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诗》学发展与《诗经》名物释义

2022-12-25 13:52
关键词:毛诗经学诗经

李 娜

(河北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诗》自西汉武帝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后,后世通过对其文本的不断阐释与引申,逐步构建起《诗》作为经学的价值体系,进而在意识形态领域充当着重要角色。与其他儒家经典不同的是,《诗》作为意识形态的构建,是以《诗》文本中所包含的大量的实实在在的名物为基础而进行的。这缘于《诗》中富含名物的自身特点。草木鸟兽虫鱼,各种天文地理名物,以及关涉古人衣食住行的各类物品,形象而有序地分布于三百余首诗歌文本之中。因此,源于对名物的释义而进行的价值构建,成为《诗》学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汉魏及以下,自经学孕育且逐步剥离而出的历代《诗经》名物研究,形成颇为清晰且蔚为壮观的《诗经》名物学发展史,不断丰富着《诗》学体系。

当前学界对《诗经》名物的相关探讨,多集中于对名物自身作为物品的考释以及历代《诗经》名物学著作研究等方面(1)此两类研究成果均较丰富。前者代表性成果如陆文郁:《诗草木今释》,天津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吴厚炎:《〈诗经〉草木汇考》,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扬之水:《诗经名物新证》,北京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等。后者代表性成果如李旭芳:《〈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名物训诂研究》,扬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霍忠凯:《朱右曾〈诗地理征〉研究》,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黄睿:《焦循〈毛诗草木鸟兽虫鱼释〉研究》,鲁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0年等。,基于此而进行的文化内涵的挖掘和对经学发展的揭示尚显不足。(2)李耀平:《〈诗经〉名物研究流变、反思与展望》,《诗经研究丛刊》2020年第1期。本文立足汉魏时期《诗》学发展,通过梳理《诗》中名物释义的脉络,总结其阐释路径与内容表达,进而呈现经学早期发展的基本状况,阐明汉魏《诗》学发展对唐代《毛诗正义》成书所做的贡献。

一、名物与《诗经》名物学

中国古代对“名物”作为概念进行定义,是由训诂学开始的。作为训诂学名词的“名物”一词,是指“范围比较特定、特征比较具体的专名,也就是草木、鸟兽、虫鱼、车马、宫室、衣服、星宿、郡国、山川以及人的命名,相当于后来的生物、天文、地理、民俗、建筑等科学的术语”(3)陆宗达、王宁:《训诂方法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80-181页。。如果说得简单直接一些,名物指的就是有形可象、具体实在的东西。

名物多为具有实在意义的专有名词,作为《诗经》中诗句的中心语,支撑着诗文的整体意义表达。历代对《诗经》的注解,在阐述名物本义之外,不断赋予名物以不同的政治与文化含义,逐步形成庞大的《诗经》学体系。可以说,理解名物是理解《诗经》文本的关键,更是理解《诗经》学体系的基础。

日本学者青木正儿认为“名物学”与“训诂学”伴随而生,二者均始自《尔雅》。《尔雅》的后十六篇“释亲、释宫、释器、释乐、释天、释地、释丘、释山、释水、释草、释木、释虫、释鱼、释鸟、释兽、释畜”均是对名物的训诂,也就是“名物学”。东汉末刘熙以名物训诂为主的《释名》的出现,开启了名物学独立的端绪。三国吴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首开《诗经》名物学之先河,体现了更加纯粹的名物研究。后世名物学的开展主要按照对《诗经》与《尔雅》的研究两条路线发展。在以经学阐释、价值构建为中心的发展过程中,名物释义随之而沉浮起落。至当代,名物学的内涵得到了拓展与丰富,学者扬之水认为,“名物学最重要的内涵,是名称与器物的对应和演变,又演变过程中,名与实由对应到偏离,其中的原因及意义。因此它所要解决的,第一是努力还原器物或纹饰当日的名称,以发现名称缘起与改变中所包含的各种转换关系。第二是寻找图式的形成脉络,即一种艺术语汇经由发生、发展、变异、演化,而固定为程式的整个过程”(4)扬之水:《曾有西风半点香:敦煌艺术名物丛考》,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282页。。可见,当代名物学的研究范围包括名称与实物的对应关系、实物名称古今改变的背景与原因、实物名称发展变化的脉络等几个层面的内容,已非简单的名物训诂。

《诗经》名物学能够作为名物学发展的主线之一而存在,缘于《诗经》富含名物的特点。“六经名物之多,无逾于《诗》者,自天文地理,宫室器用,山川草木,鸟兽虫鱼,靡一不具,学者非多识博闻,则无以通诗人之旨意,而得其比兴之所在。”(5)纳兰性德:《毛诗名物解》,见《通志堂经解》,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6年版,第523页。对《诗经》名物的研究在《尔雅》《陆疏》之后,重要时期都有代表性著作,如唐代《毛诗正义》在全采陆说的基础上,对名物进行了诸多发明阐释;宋蔡卞著《毛诗名物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其“徵引发明,亦有出于孔颖达《正义》、陆玑《草木虫鱼疏》外者”(6)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22页。;元许谦著《诗集传名物钞》,其中所考名物音训颇有根据,搜罗前人旧说非常齐备;明冯复京著《六家诗名物疏》,于《毛诗》之外,将《齐诗》《鲁诗》《韩诗》《毛诗笺》《诗集传》等五家名物一并疏解;明末至有清一代则繁盛一时,出现了王夫之、陈大章、顾栋高、多隆阿、徐鼎等名家,产生了《诗经稗疏》《诗经名物集览》《毛诗类释》《毛诗多识》《毛诗名物图说》等优秀的《诗经》名物学著作,达到传统《诗经》名物研究的鼎盛期。进入当代,随着《诗经》与《诗经》学研究的多样化,《诗经》名物研究出现融合考古学、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生物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的新特性。此外,日本从江户时代至今亦出现多部《诗经》名物研究的优秀作品。国内外不断丰富的《诗经》名物研究,已然形成了一条明晰的《诗经》名物学发展线条。我们在此以汉魏期间《诗经》名物释义为考察范围,探析其发展线索与内容表达。

二、两汉今古文《诗》学与《诗经》名物释义

经学虽始于两汉,但对《诗经》名物的引用与解说,应该说自《诗经》中的诗歌产生并流传之际就已经开始了。先秦时期的“采诗”“献诗”“删诗”,在采集使者、贵族文人、孔子等人的整理、编辑过程中,均涉及对诗歌名物的斟酌与考订;诗歌皆入乐,在乐官“比之音律”的过程中,各类名物亦经过编订与整理;春秋“赋诗言志”,诗歌在被广泛应用到生活、外交、政治等领域时,通过“断章取义”“引诗为喻”(7)洪湛侯:《诗经学史》,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9页。等方式,对名物的应用与琢磨更加充分,并被赋予诸多附加功能;孔子作为研究《诗》的第一人,要求学子们通过学《诗》而“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论语·阳货》);孟子与梁惠王论“贤者之乐”时言:“《诗》云:‘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8)杨伯峻:《孟子译注》(上册),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页。在引诗辩物中申述贤者之德,等等。可以说,先秦诸多引《诗》、用《诗》中已广涉名物,但其中对于名物的运用与解说均非专门为之,还算不上释义,也没有形成相关研究著作流传下来。真正以《诗》学著作的形式对名物进行阐释,是从汉代开始的。

两汉独尊儒术的政治主张使经学最为发达,朝廷“用经术明大谊”(9)《汉书》卷71《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一》载京兆尹隽不疑以《春秋》君臣古义为标准而决狱,从而得到朝廷嘉奖之事。书载天子与大将军霍光闻而嘉之,曰:“公卿大臣当用经术明于大谊。”见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038页。,经生们通过训释先秦儒家经典而注入时代新义,从而承担起对现世政治的历史责任。在遵古释经风气的影响下,《诗》学名家辈出,师门林立,今古争讼,著作不断涌现。概括来讲,今文经的阐释特征为以个人政治主张为中心,借经文阐发政治大义,后人概括为“六经注我”模式,流传至今的作品有鲁人申培所撰《诗说》、燕人韩婴所撰《韩诗外传》;古文经的阐释特征为以文本为中心,重名物训诂与典章制度,后人概括为“我注六经”模式(10)关于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注释特征,前人论述颇多,流传较广者为周予同在为皮锡瑞《经学历史》所作序中的概括:“今文学以孔子为政治家,以‘六经’为孔子致治之说,所以偏重于‘微言大义’,其特色为功利的,而其流弊为狂妄。古文学以孔子为史学家,以‘六经’为孔子整理古代史料之书,所以偏重于‘名物训诂’,其特色为考证的,而其流弊为繁琐。宋学以孔子为哲学家,以‘六经’为孔子载道之具,所以偏重于心性理气,其特色为玄想的,而其流弊为空疏。”见皮锡瑞:《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版,序言第3页。,流传下来的作品包括《毛诗》《毛诗故训传》《毛诗笺》《毛诗谱》。(11)今古文《诗》学著作流传情况参考刘毓庆:《历代诗经著述考(先秦—元代)》,中华书局,2002年版。从阐释特点上看,今古文对于名物的释义,无疑古文经学更具代表性。

《韩诗外传》第一卷第五章:

传曰:在天者莫明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在人者莫明乎礼仪。故日月不高,则所照不远;水火不积,则光炎不博:礼义不加乎国家,则功名不白。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君人者,降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而亡。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毛诗故训传》释《鄘风·相鼠》: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相,视也。无礼仪者,虽居尊位,犹为闇昧之行。

“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止,所止息也。

“人而无止,不死何俟”:俟,待也。

“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体,支体也。

“人而无礼,胡不遄死”:遄,速也。

通过对比,今古文释经之别清晰可辨。《韩诗外传》的体例为先说理或叙事,后引诗以论证观点,并无对名物的单独解释。而《毛诗故训传》则以诗歌文本为中心,注重对文本单个词的解释,其关注词语诠释的阐释模式已孕育了《诗经》名物释义的兴起。“无礼仪者,虽居尊位,犹为闇昧之行”的表达,则体现出名物释义为礼法服务之中心思想。

今古文《诗》学著作的阐释模式虽大体如是,但今文著作中亦包含对名物的训释。依清人马国翰所辑《鲁诗故》《韩诗故》《韩诗内传》《薛君韩诗章句》(12)杨青芝统计马国翰所辑《鲁诗故》释名物15种,《韩诗故》释名物6种,《韩诗内传》释名物2种,《薛君韩诗章句》释名物9种。见杨青芝:《魏晋学风之变与诗经学走向研究》,河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第145-147页。等今文著作,可以见到明确的名物释义情况:

“翘翘错薪,言采其蒌”:蒌,香草。(《鲁诗故》)

“万亿及秭”:陈谷曰秭也。(《韩诗故》)

“采采芣苢”:直曰车前,瞿曰芣苢。(《韩诗内传》)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小者曰羔,大者曰羊。(《薛君韩诗章句》)

可见,在对意义确定的名物词的训释方面,今古文又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

将此今文四例与《韩诗外传》比较,又可发现今文经学内部的差异,即《韩诗内传》等四书的阐释体例与古文经相似,体现出“诠释经典本义”的特点,不同于《韩诗外传》“与经义不相比附”的阐释风格。(13)朱维铮言:“《四库提要》称‘杂引古事古语,证以《诗》词,与经义不相比附,故曰外传’,可见引典以明理为汉代经学‘外传’系列的阐释特点。而与‘外传’相对之‘内传’则以‘诠释经典本义’为特点。”见朱维铮:《中国经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60页。今文经内、外传之间,阐释差别明显。像《韩诗外传》这种完全脱离诗歌基本意义,而专注于阐发经典微言大义的训解方式,为当时韩婴“博采有关‘推衍诗义’的材料纂成”(14)屈守元:《韩诗外传笺疏》,巴蜀书社,1996年版,前言第4页。另,韩婴撰、许维遹校释的《韩诗外传集释》对《韩诗外传》的引诗论述方式亦有阐述。见韩婴撰,许维遹校释:《韩诗外传集释》,中华书局,1980年版,出版说明第1页。,是不同于经学词语训释的另一派别。

古文经一脉,《毛诗故训传》之外,《毛诗笺》(又称《郑笺》)是另一部《诗经》名物释义的代表性著作。作者郑玄初习今文,后改习《毛诗》并为之作笺,在笺注中兼采今文关于训诂、义理之说,实现了今古文经学的融合。《郑笺》一方面详细笺释《毛传》所释名物,另一方面对《毛传》未释之名物加以补充、修正,如:

《邶风·柏舟》:汎彼柏舟,亦汎其流。

《毛传》:柏,木,所以宜为舟也。

《郑笺》:舟,载渡物者,今不用,而与物汎汎然俱流水中。

《桧风·隰有苌楚》:隰有苌楚,猗傩其枝。

《毛传》:兴也。苌楚,銚弋也。猗傩,柔顺也。

《郑笺》:銚弋之性,始生正直,及其长大,则其枝猗傩而柔顺,不妄寻蔓草木……

《卫风·氓》:淇则有岸,隰则有泮。

《毛传》:泮,坡也。

《郑笺》:泮读为畔。畔,涯也。言淇与隰皆有厓岸,以自拱持。今君子放恣心意,曾无所拘制。

前例为《郑笺》补《毛传》未释之名物“舟”,中例为《郑笺》对《毛传》已释之名物“苌楚”进一步详细笺释,后例为《郑笺》对《毛传》所释“泮”进行修正。在名物释义层面,《郑笺》相比《毛传》的推进之处,清晰可见,而其归结于“今君子放恣心意,曾无所拘制”的礼法终旨,则与《毛传》是一致的。

此外,在郑玄之前,马融亦为长于古文经学而今古兼采的一位大家,其注《毛诗》而采《韩诗》,马国翰辑有《毛诗马氏注》一卷(15)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卷14,光绪九年癸未长沙嫏嬛馆补校本。,例关名物释义者如:

《周南·汉广》“言刈其蒌”:蒌,蒿也。

《邶风·绿衣》“绿兮衣兮”:展衣色赤。

《小雅·小弁》“弁彼鸒斯”:贾鸟也。

马融注保持了自《毛传》以来的古文经学训诂传统,注重对单个名物的本义训释,较《郑笺》而言略显简易而少辨。郑玄师事马融,二者注释既通又异,对此马国翰言:“郑康成(郑玄字)授业于融,笺《诗》应本师说,《正义》《释文》所引特者(‘者’概为‘著’之误)其与郑义异者耳。夫一家之学说不为苟同。观季长(马融字)之佚文,而康成卓越之识愈可见矣。”(16)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卷14所辑《毛诗马氏注》之序言。郑玄较其师之进步,由名物释义可见一斑。

以上只是就汉代流传下来或辑佚可见的《诗》学文本进行比较,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诗》学著作已经散佚了。据《汉书·艺文志》载,围绕《诗经》进行阐释的作品就包括“故”“说”“传”“杂记”等种类,涵盖“六家,四百一十六卷”(17)陈国庆:《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0页。,其在自身价值体系构建过程中对名物的阐释定然更加丰富多样。

三、魏晋南北朝《诗》学发展与《诗经》名物释义的推进

汉末动乱打破儒学独尊之势,魏晋时期在对旧朝思想矫枉过正的浪潮中,儒家经义被斥为“芜秽”与“臭腐”(18)嵇康在《难自然好学论》中言“以六经为芜秽,以仁义为臭腐”。,加之时势动乱、命途难测,回归自然、张扬个性、谈玄辩虚成为这一时代的思想特征,文学亦作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而独立发展。经学以往的价值体系已无法维继,在对时世的适应中不断进行着自身调整。《诗》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以非主流姿态,先后出现“郑学与王学关于古文经阐释体例之争”“南学与北学关于郑学的发展问题之争”(19)夏传才:《诗经研究史概要》,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94-95页。。在经学流变中,博物学摆脱经学束缚,以传统名物学、地质学、农学、本草学、图学等学术为土壤(20)朱渊清:《魏晋博物学》,《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5期。,在社会变动、民族迁徙、文明交错的魏晋时代背景中博兴开来,各类异物志、地理志、广志迭出,《诗》学史上出现了专释名物的第一部著作——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

《陆疏》承继了《诗经》古文经学传统,将名物训诂进行了有力推进,在名物本体阐释层面为《诗经》学发展注入了鲜活血液。其疏《硕鼠》例如下:

樊光谓即《尔雅》鼫鼠也。许慎云:鼫鼠,五技鼠也。今河东有大鼠,能人立,交前两脚于颈上,跳舞善鸣,食人禾苗,人逐则走,入树空中,亦有五技。或谓之雀鼠,其形大,故《叙》云石鼠也。魏,今河东河北县也。《诗》言其方物,宜谓此鼠非今大鼠,又不食禾苗。《本草》又谓蝼蛄为石鼠,亦五技。《古今方土》名虫鸟,物异名同,故异也。

可见其阐述专注于名物本身的称谓、性状、产地、记载等内容,已较难找寻经学伦理说教的身影。

《陆疏》的出现,一方面在名物释义层面摆脱了经学厚重的政治伦理束缚,阐释完全以名物本体为核心;另一方面其分类阐释、以诗句(诗名)为题的阐释体例,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四库全书总目》在评价其成就时言:“虫鱼草木,今昔异名,年代迢遥,传疑弥甚,玑去古未远,所言尤不甚失真,《诗正义》全用其说,陈启源作《毛诗稽古编》,其驳正诸家,亦多以玑说为据,讲多识之学者,固当以此为最古焉。”(21)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第120页。语气是颇为肯定和赞许的。

除《诗经》名物专著外,值得注意的还有曹魏时在郑学、王学争论背景下,对《诗经》的价值构建中关于名物释义的内容。郑、王之争说到底还是意识形态之争,名物释义在其争论中也被赋予不同的政治含义与价值导向。首先是王肃在申毛驳郑立场上对《诗经》的注释之作,如《毛诗王氏注》(22)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卷14、卷15。:

《周南·芣苢》“采采芣苢”。王肃注:《周书·王会》云,芣苢如李,出于西戎。(释草木类名物)

《卫风·硕人》“螓首蛾眉”。王肃注:螓似蝉而小。(释虫类名物)

另如《毛诗义驳》:

《齐风·著》“充耳以素乎而”。王肃驳:《郑笺》云,“瑱者或名为紞,织之,人君五色,臣则三色而已”。王后织玄紞,天子之玄紞,一玄而已,何云具五色乎?(驳释服饰类名物)

《大雅·棫朴》“左右奉璋”。王肃驳:《郑笺》云,“璋,璋瓒也”。本有圭瓒者,以圭为柄,谓之圭瓒。未有名璋瓒为璋者。”(驳释器具类名物)

王肃意在申毛驳郑,对《毛传》的名物释义在引据详解的程度上自然有所推进,研究者称其“继承了《毛传》的历史理性与简易的学风”,代表了“回归《毛传》古义的倾向”。(23)郑伟、侯蓝烟:《魏晋“郑王之争”及其学术史意义》,《琼州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王肃著作出,郑玄门人王基著《毛诗驳》以申郑驳王,其中有针对名物释义进行逐条辩驳者,其例(24)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卷15。如:

《周南·芣苢》“采采芣苢”。王基驳:王肃引《周书·王会》云,“芣苡如李,出于西戎”。驳云,“《王会》所记杂物奇兽,皆四夷远国各赍土地异物以为贡贽,非《周南》妇人所得采”。

肃、基二人在名物释义博弈的背后,是关于礼法正统的论争。由肃、基二人之论,可见郑、王两派在意识形态领域针锋相对之状,亦可见由《传》《笺》到肃、基在名物释义上的发展脉络。

王郑之争延至晋初,则有孙毓《毛诗异同评》,通过评价毛、郑、王三家异同,以申王肃论诗之旨。其对名物的释义更趋丰富,如上文所举《齐风·著》例,孙氏在逐一列举经、传、笺、王肃、王基之言后,加以阐释评论:

案礼之名充耳,是塞耳……悬之者,别谓之紞,不得谓之充耳,犹瑱不得名之为紞也。故曰玉之瑱兮。夫设缨以为冠,不得谓冠是缨之饰。结组以悬佩,不可谓佩所以饰组。今独以瑱为紞之饰,谬于名而失于实,非作者之意。以毛、王为长。

这种逐层叠加的经学价值构建形式对于名物释义之推进是十分明显的。郑、王两派的其他著作,在名物释义上与此相类,不再举例。可见,魏晋时期派别竞争中的相互辩驳,客观上推动了《诗经》名物释义的发展,但仍属随文释义范畴。

到了南北朝,经学已由汉代章句发展为义疏之学,经义阐释更加充分,价值构建更趋丰满。这一时期,南学与北学的分域发展造就了各自不同的学风。《诗》学方面,南朝专宗《毛传》,训诂简明;北朝则兼用《毛传》《郑笺》,训诂艰深,整体成就平平且无作品流传。(25)洪湛侯:《诗经学史》,第221页。从马国翰所辑这一时期著作的只鳞片爪来看,涉及名物释义者如下。

南朝如梁崔灵恩《集注毛诗》:

《豳风·七月》:猗彼女桑。

《毛传》:女桑,荑桑也。

崔注:“女桑,柔桑”,取《周易》“枯杨生荑”之义,荑是叶之新生者。

北朝如北魏刘芳《毛诗笺音义证》:

《唐风·蟋蟀》:蟋蟀在堂。

刘证:蟋蟀,今促织也,一名蜻蛚。楚谓之蟋蟀,或谓之蛬,南楚谓之王孙。

从中可见,《集注毛诗》与《毛传》互证,而《毛诗笺音义证》则对《毛传》《郑笺》多有补充。南北朝义疏著作虽以义理阐释为主,对《诗经》名物释义的发展也是有所贡献的。

要之,魏晋时期《诗经》名物释义的发展,可归纳为两部分:一为经学注疏发展与价值构建中,以随文释义形式对《诗经》名物释义的推进;二为以《陆疏》为代表的摆脱经学束缚的名物阐释专著出现,将《诗经》名物释义推向独立发展的道路。前者在经学发展与学派论争的背景下,体现为对汉代《诗》学著作的辨正与补充;后者则代表了《诗》学发展的新动向,开启了后世《诗经》名物独立研究的端绪,其推进的意义和影响较前者更为明显。

四、汉魏《诗经》名物释义的路径与内容

由上可见,汉魏《诗经》名物释义的发展是复杂的。从作品上看,既有以《毛传》《郑笺》为代表的古文经学著作,又有今文经学“内传”“诗故”“章句”等系列作品,延续至魏晋则涉及郑、王两派诸多论争性著作,并出现脱离经学而独立发展的《陆疏》;从背景上看,名物释义体现并代表着汉魏经学史发展的一个方面,受到政治环境、博物学发展、派别观念差异以及经学自身发展规律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复杂的背后,《诗经》名物释义也体现出自身独特的发展路径与内容演变。

路径方面,《诗经》的名物训释、字词说解存在一个由附属到独立的过程。两汉之际经学笼罩一切学术,语言文字之学的最终目的在于明经义、兴王道,即许慎所谓“文字者,经义之本,王政之始”者也。由古文《毛传》、今文“内传”,到融合今古的《郑笺》,对于《诗经》名物层面的注解,始终作为经学阐释与价值构建的工具存在,即通过对名物的训诂注解,达到阐明政治主张的目的。这种模式作为一种基本的经学阐释模式,一直影响着后世经学著作中关于名物的阐释体例。魏晋动乱造成经学体系的弱化,使名物释义得以摆脱束缚,建立起经学之外单独的阐释空间,《陆疏》的出现标志着《诗经》名物释义由“随文释义”转向“独立阐释”。概括来讲,两汉魏晋期间,《诗经》名物释义在保持“随文释义”基本路径的基础上,开辟出一条“独立阐释”的新路,并在后世发展中逐步拓宽、延长。

内容方面,通过对系列《诗》学著作的考察,大致可以概括为三方面:“伦理政治的表达”“语言文字的训诂”以及“名物本体的疏解”。三者之间既体现内容的相互交错,又体现发展的前后相继。

其一,伦理政治的表达。儒家典籍作为“经”,政治意义自然是第一位的。政治的表达即体现价值的构建过程,具有理论吸纳与意义附会的特征。但即使是出于政治目的的意义附会,亦不能没有限度。那么,判断其限度是否适当的标准是什么?我们认为,应该是先秦儒家的诗教理论,是孔子关于《诗》的“兴观群怨”说。

先秦儒家倡导“温柔敦厚”的诗教与伦理,“兴”为以自然物象通情于人伦社会,“观”为以诗歌内容观察社会风俗演变,“群”为通过学诗协调人群关系,“怨”为以诗怨刺时政、讽喻君王。《诗》被赋予的这些功能,是其在汉代成为经典的前提。这些功能,在古文经的《毛诗》系统中阐释得最为得体、到位,古文经学没有突破先秦政治伦理的框架而肆意发挥。而今文经的神秘化、繁琐化及与政治时要的紧密联系等特征(26)参见黄开国:《汉代今文经学的盛衰》,《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使其丧失了最基本的先秦儒家伦理“初心”,从而不能适应封建朝代普遍政治标准的要求,一时繁盛后,终在东汉逐步被古文经学所取代。

从《毛诗序》开始,古文《诗》学即以伦理政治表达为主线,力倡通经致用,宣扬美刺讽颂之道,但均为对诗义的综合性论述。至《毛传》,方见对词汇单义的疏解。因服务于经义表达的目标限定,使《毛传》在名物词释义层面清晰可见伦理政治的痕迹,如:

《小雅·鱼丽》:“鱼丽于罶,鲿鲨。”

《毛传》:罶,曲梁也,寡妇之笋也。

“罶”即捕鱼的竹篓,但为何《毛传》要将之归属为“寡妇”?原来《毛传》的解释典出《尔雅·释器》“嫠妇之笱谓之罶”,“嫠妇”即“寡妇”。萧凤仪在《嫠妇之笱谓之罶解》中详细介绍“罶”的形制、用法、得名之后,指出“人不必入水,虽妇人亦能用”,但这只能说明其为“妇之笱”,“寡妇”之称从何而来呢?流沙河在《鱼笱古今谈》一文中提到,笱有两种,小型的筒筒笱和大型似母猪的母猪笱,并言到:“‘寡妇之笋’当非寡妇所置,乃指母猪笱而言也。母猪太粗俗,改名曰寡妇……事过两千年了,古今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皆用性行为的眼光看待笱与鱼的关系……”(27)流沙河:《书鱼知小》(增补本),现代出版社,2012年版,第118页。流沙河认为鱼入笱比喻寡妇的性行为。这种观点从《齐风·敝笱》刺文姜之淫乱等诗中亦可得到印证。但此种解释之外,或许我们还可推测另一种可能,男耕女织的时代,渔猎之事多为家庭男子分工,家中无男子的寡妇之家,女人迫不得已而用“罶”,才留下“嫠妇之笱”的叫法吧。无论如何,《毛传》承袭《尔雅》而来的“寡妇之笋”的解释,承载了由物及人的伦理色彩。

《毛传》此类名物阐释颇多,另如:

《鄘风·蝃蝀》:“蝃蝀在东,莫之敢指。”《毛传》:蝃蝀,虹也。夫妇过礼则虹气盛,君子见戒而惧讳之,莫之敢指。

《小雅·十月之交》:“彼月而微,此日而微。”《毛传》:月,臣道。日,君道。

《毛传》在对名物的阐释过程中,由物及人,伦理政治意义自然显现,充分体现其经义的承载功能。《毛传》之后,许慎、郑玄循毛亨之轨迹而强化之,如:

《大雅·江汉》:“釐尔圭瓒,秬鬯一卣,告于文人。”

《毛传》:秬,黑黍也。鬯,香草也。筑煮合而郁之曰鬯。

《说文》:“鬯”,以秬酿郁草,芬芳攸服以降神也。

《郑笺》:秬鬯,黑黍酒也。谓之鬯者,芬香条鬯也。王赐召虎以鬯酒一樽,使以祭其宗庙,告其先祖诸有德美见记者。

对“秬”与“鬯”的解释,《毛传》仅停留在名物本身层面,阐释其称谓、性状。至许慎则指出了“以秬酿郁草”能够“芬芳攸服以降神”,在功能上赋予了名物以宗教伦理色彩。至郑玄结合诗义,将“黑黍酒”加于“王赐召虎”之事上,并使“祭其宗庙”“告其先祖”,伦理政治色彩得到进一步渲染、强化。至此,则“秬”与“鬯”在政治上更具权威性与说服力。从中我们可体会到经典发展中价值构建的轨迹。

至魏晋时期,王肃有感于郑玄经注“义理不安,违错者多”(28)四部丛刊本《孔子家语》王肃所作序,上海涵芬楼影印宋本。,遂遍注群经与郑学争讼。在“申毛”方面,王肃的阐释实则进一步加强了《毛传》的政治主张:

《小雅·采菽》:“采菽采菽,筐之筥之。”

《毛传》:兴也,菽所以芼大牢而待君子也。羊则苦,豕则薇。

《郑笺》:菽,大豆也。采之者,采其叶以为藿。三牲牛、羊、豕芼以藿。王飨宾客,有牛俎,乃用鉶羹,故使采之。

王氏注:“筐筥受所采之菜,牢礼所以待来朝诸侯。”

同诗:“觱沸槛泉,言采其芹。”

《毛传》:觱沸,泉出貌。槛,泉正出也。

《郑笺》:言,我也。芹,菜也,可以为菹,亦所用待君子也。我使采其水中芹者,尚絜清也。《周礼》:“芹菹雁醢”。

王氏注:“泉水有芹,而人得采焉。王者有道,而诸侯法焉。”

上例,《毛传》以诗句为兴,兴从何来?考之《仪礼·公食大夫礼》:“鉶芼:牛藿、羊苦、豕薇,皆有滑。”郑玄注:“藿,豆叶也。苦,苦荼也。滑,堇荁之属。”胡培翚《仪礼正义》:“此食礼用大牢,牛羊豕具,故别言之,牛则用藿,羊则用苦,豕则用薇也。”(29)胡培翚:《仪礼正义》卷19,第39页,《皇清经解续编》卷716。原来,古代太牢三牲均可搭配植物做成肉羹,牛肉配藿(豆叶),羊肉配苦(苦菜),猪肉配薇(野豌豆),菽叶为藿,采菽是为做牛肉羹以待君子,所以《毛传》由菽而引出太牢。郑玄并未从“兴”的角度去解释,王肃却紧随毛义,由“兴”入手,以“筐筥受菜”兴“牢礼待诸侯”,在政治意义上对毛义加以强化。

下例,《毛传》释词停留在本义,《郑笺》上升为“芹尚洁清,为菹以待君子”,王肃则更进一层,仍由“兴”意出发,以“泉水有芹”兴“王者有道”,以“人得采焉”兴“诸侯法焉”,伦理政治意识强化明显。

其二,语言文字的训诂。古文经学之“古文”,是区别于汉代今文隶书的称谓,其读音、书写和意义均与隶书文字不同。读音方面,有着古音今音的变化,方言雅语的不同;书写方面,存在籀文、篆文与隶体的差异;意义方面,更是因时代变迁而出现字同音同而义不同的现象。故对古文音、形、义的训释便成为以文本阐释为中心的古文经学的基础性工作。

从《毛传》开始,古文《诗》学已十分重视对语言文字的训释。《毛传》全名为《毛诗故训传》,“故”即“诂”,《说文》言:“诂,训故言也,从言古声,诗曰诂训。”可见“故训”即“诂训”,意为以今言释古言,也就是“训诂”。(30)关于《毛诗故训传》的释名,清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1有“毛诗故训传名义考”一文,认为“毛公传《诗》多古文,其释诗实兼诂、训、传三体,故名其书为诂训传”。今人冯浩菲循其说,认为“故、训、传代表三种不同的训诂体式”,并进行详细阐述。见冯浩菲:《〈毛诗故训传〉名义解及其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6期。《毛传》中拥有大量对《诗经》单个字、词的训释,训释内容包括辩证用字、校订旧文、考订读音、解释词语、分析语法、申述修辞、考稽典故等诸多方面,所释词语的词性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助词、叹词,训释方法亦涵盖义训、声训等。(31)参见刘卫宁:《〈毛诗故训传〉、〈毛诗笺〉与〈诗集传〉训诂比较研究》,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汉末郑玄的《毛诗笺》在阐释体例上继承了《毛传》这一传统,补充训释《毛传》未释之词,在语言文字训诂上更进一步。

纵观整个汉代,由于经学的发达,作为基础的语言文字之学是被一贯重视的。继承自先秦《尔雅》而来的辞书释词传统及秦代《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等童蒙书籍体例,汉代出现了大量的传统小学典籍,著名者如西汉司马相如的《急就篇》、扬雄的《方言》,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刘熙的《释名》等。这些语言文字典籍与经学尤其是古文经学相互支撑,彼此渗透,在两汉时期特殊的政治文化氛围中达到了共同繁荣。(32)邢昺疏郭璞《尔雅序》言:“释曰:《尔雅》者,《释文》云:‘所以训释五经,辨章同异,实九经之通路,百氏之指南,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博览而不惑者也。’”见郭璞注,邢昺疏:《尔雅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其对经文名物实词的雅正,亦成为魏晋名物学兴起的滥觞之一。

《诗经》中名物繁多,《毛传》《郑笺》对词语的训释中,具有实体意义的名物词占据了较多篇幅。综合阐释内容与阐释方法,毛、郑对《诗经》名物的阐释特征(33)周裕锴的《中国古代阐释学研究》对《毛诗故训传》的释词解句进行了举例概括。见周裕锴:《中国古代阐释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2-105页。以下列几类为代表:

(1)以异名释名物

《召南·采蘩》:“于以采蘩?于沼于沚。”《毛传》:蘩,皤蒿也。

《小雅·白华》:“白华菅兮,白茅束兮。”《毛传》:白华,野菅也。

《小雅·菁菁者莪》:“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毛传》:莪,萝蒿也。

《鲁颂·閟宫》:“松桷有舄,路寝孔硕。”《毛传》:桷,榱也。

(2)以特征释名物

《齐风·著》:“俟我於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毛传》:门屏之间曰著。(释以方位特征)

《王风·君子于役》:“鸡栖于塒,日之夕矣,羊牛下来。”《毛传》:凿墙而栖曰塒。(释以建造特征)

《豳风·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毛传》:火,大火也。《郑笺》:大火者,寒暑之候也……(释以时令特征)

《周颂·丝衣》:“鼐鼎及鼒,兕觥其觩。”《毛传》:大鼎谓之鼐。小鼎谓之鼒。《郑笺》:鼎圜弇上谓之鼒。(释以形制特征)

(3)以用途释名物

《周南·葛覃》:“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郑笺》:葛者,妇人之所有事也。(释以所用之人)

《秦风·小戎》:“在其板屋,乱我心曲。”《毛传》:西戎板屋。(释以所用之地)

《豳风·七月》:“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毛传》:凌阴,冰室也。(释以所用之物)

《小雅·信南山》:“中田有庐,疆场有瓜。”《郑笺》: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释以所用之事)

(4)以象征释名物

《邶风·柏舟》:“日居月诸,胡迭而微。”《郑笺》:日,君象也。月,臣象也……(象征君臣)

《陈风·墓门》:“墓门有梅,有鸮萃止。”《毛传》:梅,柟也。鸮,恶声之鸟也。《郑笺》:梅之树善恶自尔,徒以鸮集其上而鸣,人则恶之,树因恶矣。(象征善恶)

《小雅·瞻彼洛矣》:“君子至止,鞸琫有珌。”《毛传》:琫,上饰。珌,下饰也。天子玉琫而珧珌,诸侯璗琫而璆珌,大夫鐐琫而镠珌,士琫而珌。(象征等级)

当然,《毛传》《郑笺》对名物的释义方法,远不止上述几种,其“随文释义”的阐释形式决定了释义特征的多样性。语言文字阐释的目的是为经学表达服务,《毛传》《郑笺》中,语言文字以阐释为辅、解经为主。

其三,名物本体的疏解。对名物本体进行的疏解,以《陆疏》为代表的《诗经》名物专著的出现为标志。之所以说“本体”,是指《陆疏》对名物的疏解不再以解经为目的,不再具有明显的政治伦理痕迹,而是专注于《诗》的“多识之学”,对名物本身的性状特征、生态环境、使用价值等方面进行阐释,且解说更加详实、具体。《陆疏》的阐释特征,大致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1)分类训释。《陆疏》继承自《尔雅》而来的名物训释分类体例,择取《毛诗》中的草、木、鸟、兽、虫、鱼六类名物分释,所释名物全部以《毛诗》诗句或诗名为标题,如“言采其薇”(诗句)、“常棣”(诗名)、“匏有苦叶”(诗名兼诗句)。后世《诗经》名物著作之分类,多为基于《陆疏》分类体制之拓展与强化,或自然、或人文、或天文、或地理,对《诗经》名物的挖掘与阐释范围不断扩大,视野不断拓宽。北宋时期蔡卞著《毛诗名物解》分11类训释名物,至明代冯复京《六家诗名物疏》,分类已多达32类。

(2)以名物本体为中心的叙述模式。《陆疏》释名物,完全以所释名物本体为中心。其例如下:

“椒聊之实”:椒聊,聊,语助也。椒树似茱萸有针刺,茎叶坚而滑泽。蜀人作茶,吴人作茗,皆合煮其叶以为香……少毒热不中合药也,可着饮食中,又用蒸鸡豚最佳香。东海诸岛上亦有椒树枝叶皆相似……(释木。分释语词、形态、别称、用途、异地同物)

“狼跋其胡”:狼,牡名獾,牝名狼,其子名獥,有力者名迅。其鸣能小能大,善为小儿啼声,以诱人去,数十步止。其猛捷者人不能制,虽善用兵者亦不能免也。其膏可煎和,其皮可为裘。(释兽。分释别称、类属、习性、用途)

“螽斯”:《尔雅》曰:“螽,蜙蝑也。”扬雄云:“舂黍也。”幽州人谓之舂箕,舂箕即舂黍,蝗类也,长而青,长角长股,青色黒斑。其股似玳瑁文,五月中以两股相搓作声,闻数十步。(释虫。分释旧载、产地、别称、外貌、习性)

《陆疏》围绕所释名物的称谓、属性、产地、用途等进行阐发,其拓展阐释部分如传说、记载等内容亦有限度,并未脱离所释名物的中心地位。《陆疏》的出现,体现出两汉魏晋时期,对名物词的训释由“随文释义”向“单独释义”发展、由综合性释义向专门性释义发展的轨迹。

《陆疏》之外,尚有由汉入魏之刘桢所作《毛诗义问》,未传。《隋书·经籍志》著录《毛诗义问》十三卷,今仅存马国翰辑佚本十二则。马氏序称该书“训释名物,与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相似”,仍以诗文为题而逐条训释,且内容以名物本体为中心,未着政治痕迹,其例如下:

“豳·六月食郁及薁”:郁,其树高五尺,其实大如李,正赤食之甜。《本草》云,郁一名雀李,一名车下李,一名棣,生高山、川谷或平田中,五月时实……

“桧”:郐在豫州外方之北,北邻于虢,郐荥之南,左济右洛,居阳、郑两水之间,食溱洧焉。

值得注意的是,《毛诗义问》所释名物范围,在《陆疏》六类动植物之外,兼及器物、地理、饮食等物类,体现出这一时期在博物学兴起的影响下,《诗经》名物阐释的拓展状况。

此外,这一时期产生的《毛诗答杂问》和《毛诗草虫经》两部作品亦可归为《诗经》名物类著作。《毛诗答杂问》由三国时吴韦昭、朱育等人所撰,是有关《毛诗》杂释类的著作,从马国翰辑本看,该书以名物训释为主,兼及语音注释与义理阐述。《毛诗草虫经》产生的具体朝代与作者已不可考,唐代《初学记》、宋代《埤雅》等著作对其有称引,《玉函山房辑佚书》辑有《毛诗草虫经》一卷(34)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卷17。,仅包含“狼跋其胡,载疐其尾”(《豳风·狼跋》)、“呦呦鹿鸣”(《小雅·鹿鸣》)、“毋教猱升木”(《小雅·角弓》)、“凤凰于飞”(《大雅·卷阿》)四条。从训释体例上看,该书与《陆疏》相似,也是以诗句为每条的标题,由书名可推测概分“草”“虫”两大类进行训释;从训释内容上看,《草虫经》仍留有诗义训释的痕迹,对名物的疏解没有《陆疏》来得纯粹,其例如下:

“呦呦鹿鸣”

《草虫经》:鹿欲食皆鸣相召,志不忘也。《周官》曰:“视朔则皮弁服。”皮弁正以鹿皮为之,盖取诸此。

《毛传》:鹿得萍,呦呦然鸣而相呼,恳诚发乎中。以兴嘉乐宾客,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

“凤凰于飞”

《毛传》:凤皇灵鸟仁瑞也。雄曰凤,雌曰皇。

以上两条训释皆本诸《毛传》,尚有对诗义的政治伦理阐释痕迹。《毛诗答杂问》《毛诗草虫经》等著作,名物阐释中兼及经学义理,体现出这一时期经学注疏与博物学发展之间的相互影响。

结 语

两汉经学家通过训诂章句而“通乎古圣贤之心志”(35)清代戴震在《古经解钩沉序》一文中言:“经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词也,所以成词者未有能外小学文字者也。由文字以通乎语言,由语言以通乎古圣贤之心志,譬之适堂坛之必循其阶,而不可以躐等。”见戴震:《戴震文集》,赵玉新点校,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46页。,在《诗》学演进与价值构建过程中,《诗经》名物释义伴随着章句训诂而产生。名物训诂作为章句训诂的一部分,随着经学的演变而逐步发展,在今古文经学体系中体现出不同的阐释形态。进入魏晋时期,因环境的激烈变化与经学的衰弱,《诗经》名物释义在保持随文释义基本形态的基础上,呈现出摆脱经学束缚而独立发展的趋势。名物训诂作为博物学的重要内容,产生了诸多名物学著作,《陆疏》是《诗经》名物训诂单独发展的代表性作品。

汉魏时期《诗经》名物释义体现出明显的轨迹发展与内容演变,由随文释义到独立阐释,从伦理政治表达到语言文字训诂,最后至名物本体疏解,在《诗经》学发展的整体历程中留下独具特色的轨迹,同时对唐代《毛诗正义》的成书产生了重要影响。《毛诗正义》采用“疏不破注”的疏解原则,循毛、郑之说而发扬之;对各类名物的释义则“全采陆说”,将名物本体的详细疏解融入新的伦理政治体系中。这些因素,在造就《毛诗正义》“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终唐之世,人无异词”(36)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20页。的集大成诗学成就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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