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的特点及路径

2023-02-22 13:00张继钢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学法治

张继钢

(广东海洋大学,广东 湛江 524088)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首要功能,内在地要求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塑造价值三位一体。长期以来,价值塑造或德的培育重任委以思政课程。近几年,课程思政的理念被提出。课程思政以立德树人为本质,强调充分发挥每门课程的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作用,使各类课程的教学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协同育人。各高校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改革与实践,教育部于2020 年5 月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本文以此为基础,探索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将‘课程思政’理念融入法学专业教育教学的全过程”[1],以期对高校课程思政开展、教育新局开拓、法治人才培养以及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有所裨益。

一、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的特点

(一)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天然性

从指导思想看,法学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即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时代化理论成果为指导。就课程内容而言,“法学专业课程的内容大部分都可以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素材”[2]。从职业特点来说,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高。可见,法学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有着天然联系。从而,与其他专业相比,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改革与建设更具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一般性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法学教育也不能例外,必须落实“立德树人”任务要求。这体现了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的一般性或共性。法学专业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必修课以及选修课等每门法学课程教育教学都要注重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向而行,努力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育人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观。

(三)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特殊性

1.彰显“德法兼修”。在满足课程思政一般性的基础上,法学专业课程还应彰显思政的特殊性,即强化“德法兼修”的特性,培养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要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教育、法律职业所特有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引导法学专业学生深入实践、关注社会问题,加强道德情操和职业伦理训练,培育法学专业学生关注社会、服务社会的法律服务精神。

2.突出学校特色。除了专设的政法院校,其他学校的特色决定了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另一特殊性。比如,民族院校的法学专业突出民族法学课程思政特色;财经院校的法学专业突出财会、金融法学特色;农业院校的法学专业,突显三农法学特色;海洋院校的法学专业,聚焦海洋、海商法学特色等。以广东海洋大学法学专业为例,根据并融合学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开设海商法学特色方向。海商法方向在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基础上,帮助学生了解海洋主权、海洋强国、海洋经济、海洋生态等相关国家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让海商法方向课程切实发挥立德树人功能。

二、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的路径

(一)突出重点

1.充分挖掘法学专业课程的思政元素。根据国家标准,法学专业至少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学、法律职业伦理等16 门专业核心课程。“追求公平正义是法学专业课程思政育人的根本遵循[3]”,要体现在具体课程中。以刑事诉讼法学为例,可从每一章挖掘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如从管辖一章挖掘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担当精神,正确行使权利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营造公正的审判环境等元素;从刑事和解程序一章挖掘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社会的元素,从缺席审判程序一章挖掘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的元素等。又如证据法学,可从证据及证据法的地位挖掘出真和善的最高价值追求之元素,从诉讼证明挖掘出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价值论之元素等。从而,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在构建专业知识体系的同时,也建构了法学专业思政教育体系,实现了二者的有机结合。

2.将挖掘的思政元素融入法学专业课程教育。思政元素的融入,至少包括融入范围、融入方式和融合度。融入范围是法学专业教学全过程,包括法学专业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法学专业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融入方式包括显性融入和隐性融入,融合度以和知识点密切结合为准。

就融入方式而言,合理选择、灵活运用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分析式、法律演讲、实务见习、辩论式、基地实训等教学方式方法。一方面,运用这些方式进行课程思政教学;另一方面,融入方式本身亦可起到思政教育作用。案例分析方法是法学专业常用的教学法,案例分析要求选取具有教育性、典型性、代表性、影响性的案例,如聂树斌案、许霆案、于欢案等,通过这些重大案例的司法处理,可以展示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和发展进步,特别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讨论式、辩论式等方法有利于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等,学生通过讨论题或辩论题的公布、准备、讨论或辩论、点评的步骤实施[4],充分发挥主体性、能动性,积极参与其中,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文化和氛围;实务见习、基地实训等方法是对法学实践性的回应,是对社会现实的关注,不仅有助于学生了解法律的实际运行、法律技能的实际操作,更可以通过耳濡目染、言传身教让学生领略法律职业的荣誉感、庄严感、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职业品质和职业素养,进而完成准法律人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塑造。

(二)攻克难点

法学教师队伍建设是专业课程思政的关键。因为,一方面教师是课程思政的主体,另一方面新时代的法学教师身兼法治工作队伍的成员和教师之双重职责。但是,法学专业教师尚存在课程思想意识不高、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教育者须先受教育。

1.提升专业教师课程思政的责任意识。建立师德师风行为规范,课程思政需要教师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信仰者、传播者和实践者,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职业道德底线,实事求是、讲求诚信、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服务学生,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坚定信念、把控方向、旗帜鲜明。强化教师育人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宣讲活动,形成“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良好氛围;树立师德标兵、课程思政先进典型,发挥党员教师、双带头人模范作用,激发广大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强化专业教师课程思政的能力水平。一是加强教学培训。将课程思政纳入教师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师德师风、教学能力专题培训等,引导全体教师树立课程思政理念,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素养。二是加强团队建设。遴选团队成员时,不仅要考虑教师的专业背景、知识和技能水平,更要考虑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实现校内课程思政师资的优化配置。同时,可以考虑聘请校外有教育情怀、职业道德表现良好的实务部门专家加入法学课程思政团队。团队要有较明确的课程思政建设思路与规划,成员之间不断交流,取长补短。三是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分为初备和复备,包括备教材、备知识点、备重点难点、备思政元素、备教法等。

(三)塑造模式

法学专业可按照“素材+元素+载体+应用”四个要素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课程思政,即“四要素”模式。在该模式中,元素即思政元素;素材是可以挖掘思政元素的材料,包括教材、案例、社会热点事件等;载体是承载思政元素的依托,即知识点;应用是思政元素的运用。

以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首先,从刑事诉讼法教材中挖掘思政元素。核心课程刑事诉讼法使用的是统编马工程教材《刑事诉讼法学》,该教材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及其中国化成果为指导,是我国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建设实践的最新成果凝结。该教材设马克思、恩格斯的刑事诉讼观专章,分为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关系、刑事诉讼中的人权司法保障、刑事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刑事司法的民众参与和刑事诉讼的程序公正要求等5 节。这些从马克思恩格斯经典原著中挖掘整理而来,是真正的纯粹的思政元素。不仅如此,其他24 章内容中均有丰富的思政元素,如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包含程序法定、程序正义等刑事诉讼价值精神、认罪认罚从宽化解社会矛盾等元素。其次,这些思政元素分别以刑事程序法的地位、人权司法保障、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民主、认罪认罚从宽等知识点为载体。最后,想学生所想思学生所思,采取启发式、发散式等方法,把这些从教材中挖掘出来的以相应知识点为载体的思政元素,结合实际加以运用。如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原则,在讲授认罪、认罚和从宽基本含义与适用的同时,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认罪认罚从宽提出的背景、中央赋予认罪认罚从宽的价值定位和改革目标、实施中存在什么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等,让学生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自豪,并关注社会转型带来的矛盾纠纷增长、司法机关面临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从专业发展和未来担当的角度,学以致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项目驱动

一般来说,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专业由按照人才培目标设置的课程组合而成,课程是教学的基本单元,课堂是教学的主渠道,师资队伍是教学的主体。因此,法学专业课程改革,离不开课程、课堂和师资改革。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可采取项目驱动的方式。课程思政项目包括思政课堂、思政课程、思政团队、思政专业以及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多类型项目。项目由学院或学校设立,并给予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

以课程思政课堂项目为例,项目申报要符合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中稳定开设的一门课程中相对固定的一堂课,主讲教师系有5 年以上本科教龄的专任教师,申报者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教学能力突出、学生评价良好。项目设计要在明确课堂知识、能力和思政育人目标之后,进行专业教学和思政教育融合设计,突出课堂思政映射点设计,列出课堂教学内容中课程思政点的融入方式、教学方法以及预期达成效果等,有任课教师、学生、同行专家乃至社会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项目遴选要以遵循遵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基本原则,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课堂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不仅要加强自身的改革与建设以及专业课程思政项目一体推进,充分发挥课程思政专业、团队、课程、课堂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而且要注重课程思政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推进,如通过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专业学院、思政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合作教学教研的方式,构建“大思政”格局。

(五)由点到面

基于专业的课程组合本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可采取由一至三门课到课程群再到所有专业课程的点面方式逐步展开。至于选取哪几门课作为试点课,可考虑学科基础、课程地位、课程建设、学生评价以及方向特色优势等因素。如选择已立项的校级或省级一流课程开启法学专业课程思政试点。在此基础上,以部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以及选修比较集中的其他专业课组成课程群的方式,承接推进课程思政。如由民法、合同法、商法、经济法组成民商事法课程群,由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刑事疑难案例分析组建刑事法课程群,由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海洋法组合国际法课程群,法理学、宪法学、法律逻辑学组成理论法课程群,由课程群任课教师组成团队开展课程思政。最后,在试点课程和课程群开展课程思政的基础上,推至全部法学课程,包括尚未入课程群的部分法学专业核心课以及大部分专业选修课,全面铺开课程思政,最终建立健全课程思政的法学专业教育体系。

(六)分类分段

鉴于理论课与实践课不同,法学专业课程思政一定程度上须分类进行。理论课教学可围绕知识点,发掘法律规定、基本制度、基本理论等知识点背后的定位、价值取向,以其中的思政资源丰富理论教学内容,并采取启发式、问题探究式、任务驱动式等方式融入;法学实践课教学可以应用法治思维、法律规定和法治方式为落脚点,将法治理想信念、法律职业的荣誉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与教学相结合,运用法庭审判模拟、社会实践等方式融入。当然,从理论与实践结合角度,理论课与实践课须协同推进价值引领与知识能力传授培训,共同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鉴于百年树人,法学专业课程思政须分阶段进行。大一阶段,要着重挖掘法学专业基础课中马克思主义的法治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元素。大二、大三阶段,重在提高学生法学专业的认知、思维、观察、表达、反应等能力,须挖掘法学专业核心、主干课程,特别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户”课程中的思政元素。大四阶段,强调择业观、就业观、法律职业伦理等教育教学,引导学生关心社会,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

三、结语

综上所述,法学专业具有课程思政的先天优势,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既有一般性又有特殊性。专业课程思政坚持立德树人、三全育人,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目的,抓住教育者之难点,按照“素材+元素+载体+应用”的模式,从师资、教材、考核、实践等方面深挖法学专业的课程思政元素,进而构建专业课程思政教育体系,采取项目驱动、由点及面、分类分段的方式有序推进,将这些思政元素以知识点载体,有机融入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既可以以专业课程知识的教育体系传授学生专业知识,培养学生专业能力,又可以以专业课程思政的教育体系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发挥专业价值引领作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有利于强化学生对法学专业的认同和自信,特别是增强法学专业的思想性、感染性和吸引力,进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法治精神,有利于开拓新时代法学教育新局面,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的学科、学术、话语体系,有利于提高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的培养质量,服务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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