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业监控业主说开去

2022-12-21 14:17
检察风云 2022年23期
关键词:业主大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不敢想象,关于我的日常举动都有记录,太恐怖了。”据报道,成都市高新区某商住一体公寓楼的业主反映,从2021年3月起,他被小区某物业经理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盯梢,物业人员甚至会在微信群直播他的行踪。另一名女性业主也称自己有类似遭遇,担惊受怕的她不敢再住这个小区。

监控业主的一举一动,并直播业主的监控信息;24小时监控,持续时间长达1年多;“特别关注”女业主,通过监控拍下其视频、照片,并发在工作群里,供人审视……如此种种,无不让人惊愕。在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提速、纵深推进的今天,竟有物业公司如此乱来,如此无法无天,如此性质恶劣,令人难以置信。

不难判断,如此监控业主,并在群里直播其信息,于法不容。这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物业的做法明显违法。

也许有人会问,这家物业公司不干正事,为何热衷于监控业主?据报道,被监控的业主称,这可能和他们发起成立业委会有关。其背景是,该物业公司在收了昂贵物业费后,服务却多有不足,包括卫生环境和电梯的使用等。故此,一些业主发起成立业委会,计划维权。

发起成立业委会是业主的合法权利。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只要合规合法,并履行相关程序,业主完全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

无论阻碍业主发起成立业委会,还是全天候监控业主,这家物业公司的行为都越界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可知,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换言之,物业公司是被业主选聘的,为自己提供服务的,不是用来监控自己的。

毫无疑问,物业公司不是行政管理机构,也不是司法机关,无权监控业主的一举一动。身为服务公司的物业,任性监控业主,俨然忘了自己的角色定位,这种不合规也不合法的行为必须停止。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业主投诉中与监控业主有关的陈姓经理,已被公司停职,配合警方调查。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反映的问题公司会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此前有报道称,一家小区的物业人员,在一张调查表的备注栏里,将该小区多名业主直接标注为“刁民”,还有一些业主被备注有“群内负面发言比较多”“喜欢吵架”“喜欢投诉噪声施工”等字眼。这种做法都是不合法的,也暴露出物业公司没有弄清自己的身份。业主花钱请你们来,是让你们提供服务的,不是让你们对付业主的。遵纪守法,摆正位置,对物业公司来说是立身之本。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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