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素福·伊德里斯《罪孽》叙事悬念研究*

2022-11-22 09:47汪柳云
北方工业大学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弃婴悬念小说

汪柳云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100080,北京)

1 悬念与《罪孽》

提及悬念,大多数人首先联想到的便是希区柯克的悬疑片,托多罗夫的侦探小说,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悬念给予人最初的遐想是一种对情节的疑惑、好奇,甚至伴随着震惊的心理情绪体验,这也是广义的悬念内涵。狭义的悬念定义,则因不确定情节导致读者不同向度的观望而产生分歧,如托多罗夫严格区分了文本叙事中的动力指向。他认为悬念是向前线性发展的一种疑问,是由成因到结果的一种预测。与此同时,《现代汉语词典》定义“悬念”为“看小说、戏剧、电影等时,对情节的发展或人物的命运等产生关切心情。”可见国内对“悬念”的阐释是基于读者接受机制的一种反馈,它更偏向于广义,将不同向度的阐释归纳为“悬念”这个义群下的不同指称。因此本文将悬念引申为阅读的好奇心、兴趣、疑惑与惊奇。

1.1 悬念:对“罪孽”的找寻

尤素福·伊德里斯(Yūsuf Idrīs,1927—1991)不仅是1960年代著名埃及作家,也是针砭时弊的政治活动家。青年时期的尤素福是开罗大学医学院的一名学生,在校期间他多次组织参与反抗英国殖民侵略者以及法鲁克国王统治的游行示威,并逐渐尝试用手中的笔来唤醒民众对社会黑暗的认知。直至1960年,他彻底放弃了医生的职位,全身心地投入到以文来启迪民智,促进社会进步的作家身份之中。正如他自己对作家的定义:“我们要求作家首先是使者,他们每个人的人生都要有目标和使命感。没有这一点,他们将达不到任何优秀水平或并不优秀水平。小说本身并不是价值,人、爱情、生活才是价值。小说是对一种价值、一种使命的表达。只要作家的信仰不是优秀的,那么他的表达就将一直是无能的、僵滞的。”[1]尤素福在小说文字承载的使命与作家的信仰之间架起了桥梁,小说成为他凝视生活,反思生命,传递价值的一种方式。《罪孽》作为他“最著名、最有影响力”[2]的作品,也是阿拉伯作家协会选出的20世纪105部最佳阿拉伯中长篇小说之一,继承了尤素福一贯对埃及穷苦民众的慈悯之情,透露出他对时局动荡给民众造成的生活与心灵危机的思考,也表达了他对人情麻木的批判之情,对人性美好的向往之情。作者在小说中从叙述人外视角讲述了一个“寻找弃婴母亲”的故事,以其朴实的记录方式,向读者呈现了一个被他人侮辱而生下孩子后的底层妇女阿齐莎的生存困境,以此为引展开了对整个埃及农村的描画。总督费克里发现弃婴之后,开始了寻凶之旅,当他意识到凶手是一个可怜的摘棉铃虫的女短工时,同情与怜悯掩盖了他寻凶的锐气,他对可怜的弃婴之母伸出缓手,却仍旧没有能够延续她悲惨的生命。一个寻凶的故事落下帷幕,读者却仍然在其悬念疑云四起的氛围中,探寻真相并渴望揭开真相浮萍下作者尤素福深刻的人性反思。在故事情节之中,悬念发端是对“罪孽”的找寻,是对这个生下私生子又杀死他的女人的身份认定;在故事情节之外,悬念是对“罪孽”定义的反思,究竟被辱的可怜女人是罪孽之源,还是让弱势群体无处安生的窘迫的社会环境是罪孽,抑或人性的劣根性携带着无法磨灭的罪孽。

1.2 《罪孽》:悬念是叙事技巧与价值的统一

阿拉伯口述故事的传统叙事方式影响了后世文学创作的特征,在阿拔斯朝得以成书的卷帙浩繁的《一千零一夜》便是口述故事特点的最佳诠释。故事内容新奇颖异,总在关键时刻进入下一回合而吊足了读者胃口,悬念由此诞生。“文学、文化总是遵循‘传承—借鉴—创新’这一规律向前发展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3]在埃及现代文学创作发展的过程中,悬念成为重要创作元素不仅是对传统的回应,也是为文学在民众间广泛流传铺垫了基础。

中国阿拉伯文学研究泰斗仲跻昆先生曾用“引人入胜的叙事能力”[4]来概括尤素福的创作特点,充分肯定了尤素福在运用叙事技巧来吸引读者方面获得的成就。女短工亲手断送婴儿的生命是“罪孽”的源起,也是整个叙事悬念的开端,她的逝去使悬念到达高潮,直至借叙述人之口解释了整个来龙去脉,“为什么杀死自己的孩子”的悬念才短暂地被打破。但人性的复杂与多变,成为了读者心中郁结而久久不散的悬念。这份悬念正是尤素福希望通过《罪孽》在读者间引发精神共鸣的真正内涵。尤素福借助了叙事时间的倒错,将寻凶过程发展的首末颠倒,打破了读者接受信息的常规程序,营造悬念氛围;同时,他刻意将叙述人外视角转换为人物内视角,由故事中人物来推动情节发展,造成了读者的认知空缺,形成悬念,极大地发挥了悬念对增加小说趣味性的作用。但悬念远远不止于通过运用叙事技巧来丰富可读性的表面作用,阿卜杜·马纳米在分析《罪孽》时就曾经说道:“罪孽里的事件更接近于艺术地批评社会现实主义小说,而不是先前所下定义的侦探小说,这样只会使文学作品染上死板、僵硬的色彩。”[5]他还认为:“小说的故事情节并不是建立在秘密上,小说的作用不是揭晓秘密,而是把秘密运用到周围的人物身上以探究他们的性格的方方面面。”[6]这与尤素福强调的“小说是对一种价值、一种使命的表达”不谋而合。秘密带来悬念,悬念是《罪孽》的底色,也是作者塑造人物多面性的手段,更是引发人性思考的方式。

2 悬念与《罪孽》的叙事时间

2.1 倒叙构成宏观与微观的悬念

热奈特以我们通常意义上的“回顾”为基础,对“倒叙”作出了中立客观的解释——“对故事发展到现阶段之前的事件的一切事后追述。”[7]故事时序与叙事时序的重合早在史诗《伊利亚特》的诗行中完成了蜕变,“从中间”开始整个故事,辅以倒叙作为解释文本成为了吸引读者的惯用技巧。纵观小说《罪孽》16个章节,作者塑造的悬念大大小小不胜枚举。若从宏观的角度以章节为单位观察小说文本,最为明显的特征便是叙事时间的倒错。

小说以“发现路边的弃婴”为开端,以“寻找罪犯”为线索,“找到罪犯”为结局,形成了典型的悬疑小说模式。故事的主角——弃婴的母亲,“在事件的发展中隐隐存在”[8]却没有露面。这看似线性结构的叙事顺序中,穿插着数次对过去的回溯,以补充解释的形式圆满了整个故事的逻辑性与可靠性。若我们将小说章节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可以发现整个小说在现在与过去的来回倒错中展开,呈现了完美的之字形。如在前三章的内容中,总督对弃婴母亲的身份进行推理,最后将怀疑的目光落在了流浪汉身上,认为“一定是那伙人干的”。众人也忙着附和“是那帮家伙!除了他们还会有谁?”,[9]以此彰显总督的英明睿智。此时,“那伙人是谁?为什么被庄民鄙夷?他们中有罪犯吗?”成为了读者心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悬念。随之展开的第4章将时间逆向推进,缓缓道出了流浪汉的真实身份,也揭开了悬念的面纱——“那伙人”是迫于生计来庄园摘棉铃虫的短工。他们的身世以及来到庄园的过程都发生在弃婴出现之前,因而产生了时间的错位。

除了宏观的悬念,作者在细节之处同样利用了倒叙,在时间维度上为悬念的生成创造了条件。仅以故事中第一个出场人物为例:

东一件,西一条,全是补丁连补丁的衣服,不过在最外头,却套上了一件厚厚的、神气的、颇有点儿来头的黄大衣。他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与盟国军队一起,在帐篷里驻扎过一阵子,最后的结局,也和其他活下来的老兵差不多。他趴在地上先做晨礼……[10]

作者利用倒叙形成了“现在—过去—现在”的“Z”字形时间结构,以“颇有点儿来头的黄大衣”引起了悬念:“为什么有点儿来头?大衣是什么来历?”。在倒叙中,作者为读者进行了解释“这件大衣是军服”。若比较“他穿了一件二战时遗留的军服”这样的表述,前者的叙述张力不言而喻。比起被动地接受信息,悬念给予了读者思考的空间,而引起悬念的“发端”也成为了读者关注的对象。正如前文中出现的“黄大衣”,因为悬念的陌生化处理而深刻地绘出一个“战后落魄贫穷的老兵形象”,暗中勾画了整个故事的时代背景。

2.2 预叙打破悬念的常规模式

通俗悬疑小说将“开端引起悬念—结尾揭晓悬念”的故事结构批量生产,形成悬疑小说稳定叙事机制的同时,也带来了局限性。当读者熟悉了倒叙带来的悬念,审美的疲劳与接受的自动机制也将削弱悬念的表达效果。最为明显的特征是,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忍受不了无止尽的对揭开悬念的试探,而直接将书本翻到最后一章来探究谁才是真正罪犯。尤素福在熟谙读者心理的同时,利用预叙提前揭晓了谜底。预叙对传统悬念模式的破除是对读者的一种提醒,一种安抚,也是引起另一悬念的转折点。正如任何被叙述的故事都必将受到逻辑的制约,逻辑是读者读懂小说,理清故事情节的必要条件。布雷蒙在分析叙述的逻辑时,认为“要达到的目的——是否变为现实——目的是否达到”,[11]可构成任何发展变化过程中必然经历的三个阶段。预叙给予了读者“目的达到”的结果,却没有给予“变成现实”的过程,因此在追求事件逻辑完整的心理催促下,悬念并未消失。于第12章的开头,作者讲道:

总督费克里先生并没有像哈里发欧麦尔那样等待九个月之久,还不到十天的光景,他就找到了那个女罪犯。[12]

作者还未等到小说的结局处,便轻描淡写地揭晓了人物与读者们苦苦追寻的真凶,解决了“可能找到弃婴的母亲吗”的疑惑,然而“如何找到?女罪犯是谁?她为什么犯罪?”等系列问题成为了新的悬念。“当预测更可靠时,能够将真实调整为迟缓的悬念:‘将会发生什么’变为‘会如何发生’——通常人们认为,这正是明显的预测所发挥的作用。”[13]预叙改变了原叙述逻辑,指引读者在悬念中探寻中间被隐略的过程。

2.3 拉长时距营造悬念氛围

叙事时距与故事时距的差距将带给读者独特的阅读感受,拉长叙事时距是揭晓悬念前提升读者期待感与焦虑感的手段。小说中送信的马赫布卜怀疑自己手中的信是妻子扎基娅写给他人的一份情书。碍于不识字,他只能从隐约的字迹中验证自己的猜想。作者在文中给出的时间是“他在几秒钟时间内匆匆翻看了一遍”[14],而在这几秒钟里,马赫布卜的怀疑猜测布满了整个页面,致使读者的阅读时间远远大于“几秒钟”的时限。

作者有意识地停顿,给予了读者充分进入人物内心世界的直接途径。伴随着人物的意识流动,读者自然而然选择了人物的同一立场,对扎基娅的出轨事件产生了悬念。文中同样的处理方式还表现在阿齐莎高烧不退最后撒手人寰的“短短几分钟内”。[15]在这几分钟的故事时间内,叙事时间被延长。从人们安心地睡着午觉——阿齐莎睡醒而口渴——监工头的小儿子去水渠给阿齐莎舀水——阿齐莎神智不清并狂奔向水渠——人们纷纷惊醒并拦住阿齐莎——阿齐莎奔跑到婴儿死亡的地点——阿齐莎痛苦地呼叫着——引得庄民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围观——阿齐莎香消玉殒的整个过程,占据了庞大的文本篇幅,远远不止“短短几分钟”。读者并没有能够在几分钟内知晓整个过程的发展,反而在更长的时间里,焦急地等待着悬念的解答。“阿齐莎要跑到哪里去?她为什么呼叫?为什么做出分娩的姿势?她还能活下来吗?”一个个悬念伴随着时距的延长在读者心中扎下了深根,又伴随着阿齐莎的倒下被连根拔起。拉长时距带来了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悬念的复生裹挟一股又一股紧张与焦虑的浪潮涌向读者。

3 悬念与《罪孽》的叙事视角

叙述人外视角带来的全知体验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产生了接受惯性。因此当外视角转化为人物内视角时,读者与人物保持同一认知维度,导致了信息接受的不足。被打破的惯性在读者阅读心理中引发了悬念的成分。米克·巴尔将“读者接受”和“作者创作”的双维度概念合二为一,结合由于叙事视角不同造成的信息落差与读者的内心感受,将悬念的产生分为三种可能:谜、凶兆、秘密。[16]读者与人物都不知道故事走向的则为谜,读者知而人物不知,从而引发读者焦虑感的则为凶兆,读者不知而人物知,引发读者探索欲望的则为秘密。

3.1 谜

作者在小说开篇便抛出了一个贯穿全文的谜语“弃婴的母亲是谁?”,这个问题随着故事的展开,数次被提及,而谜底则在故事的结尾处才被揭晓。除了整个小说的终极谜语,作者同样利用了叙述人外视角向人物有限视角的转换造成信息落差,在情节中不断设密和解密,营造了重重迷宫。如阿卜杜勒·穆塔里布发现弃婴时:

说起来他倒也是个守夜人,可他眼力并不比他的个头更大,在强光下更是什么也看不清。待到他终于看清了眼前的这摊东西,不禁怔怔地伫立着,叫了起来:“安拉至上!……安拉至上!……安拉至上!……”这团白乎乎的东西,是个刚刚出生的婴儿。[17]

他在洗完澡回家的路上遇上了一团白乎乎的“东西”。这“东西”的真实身份并不为人所知。而他的感知视角受到了强光的干扰,距离的阻挠,并不足以提供给他和读者清晰的视线。此时读者和人物视角重叠,共同处于“未知”的状态。第一句话利用了人物内视角的有限性制造了悬念,随着第二句话的揭秘,人物和读者同时知道了“东西”的真正身份是婴儿。同时新的谜再次被抛出,“婴儿的母亲”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从双方的未知到已知,短短几句形成了“抛出谜语—揭晓谜底—再抛出新谜”的悬念循环。这个初步“谜”的设置,引发了接下来的谜源源不断地涌现。

阿卜杜勒·穆塔里布决定将此事上报总督,使自己脱离干系。庄民中有人猜测长期守空房的纳巴维亚是罪魁祸首,也有人直指身份低贱的女流浪汉才会干出这样罪孽的事,而文书长则对自己的女儿起了疑心。就这样,弃婴母亲的真实身份悬于人物与读者心头,直至故事的最后一刻:

费克里拨开枝丛,猛地伸进头去一打量,棚里空落落的,根本没有人。不过说的更精确些,只有一个女人,侧身躺在地上,昏睡不醒。[18]

正当总督放弃寻找真相,人物与读者齐步迈进了寻凶无果的空乏期的时候,作者再次抛出了新的谜——“这个躺在田地里的病女人是弃婴母亲吗?”。但在这个昏睡的女人开口之前,费克里的视角只能局限于眼见之实,因此读者与人物同样困惑于该女人的真实身份。从发现弃婴,到寻找罪犯,最终确认罪犯的身份,整个故事在谜中开始,在谜中结束。即使叙述人借助外视角在下一章节完整讲述了女人的经历,解开了谜底,但此刻的谜已成为读者心中的悬念,不断催促着他翻开下一页。

3.2 凶兆

在“谜”中读者与人物保持同步状态,加强了读者对人物的感同身受;在“凶兆”里,读者则赋予了人物同情与怜悯。小说中受到父亲怀疑的琳达一直是众人面前知书达理、冰清玉洁的淑女,而私下的她早已芳心暗许艾哈迈德·苏尔坦。艾哈迈德瞒着众人约琳达在乌姆·易卜拉欣家相聚,琳达赴约的途中却偶遇了一直暗恋着她的萨夫瓦:

萨夫瓦在路边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躲了起来,身旁矗立着的粮仓又高又大,挡住了众人的视线。他咬着指甲,苦苦思索,心烦意乱。[19]

读者在叙述人的叙述中,早已洞悉了琳达在屋内等待的人不是乌姆·易卜拉欣,而是艾哈迈德,但准备表白心意的萨夫瓦却不知所以。视角转换下,读者知道的信息比人物更多,悬念由此产生:萨夫瓦知道后会发生什么呢?他会愤怒地与那个与他称兄道弟却背叛他的苏尔坦决斗吗?琳达会因为此事的暴露而声名具毁吗?最终凶兆解除,萨夫瓦看到艾哈迈德走进了房屋。在那一刹那,萨夫瓦才知晓了读者早已知晓的一切。作者运用了视角转换,让读者提前知道了“凶兆”源头,却不知道“凶兆”的后果,从而形成了跌宕起伏的阅读体验。

3.3 秘密

萨夫瓦在亲眼目睹心爱的女孩与自己的好兄弟幽会之后,选择了离开,而不是走近房屋一探究竟。萨夫瓦选择性的逃避,造成了读者的未知状态,屋内发生的一切成为了琳达和艾哈迈德的秘密。事实上作者在小说中安排了多处未解之秘,如杜米扬与乌姆·萨夫瓦太太之间的秘密:

不出几分钟光景,人们看见杜米扬一阵风似的跑出了总督家的大门,臂上还挎着那只篮子,有人想拦住他,问他干吗跑得这么急,他没能拦得住。[20]

故事中的庄民发出了疑问,主人公杜米扬却没有解答。读者同样发出了疑问,叙述者亦没有解答。杜米扬与乌姆·萨夫瓦在她的房间里发生的事,只有两位当事人知晓,形成了秘密。读者对小说“秘密”的疑惑使得自身在阅读过程中放慢脚步,抽丝剥茧地希求能够通过蛛丝马迹来“解密”。即使这个秘密一直未解,由它引起的悬念已足够支持读者继续阅读的愿望。

信息的不足,无论是对读者还是人物,都是一个加密的过程。在小说中,一方面叙述人外视角平铺直叙地将各个细节直接地主动地传递给读者,让读者形成自动化接受机制;另一方面作者利用人物有限性内视角观察事件,在感知与认知上形成空缺,对读者的探索欲望发出邀请。

4 悬念与《罪孽》的道德反思

小说的可读性是小说的基本要素,悬念的叙事机制无疑给《罪孽》增加了关注度,扩大了传播范围。在悬念中,“隐性问题作为词语表达的补充,指向‘故事’的后续发展”,[21]小说的叙事动力得到了补充,叙事结构得到了完善。但以悬念架构文本并不足以推动小说走出通俗的窠臼,悬念引发的对人性的思考是真正给予《罪孽》恒久价值的核心因素。“任何叙事作品相等于一段包含着一个具有人类趣味又有情节统一性的事件序列的话语。”[22]人类趣味意味着人的情感需求。早在亚里士多德用恐惧和怜悯来形容古希腊悲剧的情感体验时,叙事作品的内在价值与人类情感已不谋而合,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的心理体验伴随故事情节的跌宕而曲折起伏。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情绪体验,读者才能真正拉近与人物的距离,产生共情与道德判断,让作品所蕴含的价值得到流传。悬念是一种引起读者好奇、惊慌、担忧情绪的叙事机制,也因此而成为一种在作品与读者互动之间的桥梁。因此悬念不仅承担着推动情节的结构作用,更是内在道德思考的催化剂。“如果小说旨在找到犯下罪过的女人并终止罪孽,那么小说无法跳脱出毫无艺术价值的警察小说的框架。”[23]埃及学者艾布·奥夫也认为:“问题不是要激起对弃婴母亲的寻找,而是要渗透至农村的罪孽、耻辱和荣誉的概念中心。”[24]悬念是框架性的一种叙事结构,真正的目的在于将思考权和评判权交回至读者手中。

4.1 个体命运不济或是社会弊病?

为满足患病在床的丈夫吃马铃薯根的愿望,阿齐莎在已经收割完的土地里翻找残留的粮食根茎,却被地主儿子趁机侮辱。传统的妇德成为压在她身上的一座大山,她不敢呼救也不敢向人倾诉。孕肚日渐圆润,为了避免丈夫发现真相,她加入了摘棉铃虫的短工群体,远走他乡,希冀在不知名的角落处理掉这个“罪孽”之子,再悄无声息地回到丈夫身边。作者尤素福在叙述经历与刻画人物的过程中,刻意隐去了阿齐莎的人物视角,让这个女人在文本叙事结构与故事内容两个层面上,同时失声,她成为了悬念本身。借由他人之口讲述阿齐莎的遭遇,让悬念的揭晓如雾里揭纱,一种不够彻底的存疑结局就是这个可怜女人在这个社会最后的一丝痕迹。尤素福在小说中也暗示了阿齐莎这一人物的悬念感,“即使没有这个阿齐莎和那条马铃薯根,也保证会有人杜撰出一个阿齐莎来,随心所欲地给她添上诸如马铃薯根、玉米棒之类的故事,到处传播。到末了,自然就成了事实。”[25]一场震惊庄园主的,轰轰烈烈的寻凶,一个让无数人为之动容的悲惨故事,最终,却只存留在庄民的闲谈交际之中。尤素福正是通过这样的结局构造,揭示了女性在旧社会不被重视的生活真相,阿齐莎的悲剧实则为整个农村女性的悲剧。

尤素福借由阿齐莎的遭遇来揭示埃及农村中女性生活的困境,并从困境入手深入探讨了悲剧的根源。埃及文学评论家拉加尔说道:“尤素福·伊德里斯在故事中从不关注命运的悲剧,而只关注社会的悲剧。”[26]埃及小说家伊兹丁·费舍尔也评价尤素福说道:“他与穷人和弱势群体站在一起,将他们苦难的根源追溯到埃及的政治和社会状况。’”[27]女性地位的低下不仅是两性矛盾对立的结果,也是社会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的结果。在阿齐莎本应该为病夫向社会保障体系求救的时候,生活将她拒之门外;在她本应该为自己的清白大声呼救的时候,传统道德给予她的羞耻感将她拉入了被侵犯的噩梦;在她本应该投诉施暴者为自己和孩子取得保障的时候,贫穷湮灭了她伸张正义的勇气;在她本应该保护刚刚诞下的幼婴的时候,愚昧的价值观促使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而杀死了婴儿。她个人的不幸是整个社会“罪孽”的表象。正如拉加尔认为:“邪恶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伴随着人际关系的混乱和个人机会的剥夺。荣誉和美德就像是食物或衣服一样,有的人可以得到,有的人则无法得到。这不是根据个人的本性,而是根据个人的条件。”[28]按照小说的背景逻辑,阿齐莎作为一个流浪汉女人,并没有资格获得美誉。人们需要的不是真相,而是印证自己偏见的幻相——罪孽必定出自身份卑微的流浪汉群体。尤素福用一个女人的故事来刺痛千万读者的心,在他们心中设下道德悬念:“到底什么是罪孽?她的悲剧是个体命运的不济或是社会弊病?”

4.2 人性是最大的悬念

卡罗尔在定义悬念时,便指出悬念是两种逻辑对立的结果,这两种逻辑以道德为界限,各据一方。[29]这就将悬念与道德联系在了一起。悬念在故事内引发了人物对事件的道德判断,从而促成了人物的形象塑造;在故事外触发了读者的道德思考,让作品的人文价值跨越时空而不损熠熠光芒。一方面作者在小说中利用悬念制造了道德焦虑,促使人物在好与坏、善与恶冲突之间做出选择。当庄民们被怀疑窝藏弃婴之母时,他们感到自己的尊严遭到了侵犯,自己的道德准则被质疑,于是他们咬定凶手是身份卑微的流浪汉。庄民群体充当了恶的代表,与身世可怜的流浪汉形成鲜明的对照。另一方面读者则因心中的道德教诲,而对小说中人物产生好恶之感。麻木冷漠的庄民们透过文字痛击了读者,使之关注到这样一群没有发言权的流浪汉,更使之反思造成人情冷漠的社会因素。

但简单的二分法不足以涵盖人性的复杂与深刻,真正的道德悖论后,是人生的无可奈何。人物善恶兼具的性格,带来了叙事的不稳定性,也影响了读者的道德衡量。正如在上述阿齐莎临终前的发狂事件中,悬念将人物和读者的悲悯情绪极限放大,一个渴望“这个可怜女人能够活下去”的期待在悬念中落空,刺激了悬念的表达强度,同样激发了人的道德评判。作者尤素福巧妙地安排了双线结构来具象化阿齐莎的死亡。一方面是她癫狂地跑向偷偷生育的小溪边,另一方面是对这群流浪汉嗤之以鼻的庄民听闻阿齐莎发狂的消息后,陆续赶来小溪边。那些曾经觉得阿齐莎身份卑微,理所应当遭遇屈辱的庄民,在此刻也心生了怜悯。庄民们最后合力将阿齐莎的遗体遣送回家乡,并主动与流浪汉和善相处。庄民们的情感转变,为他们一贯势利冷漠的形象增加了富有同情心的一面。而阿齐莎因为丈夫的重病缠身,只能独自挑起养家糊口的重担。在她遭到地主儿子侵犯之前,她却因长久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而产生了一时的恍惚。她的良心因这一时的恍惚不断受到折磨直至死亡。由于生理本能而产生的恍惚,却与传统妇德产生了冲突。罪孽的根苗难道在于人性的本能吗?费克里一心想要找到罪犯来证明自己的才能并稳定自己的领导地位。可当他终于发现病重的阿齐莎时,却冒着被革职的危险,选择替她隐瞒真相,以求她能有时间来恢复健康。“阿齐莎是否应为自己的遭遇负责?费克里是否是个好人?”这样的内在悬念,跨越了文本的限制,成为落在读者心间的向良知进发的疑问。

当悬念带来对生命和人性的探讨,悬而未决则是最后的答案。

5 结语

悬念作为小说《罪孽》突出的叙事技巧,与叙事时间、视角相配合,完善了小说整体的情节构造;悬念亦作为小说主题的表现手段,联系了文本与读者的沟通渠道,将是非、好坏、善恶的杂糅交与读者思考,让小说拥有了持久不衰的价值。伍尔芙曾提及普通读者对于小说直观感受的重要性。当文学偏见和学院派教条不再左右读者的判断时,一个不艰深却能直击人心的共鸣赋予了文学艺术高贵的价值。“悬念”正是这样一个普遍却不普通,雅俗共赏的叙事技巧,作者运用了“悬念”广泛吸引了普通读者,让《罪孽》在时空穿梭中仍闪耀着价值,并超越局部历史的框架达到普遍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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