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时期云南的造林运动及其实践困境*

2023-01-23 13:30代自鹏
农业考古 2022年6期
关键词:建设厅造林云南

代自鹏

环境问题早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议题。就历史研究而言,正是由于当下严峻的环境形势,才催生出方兴未艾的环境史学。森林史(林业史)是环境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进行深入研究,而区域研究又是深化整体研究的必由之路。云南位于中国西南部,其历史时期的森林资源十分丰富。不过,自清代中叶以来,由于人类的不合理开发,森林生态问题日益凸显。从这个角度而言,回顾国民政府时期云南省政府的造林实践,既有助于深化森林史研究,又可为当下西南地区的植树造林工作提供历史经验。迄今为止,部分林业学学者对民国时期云南的造林事业已进行过相应的史实梳理,但或因时段过长,或因史料缺乏,某些结论存有一定的偏差,并且相关探讨也仍有深入的必要①。本文透过新近影印出版档案史料来考察国民政府时期云南的造林运动,希望对现今的森林保护事业有所助益。诚如邹逸麟先生所言:“今天研究环境史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以笔者目前的浅见,简单地说,从物质层面讲,通过探索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历史发展过程,认识过去的利弊得失,避免重蹈覆辙,防患于未然。”[1](P15)

一、造林运动之缘起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云南因其特殊的自然条件,境内森林茂密,且种类繁多。但时至晚清,云南部分地区的林木资源已消耗殆尽。民国以降,此一趋势更为明显。在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山地,原生林木保存尚好,而其他地区则可能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2](P60、P91)。滇西、滇南的 森林覆盖率虽明显高于“开发”较早的滇东和滇中地区,但森林被破坏的现象同样不容忽视。同缅甸接壤的腾龙边区,大致可视为其中的一个缩影。按照时人的说法:“本境虽属边区,但有一特殊情况,即森林缺乏。平原上所见者皆竹丛,四山亦少茂林,且多童岭。”[3](P79)滇缅边境地区的情况尚且如此,其他地区则更不待言。

森林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此一局面引发了当时政、学两界有识之士的焦虑和紧张。森林资源减少有自然和社会两方面的原因,而社会原因为其主要原因[4](P73)。在省内人口稠密、交通便利的地区,森林生态问题已十分突出。20世纪30年代,有人就曾发出如下感叹:“吾滇号称山国,岗岭绵延,气候土质均适造林,宜其举目青葱,林木不可胜用。然实际则童山濯濯,千里荡然……故滇省今日造林之需要,已迫切矣。”[5](P85)正是在此背景下,20世纪30年代后期,云南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林业高等教育。当时的云南大学设有文、理、工、医、农五个学院,森林与农艺就是农学院初设时的两大科系[6](P207)。新学科的设置并非无关痛痒之事,这表明森林的重要性得到了政府和教育界的认可。在相当一部分学者看来,为了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造林是必然之举。当时,杨青田就指出,“造林及保护森林一事,在本省仍旧为经济建设工作中一项基本要件,而且其重要程度,决不亚于任何其他的经济事业”[7](P3)。部分学者更是对植树造林的具体实践进行了深入思考。20世纪30年代,著名林学家郝景盛任职于云南省建设厅林务处,他对云南的林业情况颇为熟稔。当时,郝氏已完全将森林的重要性置于社会盛衰的高度加以考量。按他说法,“(云南省)可工作之人民,约有三百八十一万(全省人口约为一千多万——引者注),如用播种造林或植树造林,每人每年能种一公顷,须时十日,则每年可种三百八十一万公顷”[8](P8)。倘若将这个令今人感到震惊的构想纳入特定的历史情境中,便不难发现,此论同云南省政府的“全面全民造林计划”几无二致。

民国以降,云南地方政府颁布了一系列造林、护林法规。唐继尧督滇时期,要求各林区至少应有五千亩以上的造林面积,“逐年造活成林之数量,均有一定之规划,只能超过,不能减缩”[9](P54)。国民政府时期,云南省政府制定了一个更为宏大的造林计划。1930年,省政府进一步划定具体的造林区域,发起集体“造林运动”[10](卷22,P14)。当时的《云南造林运动章程》提及,“云南全省所属区域,应在造林法令之下,发动民众,一致种树,期于十年之内种满荒山,养成森林是也”[11](P322)。此后,“造林运动”的提法频频出现于政府的公文中[10](卷28,P50)。

具体而言,官方以地理方位为标准,分别设立了迤西分区林务局、迤东分区林务局和迤南分区林务局。建设厅要求各区林务局在适宜造林的季节,“督促各县及协同发动大规模造林运动”[12](卷1,P395)。当时,采集籽种、培育苗木、植树造林、直播造林等均被列入“造林事项”之内[10](卷42,P222)。按照统一安排,各区首先应详细调查境内的荒山、荒地情况,以之作为推进造林事业的依据;其次,各地应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军政机关、学校及普通居民开展“造林运动”;最后,上级政府将调查各县的造林面积,并以之作为官员奖惩的重要标准[10](卷48,P500)。20世纪40年代初,在云南省政府制订的庞大造林计划中,造林所需的籽种或苗木由各林场、苗圃及籽种承发所免费提供,各县每年至少须“编定”十万亩以上的森林用地[10](卷33,P407)。从中不难看出,官方造林的诉求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趋强烈。

云南省政府开展造林运动的原因大致如下:

第一,造林以改善生态环境。

森林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多种生态功能。事实上,时人对此已有十分清醒的认识[13](P53)。按照当时人的说法,“(森林)调剂溽暑气候,且可防洪与培养灌溉水源”[14](P532)。官方的公文明确提及,“森林为水源所系,上峰异常重视”[10](卷48,P502)。此外,“种植松林,调均雨量”之类的提法同样十分常见[12](卷1,P397)。不过,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1937年,云南省建设厅的调查数据显示,全省天然林面积为905600公顷,人造林面积为292100公顷,而荒山荒地面积却高达30454600公顷[8](P186)。此类数据不一定完全可靠,但却映射出森林不断缩减的客观事实。②

随着森林破坏程度的加深,其负面影响日益显现,这成为官方重视造林事业的内在驱动力。在尝过破坏森林的苦果之后,各界对森林的重要性有了更为直观的体悟。某些河流附近的树木被砍伐后,“每至洪水暴涨之际,激流冲刷,危险实大”[10](卷40,P411)。1924年,唐继尧在其“训令”中称,“气候变迁亦烈,水旱失调之灾,多由森林缺乏所致……而于提倡种树一事,如犹视为无足轻重,来日大难,遏(曷)其有极”[15](P37)。就当时而论,此种认识不可谓不深刻。20世纪40年代,腾龙边区莲山设治局局长刘培元调查后认为,“本属三镇坝区林木甚少,雨量因之失和,水患甚多”[10](卷32,P426)。正是在此背景下,云南省建设厅明确规定,“每年除呈请通饬各县严加保护,随时填修外,并于春秋两季大量补植”[10](卷40,P411)。植被破坏较为严重的山地、公路沿线地区、矿区及水系,均被列为造林的重点区域。

第二,增加富源,以裕民生。

满足木材和薪炭方面的需求,是自唐继尧以来的历届云南地方政府实施分区造林计划的重要原因。民国以降,昆明、会泽、盐兴及滇越铁路沿线地区,因其在燃料和建筑材料方面的巨大消耗,天然林已大幅减少,部分地区的林木基本上须仰赖外地供应。而另一方面,随着供不应求状况的加剧,林木价格节节攀升[16](P1)。抗日战争时期,省内各地对林木的需求量因外来人口的涌入和各类大型工程的建设而快速增加。现实之需在很大程度上成为造林呼声日益高涨的重要要因。

另外,为开辟新的“利源”,种植经济林木自然成为不二之选。按照时人的设想,在外来人口大量涌入的情况下,林业不仅能解决部分人的生计问题,而且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民众的收入[12](卷1,P401)。例如,桐和漆既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同时亦属大宗出口货物。20世纪30年代,省政府就要求相关地区推广桐、漆等经济林木的种植,“各县区所管乡村,应就村有公山或私山或附村旷隙地方(即如河岸清埂、田边地角、道路两旁、房屋周围),每年每户须种桐一百株以上(原文如此—引者注)”,“凡宜漆县区,种植漆树,应采强制办法”[10](卷28,P352)。20世纪30—40年代,各林区实际上均有建造林场的计划,而栽植经济林木则是造林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0](卷28,P13)。当时,云南省民政厅就试图在气候湿热的普思沿边地区设立热带植物林场。按照官方的估算,政府设立的11处林场,若每年造林12500亩,“永续至三十年后,则连年可得六百二十五万元之林产”。[3](P100)

第三,树木具有美化环境的效用。

20世纪30年代,全省已建成多条公路,而作为“现代文明”象征的行道树倍受青睐。20世纪30年代后期,在时人看来,“公路两旁栽植行道树,可以增加风景”[17](P930)。当时,在云南省建设厅制订的昆明市政建设方案之中,种植行道树被当作“整理市容”的重要内容[10](卷28,P341)。就全省范围内而论,云南省政府要求各县在公路两旁种植行道树,以达到美化环境和巩固路基的目的。正是在此背景下,省内各地出现了大规模栽植行道树的现象[10](卷22,P14)。

综上可知,20世纪30—40年代,云南省政府显然已经意识到了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其保护、扩植森林的态度因林木破坏程度的加剧而日益决绝。具体而言,森林除具备重要的生态价值外,其社会经济价值同样不可忽视,而官方的“造林运动”实际上对这两方面的因素均有所考虑。1948年,省政府的公文称,“造林为百年大计之生产事业,自三十七年度起,拟以十年为期,令饬各县筹定永久专款列入县预算,按年应用,使本省造林工作得顺利进行”[10](卷1,P340)。按照规定,各县应设立永久专款,切实推进植树造林事业。

二、造林实践及其制约因素

一般而言,造林与护林,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而官方的制度设计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云南省政府制订了具体的造林计划,要求各地积极育苗造林。与此同时,为保护已有林木,官方明令禁止滥伐森林。建设厅规定,“严饬各乡镇,严厉施禁,倘有纵火烧山及滥伐森林情事,从严惩处”[10](卷48,P500)。此外,严防野火、严禁滥伐、禁止牲畜践踏、防治病虫害等内容亦被纳入至森林保护条款之中[10](卷42,P223)。

20世纪30年代,官方将其主导的造林事业,分为“户口种树”“乡镇苗圃”、行道树种植和机关团体造林四种类型。

其一,以户为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即“户口种树”)。按照云南省建设厅的规定,“户口种树”应由各县(局)、乡或镇负责推行。每户每年至少应种植5棵树,而树苗则由各地苗圃及林场免费提供。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从1938年至1946年,各地共植树7632400株[10](卷40,P384)。

其二,由乡或镇设立苗圃(即“乡镇苗圃”)。建设厅基于“造林必先育苗”的考虑,要求每个乡镇必须设立相应的苗圃,而每个苗圃每年至少应培育苗木5万株。从相关档案中可知,从1938年到1946年,全省共培植树苗4869216株[10](卷40,P386)。

其三,行道树种植。按照规定,基层政府必须组织民众栽植行道树。就云南而论,大规模种植行道树的做法是历史上未曾有过的。据官方统计显示,各路段在1938年至1946年的8年间共植行道树173566株[10](卷40,P384-388)。

其四,机关团体造林。按照建设厅的要求,各级符合条件的机关、学校及其他团体均应设立面积不少于一平方里的造林场。当时,云南省政府为动员各校学生参与造林事业,还专门制定了《云南省各县区公立各校学生造林暂行规程》[18](P25)。从1938年至1946年,各机关、学校及团体的植树总数为1590689株[10](卷40,P388)。其中,滇军就曾多次参与造林活动。因为军队的组织化程度较高,故“兵工造林”的成绩较为可观[19](P92)。

众所周知,在国民政府各类统计数据中,夸大乃至虚构的成分并不少见,故而上述数据不一定完全可靠。不过,如下两点大致是可以成立的:

第一,官方试图采取一系列举措以达到减少荒山的目的,但其实际成效与预定目标之间存在相当差距。以所谓的“户口种树”为例。20世纪30—40年代,全省常住民有200多万户,以每户每年植树5株计算,每年的植树量应为1000多万株。但统计数据显示,在1938年至1946年的8年间,“户口种树”一项,仅植树7632400株。此一数额尚不及官方所规定的1年的植树量。

第二,在1938年至1946年的8年间,不同名目造林事业,其年造林量虽略有波动,但却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这在某种意义上表明,云南省政府对造林事业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升。

综上可知,官方与造林相关的制度设计已十分到位,造林亦被列入了省、县政府历年的施政计划之中。不过,不能将制度形态等同于实际形态。在很多时候,两者可能存在霄壤之别。事实上,20世纪30—40年代,云南造林事业的成效并不显著,而森林资源减少的趋势也并未因“造林运动”的开展而得以根本扭转。1946年,云南省建设厅坦言,“本省森林,战时摧毁过甚,各县局现将残存之森林,亟须一律依法严予保管”[10](卷39,P171)。

20世纪30—40年代,在各种复杂因素的交相作用下,云南省的林木资源不断减少。具体原因,大致如下:

(一)日本侵华战争的影响

战争的影响可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个方面。就直接影响而论,日本侵略者发动的地面战争及对省内诸多地区的频繁轰炸,致使云南的森林资源损失巨大[20](P177)。就间接影响而论,在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后,大批国军相继入驻云南。此一时期,国军驻地的森林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时人称,“因大军云集,士兵任意砍伐,以致到处童山濯濯”[10](卷22,P13)。从中不难看出,日本侵华战争不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了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

(二)巨大的林木需求量

全省巨大的林木需求量是森林资源持续减少的重要原因。国民政府时期,云南省内不少地区的冶炼业和煎盐业仍旧以柴薪为燃料。林木既是重要的燃料,也是重要的建筑材料[21](P79)。抗战时期,整个社会对林木的需求量因外来人口的涌入而增多[22](P47)。正是在此背景下,自然环境的生态负荷进一步在增加。1940年,林学家郝景盛称,全省的64个县共有3064个林场,总面积为9205698亩,“以面积及生长量折合木材年产量10779300立方公尺。按人口之消耗量折合木材年消费28600000立方公尺,超过年产量一倍多”[23](P93),换言之,木材的产量与需求量之间存在巨大落差。另外,一些大型工程的修建,同样消耗了大量的林木资源。以滇缅公路为例。官方在修筑滇缅公路的过程中,砍伐了沿线地区的大批树木[24](P10)。就当时而言,公路及军用机场的修建,不可避免地降低了部分地区的森林覆盖率。

(三)经费困难

云南省的财政状况根本无法支撑起如此浩大的造林计划。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各项事业均面临经费不足的窘境,林业亦不例外。长期以来,云南各县的造林事业并无固定专款,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造林运动”的推进。20世纪40年代初,郝景盛就曾发出如此感慨,“虽政府设有林业推动机关,而因经费较少,未有显然之成绩。如此下去,云南将成为不毛之国”[25](P186)。因为经费困难,直至1947年,省政府才要求各县拟定造林经费预算[10](卷3,P340)。在此背景下,诸多应兴应革事项沦为一纸空文。

(四)民众参与度较低

官方力图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系统以完成造林计划,但广大民众却并未被充分动员起来。早在1921年,“强迫种树”的提法就已出现于云南省的造林章程之中。国民政府时期,按照规定,植树是民众“义务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10](卷45,P239)。但官方缺乏相应的组织和动员能力,其出台的规章制度亦并不具备强制性的约束力。当时,造林事业虽为县(局)长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但造林人员“均属义务,照案不给工资”[10](卷32,P175)。“义务植树”的规定显然难以调动普通民众的积极性[10](卷48,P500)。实际上,20世纪30—40年代,参与造林事业的群体仍以军、公、教人员居多。民众参与度较低,致使“造林运动”的成效大打折扣,最终导致官方制定的造林计划难以彻底落实。

(五)行政系统乏力

“如身使臂,如臂使指”是行政系统运作的理想模式,但各县松散的组织体系显然无法保证省政府下达的指令落到实处。省政府先将“政令”下发至各县或各林区主管官员,再由他们督饬乡(镇)长或保、甲长完成造林计划。时人称,“由厅长分函各县局长认真办理,以达动员全民全面造林之目的”[10](卷39,P170)。按照规定,造林事业应由各县级政府负责统筹,但实际情况却是,“历年以来,多因任务不专、职责散漫,农林事业,未有显著之进步”[10](卷40,P363)。省内诸多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基层行政组织,或极不健全,或形同虚设,难以发起浩大的造林运动。1946年,云南省建设厅曾要求各县在大地回春之际尽量育苗造林,但据省政府事后掌握的情况,除富民、蒙自二县共种白杨、垂柳6570株外,“各属办理成绩不良”[10](卷39,P170)。

需要指出的是,省政府以自上而下的行政层级体系推动的造林事业,虽未达到预定目标,但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唐继尧执政时期,其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一些地区实施人工造林。1921年,云南地方政府颁布的《云南种树章程》明确规定,每人每年至少应植树3棵,各军政机关及公私团体尤当作为表率[26](P106)。若将其同国民政府时期云南的造林方案相比,便不难发现,后者的要求明显高于前者。1947年,云南省建设厅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省63县共植树319万株,点播籽种342公石[10](卷30,P32)。省内各地的造林数量,多寡不一。大体而言,昆明及其周边区域的受重视程度较高,其进展和成效也明显优于其他地区[10](卷30,P285)。

三、结语

历史学家汤因比在《人类与大地母亲》一书的末尾高屋建瓴地指出:“人类将会杀害大地母亲,抑或将使她得到拯救?如果滥用日益增长的技术力量,人类将置大地母亲于死地。”[27](P735)若纵观人类历史,便知汤氏所言非虚。征服自然是工业文明的一大特征,民国时期云南工业化的整体水平虽然不高,但人类活动对森林的破坏程度却不容低估。早在清末,由于过度樵采,云南局部地区的生态问题已经十分尖锐。民国以降,森林减少的趋势则更为明显。当然,官方显然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逐步有计划地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日本侵华战争、经费困难、民众参与程度较低、行政乏力等因素的交相作用,国民政府主导的“造林运动”未能从根本上扭转森林资源日益减少的趋势。一言以蔽之,云南省政府的造林实践与预定目标之间,尚存有较大差距。

注释:

①已有成果如下:刘德隅《云南森林历史变迁初探》,载《农业考古》1995年第3期;刘德隅《民国初年的云南林业》,载《云南林业》1985第1期;刘德隅《解放前云南林业期刊概览》,载《云南林业》1985年第5期;李荣高《云南民国时期林场考》,载《云南林业》2003年第5期。

②郝景盛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同样提及1937年云南省建设厅的统计数据,但两者并不完全相同。(郝景盛《云南林业》,载《云南实业通讯》1940年第8期,第1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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