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教融合背景下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研究

2023-01-20 14:01刘军良
少年体育训练 2022年11期
关键词:体教攀岩俱乐部

刘军良

(太原工业学院体育系,山西 太原 030000)

随着2020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印发,高校体育工作改革有了新的理念和方向,体育俱乐部与高校体育协同发展成为体教融合发展的路径之一。攀岩运动入奥以来,作为新兴极限运动之一,深受大学生的喜爱,但长期受传统观念、教师队伍、场地设备等内外部因素的限制,攀岩这种有利于提升大学生身体素质、运动能力、意志力、公平竞技意识的综合型运动项目,并未在高校中得到很好的发展,社会上的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在生源拓展方面也困难重重,因此有必要在体教融合的背景下探索高校攀岩运动和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发展的新模式。本文基于体教融合背景,分析我国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和高校攀岩运动的发展现状,探讨构建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机制的策略,助力高校体教融合及大学生攀岩运动的发展。

1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的价值审思

《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帮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体教融合意为体育回归教育本质,不是简单地将体育与教育结合,而是体育与教育的深度融合,旨在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的低下、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时空的限制、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等困境成为体教融合亟待解决的问题。体教融合的过程需要学校体育与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学校体育依托社会力量,实现资源共享,成为落实体教融合的重要路径之一。攀岩运动是大学生发展身心健康和从事体育训练的良好工具,它既可以增长大学生独自战胜困难的勇气,又可以使大学生身体变得强壮,对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等大有裨益,是体教融合的重要载体。体教融合背景下,依托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能够促进大学生体育锻炼、提升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攀岩后备人才。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是指通过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和高校的合作,整合二者的信息、场馆和师资等资源,加强二者的协同管理,促进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和高校之间相互作用并产生协同效应,推动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要以信息有效交流为基础,加强俱乐部与高校之间的联系,促进攀岩资源的整合和二者联合行动功能的建立,目标是提升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推动体教融合,既能解决高校攀岩运动发展面临的师资、场地资源、赛事等方面的困境和俱乐部招生的问题,促进二者的发展,又能整合二者的场馆设备资源和师资条件,资源共享,促进协同发展,实现“1+1>2 ”的功效,此外还能促进攀岩项目后备人才的培养和攀岩项目的推广。

2 我国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发展现状

2.1 我国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发展现状

攀岩运动入奥以后,又被确立为亚运会的参赛项目之一,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参与攀岩运动,攀岩运动在青少年群体中不断发展。目前,在我国一些地理环境较好的地区,青少年攀岩俱乐部逐渐发展起来。例如,桂林攀岩俱乐部呈现出多样化、大规模发展态势,如七星攀岩拓展俱乐部、黑石攀岩俱乐部、阳朔蓝天攀岩俱乐部、广西桂林酷壁攀岩俱乐部、市体育馆人工攀岩俱乐部、西塘攀岩俱乐部、阳朔忆美攀岩俱乐部等为桂林攀岩运动推广提供了平台。但青少年攀岩俱乐部的生源拓展一直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在未来,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建立协同发展关系是其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2.2 我国高校攀岩运动发展现状

在场地设施方面,多数高校的攀岩场地建设以原有房屋或体育馆内外墙壁改造为主,场地建设仍只能满足由少数队员组成的攀岩训练队训练之用,无法满足较大规模的课程教学。另外,大多数开展攀岩项目的高校配有绳索、扣环、基本护具、安全带等基本攀岩设备,但质量和数量参差不齐,只有极少数学校,主要是军事类院校和体育类院校的攀岩运动场地设施较为完善。

在攀岩课程设置方面,只有少数高校开设了攀岩课程,且开设攀岩课程的高校,基本将攀岩课程编为选修课程,仅有较少的大学生参与课程,这不仅与场地设施的欠缺有关,也与攀岩专业师资的不足有关。

在攀岩社团方面,目前部分高校成立了属于自己的攀岩社团。大多高校攀岩社团主要由体育学院创办,参与的成员也多是体育专业的大学生。但由于绝大多数高校攀岩社团不具有营利性质,其发展不如足球、篮球等项目社团,且攀岩是一项具有冒险性的极限运动,目前高校攀岩社团中的男性成员要远多于女性成员,性别倾向明显。

可以看出,高校的攀岩运动仍是一项缺乏普及的体育运动。当前,在高校大范围地推广攀岩运动确实存在难度,因为攀岩运动对师资和场地、设备要求较高,同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难以在高校体育课程中立足。未来,依托青少年攀岩俱乐部等社会力量是高校攀岩运动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3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机制的构建

《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持大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这为社会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社会上的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尤其是营利性的青少年攀岩俱乐部是与高校合作的主要力量,二者协同发展,一方面能促进高校攀岩运动教学水平的提高,演变出新的教学形式,同时使课余体育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体育活动组织形式更加多元化,能够提高大学生参与攀岩运动的兴趣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和高校攀岩运动的合作,能够引起高校和大学生的重视,为青少年攀岩俱乐部提供良好的生源,尤其还能够转变大学生“重文轻武”的观念,提高体育活动在大学生心中的地位,使更多大学生参与攀岩运动,促进我国攀岩运动水平的提升。因此,有必要构建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的协同发展机制,针对现存的问题和困境,采取科学有效的策略。

3.1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的领导组织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的主体是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和高校,二者要加强协作、资源整合。为了保证二者协同发展目标明确,具备组织保障,有必要成立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联盟,理清二者的权、责、义,同时打破二者的壁垒边界,层层推进,最终实现二者的深度协同发展。首先,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和高校体育部门需要确定管理者或负责人,即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和高校体育部门的相关领导,负责体教融合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的把控和解读,深刻领会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的意义和价值。其次,由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和高校体育部门的相关领导组成管理层,其主要任务是管理联盟的日常工作,落实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的相关措施,制定二者协同发展的工作办法、管理条例、评价指标等,任命协同发展进程中各子项目、子计划在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和高校体育部体系中的负责人。(3)确定联盟工作人员,具体开展各项工作,为保证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落实到位,联盟还应定期举行工作会议,举行定期交流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讨论部署新一阶段的二者协同发展的工作任务。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是多部门、多领域间的协同配合,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联盟作为二者协同发展的实施主体,以联盟形式开展合作有利于促进高校与青少年攀岩俱乐部的交流、协作,以及设施、教练员、体育信息等的共享。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联盟主要负责执行所制定的相关工作和活动方案、相关规章制度,监督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具体实施。每一个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联盟的领导层应包括2名主席,即负责人,以及至少3名副主席,负责日常的行政工作。管理层应包括组织人员、策划人员、保障人员、监督人员,其中,组织人员主要负责在实行相关工作和活动方案时组织高校相关主体和青少年攀岩俱乐部的参与;策划人员主要负责制定联盟规章制度、宣传报道工作、策划大中型攀岩活动;保障人员主要负责高校与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协作活动时的场地、器材的规划和经费的筹集;监督人员主要负责对联盟工作进行监督,对联盟成员行为进行督导。实施层的所有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作为联盟与攀岩教练员、学员和攀岩教师、大学生的沟通桥梁,对相关方案、规章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和实施工作。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要最终落实到行动上,要依靠每一位攀岩教师、大学生以及攀岩教练员、学员。作为联动机制和体教融合的落实者,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由他们真正地实现。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联盟所组织开展的各个活动项目,以自愿参与的高校和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为实施主体,根据高校的实际条件及青少年攀岩俱乐部的人、财、物资源和攀岩实力水平,合理进行高校与俱乐部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协同分配,实现以攀岩运动为载体,推动高校攀岩运动和青少年攀岩俱乐部的优势互补、协同管理。

3.2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的制度建设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离不开制度保障,因为高校与俱乐部的协作是各行为主体相互合作的,产生创造性的协同效应取决于协同的机制和利益的平衡。协同的机制需要配套的规章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义。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机制的规章制度是对各项工作的实施主体的规定,是对其权、责、义的明确制定,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机制的各方主体均具有一定的权、责、义,并共同组成了协同发展机制的规则,以及由此形成的规章制度。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联盟要根据高校与青少年攀岩俱乐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发展方案,明确高校与青少年攀岩俱乐部的配比,如某个区域有意开展攀岩项目的高校30所,区域内青少年攀岩俱乐部10家,建议按3∶1的比例进行配对,共组成30个高校联盟,还可在本区域形成1个区域联盟。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联盟应承担行政决策的制定、发布、执行,采取必要行政措施的权利,以及对各高校、各俱乐部进行评定、管理、监督、的权力,同时履行监督联盟的日常工作,保障其运营经费等的义务。加入联盟的各个高校有相应的专项经费、体育场地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以及管理教师、学生个体,实施奖、惩的权利;加入联盟的各个青少年攀岩俱乐部有依法获得相应盈利,管理俱乐部的场地、设施设备和教练员,以及对其进行奖、惩的权利。此外,还要制定加入联盟的高校和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共同遵守的安全保障制度,一是安全学习制度,规定定期开展面向攀岩教练员、学员,以及高校体育教师、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提升个体安全意识;二是安全事件预案制度,包括对攀岩教学和比赛等活动的安全隐患提前排查,和突发事件应急办法。

3.3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的具体措施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最本质的目标是解决大学生体质健康的现实困境,以及提高青少年攀岩运动项目水平,助力我国体教融合的发展。联盟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都应紧紧围绕上述目标进行。

为着力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培养大学生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使大学生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激发参与体育活动和比赛的热情,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联盟首先应利用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优质的教练员资源、场地设备等为大学生提供优质的、灵活的体育锻炼时间和锻炼方式。其次应利用高校的管理系统,打造攀岩文化,提升大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学生了解攀岩,喜欢攀岩,同时又有俱乐部提供专业的场地、设备,自然能够让大学生积极学练攀岩技能,起到锻炼体质健康、培养体育精神的作用,真正实现体育的育人功能,让体育回归教育。

为促进攀岩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大学生攀岩运动水平,高校和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必须协同合作,为培养攀岩后备人才做出贡献。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要紧密合作,在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联盟的管理下,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形成攀岩后备人才培养的互通网络。通过青少年攀岩俱乐部的专业教练员对高校加以指导,高校在开设攀岩课程之余积极组织开展攀岩运动队训练,以及高校和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共同发起攀岩活动赛事等具体措施,能在促进攀岩项目推广的同时培养攀岩人才。通过整合场地设备资源、竞赛训练和师资,降低高校组织开展攀岩教、学、竞、训活动的成本,培养体育教师的攀岩运动技术水平和综合素养,提高大学生对青少年攀岩俱乐部的参与度,从而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攀岩后备人才。

3.4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的评价反馈

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的评价反馈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科学有效地开展评价反馈工作,才能对联盟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及时的调整和革新。为此,要构建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的评价反馈机制,形成收集信息→分析评价→调整革新→收集信息的良性循环,保障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机制的运行。

收集信息环节,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形成相应的表单文件或项目量表;二是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访谈调查、个案观察等方式,收集评价指标所涉及的相关信息,加以整理。分析评价环节,要借助收集得到的信息,发现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找到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的影响因素,并通过联盟会议的形式讨论出推进和完善的措施。调整革新环节,要将新的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并在一段时期之后,重新收集信息,进行新一轮的评价反馈。

4 结 语

体教融合为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和高校攀岩运动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政策背景,赋予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和高校在技能教学、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新的历史任务,成为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和高校攀岩运动发展的新契机。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既是青少年攀岩俱乐部发展的新平台,也是高校攀岩运动发展的新路径。在新时期,应构建青少年攀岩俱乐部与高校攀岩运动协同发展机制,促进二者建成合作关系,在推广普及攀岩运动的同时,促进我国攀岩运动的发展,在提高大学生的体质健康和攀岩技术水平的同时,也为青少年攀岩俱乐部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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