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燁《醉翁談録》版式類目考

2023-02-10 18:47
古籍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版式

郝 敬

關鍵詞:《醉翁談録》;版式;類目

羅燁《醉翁談録》,海内久不見傳,宋元以來歷代官私書目均未著録,惟《永樂大典》與《戒庵老人漫筆》曾見徵引。海外則僅見日本觀瀾閣藏本計兩册二十卷。

一、 《醉翁談録》的傳世藏本與徵引情况

《永樂大典》徵引《醉翁談録》,現存文字兩篇,一爲詩歌,一爲傳奇。第五八三八卷“簪花”條曰:

《醉翁談録》:宋林美《戴御花詩》:末放枝頭嫩葉青,先將絳蕊照春晴。若無顔色宜宫院,安得花間御戴名。(1)《永樂大典》,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卷五八三八,第2542頁。

此條文字《永樂大典》徵引有誤。觀瀾閣本作“林美《御戴花詩》”,且本詩末句亦稱“御戴”,皆可證。另,本詩首句云“末放枝頭嫩葉青”,連讀次句“先將絳蕊照春晴”,則“末放”對比“先將”於詩意不通甚明,“末”字當爲“未”字形誤。觀瀾閣本亦誤。

《醉翁談録·烟花奇遇》:“蘇寺丞爲閭江知縣,有女字小卿……”(2)《永樂大典》,卷二四五,第1122—1123頁。

文字詳實,篇幅頗繁,約二千二百字,當爲全文徵引,此不贅録。《永樂大典》“醉翁談録”下,以單行小注録爲“烟花奇遇”,則爲是書劃類細目。然觀瀾閣本所載各類目凡二十三類(含重複兩類)井然,除故事性質相似之“烟粉歡合”和“夤緣奇遇”類,並無“烟花奇遇”類,具體内容也無“蘇小卿”事。檢南宋金盈之所撰《醉翁談録》同題之書,多記唐宋逸聞軼事及北宋汴京風俗,與“蘇小卿”事性質大相徑庭,故《永樂大典》所録“蘇小卿”條當爲羅燁之書散佚文字,且“烟花奇遇”類亦爲羅燁之書散佚類目。

《戒庵老人漫筆》,晚明李詡所撰。此書在李詡生前並未刊刻,僅爲書稿,由其孫李鶚翀(如一)與友人周起濂在丁酉萬曆二十五年(1597)完成整理編輯,在丙午萬曆三十四年(1606)與其他十種書稿合印,刊爲《藏説小萃》叢書,由李銓前書樓首次刊刻成書。學界多謂此書萬曆丁酉刻本爲初刻本,實爲誤判書賈以叢書零種代替單刻本的行爲,即將《藏説小萃》本《戒庵老人漫筆》單獨抽取刊印所致,拙文《〈戒庵老人漫筆〉萬曆丙午初刻考》(3)張莉、郝敬:《〈戒庵老人漫筆〉萬曆丙午初刻考》,《古籍研究》第73卷,南京:鳳凰出版社,2021年,第174—181頁。有論,此不贅述。今檢《戒庵老人漫筆總目》卷之六細目作“子言小説名”,其正文云:

《醉翁談録》引子言小説者:“或名演史,或謂合生,或稱舌耕,或作挑閃。”(4)(明)李詡:《戒庵老人漫筆》,引自李鶚翀(如一)編《藏説小萃》,李詮前書樓萬曆丙午刻本。

但此處摘引有兩點錯誤。第一、細目語義不通。案,觀瀾閣本《醉翁談録》甲集卷一“舌耕叙引”類目首篇文字題爲“小説引子”,題下有雙行小注“演史、講經並可通用”(5)(宋)羅燁:《醉翁談録》,日本奈良天理圖書館觀瀾閣藏本,甲集卷一“舌耕叙引·小説引子”。,正文所引無誤。則《戒庵老人漫筆》細目斷句之誤甚明,應爲“《醉翁談録·引子》言小説者:‘或名演史,或謂合生,或稱舌耕,或作挑閃’。”據李鶚翀(如一)《(戒庵老人)漫筆小序》云,李詡原稿並無標目,其整理祖父遺稿時,“檢括要領,略爲品目,標於卷首”(6)(明)李鶚翀(如一):《(戒庵老人)漫筆小序》,引自李鶚翀(如一)編《藏説小萃》,李詮前書樓萬曆丙午刻本。,則李鶚翀(如一)並未讀過李詡所引之《醉翁談録》,衹是依據李詡遺稿大致文意來標目,實屬誤標。第二、正文節引文字不當,易引發未讀過《醉翁談録》原文的讀者對“小説”之意的誤解。案,觀瀾閣本《醉翁談録》云:

由是有説者縱横四海、馳聘(騁)百家,以上古隱奥之文章,爲今日分明之議論。或名演史,或謂合生,或稱舌耕,或作挑閃。皆有所據,不敢謬言。(7)(宋)羅燁:《醉翁談録》,甲集卷一“舌耕序引·小説引子”。

則《醉翁談録》原文本義指説話人可分爲幾類,有的叫演史,有的叫合生,有的叫舌耕,有的叫挑閃。前兩者明顯是南宋説話四家的家數名稱,南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8)(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四庫全書》本。又有清光緒四年戊寅(1878)夏泉唐丁氏鎸本,收入癸未(1883)秋八月嘉惠堂丁氏影印本《武林掌故叢編》。中首次提及,雖由於句讀差異造成學界解讀不同,但小説、説經説參請、演史、合生商謎作爲南宋説話四家的結論基本無誤,拙文《南宋説話四家發覆》可參(9)張莉、郝敬:《南宋説話四家發覆》,《古籍研究》第66卷,南京:鳳凰出版社,2017年,第28—44頁。。後兩者則體現説話伎藝中炫耀口才的表現特點,與本目的標題“舌耕”相符合,南宋吴自牧《夢粱録》亦云“説話者謂之舌辯”(10)(宋)吴自牧:《夢粱録》,《知不足齋叢書》本,序。,皆可相證。李詡節引文字掐頭去尾,讀者則容易誤認爲小説的名稱有多種。李鶚翀誤標細目名稱之因亦如此。趙景深先生於1941年首次看到羅燁《醉翁談録》影印本時,亦指出李詡《戒庵老人漫筆》這條文字所引“實乃斷章取義”(11)趙景深:《重估話本的時代》,引自《中國小説叢考》,濟南:齊魯書社,1980年,第84頁。。

日本觀瀾閣本《醉翁談録》凡兩册計20卷,藏日本奈良天理圖書館,日本昭和十五年(1940)十月首次於東京文求堂影印,題爲“觀瀾閣藏孤本宋槧醉翁談録”,由是該書爲中國學者獲知。戴望舒先生做《跋〈醉翁談録〉》云:“書爲日本長澤規矩也發現,云傳自朝鮮者,由文求堂主人以珂羅版影印行世。湮没迄今,蓋已七百餘年矣。”(12)王彬彬、金石主:《戴望舒全集:散文卷》,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1999年,第324頁。昭和三十四年(1959),日本“文化財審議委員會”確認該書爲日本重要文化財。嚴紹璗先生旅學日本,曾對該書做初步查考,其《日藏漢籍善本書録》子部雜家類著録云:

(新編)醉翁談録二十卷,(宋)羅燁撰。南宋刊本,日本重要文化財,共二册,天理圖書館藏本。【按】每半葉十一行,行二十字,黑口,左右雙邊。此書分甲乙丙丁午己庚辛壬癸十集,每集二卷。宋諱“構、觀、溝”等,皆爲字不成。卷首内題“新編醉翁談録卷之幾”,占二行。下有陰刻“某集”。第三行題“廬陵羅燁編”。柱刻黑口“炎幾(甲—癸)”、“卷數”、“葉數”。卷中有“伊達伯觀瀾閣圖書印”等印記。(13)嚴紹璗:《日藏漢籍善本書録》,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子部雜家類,第1140頁。

但國内學者對是否爲宋刻本持不同意見,如趙景深先生《重估話本的時代》一文云鄭振鐸、周貽白“衹相信這是元本”,他認爲至少是“宋末元初”(14)趙景深:《中國小説叢考》,濟南:齊魯書社,1980年,第80頁。,胡士瑩先生《話本小説概論》云“書中雜有元事,當是元代刊本”(15)胡士瑩:《話本小説概論》,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53頁。。1956年,古典文學出版社據此影印本出排印本,稱有理由懷疑觀瀾閣所藏刻本並非宋本,“是元代刻本,因爲本書乙集卷二中‘吴氏寄夫歌’的作者吴伯固女,乃是元人;又,‘王氏詩回吴上舍’中的吴仁叔妻,也是元人。”(16)(宋)羅燁:《醉翁談録》,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年,出版説明,第1頁。這個觀點影響了很多學者對觀瀾閣藏本的判斷,嚴紹璗先生雖在《日藏漢籍善本書録》依日例作“南宋刊本”(17)嚴紹璗:《日藏漢籍善本書録》,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子部雜家類,第1140頁。,但其在《漢籍在日本的流布研究》一書認爲“約系宋末元初刊本”(18)嚴紹璗:《漢籍在日本的流布研究》,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33頁。,中國學者的觀點重新回饋日本並被接受,日本天理圖書館所編《中國古版通俗小説集》中《醉翁談録》的提要云:“此書一般認爲是南宋版,但書可看到是元代人的姓名,且可感到追慕亡宋的筆調,再勘以版式,或系宋末元初刊。”(19)[日]天理圖書館:《中國古版通俗小説集》(《善本寫真集》第27號),奈良:天理大學出版部,1966年,第1頁。章培恒先生則據此判斷:“既有元人姓名,且已在‘追慕亡宋’,則非刊於‘宋末’可知。至早爲元初刊本。説成‘或係宋末元初刊’,恐多少有遷就舊説(所謂‘南宋版’)之意。”(20)章培恒:《關於現存的所謂“宋話本”》,《上海大學學報》1996年第1期,第5—20頁。但上述認爲《醉翁談録》中記有元人元事,因而判定觀瀾閣藏本非宋本的觀點並不能坐實。程毅中先生認爲:“書中的《吴氏寄夫歌》《王氏詩回吴上舍》兩條,有的書又引作元人作品。然而這些記載出於輾轉傳録,往往傳聞異辭。如王氏回吴上舍的那首詩,涵芬樓本《説郛》卷二九《隽永録》、宛委山堂本《説郛》卷二《岩下放言》均作郭暉妻詩,歸屬尚難論定。”(21)程毅中:《宋元小説家話本考辨》,《燕京學報》,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新5期,第169—188頁。湯華泉先生則考證衆家所疑之二詩爲元詩是受清《古今圖書集成》閨媛典閨藻部元閨媛詞章及《元詩選癸集》與清《御選元詩》所誤録影響,此二詩均爲宋詩,趙伯固實乃“北宋中期人”,並舉此書産生於宋代的證據多例(22)湯華泉:《羅燁〈醉翁談録〉的成書年代及其中宋代詩文考察》,《新國學》,成都:巴蜀書社,2010年,第八輯,第48—60頁。。此外,從内證亦可作出成書於宋的推導。程毅中先生認爲:“《醉翁談録》中大部分資料出自唐宋,尤其是《小説引子》和《小説開闢》兩篇重要史料,是考訂話本年代的旁證。《小説引子》裏有一首歌,末四句説:‘唐氏末帝稱五代,宋承周禪握乾符,子孫神聖膺天命,萬載升平復版圖。’《小説開闢》裏又有‘分州軍縣鎮之程途’和‘新話説張、韓、劉、岳’等話,顯然都是南宋人的口氣。至少這兩篇説話史料可以定爲宋人作品,因而它所列舉的小説也應是宋人作品。”(23)程毅中:《宋元小説家話本考辨》,《燕京學報》新5期,第169—188頁。

二、 觀瀾閣本《醉翁談録》的板式特點

觀瀾閣本《醉翁談録》在版式上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特點,有利於考察是書性質。

(一) 在十集二十卷篇幅中,觀瀾閣本《醉翁談録》往往在卷帙首末標識是書名稱。檢索全書,各卷之首皆以雙行大字陽刻標識“新編醉翁談録卷之一(二……)”,並在下方以雙行加雙邊圓框陰刻標識“甲(乙……)集”,應爲通例。但各卷卷末標識情况有異,大多仍以雙行陽刻大字標識“新編醉翁談録卷之一(二……)”,並在下方以雙行加雙邊圓框陰刻標識“甲(乙……)集”,甲乙集例外。甲集卷一卷末直接以單行小字標識爲“新編醉翁談録甲集卷之一”,當爲此卷篇幅排版恰至此版頁末,僅存一行所致;甲集卷二卷末以雙行大字陽刻標識爲“新編醉翁談録甲集卷之二”;乙集卷一卷末、卷二卷末均以雙行大字陽刻標識爲“新編醉翁談録乙集卷之一(二)”。又,丙集卷二卷末有脱頁,依丙集卷一例,卷末標識當爲以雙行陽刻大字標識“新編醉翁談録卷之二”,並在下方以雙行加雙邊圓框陰刻標識“丙集”。又,庚集卷一卷末與甲集卷一卷末情况相似,因篇幅排版所至恰爲當頁末行,故於該行末字後空兩字,以單行小字雙邊圓框陰刻標識爲“醉翁談録庚集一卷終”。又,壬集卷二卷末未作標識。

(二) 全書二十三個類目名稱標準不一,如前七集十四卷十四類皆以四字短語作爲類目名稱;辛集壬集四卷五類不論四字短語或三字短語,皆在其名後加“類”字;癸集兩卷四類既有直以四字短語爲類目名稱者,亦有在其名後加“類”字者。同時,類目標識的板式特徵也全然不同。如甲集卷一、乙集、丙集、丁集、戊集卷一、己集卷一、庚集、壬集、癸集十五卷十八類,皆以雙行頂格雲紋花飾加雙邊圓框陰刻標識類目名稱;而甲集卷二、戊集卷二、辛集四卷四類以雙行頂格雲紋花飾加單邊圓框陽刻標識類目名稱;己集卷二則以雙行頂格雲紋花飾無框陽刻標識類目名稱。

(三) 全書各篇篇目及文本内容,也呈現出多處標準不一的版式特點。如除去戊集兩卷全爲詩歌作品外,其餘九卷81篇大多爲退四字陽刻標識各篇篇名,衹有甲集卷一“小説引子”篇名退三字陽刻、“小説開闢”篇名退四字加雙邊圓框陰刻,版式不盡相同。

文中多引詩詞歌賦、判詞狀文。其中,如“歌云”“詩曰”“又詩”“詞云”等,往往另起一行退四字加雙邊圓框陰刻標識,此例全書凡見28例;又有未另行而置於正文中處理者,如乙集卷一“烟粉歡合”類下“林叔茂私挈楚娘”篇,“遊春詩曰”置於文中陽刻,未作特别標識。而後文“又有岩桂花詩曰”則另行退四字陽刻、詞牌名《生查子》與“詩曰”雖置於文中,但皆與正文空兩字以“”間隔並加雙邊圓框陰刻標識,同篇亦無標準可循。此例亦見丙集卷二“花衢實録”類下“耆卿譏張生戀妓”篇,詞牌名《紅窗迥》另行退四字陽刻;“三妓挾歧(耆)卿作詞”篇,“乃云”“第二句”“第三句”“過片”“曲名西江月”均置於文中以單邊圓框陰刻標識。丁集卷一“花衢記録”類下“鄭生詩贈趙降真”篇,“詩曰”置於文中以單邊圓框陰刻標識。己集卷一“烟粉歡合”類下“意娘與李生小貼”篇,詞牌名《秦樓月》置於文中以單邊圓框陰刻標識,而“其二”“茶瓶兒”另行退四字以單邊圓框陰刻標識。

己集卷二“遇仙奇會”版式標準最爲淆亂,“趙旭得青童君爲妻”篇中,一處“歌曰”一處“詩曰”皆置於文中以單邊圓框陰刻標識,另一處“詩曰”則另行退四字以雙邊圓框陰刻標識;“薛昭娶雲容爲妻”篇中,兩處“詩曰”皆置於文中以一字空白間隔並加單邊圓框陽刻標識,一處“詩曰”置於文中以單邊圓框陽刻標識,一處“又云”另行退四字以單邊圓框陽刻標識,一處“蘭翹亦歌曰”另行退四字並“歌曰”以單邊圓框陽刻標識;“郭翰感織女爲妻”篇中,兩處“詩曰”皆置於文中以雙邊圓框陰刻標識,一處“又曰”置於上一首引詩後以一字空白間隔並加雙邊圓框陰刻標識,其後又以四字空白接下一首引詩,一處“又曰”置於上一首引詩後以兩字空白間隔並加雙邊圓框陰刻標識,其後又以三字空白接下一首引詩;“封陟不從仙姝命”篇中,一處“詩曰”另行退四字以雙邊圓框陰刻標識,一處“詩曰”置於文中以單邊圓框陰刻標識,一處“詩曰”置於文中無標識。本卷卷末有一段“醉翁曰”文字,整體退兩格且“醉翁曰”雙邊圓框陰刻標識。

書中所引狀判之文則往往另起一行全文退兩字排版,如丁集卷二“嘲戲綺語”類下“杜正倫譏任環怕妻”篇和“嘲人面似猿猴”篇、己集卷一“烟粉歡合”類下“意娘與李生小貼”篇;亦有另起一行全文退三字排版者,如甲集卷二“私情公案”類下“張氏夜奔吕星哥”篇;而庚集卷二“花判公案”類下各篇所引之文版式甚爲淆亂,既有另起一行全文退兩字排版者,亦有另起一行全文退四字排版者,標準殊爲難解,則刻板之人當非一人。

又,正文中爲提醒讀者關注多加强標識特徵,如甲集卷一“舌耕序引”類下“小説引子”篇,論及九流,將九家之學用序號逐一列出,且序號加單邊圓框陰刻標識;丁集卷一“花衢記録”類下“序平康巷陌諸曲”篇,論及“一曲”“二曲”,以單邊圓框陰刻標識;丁集卷二“嘲戲綺語”類下各篇文字凡人名、擬人名皆在文中以單邊圓框陰刻標識;此外,乙集卷二“婦人題咏”類下“吴氏寄夫歌”篇,文中“聖上”二字另行頂格標識。

(四) 除去版式標準的淆亂不統一,全書的刻版還存在較多訛誤,較爲突出的是文中的錯字錯刻現象。如甲集卷一“舌耕叙引”類下“小説開闢”篇,“李杜韓柳篇章”誤爲“扁章”;乙集卷二“婦人題咏”類下“唐宫人製短袍詩”篇,“相與媾歡”誤爲“相與講歡”;“六歲女吟詩”篇,“唐永昌中”誤爲“唐丞昌中”;皆當爲形誤。丙集卷二“花衢實録”類下“三妓挾耆卿作詞”篇,“耆卿”誤爲“歧卿”,當爲音誤。己集卷一“烟粉歡合”類下“意娘與李生小貼”篇,《秦樓月》詞後多刻“李生”二字。辛集卷二卷末標識將“卷二”誤爲“卷三”。如此者衆,不一一列舉。

(五) 書中多用俗字、簡化字等,如国、于、万、刘等,對宋時諱字執行也不嚴格,既有避諱者,亦有當諱未避者。當爲坊刻本。

(六) 據各卷版刻字體及版式規範度,除甲集兩卷刻版品質稍好外,其餘各卷品質參差不齊,且刻工不是一人,製版技術高下之分較大,分組製版前當未嚴格統一版式標準。

綜上,考慮到全書的版式標準駁雜,版刻訛誤多寡及版面品質優劣,《醉翁談録》應屬坊間刊刻的通俗類曲藝用書,没有經史類或子集類書籍的經典性,因此刻書的嚴謹度不能做過高要求。根據版式,又體現出宋元之際建陽坊刻的一些特點。而且,此書很可能是主要面嚮説話藝人,爲説話藝人日常伎藝訓練服務的説話參考底本,而非作爲案頭讀本面嚮普通讀者。因此,在口耳相承作爲説話伎藝遞代主要手段的普遍認知下,作爲資料彙編的紙質本的刊印,雖然以輔助備用爲其主要特點,仍無法取代口耳相承,但也正因爲這個特點,在説話伎藝傳世文獻資料稀缺的今天看來,彌足珍貴。所以,刊刻品質水準的不高,從另一個角度也恰能準確反映這個特殊的通俗曲藝形式口耳相承的特點。

三、 《醉翁談録》的類目特點

《醉翁談録》自甲集始,一卷設爲一類,多以四字短語爲類目名稱,惟辛集卷二、壬集卷一和癸集卷二出現兩字或三字類目名稱。至壬集卷二,後三卷則每卷設爲兩類。全書共設爲23類,其中乙集卷一和己集卷一“烟粉歡合”重合;癸集卷一、卷二“重圓故事”重合,實爲21類。如計入《永樂大典》所引“蘇小卿”所屬“烟花奇遇”類,則爲22類。各類以所録文字性質爲判定標準,如甲集卷一兩篇文字,皆爲發凡起例之用,並非供説話藝人敷演所據之具體故事底本,故以“舌耕叙引”命名。其餘各卷則往往依據所録故事性質作傾嚮性命名,如乙集卷二所録爲女子吟咏作品,則以“婦人題咏”命名;己集卷二所録故事皆爲人仙婚戀,則以“遇仙奇會”命名。值得注意的是,除去名稱重合的類目,剩餘各類也往往性質混同、大致相當,類目名稱並無明顯區分之標準。如己集卷二“遇仙奇會”類和辛集卷一“神仙嘉會”類、戊集卷一“烟花品藻”類和戊集卷二“烟花詩集”類、辛集卷二“負約”類和壬集卷一“負心”類、癸集卷一卷二“重圓故事”類和癸集卷二“離妻復合”類等,實無明顯差異特徵。

同時,《醉翁談録》的具體類目設立採用了專題的處理形式,如丙集卷二“花衢實録”的四篇文字,皆是圍繞柳永展開;己集卷一“烟粉歡合”的六篇文字,皆是圍繞梁意娘展開。此外,戊集卷一“烟花品藻”和卷二“烟花詩集”出現了對詩歌作品的集中引録,也可以認爲是對詩詞題材作品的專題處理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醉翁談録》在二十卷的篇幅中,除去戊集兩卷的集中引録詩歌作品,其餘各篇也大都引録了詩詞歌賦,數量頗多。今檢全書,計有詩歌作品136首,其中七律11首,七絶101首,五律1首,五絶8首,七言歌行7首,雜言歌行2首,四言2首,五言2首,六言2首;計有詞23首,其中含判詞3首,有題無辭1首;計有文章12篇,其中狀文2篇,判文6篇,譏文1篇,嘲文1篇,兆文1篇,賦1篇。可謂衆體兼備,其中不乏有全宋詩詞失收佚作。這些大量引録的詩詞歌賦,其實並不妨礙説話的鋪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叙事的進程,成爲故事講述的有機組成部分,雅俗兼賞的形式也構成了中國通俗曲藝説話的特點之一。而從説話者的角度看,子曰詩云的引用往往也是展示自己高超説話伎藝的手段之一。正如《醉翁談録》甲集卷一“小説開闢”中所云:“論才詞有歐、蘇、黄、陳佳句;説古詩是李、杜、韓、柳篇章。”(24)(宋)羅燁:《醉翁談録》,甲集卷一“舌耕叙引·小説開闢”。這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中國古代長篇章回體小説喜用詩詞歌賦的表現形式。

雖然有一些分類標準的模糊混淆,但《醉翁談録》的類目設立與相關篇目選録,總體上也呈現出與宋元時期説話發展相一致的特點。這裏不妨以宋元時期記録説話伎藝的五種文獻資料作爲比較對象。

(一) 現存最早、成書於南宋初期、反映北宋徽宗時期汴梁風貌的《東京夢華録》,在“京瓦伎藝”目下,列舉了各類伎藝,包括了與説話相關的如講史、小説、商迷、合生,説諢話、神鬼、説三分、五代史和叫果子等七種表現形式與其主要表演藝人姓名(25)(宋)孟元老撰,伊永文箋注:《東京夢華録箋注》,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卷五“京瓦伎藝”,第461—462頁。,其中的講史和小説兩類與《醉翁談録》的記載有一定吻合度。

(二) 成書於南宋破亡之前、反映南宋臨安風貌的《都城紀勝》,首次明確記録了南宋時期説話伎藝家數分類。其“瓦舍衆伎”目云:

説話有四家:一者小説,謂之銀字兒,如烟粉、靈怪、傳奇。説公案,皆是樸刀杆棒及發迹變泰之事。説鐵騎兒,謂士馬金鼓之事。説經,謂演説佛書。説參請,謂賓主參禪悟道等事。講史書,講説前代書史文傳、興廢争戰之事。最畏小説人,蓋小説能以一朝一代故事傾刻間提破。合生與起令、隨令相似,各占一事。商謎,舊用鼓板吹[賀勝朝],聚人猜詩謎、字謎、戾謎、社謎,本是隱語。(26)(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録自清光緒四年戊寅(1878)夏泉唐丁氏鎸本,收入癸未(1883)秋八月嘉惠堂丁氏影印本《武林掌故叢編》。

除了對“説話四家”的大類劃分外,對其中“小説”一家又作了具體的子類劃分,按故事題材可分爲烟粉、靈怪、傳奇、公案、鐵騎五類。兩個層面的分類在《醉翁談録》中都有一定程度的體現。《醉翁談録》甲集卷一“舌耕叙引”類“小説引子”篇題下即有小注云:“演史、講經並可通用。”(27)(宋)羅燁:《醉翁談録》,甲集卷一“舌耕叙引·小説引子”。則説話四家中的小説、演史、講經三家即已明確無疑。是卷“小説開闢”篇又云:“有靈怪、烟粉、傳奇、公案,兼樸刀、捍棒、妖術、神仙。”(28)(宋)羅燁:《醉翁談録》,甲集卷一“舌耕叙引·小説開闢”。並列舉相關題材作品。除了鐵騎一類没有指出,其餘四類完全相同。如從《醉翁談録》22個類目編選篇目的所屬性質看,也涵蓋了靈怪、烟粉、傳奇三個類别。

(三) 成書於南宋後期、反映南宋臨安風貌的《西湖老人繁勝録》,對説話伎藝的記載情况與《東京夢華録》相似,没有像《都城紀勝》對説話伎藝有明確的家數分類,衹是具體羅列了幾種説話的代表形式如説史書、説經、小説、勾欄合生、背商謎、談諢話、學鄉談(29)(宋)西湖老人:《西湖老人繁勝録》,載《涵芬樓秘笈》第三集,是書爲孫毓修自《永樂大典》第七千六百三卷杭字韻録出。。其中前三類即與《醉翁談録》甲集卷一“舌耕叙引”類“小説引子”篇題下即有小注“演史、講經並可通用”(30)(宋)羅燁:《醉翁談録》,甲集卷一“舌耕叙引·小説引子”。所云三類相同。

(四) 成書於南宋破亡之後、追述南宋臨安風貌的《武林舊事》,對説話伎藝的記載情况與《西湖老人繁勝録》相似,也没有像《都城紀勝》對説話伎藝有明確的家數分類,衹是具體羅列了各類説話代表形式的表演名家。“諸色伎藝人”列出的五十三類伎藝中,與説話相關的有演史、説經諢經、小説、説諢話、商謎、學鄉談、合笙等七種(31)(宋)周密:《武林舊事》,《知不足齋叢書》本,卷六。此本據鮑廷博跋文,係用惠氏紅豆山房所藏元鈔本爲底本,並與明正德宋廷佐刻本與嘉靖陳珂翻刻本參校。。其中前三類亦與《醉翁談録》甲集卷一“舌耕叙引”類“小説引子”篇題下即有小注云“演史、講經並可通用”(32)(宋)羅燁:《醉翁談録》,甲集卷一“舌耕叙引·小説引子”。所云三類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所列各類説話伎藝表演名家中,小説類的藝人達到52人,遠遠超過了演史類的23人、説經諢經的17人和商謎的13人。這事實上説明了小説類在南宋後期説話伎藝體系中的重要地位。

(五) 成書於元後期、追述南宋臨安風貌的《夢粱録》,《夢粱録》對説話伎藝的記録集中在卷二十的“小説講經史”。其云:

説話者謂之舌辯,雖有四家數,各有門庭。且小説名銀字兒,如烟粉、靈怪、傳奇、公案、樸刀、杆棒、發發蹤參(發迹變泰)之事。……談經者,謂演説佛書。説參請者,謂賓主參禪悟道等事。……講史書者,謂講説通鑒、漢唐歷代書史文傳,興廢争戰之事。……但最畏小説人,蓋小説者,能講一朝一代故事,頃刻間捏合。(合生)與起令、隨令相似,各占一事也。商謎者,先用鼓兒賀之,然後聚人猜詩謎、字謎、戾謎、社謎,本是隱語。(33)(宋)吴自牧:《夢粱録》,《知不足齋叢書》本,卷二十。

《夢粱録》的記載情况與《都城紀勝》極爲相似,除了從類别性質對説話四家進行解讀外,也對小説的子類進行了再次劃分,按故事題材分爲烟粉、靈怪、傳奇、公案、樸刀、杆棒、發迹變泰等七類。這個類别劃分與《都城紀勝》有重要的差異性。前三類烟粉、靈怪、傳奇的處理没有變化,但《都城紀勝》的第四類“説公案”類,原本包含樸刀杆棒及發迹變泰,在《夢粱録》中却彼此成爲小説的獨立子類,而《都城紀勝》中的第五類“説鐵騎兒”類,《夢粱録》中却消失無蹤。這個表達的變化在《醉翁談録》中也有相似的體現。《醉翁談録》甲集卷一“舌耕叙引”類下“小説開闢”篇云:“有靈怪、烟粉、傳奇、公案,兼樸刀、捍棒、妖術、神仙。”(34)(宋)羅燁:《醉翁談録》,甲集卷一“舌耕叙引·小説開闢”。並列舉相關題材作品以作解釋,則明確將樸刀、杆棒這些原屬公案類的題材,作爲單獨的類别與公案等並列成類。這個變化,一方面可以看作是從南宋末期到元代中後期説話伎藝中小説類範疇的變化,另一方面,我們也無法否認,《醉翁談録》的表述更貼合於元代後期成書的《夢粱録》而非其他四種文獻。同時,考慮到元代大一統帝國的時代背景,“説鐵騎兒”類别在《夢粱録》與《醉翁談録》中的消失,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合理性。

綜上,《醉翁談録》的類目設立與元代後期成書的《夢粱録》在説話伎藝小説類的子類記載上,有高度的吻合度,且其具體篇目的類屬設立,也偏嚮於小説子類中最主要的靈怪、烟粉和傳奇三類。一方面,體現了南宋以後説話家數的分類特點,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排除現存的《醉翁談録》這個本子作爲資料彙編集本身就是對編選題材已經篩選後的一個處理結果,即這個本子主要以選録靈怪、烟粉和傳奇類爲主,而其他的類别也可能有另外的本子專門選録。

四、 結 語

從《醉翁談録》的流傳、佚文徵引、版式特點和類目設立特點等方面綜合考察,我們認爲,《醉翁談録》具有以下幾個性質特點:

(一) 《醉翁談録》是針對説話藝人層面刊刻成書的,有特定服務對象也就是説話藝人,這個本子的主要性質並非作爲案頭讀物供讀者閲讀消遣娱樂,而是作爲傳承説話伎藝的資料彙編爲説話藝人備用,因此實用性和工具性是其主要屬性。

(二) 從版式特點和類目設立特點等角度分析,包括故事内容的編選,體現出較爲明顯的南宋特點,則《醉翁談録》的主要内容最晚應形成於南宋,而刊刻時間會有一定的遲滯,可能已入元。結合日藏及戴望舒反饋信息,當爲宋末元初建陽刻本,被商賈舶去,輾轉朝鮮,及至日本。

(三) 從《永樂大典》等徵引的《醉翁談録》佚文看,現存觀瀾閣本《醉翁談録》衹是説話伎藝資料彙編叢書的一種,理應還有若干種《醉翁談録》成書或刊刻。同時,這個系列的叢書不僅所選篇目可以調整,類目設立也可以調整,這也是《永樂大典》徵引佚文篇幅宏大且類目不在觀瀾閣本《醉翁談録》内的原因。

猜你喜欢
版式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五分铜币连环混配现象研究
综艺节目版式著作权保护研究
浅谈报纸版式功能的转变
浅谈图书版式设计现状与创新
探析自由版式设计的审美特征
浅析“留白”在版式设计中的应用
如何让版式设计符合行业规范
版式设计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
学术期刊的版式设计
澳门早中期样钞版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