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推进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与实践探索

2022-11-21 21:15
西藏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西藏发展

杨 丹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 长沙 410000)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对此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消除绝对贫困是中国共产党人探索共同富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题中之义被明确提出。这既是对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与使命的传承与彰显,也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就的肯定与总结,更是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和共同富裕理想进军的宣言与号角。西藏作为重要的边疆民族地区之一,实现共同富裕与否是关系全国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篇章。西藏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结合西藏自身特点,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坚持共同富裕价值理念,不断探索共同富裕成功实践,开创推进了西藏共同富裕新局面。

一、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本质的内在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制度基础,同时也使共同富裕成为不懈奋斗的重要目标,但是其过程也经历了曲折。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在吸取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科学的共同富裕理念。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必然要以人民群众共同富裕为奋斗目标。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直接提出“共同富裕”的概念,但在他们的著作中关于推翻私有制、发展生产力、产品分配等内容都蕴含着共同富裕理念,设想了实现路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产阶级运动在其中进行的那些生产关系的性质绝不是一致的单纯的,而是两重的;在产生财富的那些关系中也产生贫困;在发展生产力的那些关系中也发展出一种压迫的力量”[1]。同时指出,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由于变革了人剥削人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同时,整个社会的生产也将以所有人的普遍富裕为目标,彻底消灭两极分化,共同富裕将成为人类社会的现实。列宁在《告贫苦农民》中指出“新的、更好的社会里不应该有穷有富,大家都应该做工,共同劳动的成果不应该成为一小撮富人享受,应该归全体劳动者享受”。列宁这段论述是根据当时苏联的国际国内经济政治形势提出来的,蕴含着共同富裕的思想,对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富裕理念的形成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的曲折探索

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劳苦大众的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自身的不懈追求和奋斗目标。毛泽东同志曾指出,“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2]他强调只有将全国大多数农民联合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实现摆脱贫困、改善生活的目的。[3]429与此同时,对实现共同富裕的艰巨性也有“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并不意味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就能很快地达到”[3]78-79等论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论述明确揭示了这样的观点:其一,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其二,共同富裕需要耗费艰辛努力方能达成;其三,共同富裕是值得为之奋斗的理想。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社会极其落后,“共同富裕”这一理想作为内在的价值理念被融入当时的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工业化革命中。在农村,农民组织起来,试图通过走合作化的道路,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来形成合力;在城市,生产资料从私人所有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发展壮大公有经济实现财富积累。但在具体实践中,社会分配上平均主义盛行,极大地阻碍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导致的后果是整个社会的普遍贫穷,而不是共同富裕。

(二)中国共产党共同富裕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是吃了这个亏的。”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进行了重新思考,并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决温饱”“消除贫困”“建设小康社会”等形式走向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构想。社会主义本质被阐释为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并最终达到“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动历程[4]373。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提出,标志着邓小平同志勾画出了共同富裕的动态生成与根本遵循,使共同富裕有了科学的内在规定性。对如何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提出了三个阶段的设想,即:一方面,沿海地区要利用开放的红利,积极吸引外资,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加快发展自己,率先富裕起来。另一方面,到了一定阶段,沿海地区要发挥先富优势,积极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共同富裕的过程被形象地划分为“有条件的部分地区先发展”“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达到共同富裕”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提出,既是现代化战略的清晰擘画,也是共同富裕战略的实现步骤。此外,在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阐述中,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4]123这进一步明确了共同富裕的明确要求与使命担当。邓小平同志关于共同富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成功打破了人们长期以来的思想桎梏,使人民放下了思想包袱,达成了一致。基于此,中国共产党人对共同富裕的认识实现了质的飞跃,推动了共同富裕的实践历程,开启了共同致富的新时期。

二、改革开放后共同富裕实践的推进历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改革开放新时期,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小康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共同富裕在实践层面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阶段性成果。

(一)实践初步探索期

伴随着拨乱反正和解放思想,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也开始了共同富裕实践的初步探索。改革率先在农村开展,邓小平同志始终坚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尊重实践的原则。改革在农村顺利推动后,整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开始起步,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为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做了重要的理论准备。在农村和城市顺利推动改革开放的基础上,邓小平同志“三个阶段”的设想与社会主义本质论的依次提出,为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和共同富裕的实践奠定了基本的理论遵循。同时,在实践层面,为保障共同富裕的顺利推进作了如下努力:一是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通过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优化分配制度,通过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三是加大统筹力度,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构建适应城乡统筹的农村支持体系,以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区域发展,密切地区经济联系,使东、中、西部地区互惠互利互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从而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为实现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总体达到小康期

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强调要着眼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5]。20世纪80代末在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全国人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之后东部经济率先发展实现了“先富”,政府主导开发扶贫工作、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全国范围内的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生动实践将“后富”提上议事日程,在全国快慢不一的发展节奏中弥合“先富”与“后富”的落差。同时提出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从而使得共同富裕有了明确的阶段性目标。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之前,中国人民总体达到了小康生活,为实现共同富裕迈出了坚实一步。

(三)更加注重公平期

中共十六大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此外,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强调在人的同一性和差异性相互协调的基础上,突出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将共同富裕的实现融入“和谐”之中,强调“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6]针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党中央适时提出了“要在推进社会公平中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把社会建设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党执政的重要政策措施,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同时,胡锦涛同志根据国际国内形势指出,中国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但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实现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这一时期的共同富裕,更加注重公平、更加注重从政策上调节收入分配,保障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

(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持共同富裕的信念宗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发展了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内涵,“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成为新时代背景下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阐释。关于共同富裕,从党的十九大到十九届五中全会,具体表述由“人民生活更为宽裕”提升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共同富裕的目标由“迈出坚实步伐”发展为“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入了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新阶段,共同富裕有了质的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针对调整后的战略部署,党中央明确提出把消除绝对贫困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并成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胸怀“两个大局”,立足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科学谋划、统筹全局,用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人间奇迹极大推进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实践进程。围绕消除绝对贫困,在“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引下,以精准扶贫方略为引领,以五级书记抓扶贫、党建促脱贫、东西部协作、驻村帮扶、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构建等具体举措推动全社会形成合力、资源向贫困地区汇聚的脱贫攻坚战,辅以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等战略,历经8年努力实现了消除绝对贫困这一标志性阶段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成就是我们迈向共同富裕取得的第一个历史性成就。也可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迈出的一大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共同富裕迈入了高质量发展期。

三、共同富裕价值理念下的西藏成功实践

党中央的特殊关心关爱、全国人民的无私支援,西藏各族群众的艰苦奋斗是西藏不断推进共同富裕的保障。西藏的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在探索共同富裕伟大征程中的重要篇章,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西藏从共同富裕的初步实践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总结、回顾与展望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共同富裕价值理念在西藏的初步实践

改革开放后,加快西藏发展被提上了党中央的议事日程,“富裕”作为西藏发展的主要关键词,展现了西藏作为国家版图重要一分子在共同富裕战略发展中的位置,也体现了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的一致性要求。从20世纪80年代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休养生息政策,到在拉萨召开的西藏自治区干部大会,再到中央召开的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富裕”一而再、再而三地作为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被提及。从“有计划有步骤地使西藏兴旺发达、繁荣富强起来”的论断[7]到“为建设一个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而奋斗”[8]的战略,再到“一定要按照西藏的特殊条件,千方百计地把经济搞上去,使西藏各族人民尽快富裕起来”[9]的提法,都可以看出自改革开放伊始,党中央就把“富裕”作为西藏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邓小平同志进而提出将“关键是看怎样对西藏人民有利,怎样才能使西藏很快发展起来,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4]作为评价西藏工作的根本标准。从这一时期开始,中国共产党把西藏人民的富裕放在了全国的总体格局中来谋划、考虑。“富裕”始终被列为西藏的发展目标,这表明共同富裕理念及“先富—后富—共富”的实践路径在西藏落地生根,成为我国共同富裕实践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西藏跨越式发展中的共同富裕探索

以改革开放为底色的中国经济腾飞史诠释了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价值重申和实践探索。到上世纪90年代,一方面由于东部的快速发展,另一方由于西藏自身的因素,西藏与祖国其他省区的发展差距不断地拉大。在这种情况下,江泽民同志指出,“对西藏这样的地区,集中力量推动跨越式发展,是我们必须采取的一种发展战略。”[10]1994年和2001年召开的中央第三次、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和发展了支持西藏发展的优惠政策;确定了“全国支援西藏”战略方针和“分片负责、对口支援、定期轮换”的援藏模式,并逐渐实现了对口援藏的全覆盖,并为西藏安排了62个工程建设援助项目。2002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西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119元,“两个确保”得到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404元,完成了4800户贫困群众的集中扶贫点建设,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成绩。西藏这个地域广袤、环境恶劣、基础条件落后的地区,在“先富带后富”的理念实践之下,在谋求“农牧民富裕”的发展之路上保持了强劲的动力,获得了跨越式发展,西藏也融入了全国发展的大局。新世纪,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强调“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11]2010年全区农牧民人均收入为4138.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80元,分别是2001年的2.95倍、2.1倍。特别在“十一五”期间,农牧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达到14.18%、13.77%,均高于“十五”期间年均增长速度(分别是10.3%和4.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收入比不断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西藏共同富裕迈向新征程。

(三)西藏共同富裕实践进程的跃升与展望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边疆民族地区的脱贫常常记挂心头。在党中央提出的“富民兴藏”这一重要治藏原则指引下,自治区党委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在进一步探索西藏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创新提出一系列脱贫攻坚的具体举措。西藏在全国率先成立四级脱贫攻坚指挥部,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机制。制定脱贫攻坚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60多个,构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援藏扶贫“五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从2011年开始选派驻村工作队,夯实基层扶贫力量,为基层注入新鲜血液。以一系列项目和资金支持为西藏的脱贫攻坚注入了强大动力。将经济社会的发展又落脚于改善民生和凝聚人心。截至2019年底,西藏7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6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底的1499元增加到2019年的9328元,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12]。作为全国最大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西藏脱贫攻坚的胜利,在世界脱贫史上意义非凡,也使西藏跟上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极大地推动了西藏共同富裕进程。

当前,西藏正处于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创新活跃、人民幸福的伟大时代,党中央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擘画了蓝图、明确了目标、提供了指南,把西藏工作的战略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给予前所未有的关心关怀、特殊支持。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2021年又亲临西藏视察指导,在庆祝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之际,亲自题词“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深入实施,随着乡村振兴、川藏铁路、清洁能源基地、边境安全能力建设等国家战略的快速推进,随着中央支持西藏发展新的一揽子政策深入实施,西藏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战略发展机遇,西藏共同富裕必将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并与全国人民一道基本实现共同富裕,谱写新时代西藏共同富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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