人稀的人口分布情况。内蒙古自治区边境牧区空心化和老龄化程度较高,特别是一些基层牧民的居住分散程度更高。这种情况既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工作成本和额外负担,也对“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主体关系构造产生不利影响。再者,受制于自然因素、历史因素和经济社会因素,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薄弱,原有基础设施难以满足覆盖度和普及率的政策要求,道路交通、卫生厕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缺口较大。另外,从人文环境来看,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基层乡村群众的公共卫生理念、生态环保意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距离理想情况的差距较大,加之对政策的理解认同程度有所差异,增加了整治提升的落实难度。综合来看,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复杂环境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必须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稳步推进。

(二)后继乏力的资源条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系统性特征,需要全环节各流程的资源供给,特别是资金投入的持续保障。有研究认为,目前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水平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呈正向关联,非经济因素同样对农村人居环境发展形成重要挑战。[22]4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滞后性影响到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水平的相对薄弱性,也增加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困难程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求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需要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提供专项配套资金,如内蒙古自治区在三年行动中共投入资金近58亿元。较之东部地区,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县级财力普遍不高,本级财政赤字大,还面临着财政收入增幅降低、财政支出刚性增加的潜在风险。当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资金筹措呈现出对中央转移支付、省市专项投入等上级拨付或对口支援的过度依赖,如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拟建设的农村牧区污水治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1727.82万元,地方政府仅自筹191.98万元,给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提出更高要求。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性质和社会经济活力的发展导致社会资源的投入面临阻碍。伴随着新一轮五年行动的规划出台,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地方政府需要筹措更多资金用于已有项目的运行维持、新建项目的开工建设、政策安排的宣传普及、运行状况的监督奖补等,有研究者指出“资金投入还远远不够”,[23]这成为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一大难题。

(三)尚待完善的治理格局

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个兼具政治性、技术性、生活性的治理任务,这一过程需要多元治理主体的协调配合。理想化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治理体系架构,特别是实现政府政策执行与农民生产生活的有机统一,建构起“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基本格局。当前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升尚不完备,特别表现为“政府强推动、农户弱参与”。[24]一方面,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部分基层组织在压力型体制下,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升作为纯粹性的硬性政治任务层层下压,很大程度上没有将其视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表现出一定的形式主义、应付心态,在细化宣传、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监督维护等环节中,相对缺乏明确的责任意识和权责划分。另一方面,表现为农民群众思想意识和参与积极性有待提升。[22]44-49个别地方的村庄基层党组织和其它集体组织相对而言,在发挥代言人和服务者的角色中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需要他们更加关注乡村建设中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当然有边境地区个别干部或是表现出逃避心态、或是采取旁观态度;还有的边疆地方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科技力量等在这一治理任务中的参与程度不高,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支撑促进作用。这些情况都制约着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综合效能,也会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在整个西部地区的深入推进,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三、多元共生: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优化路径

在社会共生视野下,任何人都生活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共生系统之中,社会共生关系演化的动机机制以及如何优化共生关系[25]9是主要研究问题。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需要调整优化那些“人类的、为了人类的、由于人类的”行为造成各式各样的“人”与“环境”失调脱节之处,共生视角可以提供思考方向。从当前面临的困难挑战出发,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要实现目标共生、资源共生和行动共生。

(一)目标共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共生”是自然的本质,也是社会的本质,这种本质属性决定了自然和社会处在同一共生体中。[26]168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既要关心“人”,也要关注“环境”,统筹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环境全面改善。一方面,从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生态系统脆弱性出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护好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自然底色,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生态环境系统保护有机统一起来,解决好较为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注意避免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对自然环境的二次破坏;另一方面,从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出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要着眼于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生产”与“生活”动能。既要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结合起来,分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地开展西部边疆民族地区人居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诸如村容村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处置、厕所质量管控等突出短板上下功夫;也要统筹关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区域绿色低碳发展,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契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刺激创新绿色发展新动能。

(二)资源共生:提升各方面支持供给的积极性

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资源不足带来的可持续性问题。在明确资金缺口的基础上,需要分地区、分类别、分方案统筹各方资金来源和科学配置。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完善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和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的社会协助机制。通过合作、授权、分权、契约等多种形式,[27]找准各方利益切入点和整合度,形成多向共筹的投融资资金支持格局。

第一,继续争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统筹安排,以项目资金为引导,整合污水治理、垃圾处置、村庄规划、村庄绿化、道路建设等项目资金,发挥涉农资金的规模效应。[28]32第二,创新建立投融资渠道和机制,积极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灵活运用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29])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进行整治项目外包,并通过政策扶持等方式培育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业建设队伍,鼓励引入社会力量与政府、金融机构合作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相关项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市场化、专业化等优势,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深度参与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方式。第三,增强区域和群众两方面的内生发展动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最终还要落脚在村落层面,主要资源来源还需要依靠本级政府的支持投入。因而,需要通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路径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提升本级财政存量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除此之外,还需要通过科学规划和精准投入提高资源配置水平和资金利用效率,把有限资金优先投入到现实需求大、群众呼声高的建设工程上来。

(三)行动共生:统筹政治性、生活性与技术性

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涉及到政府部门、村庄组织、乡村居民、社会力量等多方主体,需要以厘清权责关系明确政治性、以合力宣传引导调动积极性,以强化科技手段提升技术性。首先,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政策工作,需要真正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组织效能,重要前提在于合理厘清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特别是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负责内容和工作环节,真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共建共治合力。其次,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体现在生活层面,各族群众是改善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的直接受益者、建设者和维护者,应当通过多种宣传引导方式充分激发农村居民的主体意识,促进其形成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所倡导的价值观念、生活习惯、生活态度和期望,[30]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自愿合作和自发行动,实现“要我整治”到“我要整治”的认识转变,真正“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再者,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要强化技术支撑以提升建设效果,需要因时制宜使用新兴技术,强化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智能化人居环境建设,全方位综合地理气候、遥感影像等基础数据,农村水源、固体废弃物等环境监测,草地、荒漠、耕地等自然生态情况以及公众诉求、媒体报道等人文社会情况,以现代化的技术手段精准扫描、动态监测、合理应用,助力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此打造美丽整洁、舒适宜居、和谐稳定的富有边疆民族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

四、结语

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边疆治理、基层治理以及民族事务治理的重要课题。这既是一项生态环境治理任务,也是一项民生服务保障工程,更是一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工作。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区位特征和发展特点,影响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治理基础、资源保障和格局架构,然而,其生态资源的丰富性、民族文化的共识性和内部要素的系统性,也为打造生态宜居、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提供支撑。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政策引领下,继续推进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还需要重视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31]10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新发展阶段,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建设始终。一方面,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着政策引领和方向引导的科学作用,需要把这些政策要求和思想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要各级党组织举旗定向、凝心聚气、示范带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更熟悉村庄特点和群众需求,可以提供长期稳定的组织支持与资源保障。因此,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可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推动人才、智力、项目、资金下沉,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党建引领的积极效能,以党组织带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等共同参与。

第二,要坚持因地制宜、问需于民的系统观念。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覆盖面广、综合性强的现代化系统工程。“一刀切”“一锅煮”式的工作方式和落实手段无法适应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现实特点,反而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针对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环境复杂、生态脆弱、地广人稀的基础条件,既要在省区层面统筹制定适合边疆民族地区整体性的设计方案,也要根据不同县市、不同乡镇、不同村落的现实特点做好规划,实现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乡风文明、有效治理、生活富裕统筹结合。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在2018年率先确定阿巴嘎旗和新巴尔虎右旗两个边境牧业旗为牧区现代化试点旗,实现生态生产生活三方共举。[32]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必须融入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以此促进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基层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均等化和可及性,尊重乡村建设规律和村民主观意愿,充分满足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生态和优秀文化传承的多样态需求。

第三,加强对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监督监测。建立健全长效建设管护机制,是“乡村振兴”战略长期建设、久久为功的必然要求,要求完善优化监督监测机制。监督监测作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后置环节,可以起到成效评估、短板明确、风险预警、建设前瞻等作用。需要根据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现实特点,在市级层面构建具有针对性的动态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将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兴边富民”行动等政策考核体系中,同时还需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重点关注其是否符合建设规律、是否体现村民意志的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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