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合作社视角下的贵州省烟叶产业生产组织方式研究

2023-01-04 08:32周龙锋黄纯杨温明霞吴慧子王小彦伽红凯
农业科技通讯 2022年9期
关键词:烟农综合体烟叶

周龙锋黄纯杨温明霞吴慧子王小彦伽红凯

(1.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5;2.贵州省烟草公司遵义市公司 贵州 遵义 563000)

烟草产业在我国社会稳定、乡村振兴与农民增收等诸多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要求以“稳”字当头,做到“稳烟区、稳烟地、稳烟农”。贵州省作为我国核心烟区之一,以“贵烟”品牌盛名于烟草行业。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传统大农业的“空心”和“退伍”(农业从业人员减少及老龄化)问题在我国农村普遍浮现,在贵州烟叶产业上也难以规避[1]。由此在新的社会发展背景下,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应运而生。在贵州烟区转型升级进程中,烟叶产业生产组织作为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的核心角色,若仍以传统组织方式参与烟叶产业的生产经营,将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2]。新一代合作社作为美国等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3-4],更有学者认为新一代合作社不失为我国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演进的可借鉴路径[5]。因此,本文作者从新一代合作社视角下,尝试为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型升级开辟一条全新路径。

1 贵州省烟叶产业生产组织主体的职能变化

1.1 烟农身份多元化

烟农(家庭农场)作为烟叶产业综合体最基本的生产单元,亦是合作社的基础成分。受自然风险大、季节性分明、利益日渐缩减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烟叶产业中农户流出率变高,传统农业由“内卷化”渐向“空心化”发展。在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过程中,烟农的身份与职能都发生了相应转变,烟农从单一的烟叶种植生产转向“烤烟+N”的多元生产经营。从相对宏观的领域来看,烟叶产业综合体若要实现行稳致远、振兴乡村的核心目标,根本上要从烟农入手,保证职业烟农的留存、促活、转化与拉新,即留住既有烟农、促活在地烟农、转化潜在烟农、引进新型烟农。

1.2 合作社服务多样化

小农户连接大市场的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实力差距容易引起信息不对称问题,往往致使农户在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严重打压了农户的经济利益与生产积极性[6]。烟农合作社是烟农在面对市场变动时自主联结而成的经济组织,旨在提升烟农与烟草公司间的交易效率及平等对话权。在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烟叶生产经营纵向一体化发展维度上,仍缺乏相关合作社进行统筹作业,因此在业务多元化趋向下,易引起烟农的分流问题,以至走上与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初衷相悖的方向。在传统的烟叶产业生产组织方式难以完全适配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需要的前提下,亟需引进一种新的组织形式进行创新试点,支撑烟叶产业的高质稳产。

1.3 企业职能延伸化

贵州省烟叶产业生产组织中的企业主体即贵州省烟草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在传统烟叶生产组织模式中以收购合作社及烟农种植生产的烟叶为主要任务。跳出组织个体,站在产业链视角上,烟农与合作社处于产业链上游,烟草公司处于下游,整体结构呈烟草公司面对多合作社和多农户的漏斗状,如此结构往往引起烟叶质量不一、数量不足等现象,大大加重了烟草公司业务工作的不稳定性和复杂性[7]。烟草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和差异化竞争均要立足于烟农与合作社的种植和生产,同时在产业多元化的趋势下,烟草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为烤烟及其配套产业的前端生产与经营提供支持与帮助。

2 新一代合作社视角下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

2.1 新一代合作社的缘起与特征

新一代合作社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随着当时国际农产品贸易竞争加剧和农业生产的技术进步,美国国内农产品市场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为了适应市场发展、技术升级和生产方式转变,种植经营同一农作物的农户便自愿联合在一起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建立了新一代合作社,以打破“谷贱伤农”的情况。与传统合作社不同的是新一代合作社具有以下特点。①对单一农产品进行纵向一体化精深加工,全体社员享受种植生产过程的所有增值收益,从而为农户争取利益最大化。②成员资格具有较强的封闭性,新一代合作社设立之初便根据固定指标确定最优生产规模,稳定股本总量,后续生产经营过程中社员可以退社但不能退股。③明确权利与义务,新一代合作社摒弃“一人一票”的传统做法,改为根据股权比例调整和分配投票权,同时规定农户与合作社必须根据先前规定的农产品质量与数量交付及接收农产品。

2.2 新一代合作社理念应用于贵州烟叶产业综合体生产组织升级的适配性分析

2.2.1 经营一体化保障生产 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中烟叶种植与生产业务流程不够规范,烟叶成品的产量和质量都得不到保证。同时贵州烟叶产业综合体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烟农的增收,但要吸引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烟农长期稳定于烟地,根本上要让其能够在烟叶产业中得到可观的收入。建立以烟叶为单一产品并进行深加工、高赋值的新一代合作社是确立以烟叶为主体的“烤烟+N”贵州模式可选择的一条新路径。

“凡事预则立”,鉴于新一代合作社“定量定产”的重要理念,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在打造烟叶新一代合作社时,需要提前确定最优生产规模和股本总量,进而规范合作社成员保证完成预设目标。同时,新一代合作社的利益保障,是通过减少农产品经营过程中的“中间商”得以实现的,其独立承担产品从初级形态到终极形态的所有成本,也独占所有收益。

2.2.2 准入封闭性稳定烟农 对于烟农而言,受诸如花卉、菌菇等贵州特色产业种植生产带来的利益吸引,很可能加速其烟农身份向“N+产业”农户身份转变,进一步加剧贵州烟区烟农队伍的空心化。因此,为保证烟叶产业生产达标,实行主张以纵向一体化为主要模式,对合作社成员资格进行封闭性准入的新一代合作社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巩固烟叶产业的根本地位,保证烟叶产业的稳定。

区别于传统合作社,新一代合作社的准入封闭性一方面弥补了传统烟叶生产合作社中由社员自主意愿决定入社、退社而产生的烟叶生产用工不定、服务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股本的固定性和社员的相对稳定性相适配,即社员若要退社不能退股,社员的剩余索取权和股金只能够在社内进行转让。

2.2.3 制度明晰化赋权烟农 在传统合作社中,奉行一人一票制度,绝对平均化分配易降低核心骨干的活动积极性。与此同时,模糊的产权分配常引起成员的“搭便车”行为,大量资产的公共性导致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的缺位,以致影响资源的有效利用。从现实层面出发,当前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生产组织中合作社面临着多元生产需求,营收成分更加复杂,若仍固守传统合作社利益分配的“旧”,便很难跟上农业现代化要求的产权明晰的“新”。

在新一代合作社理念指导下,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中的烟农合作社若实行以购买交易权进而根据投资多寡决定社员基本权利义务的新方式,有利于烟叶产业综合体合作社主体理清利益关系,形成股本稳定、权责明晰的合作生产模式。同时,考虑到少数人对合作社发展决策的垄断可能,要规定合作社成员的最低与最高限额,设限单个社员的投票占比至多为1人3票,即要摒弃传统合作社的绝对公平理念,弹性促活烟农合作社的内部生态。

3 新一代合作社理念指导下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生产组织“中卫模式”的构建

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生产组织“中卫模式”是以中国烟草公司贵州省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为中心,以包括新一代合作社在内的相关合作社为“卫星”,烟农为“卫星”主要成分组建而成的、支持贵州烟区转型升级的多维联动体系。

3.1 企业作为“中央”带动

在“中卫模式”中,烟草公司扮演核心企业角色。其保有整个行业丰富的资金资源、先进的生产技术及科学的管理机制,相对雄厚的综合实力赋予其强有力的产业辐射力与组织带动力。传统烟草公司专营烟草,然而烟草专由烟草公司经营并非等同于烟草公司只能局限于烟草经营,在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的背景下,烟草公司有责任承担起相关配套产业的经营管理。从总体组织架构而言,即烟草公司对外辐射包括新一代合作社在内的各类农业合作社,以有效地带动当地“烤烟+N”的同步发展和烟农增收。

烟草公司的职能主要在于贵州烟叶产业综合体总体发展的顶层规划和宏观调控,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①负责综合体的规划引导和金融支持,以及产业技术的攻关克难。无论是规划设计、金融引进,还是科技创新,对于传统合作社和新一代合作社而言都难以通过自有资源完成,唯有依托中国烟草公司贵州省公司方能实现。②负责与综合体所在地政府的政策对接、与村(或社区)集体的组织协调。烟草公司的根本性质为国有企业,面对政府和相关集体其更具有相对平等的话语权,由烟草公司出面协调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于情于理都更适切。③负责烟农与合作社的培训与支持。烟草公司具有专业化的生产、运营与管理技能,通过辅导合作社的组织与运作有助于“中卫模式”的协同运行、主体的交流,这是烟叶产业供给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3.2 合作社负责协同运行

新一代合作社与传统合作社在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生产组织“中卫模式”中共存。其中,新一代合作社作为烟叶生产加工主体为烟草公司稳定提供烟叶,烟草公司作为生产链的末端承收烟叶,进而展开相关销售工作,共同构建资金和资源有序往来的互动关系。而诸如土地股份合作社、生产性服务合作社等传统合作社则以满足相关配套产业生产为主。此外,烟农与新一代合作社的关系应重点把握好本土化工作,新一代合作社的相关条例要根据贵州各烟区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新一代合作社作为贵州省烟叶产业“中卫模式”中最为关键的“卫星”角色,向上重点对接烟草公司,对下主要处理社内人员流动、资金分配、资源利用等业务事宜,同时协调传统合作社在共同促进贵州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过程中的角色定位。①新一代合作社要保证烟叶生产的质量,社员必须根据规定的质量与数量交付烟叶,合作社也必须遵守合约接受社员所交售的烟叶。②新一代合作社要保证社员基本利益,实现资产分配的透明化,要在保证收购社员所产烟叶的基础上,实现合作社股本的稳定性。③新一代合作社要追求实现“专精特新”,即专业种植生产烟叶、精良制作保证质量、特色工艺打造品牌、技术创新提升效率。

3.3 农户作为核心参与

烟农作为最小单元以合作社为主要活动场域参与贵州烟叶产业综合体生产组织“中卫模式”运作。相对于传统烟区烟农,新一代合作社理念指导下的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的烟农应转变观念,从以单一的烟叶生产为生,实现“烤烟+N”的多元产业共营,同时在新一代合作社的利益保障下,开展烟叶的精深加工,纵横拓展了生产经营收入渠道。相对于传统合作社,新一代合作社明晰的产权所属一定程度上更加公正地保障了烟农的权益,同时规避了烟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搭便车”行为,使生产经营更加透明化。

“稳烟农”是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最为核心的目标之一。烟农是相关组织中最具灵活性的主体,多元产业形态的发展旨在实现烟农队伍的稳定,鼓励烟农参与新一代合作社烟叶的纵向一体化生产经营,是进一步防止烟农从地域层面和产业层面向外流出的有效举措。在“中卫模式”中,烟农一方面以参加新一代合作社为基础,可自由选择加入相关合作社,但累计应不超过3家合作社[8],避免因分散精力而影响烟叶生产。另一方面,烟农在合作社中因占股而具有投票权与选举权,最高权重同样设置在1人3票的有限范围,避免个体权力过大。

4 思考与展望

在由单一经营烟叶向综合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道路上,通过激活内力、巧借外力来对产业生产组织方式进行调整,是贯穿贵州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过程始终的核心举措。其中,为保证烟叶产业的持续稳定,在产业生产组织方式变革中引入新一代合作社理念尤为必要,即在烟区建立专业从事烟叶垂直一体化生产经营的合作社,进而打造多主体协调运作的“中卫模式”以支持贵州烟区转型。未来,针对新一代合作社理念指导下的优化贵州烟叶产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实践,可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推进。

4.1 推动烟叶生产组织方式的适应升级

在理论预设下,从烟叶单一生产到综合体建设再到“中卫模式”打造,传统烟农与合作社等主体难以高效地进行生产活动,烟叶产业生产组织方式应随之调整适应,并落实到具体实践工作中。①为协助烟农尽快适应新一代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并有效参与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包括烟草公司在内的相关部门和组织要加强同专业机构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协作组织强化对烟农专业素质的培养。②作为烟叶产业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的中坚力量,合作社的升级要通过整合和分配相关资源以打造新一代合作社为重点,同时关注相关配套产业合作社的有效经营。③烟草公司在提升交易效率的过程中要将工作视野适当放到烟叶产业前端,对口解决合作社主体的技术难题和烟农的增收问题。

4.2 强调新一代合作社要因地制宜

新一代合作社理念指导下的贵州省烟叶产业综合体合作社主体改造,应充分结合贵州烟区实地情况进而实现本土化。①新一代合作社的打造要在遵循当地产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循序渐进,以整合各个流程中的人力、设备、技术等要素资源为新一代合作社的初始资本来源,减少烟农的投入成本。②对于烟草公司而言,需充分考虑当地烟叶产业发展的特点,在顶层设计中确定好新一代合作社规模和烟叶产业规模、制定新一代合作社核心人员培养计划及权利规则的本地化等内容安排。

4.3 协调“中卫模式”的组合运作

“中卫模式”有效运作的关键在于推动各生产组织之间的分工与协同。一方面,分工要明确,新一代合作社作为烟叶产业种植生产主体的根本地位不能动摇,要准确定位新一代合作社为烟草公司的上游机构,按交易逻辑实现资源、资金的双向流动。另一方面,协同需有效,首先,产业与产业之间协同搭配要在保证烟叶产业稳产的情况下,灵活调整闲置资源,支持配套产业发展。其次是合作社之间的互助共促,可以根据合作社的相关条例互通有无、上下承接,共同支持“烤烟+N”产业的稳定增值。最后,协同关系还体现在各个烟农主体之间,烟农要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参与不超过3个以上的合作社主体进行生产经营,合理分配自有资本,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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