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工作”等信息5则

2023-01-10 21:03
工程建设与设计 2022年11期
关键词:绿色建材内涝住房

政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工作

4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党组成员、副部长张小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有关批示要求,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督促指导各地全面排查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具体举措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十五条硬措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进一步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尽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

会议要求,要指导地方全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动“两违”专项清查全覆盖,持续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抓好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做好地震、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提出要求。

部安委会副主任、总工程师李如生,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组织申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印发通知明确,决定在南京、杭州、绍兴、湖州、青岛、佛山6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行政区)可以组织申报。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建立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推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政府投资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探索开展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综合改造,带动建材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打造宜居、绿色、低碳城市。试点时间为两年。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城市(行政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通知同时明确了申报条件:具备较好的政府采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试点基础,包括具有较强试点意愿、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良好等;具有较好的绿色建材发展政策环境、产业能力和市场规模;具有较好的试点项目条件,覆盖新建和既改等不同项目类型,工程项目规模较大;本地区的建筑工程项目和建材生产企业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本地区在绿色建材生产、应用、认证工作上建立了工作机制,发布了指导文件或开展了相关工作。

抓好城市内涝治理 保障城市安全度汛

2022年汛期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工作部署,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抓好今年城市安全度汛工作,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部署暨城市内涝治理培训视频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倪虹同志出席并作动员讲话,部署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城市建设司主要负责同志剖析了郑州“7· 20”特大暴雨灾害案例,武汉市交流了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气象局相关业务司局、部机关司局负责同志,以及全国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同志,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县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等近9000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增强治理城市内涝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构建排水防涝体系,全力做好2022年度排水防涝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城市内涝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既明确了工作方向、工作目标,又指出了工作路径、工作方法,为科学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二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排水防涝体系。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加快构建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结合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城市内涝治理。

三是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全力保障2022年城市安全度汛。要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好设施清疏养护、防汛应急准备和处置、宣传引导及汛期值班值守等工作,切实抓好城市内涝治理和2022年城市安全度汛工作。

会议强调,城市内涝是个综合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一方面,深刻汲取郑州“7· 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始终对城市内涝灾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另一方面,充分借鉴武汉等地经验做法,主动适应和把握排水防涝的新特点、新规律,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抓早抓实城市防汛应对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整治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行业

辽宁开展打击 “三包一靠” 专项行动

日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从4月起至1 2月底,在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中开展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其中,燃气管网等地下管网新建、改造工程,隧道、桥梁、轨道交通工程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重大公共工程为检查重点。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通过企业自查、市县检查、省级直查等方式推进,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肢解发包、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等行为。检查施工单位(含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等行为,施工单位或个人有无挂靠等行为。同时,严厉打击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检查工程项目是否依法招标、是否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是否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等。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开展行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采取公开曝光、经济处罚、限制招投标、停业整顿、吊销资质等处罚措施。同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对照检查出的各项问题,完善行业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办理招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报监、竣工验收等手续,全面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苏州共同缔造老旧小区新面貌

自对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以来,苏州市以16个改造试点项目为“试验田”,聚焦居民主导、片区联动、多方共担、共同缔造等改造理念的转变,积极探索了涵盖共同缔造美好社区、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等内容丰富的老旧小区改造模式。

改造工作整体是一个“自下而上”的申报和“自上而下”的统筹协调过程,苏州市各县(市、区)根据老旧小区居民改造意愿、施工条件、资金安排、各地财政水平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形成当年改造计划。在实施改造过程中,重视居民意愿,把改造主动权交给居民。通过组织业主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人员召开座谈会,宣讲改造政策、内容、标准和程序,同时充分了解居民实际需求,根据居民意愿制定、调整改造方案,完善改造内容,提高居民满意度,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其中,张家港市成立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实行部门联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从原来的“政府包办”变为“政府引导”,建立“自下而上”的改造生成机制。

苏州市创新性提出“片区联动”理念,从单个小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向成片联动、功能完善转变,平衡配置片区资源,提高老旧小区改造综合效益。同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面对融资难等问题,积极邀请金融机构多角度研究探讨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等市场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降低政府投资压力。其中,昆山市实施多元资金筹措方式,完成全市首笔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放贷,成功探索银政企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实践路径。同时,积极引入市场力量提供社区综合服务,有效拓展项目增收渠道。

截至2021年12月底,苏州市全域已累计改造老旧小区1224个,建筑面积约545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56万户,累计投入约159亿元。2021年,苏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入围“苏州市十大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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