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

  • 《民法典》背景下业主大会僵局的解决
    条例》规定,业主大会需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此规定至今有效。(一)“从众条款”和“送达视为参加会议条款”的广泛使用鉴于《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都并没有明文规定业主大会决议生效所需要“参与表决”的业主比例,而实践中召集业主投票又较为困难,《民法典》正式出台前,多数小区都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了“从众条款”,以保证业主大会决议能够顺利通过。例如,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文章指出,很多小区近年的

    上海房地 2023年9期2023-10-13

  • 《民法典》背景下物业管理立法中公权力的“退”与“进”
    为主,在引导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管理和监管、物业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公共服务配套方面缺乏投入。再加上中国传统文化下群众对政府有着强烈的依赖性,出现问题不问青红皂白要求政府“兜底”,导致政府退而不得。物业管理中公权力的尴尬困境由此可见。二、《民法典》背景下对物业管理立法中公权力的重新审视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自《民法典》颁布施行以来,各地立法机关展开对地方物业管

    法制博览 2022年23期2022-11-22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规定
    属性,规范了业主大会、業主委员会的职能、执行程序。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物权法》作出了一定的修改,使整个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内容更加明晰,也更有利于业主解决小区内的矛盾纠纷,增加业主权利的救济通道,让业主的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属性概述建筑物之区分所有权,顾名思义是一种在所有权范畴下的权利,就“区分所有”而言,它不同于我们最常见的单一“所有”,业主对共有部分不享有直接的支配力;也不同于共同“

    今日财富 2022年21期2022-05-30

  • 民法典中业主大会决议行为的法教义学体系
    雷内容提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均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作出决议行为。业主大会决议事项为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和共同管理事务。业主成员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机组成部分,业主成员权主要包括共同管理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业主大会决议行为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重要方式。业主大会决议成立是判断其效力是否存在瑕疵的前提,其要件包括:业主大会会议外观的存在,业主委员会向全体业主发送会议通知或者公告并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实际作出决议;业主大会决议满足多数决要求。侵害业

    法治社会 2022年5期2022-03-16

  • 业主大会主体地位取得的现实基础和规范进路
    、问题的提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下文一般简称“业主管理组织”)作为市域社会治理中业主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民事主体地位尚未明确,致使业主权益难以保障、纠纷频发。阐明二者能否取得民事主体地位、取得何种民事主体地位的问题,是提高《民法典》适用性的迫切选择。(一)研究现状及局限性以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时间为线索,该研究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后至《民法总则》出台前,第二阶段为2017年《民法总则》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2021-12-01

  • 无业主意志的物业服务合同效力探析
    务合同、未经业主大会决议的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并分别结合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的裁判观点,对各情形下的合同效力问题加以深入讨论,以期为业主自治权的更好实现和社区物业服务体系现代化发展提供有益思考。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效力分析根据与物业服务企业现实磋商的相对主体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典型的无业主意志体现的涉他合同。在此类合同效力纠纷案件中,业主一方当事人主张合同

    上海房地 2021年5期2021-06-13

  • 业主大会的民事主体定位*
    业小区中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非常困难。为缓解这一难题,2020年5 月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277 条第2 款增加了居民委员会,作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协助单位。由此可以预想未来全国商品房小区中将大量增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然而遗憾的是,民法典对学界一直争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定位问题却未有回应。我国学界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定位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6期2020-12-08

  • 专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一节 业主第八条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尚未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业主:(一)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二)因继承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因合法建造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四)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

    广西城镇建设 2020年8期2020-09-24

  • 业主大会与业主代表大会问题研究
    :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自2003年9月1日《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的社区相继开始了筹备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统一;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

    看世界·学术上半月 2020年2期2020-09-10

  • 民法典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新变化
    约定只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合法表决程序,也是有效的。修改了业主大会表决事项的范围及规则原物权法规定的业主大会的表决事项有七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此次民法典增加了一项: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

    上海人大月刊 2020年8期2020-08-31

  • 业主自治法律体系建设:业主委员会主体资格探析
    业主团体 业主大会作者简介:赵子涛,山西金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4.144一、业主委员会在社会生活中面临的困境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建设单位利益驱使利用小区的控制权进行寻租谋利、业主之间不信任

    法制与社会 2020年11期2020-06-01

  • 论证突破“双过半”原则的解释方法
    条》)中关于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的门槛性条件。(二)新小区业委会成立遭遇“玻璃门”根据《物管条例》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一条之表述,在业委会、业主大会成立并行使职能之前,由建设单位(开发商)先行选派物业公司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同时建设单位(开发商)可以依据《物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制定“前期管理约定”并嵌入《物业买卖合同》中,使之成为业主必须遵守之契约。建设单位自住决定的物业公司的合法主体地位在嵌入《物业买卖合同》之中的“前期管理约定

    人物画报 2020年24期2020-03-14

  • 业主权利保护的立法解读及思考 ——以《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审稿为视角
    定,对于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指导和协助。二是在草案第七十三条完善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程序,降低表决要求。三是在草案第八十一条中增加业主维权渠道,出现法律所规定的违规现象,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一、业主权利保护中“三难”问题(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我国现行《物权法》充分规定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很多社区并没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社区业主自治意识薄弱,[1]业主们没有强烈的意识去召集设立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3期2020-02-22

  • 关于我国物业管理模式的反思与再造
    利应该是通过业主大会行使的。但是在我国当前的物业管理中,业主作为物业管理的主体地位以及在物业管理中拥有的权利经常会被忽视。物业服务企业直接成为物业管理的主导者。在《物业管理条例》中通常都是直接明确在管理中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单一的管理模式,并且以我国行政法律法规的方式确认了在物业管理服务中企业的主导地位。因此在实际的物业管理中会出现物业服务也和业主在管理中的主体角色的错位,这种管理模式下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国的整个社会对物业管理有了错误的认知

    环球首映 2020年9期2020-01-17

  • 维修基金成了谁的唐僧肉
    繁琐。小区有业主大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归其管理。要使用资金需要七个步骤:一、物业公司提出使用方案;二、业主大会通过;三、物业公司组织实施;四、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五、业委会审核同意、报主管部门备案;六、业委会向银行发出划转的通知;七、银行划转。所谓业主大会通过,现实中很难。根据2010年施行的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要同时达到两个“三分之二”,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

    南方周末 2020-01-162020-01-16

  • 面对业委会“变质”怎么维权
    ,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委托审计单位对相关账目进行审计,如果审计结果显示有业委会成员涉嫌犯罪,可以报警,请警方立案处理。业委会能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吗?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文峰表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或违反了法定程序,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业主的撤销权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并且,业主撤销权对象必须是对

    新传奇 2019年5期2019-12-19

  • 业主大会法律地位研究
    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制度就应运而生了。一、业主大会概述(一)业主大会的基本概念“业主”指的就是物业的主人,而业主大会指的是:代表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并且可以实行自治的一种组织。业主大会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小区内全体业主都应该参加的大会。但是,不同类型的住宅小区,业主情况不同,业主大会的成立及运作也各不相同。很多高层类小区,其业主较多而且规模比较大,如果要求小区内所有业主都来参加业主大会是十分困难的,但是如果要求小区内的业主代表来参加业主大会,那么就会相对容易很多

    法制博览 2019年27期2019-12-13

  • 试析业主大会的民事主体资格
    马宁摘要:业主大会制度作为业主自治的一种形式,充分包含了基层民主制度,是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依法推进行业自律建设,提高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业主大会制度在我国建立已有十余年,但目前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究其根本原因是法律未明确其法律地位。如今,《民法总则》中确立了第三种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在经过与业主法人化的比较评析下,赋予业主大会非法人组织的立法思路是可行的。关键词:关键字:业主大会;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一、业主大会的基本理论(一)业主自治

    青年生活 2019年9期2019-10-21

  • 谁来代表住宅区广大业主—以北京市朝阳区润枫水尚小区为例
    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第十六条规定:“业主代表应当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履行业主义务等。”但没有明确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流程。对此,《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指导规则》)有了相对明确的程序。其中第十条规定:“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也可以自行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第十三条规定:“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

    城乡建设 2019年15期2019-08-15

  • 论业主共同管理权行使的集中程度
    管理的权利。业主大会是指全体业主成立的、管理其共有财产和共同生活事务的自治组织。作为共同管理权落实途径的组织保障,业主大会便于该权利的行使,利于公共秩序的维持。鉴于此,赋予业主大会独立的民事主体、民事诉讼主体地位是理所应当的,但是业主大会的法律规定尚不成熟、缺乏监管程序、运行机制不完善等一系列問题,使得将业主大会视为法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关键词:业主大会 民事主体 共有权 共同管理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现代交际 2019年8期2019-05-16

  • 关于业主委员会社区治理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思考
    征明显。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及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分析(一)业主委员会组织内部自治管理面临矛盾冲突业主委员会内部自治管理面临的冲突是指,不同业主、业主与业委会、业委会内部成员及业主大会之间就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委会、业委会决议等利益分歧造成的利益冲突。一是业主委员会存在成立率低、成立难等难题。业主对成立业主大会或参与共同管理物业事务的积极性不高,业委会成立后受到小区内广大业主认同难现象比较普遍。业主与业委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业主委员会对社

    中国应用法学 2018年6期2019-01-10

  • 小区物业治理报道的角度与策略探讨
    近年来,小区业主大会召开难和业委会产生难、履职难、换届难等物业治理问题越来越多地受到媒体 关注。本文在分析社区治理报道复杂性和专业性、小区物业治理的现实问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出:小 区物业治理报道应着眼具体案例抓特点、综合分析见深度、监督要在点子上、建言献策有价值,同时做到反映业 主声音要多元、谨守本分不越位、借用观点要评估、监督批评有依据,从而避免因失实产生纠纷。关键词:物业治理;报道角度;业主大会;业委会中图分类号:F299.23 文献标识码:A

    西部学刊 2018年10期2018-11-08

  • 关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度实施状况的调查研究
    张渟摘 要:业主大会是业主实行自我管理的实现方式,作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权力机构,具有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等有关小区共有和共同管理事务的决定权。而业主委员会通常是在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运作的一种社区自治形式。据报道,宜昌市已实现业委会全覆盖,为调查其实行力度,笔者针对宜昌市西陵街道铁路坝社区展开了相关的调研。通过调查研究发现

    法制博览 2018年8期2018-11-07

  • 小区住宅业主自治机构的法律性质研究
    主自治机构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法律性质作者简介:李幸洁,复旦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265一、 业主自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人们的生存空间越来越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建筑物逐渐由平地向高层发展,一栋建筑物被区分成多个空间并为多个住户所有,这种现象被称为“建筑物区分所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就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5期2018-07-04

  • 论业主委员会的现实困境 ——以石嘴山市X小区为例
    ,同时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普及和宣传,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深入调查分析,解决和保护最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给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正确的指导和帮助。一、石嘴山市X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具体状况石嘴山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地级市,笔者以石嘴山市X小区为例,现场调查询问相关人员以及对部分业主抽样调查可知,该小区建筑区划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总居住人口2300户,其中经营性用房有400户,可知业主委员会成员为

    法制博览 2018年19期2018-01-23

  • 基于业主大会主导下的物业管理新模式研究
    22)基于业主大会主导下的物业管理新模式研究周洪兵 张 帅(江西师范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22)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管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我国出现,经过三十多年的迅速发展,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城市管理中不可忽视的社会管理服务行业。本文分析了我国传统物业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创新性地提出了一种基于业主大会主导下的物业管理新模式,以期为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力量。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新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4期2017-04-15

  •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实现 ——以决议行为为切入点*
    施共同管理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设立困难以及决议的效力认定等诸多理论障碍。围绕决议行为向外明确业主大会及其委员会的地位,协调业主自治与公权力的关系,向内构建起决议行为的运行规则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得以实现的应由之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自治;决议行为;共有权DOI.10.19510/j.cnki.43-1431/d.20170607.003一、问题的提出我国《物权法》的重大历史意义在于规定了公民对于合法财产享有所有权,所有权的规定使得个体从极

    时代法学 2017年4期2017-04-11

  • 物业管理纠纷在审判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合实力并赋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应的主体资格,以妥善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相关问题。物业管理;综合实力;主体资格一、物业管理纠纷在审判中存在的问题物业管理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业主维权意识的高涨,物业管理纠纷将会成为影响未来社会生活的重要因素,因此,妥善分析并解决物业管理纠纷则显得极其重要。然而事实上,物业管理纠纷并未得到民事理论及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物业管理纠纷是民事审判中所面临的问题,不但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还在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3期2017-04-11

  • 业主大会的民事主体地位探究
    50001)业主大会的民事主体地位探究张 兵(哈尔滨工业大学 法学院,哈尔滨 15000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依法推进行业自律建设,提高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业主大会制度作为业主自治的一种形式,在我国建立已有十余年,但目前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是没有在法律上明确其法律地位。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采取的是民事主体二元结构,业主大会被排除在自然人、法人之外,但是在《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司法案例中却相

    知与行 2017年2期2017-01-23

  • 浅析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资格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民事主体近些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居民住宅逐渐呈现公寓化的趋势,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化解业主间纠纷、维持业主间和谐共处状态的组织应运而生。然而,我国一直没有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的规定,其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仍然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本文将从民法总论的角度出发,对业主委员会的概念、特征等进行阐述,从而分析其是否符合民事主体所应具备的各项条件,最后得出结论。一、业主委员会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

    决策与信息 2016年17期2016-08-08

  • 浅析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资格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民事主体近些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居民住宅逐渐呈现公寓化的趋势,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化解业主间纠纷、维持业主间和谐共处状态的组织应运而生。然而,我国一直没有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的规定,其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仍然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本文将从民法总论的角度出发,对业主委员会的概念、特征等进行阐述,从而分析其是否符合民事主体所应具备的各项条件,最后得出结论。一、业主委员会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

    决策与信息·中旬刊 2016年6期2016-08-01

  • 业主大会网络运行模式探究
    李维雅摘要:业主大会作为住宅小区的自治组织,在运行中存在会议召开难、业主决策难等的问题,在小区公共事务治理中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随着信息技术的逐渐成熟,通过网络使业主参与到小区公共事务治理中成为业主大会运行的新模式。比较官方组织的业主公共决策平台和民间自发组织的社区公共交流平台,前者更适宜安放业主大会的法律定位,其决议的效力更具有权威性。因此,在合理注意网络安全的前提下,未来业主大会运行模式的发展方向应当是依托民间网络平台,加大官方设立的业主公共决策平台建构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2016-05-11

  • 业主大会网络运行模式探究*
    0065)业主大会网络运行模式探究*朱涛,李维雅(重庆邮电大学 法学院,重庆 400065)摘要:业主大会作为住宅小区的自治组织,在运行中存在会议召开难、业主决策难等的问题,在小区公共事务治理中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随着信息技术的逐渐成熟,通过网络使业主参与到小区公共事务治理中成为业主大会运行的新模式。比较官方组织的业主公共决策平台和民间自发组织的社区公共交流平台,前者更适宜安放业主大会的法律定位,其决议的效力更具有权威性。因此,在合理注意网络安全的前提下,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2016-04-23

  •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困境与相关法规的完善建议 ——基于自身经验和法律实践的考察
    织成立并运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实践经历的人对此有更深认识。在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建设单位)及政府部门的利益和权能角力中,业主方最为势弱。除了政府相关部门、街道办和居委会等应当依法依职能给予业主更多支持和帮助外,更为重要的是,从法律设计上要大幅修正《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允许多种形式的物业管理模式存在;重新设计前期物业管理制度,要求开发商承担更多前期物业管理责任;明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赋予其明确的民事主体地位;调整街道办、居

    创新 2016年4期2016-03-28

  • 提升小区业主素质刍议
    务;(2)向业主大会提出物业管理有关事项的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对管理机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对管理机构工作和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以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6)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第八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6年2期2016-03-11

  • 业主公共事务网络决策平台制度研究
    】网络决策;业主大会;业主组织化;业主自治;物业管理目前许多地方的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针对传统业主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困难、投票过程难以规范、投票结果易受质疑等现象,试行数字化、信息化的网络投票决策方式,为业主建立网络决策平台制定和实施运作规则。这种网络决策平台制度正在不断蔓延,其中决策平台的称谓在不同地方有所差异,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北京市)、业主电子投票系统(深圳市)、业主公共决策平台(南京市)、业主自治管理平台(济南市)、房屋业主投票表决平台(成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6年1期2016-03-10

  • 业主委员会行政备案行为合法性之司法审查
    督管理工作。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般日常性事务,它的工作关系到物业管理区域内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为了保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对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依法成立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实践中,各地针对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24期2016-01-31

  • 城市业委会发展之难点
    条例》确立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基本制度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有法可依,并对业主自我管理和约束机制的形成具有重大意义。2009年,住建部发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原《业主大会规程》废止,使得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的工作流程更加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广大业主而言,《物权法》极大地激励和鼓舞了业主们成立业委会进行合法维权的信心和勇气,也使得业主们开始寻求更加紧密地团结和合作。一些跨小区的业主联合组织应运而生,比如北京业主委员会协

    检察风云 2015年16期2015-08-18

  • Evaluation of chitosan-anionic polymers based tablets for extended-release of highly watersoluble drugs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可以共同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的成员权,主要是通过业主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权利来体现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利益,决定小区的日常事务,其行为后果由全体业主承担。业主参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也就是业主基于私法上的权利而实现业主自治的过程。Thu

    Asian Journal of Pharmacentical Sciences 2015年1期2015-05-15

  • 业主委员会制度的解读与重构
    员会和业主、业主大会的关系作为一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充分体现业主自主参与、自主管理的意志,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质,对我国基层民主建设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1〕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的关系如何,是需首先厘清的基础性问题。(一)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关系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是怎样的一种关系,涉及到业主委员会管理权的根本来源问题。对此,理论界提出了多种学说,大致观点有如下三种:1.代表说。该学说认为,业主委员会仅是业主选出的代表,它将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

    学术界 2015年11期2015-02-26

  • 《物业管理条例》问答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共15条,包括业主的权利义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共11条,包括建设单位在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时要签订书面合同等内容。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共18条,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共7条,包括物业使用与维护的有关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共13条,包括对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理。第七章附则,共1条,包括施行日期。 问:何谓物业管理? 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

    共产党员·上 2014年12期2015-01-06

  •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未投票视为有效同意”条款的检讨
    常是通过设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自治管理组织实现的。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就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主要方式。根据中国《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大会会议的决议方法包括一般多数决和特别多数决。业主大会会议的一般决议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会议的重要决议,包括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事项,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4期2014-04-02

  • 小区临时停车如何收费?
    事项,由小区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是主管部门规定和确定的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利用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作为临时停车位,属于《物权法》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在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召开之前,临时停车位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后,临时停车费的收费问题可由全体业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

    新民周刊 2014年8期2014-03-06

  • 试论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物业费请求权主体的重构
    主体的重构: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业主应当及时向业主大会交纳管理物业共用部分所需的物业服务资金和其它分摊费用”。该条规定打破了我国目前由物业服务企业直接向业主收缴物业费的模式,转而由业主向业主大会交纳物业费,业主大会拥有向业主收缴物业费的请求权。此种做法在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但要真正推广此种收费模式,理论上亦要解决业主大会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的请求权基础、业主在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

    电子测试 2013年10期2013-08-15

  • 业主自治中参与路径的法学分析*
    乐观。其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行之难,严重阻碍了物业管理行业的正常发展。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和运行难的原因和因素是多方面的,有立法上的不足,有来自开发商的阻力,有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但最让人困扰和担忧的一个问题是:业主自身参与程度的严重不足。如何让更多的业主积极参与到自治的过程中去,是当前必须认真探讨的一个问题。本文在对影响业主参与度的诸多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找到提升业主参与的有效途径。一、业主参与是影响业主自治的关键无论是从私法自治还是从宪政的

    菏泽学院学报 2012年3期2012-08-15

  • 见证“业主时代”
    京出现了一支业主大会辅导队伍,成为开启“业主时代”的推手,探索着另一种发展模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富力城小区,业主大会成为沟通各方关系的桥梁。包围重重的小区走出地铁13号线霍营站,穿过一片小树林,钻过碎石铺出的立交桥“隧道”,跨过铁轨,就能到达北五环外的瑞旗家园,这是北京第一个、也是最大的两限房项目。这条通行路线,从2009年交房至今,成为瑞旗4685户家庭、近2万多人的主要出行方式,也成为小区居民最初维权的主要问题之一。除此之外,“环境、安全、维修”更是业主

    民生周刊 2012年17期2012-04-19

  • 论业主撤销权的行使 ——以上海法院的司法实践为参照
    格,据此得对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决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业主应限为:参与表决并明确表示异议的业主,主动不参与表决、但未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计为非异议票的业主,被动不能参与表决的业主。司法解释确定的1年业主撤销权除斥期间失于过长,应比照《公司法》关于股东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规定,将其缩短为60日,自决定作出之日起算。在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决定仅具有形成瑕疵场合,若该形成瑕疵不影响决定的内容,应赋予法官是否驳回业主撤销请求的自由裁量权。业主撤销权;诉讼主体;除斥期间;裁量驳回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5期2012-04-12

  • 论物业管理的主体
    体涉及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文章意在明确各个主体的概念界定和法律地位等基本问题,对实践中的争议和纠纷提供一些建议。物业管理;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一、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一)业主业主,顾名思义,即为“物业的主人”。业主和物业的概念都是从香港传入,长期以来在我国内地都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在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前,一些地方立法对业主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有的称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有的称业主是住宅区内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有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3期2011-08-15

  • 对完善第一次业主大会程序的思考
    杨宏摘 要:业主大会筹建难是我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法规对第一次业主大会程序的设置就是原因之一。文章从申请主体以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成等方面进行探讨,提出应该增加物业服务企业为申请主体,并在立法中明确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等的指导、申请期限,以使业主大会顺利召开,以体现行政效率原则,也使得对有关法律主体处理有法可依。关键词:筹备 业主大会 申请 期限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

    经济师 2011年6期2011-06-22

  • 北京业主权利落地
    英“登记后,业主大会就成为一个实体组织,成为民事‘行为人,这与法人已经没多少差异了”64岁的北京市民李成文可以喘口气了。正在征求意见的《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帮了李成文一个大忙。按照这份2011年7月19日公布的正在征求公众意见中的《暂行办法》,李成文所在的北京市怀柔区丽湖馨居小区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或许找到了解决办法。从退休开始担任丽湖馨居业委会主任之后,李成文和社区业委会其他成员一直在维护业主权利。李成文和业

    中国新闻周刊 2011年28期2011-05-14

  • 业主委员会机会主义行为制度分析
    治理的业主、业主大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内在行为逻辑与外部制度约束,揭示业委会机会主义行为存在的机理以及监督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规范业委会行为的相关对策,以期为业委会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知识积累。一、交易费用范式与小区的治理结构交易费用的概念由科斯提出,他将交易费用定义为“使用价格机制的代价”,其后,其他学者不断跟进。如:马修斯将交易费用定义为“包括事前准备合同和事后监督及强制合同履行的费用;与生产费用不同,它是履行一个合同的费用”。阿

    行政与法 2010年2期2010-12-26

  • 我国业主大会法律地位的探讨及其制度构建
    坚持赋予我国业主大会法人资格(一)赋予业主大会法人资格是维护业主权利的必然要求在一般的民事活动领域中,“当事人主义”作为解决民事争议的一般原则,本来无可厚非。因为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是平等主体间的关系,当事人可以自主地处分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社区实际生活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仅仅靠单个业主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如在面对开发商时。此时,弱势群体一方的业主与强势主体一方的开发商之间在诉讼法上是形式上平等,而事实上不平等的关系。如果不采取有效的形式集合全体业主的力量保护弱势

    群文天地 2009年6期2009-09-10

  • 对业主自治组织法律地位现状的分析
    统一。关键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现状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099-02我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法律中都规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自治是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行使一定的职权来实现的。关于业主自治组织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在《物权法》颁布前就是学术界争论的热点问题。《物权法》颁布后,伴随着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尽管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职责范围和权利行使等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法制与社会 2009年3期2009-07-05

  • 从行政法角度浅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委员会居委会业主大会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346-01一、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能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期2009-07-05

  • 论业主团体民事主体地位的重塑
    ,分析了关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分歧,并研究了导致歧义的原因。研究结果表明:应将业主大会塑造为业主团体。经登记而成为非法人团体。关键词:业主团体;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民事主体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731(2009)03-0141-0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下,各国普遍以业主团体的名义来行使对建筑物、住宅小区的共有权和管理权,业主团体是业主实现自治与自律的组织保障。我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及业主委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3期2009-06-23

  • 论业主组织的法律地位
    法》并不承认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相反隐含着业主组织是真正的民事诉讼主体的精神。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既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也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都是从作为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的角度来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键词:业主组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民事主体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9)02-0086-03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的三方主体除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以外,另一方是业主委

    中州学刊 2009年2期2009-04-14

  • 赋予业主自治性机构法律主体地位理论探究
    ,业主团体、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类似于公司法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三者的关系。业主团体是享有权利、义务的法律主体,业主大会是业主团体的意思表示机构和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一个社区意识真正成型的社会,业主团体是一个具备共同利益指向的社会团体,为维护这个团体本身和各团体成员的合法权益,赋予其正当的法律主体资格是正当的也是必要的。[关键词]业主自治性机构;法律主体地位;业主团体;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中图分类号]DF521[文献标识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年5期2009-01-20

  •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删除第十条第二款。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

    新华月报·下 2007年10期2007-10-20

  • 物业管理条例
    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

    新华月报·下 2007年10期200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