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君思想在战后日本教育中的重现与隐忧

2023-02-06 23:42方蓓蓓
语言与文化论坛 2023年2期
关键词:忠君基本法国民

方蓓蓓

1. 忠君思想东传日本

“忠君爱国”意指对君主忠贞,对国家热爱,是古代社会世俗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行为准则。“忠”原本是儒家思想中君子修身的准则。自汉代开始,中国历代王朝推崇忠君思想以确立臣民恪守之道。5世纪前后,随着儒家思想东传日本,忠君思想开始在日本社会发挥作用。在创建古代天皇制的过程中,大和王权就曾吸纳忠君思想为其所用,当中最为著名的事件便是圣德太子以儒家思想为基调创建了《十七条宪法》。《十七条宪法》并非法律,而是道德训诫,它为圣德太子推行改革提供了指导思想。在此之前,圣德太子曾制定以儒家德目命名的《冠位十二阶》,用以打击世袭氏姓贵族势力,继而制定的《十七条宪法》更是儒家思想的集中体现,如表明天皇是国家最高统治者,是国土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的第十二条“国非二君,民无二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又如阐述为臣之道“忠于君”和“仁于民”的第六条以及规定“君言臣承”之中央集权制度的第三条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援引儒家典籍的条目中,却少有引自《孟子》之处(1)《十七条宪法》引入《论语》者有四,引入《孟子》者只有一。其第12条即源于《礼记·坊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及《孟子·万章上》“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史少博(2012)指出,原因在于“孟子的易姓革命和暴君放伐思想不符合日本天皇‘万世一系’之国情”,换言之,《十七条宪法》的编撰者在援引儒家思想时,避开了与维护天皇世袭发生冲突的易姓革命和放伐思想,即以“仁”为核心的中国儒学东传后,成为以“忠”为核心的儒学。《十七条宪法》颁布40年后,日本发生大化改新,儒家思想在这次历史变革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此后,忠君思想在日本经久不衰,伴随着平安时代后期权力从中央下移到地方,“忠”的对象或天皇或将军变化不断。1868年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为构建中央集权式的绝对天皇制政权,颁布《教育敕语》,以向国民灌输“忠君爱国”训规,要求国民“为国献身”,并将之与军国主义相联系,鼓动国民支持侵略战争。毫无疑问,彼时的忠君思想已发生变异,在和武士道精神的相互作用下,在日本对外进行的军事扩张政策的影响下,它成为天皇制政权的帮凶,是对“皇国臣民化”的肯定,亦是对绝对天皇制的肯定。“二战”后,《教育基本法》取代了《教育敕语》,但忠君思想并未彻底根除。近年来,右翼势力更是通过修订《教育基本法》、选用《教育敕语》为教材等行为来复兴“忠君爱国”思想。安倍晋三将这种行为解释为“道德教育”(松木久子,2017),实际上却是他给国民植入“为国献身”的忠君思想的伎俩。

国内学界针对发源于儒家的忠君思想在日本的传承和变异问题的研究汗牛充栋。史少博(2012)指出,儒家思想传到日本后,日本以“忠”替代了原本是“仁”的儒家思想核心,变异了的儒家思想在明治维新前后影响了日本的近代化,他亦指出,儒家思想的一部分价值观和伦理观已积淀为日本人的道德规范和民族心理;权彤(2020)考察了“能”及其中国渊源,继而指出“能”既包含了深厚的中国儒家思想情结,又具有日本式的精神特征,在明治维新时期,更成为宣传战争、美化侵略的工具;钟清汉(2002)指出儒家思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东亚汉字文化圈的道德理念的形成,其中就包括了战前以忠君思想为核心的《教育敕语》,继而他又指出战后日本对忠君思想进行了匡正,并分析了近年来日本教育中出现的道德颓废现象。综上可知,国内学界大都将研究视野锁定在忠君思想对战前日本社会的影响方面,而对“二战”后日本右翼势力助推忠君思想在教育领域的重现问题少有触及。日本学界,对《教育基本法》重新修订前后进行比较分析的论文相对较多,对该法重修背后的思想源头——忠君思想则少有触及。荒川纮(2010)《〈教育基本法〉与儒教教育》考察了《教育基本法》起草直至颁行的历史,指出儒教教育的根本在于个人的“人格完成”,而《教育基本法》第一条“人格的完成”正与其相符,因此认为有重新考察《教育基本法》的必要;中古彪(2007)在《新〈教育基本法〉的问题与批判》将焦点置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通过考察其中的问题点,试图厘清安倍政权“脱离战后体制”在教育上的本质是为何物;大内裕和(2007)和《“修正”〈教育基本法〉与今后的教育》考察了《教育基本法》修订前后的异同,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教育基本法(修正案)》下受国民期待的日本教育的方向。有鉴于中日学界的研究现状,本文拟以战后日本为立足点,通过对战前战后教育领域的两部教育方针(2)《教育基本法》是日本教育领域的法律,而《教育敕语》则是道德训诫,此处以“教育方针”统称。,即《教育敕语》和《教育基本法》进行比较,梳理前后的理念变化,结合史实考察变异后的忠君思想在战后日本教育领域重现的经纬,并分析忠君思想重现后带给日本社会乃至亚洲各国的隐忧。

2. 从《教育敕语》到《教育基本法》

1945年日本战败,美国随即对其进行军事占领并进行改革。在美国的“指导”下,日本政府分别于1946年、1947年先后颁布《日本国宪法》和《教育基本法》,标志着其开始推行民主、和平的教育体制;继而又于1948年废除了宣扬“忠君爱国”的《教育敕语》, 此举意味着战前以变异了的儒家忠君思想为核心的国民教化政策的终结。

战前的《教育敕语》颁布于1890年,正值明治时代(1868—1912)中期。当时的明治新政府在“富国强兵”“殖产兴业”“文明开化”三大国策下,走上了全盘西化之路。1882年,在日本政府前往欧洲考察宪法问题时,他们认识到“皇室”对“国家”的重要性,认为:“欧洲宪法政治以宗教为基轴深入人心,人心皆归一于此。然我国宗教之力尚微,无一可为国家之基轴者……在我国,应作为基轴者,独在皇室。”(臧佩红,2010)80—81可见,日本政府欲以天皇统一民心,为他们实施宪法政治打下基础。于是,1889年2月11日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宣告“天皇神圣不可侵犯”(第三条)。为给国民植入这种道德观念,日本政府意识到教化是最为妥帖的途径,而儒家的忠孝之道正好与他们“统一民心”的目的相契合,但比起“孝”,显然“忠”才是他们的根本旨归,因此以“忠君思想”为核心的《教育敕语》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成为日本国民的道德方针。细读《教育敕语》可知,日本国体之精华、教育之渊源乃“克忠克孝”“亿兆一心”,日本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义勇奉公”“扶翼皇运”,日本国民的道德标准是“以扶翼天壤无穷之皇运”。上述条目为日本国民规定了一条道德路径,即“个人→家庭→集团→国家→天皇”,该路径使每个国民都将个人与家庭、国家、天皇紧密连为一体,最后达到“亿兆一心”“扶翼皇运”的政治目的(臧佩红,2010)82。这与1882年以天皇名义颁布的《军人敕语》纲领“军人以尽忠节为本分”的精神实质相同,其核心是变异了的忠君思想。简言之,《教育敕语》的目的是“为国家”。在日本政府的推动下,文部省将《教育敕语》的副本以及天皇、皇后的“御真影”迅速下发至全国近3万所学校,规定“学校之节日及其他方便之时,集会学生,奉读敕语,且应注意谆谆诲告,使学生夙夜佩服”(臧佩红,2010)83。于是,校长、教师以及学生奉读《教育敕语》、向“御真影”行最崇敬之礼就成了各个学校里时常可见的景象。

“二战”后,美国对日本进行了军事占领。自占领初期开始,美国便开始在日本社会诸多领域“指导”改革。教育改革则由联合国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GHQ)下设的民间情报教育局(CIE)负责,此外,美国教育使节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GHQ认识到要想顺利开展教育改革,必须清楚认知日本战前教育中所存在的忠君思想。1945年9月22日,美国方面先是颁布了有关教育的文件《战后美国初期的对日政策》,继而颁布了名为《关于战后日本教育事务改造主要内容》(同年10月10日)的文件以及有关教育改革的四项指令(3)即《关于日本教育制度的管理政策》(1945年10月22日)、《关于教师及教育官员的调查、开除、认可》(1945年10月30日)、《关于废除政府对国家神道、神社神道的保护、支援、监督及弘扬》(1945年12月15日)以及《关于停止开设修身、日本历史、地理课》(1945年12月31日)。。上述文件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旨在让日本政府铲除教育中存在的军国主义与极端国家主义思想。1946年2月,CIE颁布《教科书审定标准》,该文件列出了教科书内容的标准,还阐述了军国主义、超国家主义的内涵。文件对军国主义的内涵概括如下:赞美战争是解决纷争的英雄式的理想方法;称赞出于对天皇的忠义而战死者;将荣获军功的战斗英雄称为“伟人”;认为普及兵役是最爱国的、为国效劳的观念;赞美大炮、军舰、战车、要塞、军人等与军事有关的人或物。超国家主义的内涵则包括:日本人优于其他民族及国民的观念;违反联合国宪章之目的、原则的思想及态度;以绝对忠诚服从天皇的观念;天皇优于他国元首、天皇制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等。其中,军国主义内涵中的“称赞出于对天皇的忠义而战死者”、超国家主义内涵中的“以绝对忠诚服从天皇的观念”,明确指出了“忠君思想”与军国主义、超国家主义的联系。同年3月,GHQ公布《美国教育使节团报告书》,报告书中除了提及军国主义及超国家主义问题,还直接在第一章“日本教育的目的和内容”中直接指责日本政府“以绝对服从和盲目自我牺牲来确保忠诚心和爱国心的代价太高”;针对日本战前的修身课,该章亦清楚指出其目的是“培养顺民”以及“通过忠诚心来确保秩序”;报告书的第三章指出了日本教育行政上的缺陷,认为“在各种仪式、礼拜天皇像时使用的敕语和敕谕,是过去统治学生思想感情的强有力手段”,意指日本政府命令学生奉读《教育敕语》、向“御真影”行最崇敬之礼的行为是强行向学生植入忠君思想的手段(臧佩红,2019)72。可见,占领当局对战前日本教育中存在的忠君思想的行径及危害有着清醒的认知。在认识到日本战前教育中存在的弊端后,GHQ开始着手对其进行教育改革。要想剔除战前日本教育中存在的忠君思想,首先便要对《教育敕语》进行处理。但日本政府曾多次试图保留《教育敕语》。1946年2月21日,日本政府文部省的田中耕太郎在地方教学科长会议上指出:《教育敕语》是日本淳风美俗和世界人类道义的核心所吻合之物……敕语未必是完美的,但瑕疵绝不是错误。随后,时任文部大臣安倍能成亦在2月25日地方长官会议上表示支持田中耕太郎,并称“我亦认为应该依旧将《教育敕语》推崇为国民日常道德的规范”(大田尧,1980)。继而,田中耕太郎又于同年6月27日在第九十次帝国议会上称“要将《教育敕语》作为今后伦理教育的根本原理”(近代日本教育制度史料编纂会,1958)。美国方面,1946年3月《美国教育使节团报告书》首次提出《教育敕语》问题,虽然其中提到“应该以合理的代价确保忠诚心和爱国心”(臧佩红,2019)71,却并未从正面对《教育敕语》的存废问题、效力问题等进行回应,仅仅给出了停止奉读的处理意见,使节团团长甚至称“处理《教育敕语》并未纳入计划”(大田尧,1980)。对于日本战前教育大加批判的使节团,其回应态度令人惊奇。细想之下,这与美国想利用《教育敕语》,利用日本人的忠君思想顺利展开统治不无关系。同年10月8日,日本文部省通过次官通告全国各学校:抛弃《教育敕语》是我国教育之渊源的旧有观念;今后在节日仪式上不再奉读《教育敕语》;学校需要保存其副本,但不再将其神化;等等。1947年4月11日,远东委员会发布《日本教育制度改革指令》规定:“敕语不得用于教学、研究及学校仪式的基础”。同日,GHQ发表声明称“《教育敕语》成为历史性文件”,继而又于翌年督促日本国会通过废除《教育敕语》的决议。终于,在日美双方各怀鬼胎的协商下,1948年日本政府宣布废除《教育敕语》,文部省下令收回全国所有学校保存的副本,但此时距离《教育基本法》的颁布已一年有余,且颁布在前、废除在后。《教育敕语》的艰难废除、日本政府的竭力维护以及美国政府的暧昧态度,都为右翼势力日后重新强调“忠君爱国”思想埋下了伏笔。

《教育敕语》废除前一年,《教育基本法》已经出台。那么,《教育基本法》基于何种理念出台?与战前的教育理念又有何区别呢?如前所述,《教育敕语》的问题在于其目的是“为国家”,即“不承认个人的价值”。而《日本国宪法》的颁行则使《教育基本法》的出台有了精神依据。其中,宪法前言部分“尊重个人尊严,追求真理与和平”,以及第十九条“思想及意志的自由不受侵犯”,第二十三条“保障学问自由”,第二十六条“所有国民皆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所有国民都负有让其子女接受普通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无偿化”为《教育基本法》指明了方向。1947年《教育基本法》颁布实施,它是战后日本教育领域的根本大法,该法本着《日本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即建设“民主、文化”的国家而制定,且此精神的核心理念正是“尊重个人”。因此,《教育基本法》推行的自然就是“民主、个人”的教育理念。这两部大法从根本上保护了个人的权利,使教育目的从战前的“为国家”转变“为个人”,使得“尊重个人”的教育理念得以普及。《教育基本法》中的第二条教育政策中的“尊重学问自由”、第三条中的“所有国民都应平等享有符合其能力的受教育机会”均显示了“尊重个人”的教育理念,第十条“教育不应当服从不正当的控制,而应当直接对全体国民负责”中的后半句则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的教育理念。因此,无论是《教育基本法》,或是《日本国宪法》均表明了战后日本“建设民主、追求和平”的决心,亦凸显了其推行“尊重个人”的民主教育体制。

3. 战后日本教育领域忠君思想的重现

自《日本国宪法》《教育基本法》颁行4年后的1951年开始,日本国内频繁出现倒行逆施的潮流。除了主张修改《日本国宪法》以外,右翼势力亦开始重新强调天皇地位。更有甚者,他们开始参拜日本战前用于进行军国主义教育的场所——靖国神社。在此背景下,“忠君爱国”思想在日本教育领域开始重现。这种重现可以归纳成4个阶段,第一阶段表现为日本右翼势力开始主张加强“爱国心”教育。1951年11月时任文部大臣天野贞祐发表《国民实践要领》,表示“国家之盛衰兴亡系于国民爱国心之有无”;1956年2月的参众两院预算委员会上,文部大臣清濑一郎表明,希望《教育基本法》中进一步写入“爱国、爱传统的内容”;1961年2月,文部大臣荒木万寿夫在众议院文教委员会上称:“《教育基本法》是占领军强加的,现在已经到了要重新研究《教育基本法》的时候了。”第二阶段,日本右翼势力公开表明对《教育敕语》与《军人敕语》的赞美。1974年2月,首相田中角荣在日本放送协会(NHK)的电视节目中赞美《教育敕语》与《军人敕语》;1977年10月,参议院议员内藤誉三郎在预算委员会上提出:“如果不能恢复《教育敕语》的话,就应该制定新的教育宪章。”第三阶段,在右翼势力推行下,“忠君爱国”教科书出版。战后日本出现过三次“教科书事件”,第一次发生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第二次发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第三次则发生在2001年。这三次事件皆因日本政要认为“爱国心”教育不足。其中,“忠君爱国”教科书的出版由第三次“教科书事件”直接导致。该事件源于1996年的教科书检定。1996年6月文部省教科书检定结果显示:7家出版社的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均出现“从军慰安妇”的表述(臧佩红,2019)299。日本右翼势力对此提出责难。以藤冈信胜、西尾干二为首的“新历史教科书编撰会”开始自行编写历史教科书——《新历史教科书》,该教科书严重歪曲史实、美化侵略战争、回避战争责任,并重蹈战前历史教科书的覆辙,要求国民敬爱天皇,宣扬国民的“爱国心”与“自豪感”。2001年4月,文部科学省宣布“忠君爱国”的《新历史教科书》“检定合格”,此举遭到日本国内进步力量、中国等亚洲邻国的反对,但文部省并未因此改变检定结果,反而于2005年4月再次宣布该书“检定合格”。第四阶段,右翼有目的地推动日本政府逐步修改《教育基本法》,企图重现忠君思想。1999年8月,日本国会通过《国旗国歌法》,不仅以法律形式将“二战”中延续下来的“日之丸”、《君之代》分别规定为日本的国旗与国歌,还要求学校教员在开学和毕业仪式上,向国旗致敬以表达“忠君爱国”精神。2003年9月,时任日本首相的小泉纯一郎提出“应该在某个时候对宪法第九条(4)即放弃战争条款。进行修改”。2006年8月,他又以总理大臣的身份参拜靖国神社,认可其行为的民众亦不在少数。同年12月15日,时任日本首相的安倍晋三在第一百六十五次临时国会上成功修改《教育基本法》。

忠君思想不仅重现在战后日本教育领域,还被安倍晋三拿来利用。在他第一次执政时的2007年3月,发生了“森友学园事件”。日本媒体记者发现日本政府以1/10的市面价格将大阪府丰中市一块877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出售给一家一直推行右翼教育的私人教育机构——森友学园。森友学园欲用这块土地建造一座名为“安倍晋三纪念小学”的学校,这所小学的名誉校长竟是安倍夫人安倍昭惠。长期以来,森友学园要求儿童每早诵读《教育敕语》,颂唱“二战”时期的军歌,毫无忌惮地向心智未开的儿童灌输“忠君爱国”思想……显然,这是安倍晋三向国民植入“为国牺牲”的忠君思想的卑劣伎俩,是安倍政府企图回归战前价值观的露骨表现。但在其解释下,这种行径居然摇身成为“道德教育”。众所周知,2006年安倍晋三第一次执政后,就成功地修改了《教育基本法》,重提了“爱国心”教育;2012年当他再次执政后,又以教科书修订为中心推进“历史修正主义”,否认和淡化战争罪责,美化战争、拒绝战争反省和谢罪赔偿(汪舒明,2014);2014年他又修订《学习指导要领解说书》,将与中韩两国存有争议的领土称为“日本领土”,并写入教科书;2015年,他在中小学历史教材中删去了此前顾及战争受害国国民心情的“近邻诸国条款”,认为教科书中记述的有关日本侵略亚洲的内容不利于培养青少年的“自豪感”与“爱国心”(王屏,2015);2017年3月,日媒称安倍内阁会议决定《教育敕语》将作为德育教材使用(新华网,2017)。以上种种,均揭示了安倍晋三尽力宣扬忠君思想背后的真实意图,那就是企图再次愚昧国民,要求他们能够积极主动地“为国献身”,通过颠覆《教育基本法》的根本精神,达成他顺利修改《日本国宪法》的最终目的。

4. 忠君思想重现带来的隐忧

忠君思想的重现给日本社会带来隐忧,亦给亚洲各邻国带来威胁。如前所述,忠君思想发生变异是在明治维新后,那时的明治政府为构建绝对天皇制政权,颁布《教育敕语》,以向国民灌输“忠君爱国”训规,目的是要求国民“为国献身”,并将其与军国主义相联系,鼓动国民支持侵略战争。“二战”后,日本在各个领域进行民主改革。作为改革后教育领域取代《教育敕语》的根本大法,《教育基本法》宣扬和平、民主,体现了《日本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战前忠君教育的彻底否定。但近年来,日本右翼势力通过修订《教育基本法》、重新选用《教育敕语》作为教材内容等行为,正欲逐步复兴“忠君爱国”思想,颠覆《教育基本法》的根本精神。那么,忠君思想是如何颠覆《教育基本法》的根本精神的呢?

安倍晋三在第一百六十五次临时国会上提出了《教育基本法(修正案)》,他声称这部新法是“符合新时代的《教育基本法》”,和旧法相比,新法增加了“爱国精神”“终身学习理念”“私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幼儿教育”“教育振兴基本计划”等新内容,共4章18个条款。《教育基本法(修正案)》的“最大亮点”是在保留了原有的“个人尊严”和“完善人格”的基础上,增加了“尊重公共精神”和“热爱传统和文化,热爱养育自己的祖国和乡土”的内容,标志着其基本教育理念从“尊重个人”转变为“尊重公共精神”。此外,在教育目的上,新设了“尊重传统和文化”和“热爱乡土、热爱祖国”等原则;教育行政上,保留了“教育不应当服从不正当的控制”,删除了后半句“而应当直接对全体国民负责”,增添了“而应该根据这部法律以及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予以实施”的内容。修正案中,无论是教育理念、教育目的,还是教育行政,新增内容均指向“爱国心”教育,同时亦打通了国家权力无限介入教育的通道。而这就是所谓的“符合新时代的《教育基本法》”。“爱国心”教育的重提成为这次修正案的最大争议,作为一个曾经发动过侵略战争、给亚洲诸国带来巨大灾祸的国家,很难让人不去联想这种改变意味着什么。这种教育与普通意义上的“爱国教育”有所不同,它曾是军国主义时代日本政府用来钳制国民精神的工具,因此,它并非简单地要求国民“爱自己的国家”,其重提揭示了日本右翼企图利用“忠君爱国”思想再度愚昧国民的险恶用心。《教育基本法》的核心理念“尊重个人”是基于《日本国宪法》的精神而立,建立在反省战前《教育敕语》“为国家”的基础之上。如果说,战前的《教育敕语》是“富国强兵”指引下的“忠君爱国”教育,1947年的《教育基本法》是“民主思想”理念下“个性自由”式教育,而2006年的《教育基本法(修正案)》则是披着“国家”外衣、《教育敕语》时代“忠君爱国”思想的“卷土重来”,亦是对《教育基本法》根本精神的颠覆。对此,东京律师协会会长吉冈桂辅(2006)指出:这是国家在教育的名目下,深入国民内心,强制输入价值观,进而得以推进教育管控的手段。吉冈桂辅又表示这违反了《日本国宪法》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以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这不仅不能解决当前儿童面临的困境,反而有加重的危险。《教育基本法(修正案)》颠覆了“二战”后的教育理念,不但践踏了日本国民追求“自由、民主”的决心,而且是“忠君”思想的“卷土重来”,亦将再度点燃绝对天皇制的火苗,成为复活军国主义和超国家主义的土壤,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2006年11月16日,《教育基本法(修正案)》在众议院以多数票被通过后,次日那霸市1500名教职员举行集会,反对“重回战前教育体制”;同日《西日本新闻》亦刊发题为“修改《教育基本法》的时机是并未成熟的社论”;此外,日本媒体评论认为,以占多数席位的优势强行通过《教育基本法(修正案)》将会是历史上的污点。中国方面,《中国教育报》评论:日本战后一直存在着民主势力与保守势力的斗争,1947年颁布的《教育基本法》宣扬民主、和平及普遍真理,在日本被看作是和平宪法的姊妹篇,而此次修订的《教育基本法》则强调培养“尊重传统和文化,热爱养育自己的祖国和乡土”的态度,可以说是保守势力占据上风的结果,这种保守主义倾向如果被右翼势力所利用,则会有军国主义复活的危险。可见,《教育基本法(修正案)》的强行通过,在中日两国皆引起了哗然与纷争。如前所述,《教育基本法》依《日本国宪法》的精神而定。因此,如果要对《教育基本法》进行修改,则必须先行修改宪法,在宪法未变的前提下,先行修改《教育基本法》并不合适。对此,教育学教授成岛孝志在《日本时报》上发表感叹道:“尽管我们不会立即看到什么迹象,但安倍的改革将会改变日本社会的性质。”(罗朝猛,2007)换言之,《教育基本法》的成功修改,将成为日后自民党修改宪法的突破口,对《日本国宪法》造成冲击,而修改《教育基本法》的实质就在于日后能够顺利修改宪法,尤其是修改宪法第九条。

5. 结语

中国儒家的忠君思想东传日本,被圣德太子援引至《十七条宪法》,《十七条宪法》的编撰者避开了与维护天皇世袭发生冲突的易姓革命和放伐思想,即以“仁”为核心的中国儒学东传后,成为以“忠”为核心的儒学。忠君思想变异后成为《教育敕语》的核心道德思想。《教育敕语》作为战前日本政府统治国民思想的工具,其教育理念的核心即是“忠君爱国”,战后的《教育基本法》依《日本国宪法》的精神而立,具有“教育宪法”的地位,它改变了战前《教育敕语》“为国家”的核心理念,使“民主”“个人”的教育理念得以普及,在一定程度上根除了“忠君”思想的遗痕。但近年来,随着日本右翼势力修订《教育基本法》、重新选用《教育敕语》作为教材内容等行为,“忠君爱国”思想得以“重见天日”,并在安倍“道德教育”的幌子下发生变异,这是对《教育基本法》根本精神的颠覆,可视为右翼势力企图修改《日本国宪法》的前奏,不仅给日本社会带去隐忧,也值得亚洲各国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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