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中国化进程中的历史雄证
——清代“笃信禅师”名号考

2023-02-24 19:41朱怡橦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名号二世三世

丹 曲,朱怡橦

(西藏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 陕西咸阳 712082)

清代素有对蕃部地区特别是蒙藏地区杰出宗教、世俗人物进行封号、封爵的政策,不仅长期对班禅额尔德尼、达赖喇嘛、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章嘉呼图克图等藏传佛教著名宗教人物予以封号赏赐,也授予其他有名望的喇嘛“国师”“禅师”“都纲”等称号,如封瞿昙寺国师公葛丹净为“灌顶净觉宏济大国师”、封延寿寺张舍拉朋错为“广济宏修国师”、封慈利寺禅师毛错南宫哈为“妙胜禅师”、封吉祥寺禅师洛藏拉旦为“福教禅师”[1](P163)等。受封赏的高僧也以清政府的封赏为官方认可,在地方上产生一定影响力。本文所述“笃信禅师”亦是清中央政府对有影响力的藏传佛教宗教人物的封号封赏。“笃信禅师”名号出于《清实录·德宗朝》,在同期史料如《光绪朝东华录》中也有提及,是清政府为奖赏协助处理藏事有功的棍噶札拉参而移赏赐予其师的。光绪年间英国侵略者肆无忌惮入侵西藏,引发诸多矛盾,正值西藏多事之秋。此时,棍噶札拉参因故进藏,遇上了“前藏喇嘛攘夺巴勒布商民财物案”①,清中央政府恐日久生变,要求“妥速了结此案”[2](P4462)。但若要了结此案“尚须十八万三千四百余两银。”[2](P4462)筹措银两过程中,各方“仅仅筹银八万三千余两,分年归还,一面另行筹捐,以备拨发。”[2](P4462)眼见筹银遇到阻碍,棍噶札拉参“急公好义”“捐输银两”[2](P4469),解燃眉之急。此举得到了清中央政府的嘉奖。今学界多将“笃信禅师”名号归于清政府奖赏予棍噶札拉参本人,但通过对比《清实录》《东华录续》中关于这一名号敕封内容的相关记载,对棍噶札拉参生平活动关系的研究,以及对《清史稿》《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等相关文献资料的考证,“笃信禅师”名号并非敕封给棍噶札拉参的,而是他为扶持三世策墨林而向清中央政府请求将奖赏转赐予三世策墨林。因此“笃信禅师”名号应为三世策墨林所有。本文将通过梳理棍噶札拉参与二世、三世策墨林的关系,以及学界对于“笃信禅师”名号归属问题的几种说法来对此称号的所属问题进行具体讨论。

一、二世策墨林与棍噶札拉参的关系

二世策墨林与棍噶札拉参的师徒关系在官方史料文献中虽未直接表现,却有侧面反映。在棍噶札拉参个人传记《察罕呼图克图衮噶嘉勒赞传》中就记载了他们不一般的师徒情谊。同时,根据《清实录》《清史稿》对二世策墨林圆寂后灵棺安放问题以及转世灵童的安排,亦可窥探其二人不一般的关系。二世策墨林与棍噶札拉参同为甘肃卓尼僧人,棍噶札拉参为二世策墨林圆寂后不得转世的问题积极奔走于清政府上层官员中,且多年后领旨在其创立的承化寺中接收二世策墨林的灵棺。这其中除了同乡之谊外,想必还有弟子对上师崇敬爱戴之情的真实显露。

(一)策墨林与棍噶札拉参

策墨林系统是西藏四大林之一,今已传至五世。该系统对西藏政教产生过重要影响。其中第二世策墨林,即阿旺绛白楚成嘉措(又称阿旺札木巴勒楚勒齐木,1792-1860)②,甘肃卓尼人,其先后寻访十世和十一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并主持了达赖喇嘛的坐床仪式,又担任过十世达赖喇嘛正师傅及第73 任甘丹赤巴,受清政府敕封“噶勒丹锡勒图萨玛第巴克什额尔德尼诺门汗”名号,道光皇帝称其“尔敬遵朕谕,推衍西方黄教,广育群生,宣力有年。前因达赖喇嘛转世未出教、训导喇嘛等事均如达赖喇嘛在时一律妥协,甚属可嘉。”[3](P3838)。同时,他在西藏摄政长达26 载,是摄政时间最长的一位。他长期执掌西藏政教之事“造成了阿旺绛白楚成和班禅、达赖拉章及其他主要政教力量之间的尖锐对立”[4](P28)且“难免产生弊端和傲慢不公之事,再加上与西藏上层各界矛盾激化,后招致清政府和西藏上层各界对他的强烈不满。”[5](P30)遭到了清政府的贬黜。但也有学者认为这是琦善“故技重演,大耍其诬阶、整人之贯术,向道光皇帝上奏折,弹劫了秉公正直的摄政王——策墨林诺们汗阿旺绛贝楚臣嘉措。”[6](P75)遭受弹劾之后,二世策墨林被迫离开西藏“发往黑龙江安置”[7](P14550)。总之,二世策墨林作为西藏地方曾经的摄政,政教权力的掌握者,在任期间维护了清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统治,遭到贬黜后依然弘扬佛法,最终圆寂于北疆。

二世策墨林与棍噶札拉参的结识,是在离开西藏后,弘法的途中。这期间他为同乡僧人棍噶札拉参授比丘戒,并结为师徒。

棍噶札拉参,系晚清活跃的藏传佛教爱国高僧,又称贡嘎坚赞、棍噶扎勒参、喇嘛噶绕等。其生于1835 年③,甘肃省卓尼县人。年少时曾到甘丹讲修寺学习佛经,师从大格西阿旺丹增学习诵读和藏文拼写。之后又在卓尼夏普格西楚丞达吉座下受沙弥戒进入佛门。早年间先后两次前往西蒙古地区传播佛法,后又返回家乡继续深造学习,并“在管理第二佛陀罗桑的教法并执掌西藏政教白伞的擦多赤钦阿旺江白楚丞嘉措吉祥贤座下,听闻了许多灌顶、随许等教诲,接受比丘具足戒……”[8](P22)就此与受到清政府贬黜离藏的二世策墨林结下了深厚的师徒情谊。晚清时期,国家面临内忧外患的严峻局面,棍噶札拉参远赴新疆团结率领边疆各族人民,保卫祖国边疆领土,抗击沙俄入侵,成功平叛,维护了北疆的安定和清中央政府对北疆的统治。由于其军功卓著,清政府授其“呼图克图”高僧封号。随后,他巡礼西藏,拜谒达赖和班禅,同时协助西藏地方政府调解重大藏事纠纷,甚至一度有望成为西藏摄政。除此之外,棍噶札拉参还为拉卜楞寺的弥勒佛殿捐献金顶,在北疆创建承化寺,在家乡卓尼创建贡巴寺,积极弘扬佛教。最后在贡巴寺圆寂,清政府获悉还“轸惜殊深,著赏银五百两,由甘肃藩库发给,交该呼图克图之徒衹领唪经,以示恩眷。”[9](P2630)纵观其一生活动,棍噶札拉参显然是一位受藏传佛教爱国传统熏陶下成长起来的爱国高僧。

棍噶札拉参在二世策墨林圆寂后,积极为其奔走平反,赴藏期间还照拂二世策墨林的呼毕勒罕即三世策墨林。

三世策墨林,阿旺洛桑坚赞(又称阿旺甲木巴勒楚称甲错,1861-1919)是二世策墨林阿旺绛白楚成之呼毕勒罕,也是本文所要讨论到的“笃信禅师”名号所有者。三世策墨林系甘肃卓尼人,孩童时被卓尼土司认定为二世策墨林之呼毕勒罕,迎至禅定寺坐床。后被清政府允许前往西藏学习,他勤修经典,曾获格西学位,是具有很高佛学素养的藏传佛教高僧。在十三世达赖先后两次离开拉萨期间,临危受命代达赖处理政务,先后两次出任摄政。摄政期间,适逢英国入侵拉萨,三世策墨林迫于外部形势被迫代表达赖喇嘛同英军签订了屈辱的“拉萨条约”。此后,又在三世策墨林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的控诉下,清朝中央政府委派张萌棠进藏查办此事,将驻藏大臣有泰等驻藏官员进行了革职处理。三世策墨林在临危授命下,坚定地为维护祖国统一、稳定西藏局势立下功劳,在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庚子(1906 年10 月23 日)“赏代理藏务喇嘛罗布藏坚赞诺门罕名号。”[2](P4667)

(二)师徒关系

1、结成师徒关系。二世策墨林任西藏摄政期间在西藏的政治权力曾一度达到了顶峰,也因此埋下了隐患,卷入了西藏地方激烈的政权斗争中。先是摄政期间两任达赖喇嘛年纪尚幼,因此权力集中于摄政,后又与驻藏大臣琦善关系不和,在道光二十四年(1844)受到琦善奏参弹劾,琦善称其徇私枉法、贪污纳垢,“噶勒丹锡埒图萨玛第巴克什诺门汗阿旺札木巴勒楚勒齐木巴什擅作威福,贪黩营私……”[7](P14549)。弹劾奏折经理藩院会同军机大臣参议拟将二世策墨林流放黑龙江,“……拟可否将该犯阿旺札木巴勒楚勒齐木发往黑龙江给披甲为奴之处伏候圣裁。如蒙俯准除遵照行知外将来该犯无论在配、在籍身故永远不准其再出呼毕勒罕以为有玷黄教者戒。”[10](P941)最终处罚结果为二世策墨林所有财产被罚没,封号被褫夺,并将其流放黑龙江不得与外人接触,“诏令将历得职衔名号全行褫革,追敕剥黄名下徒众全行撤出,庙内查封,发往黑龙江安置。所有财产,查抄变卖,赔修藏属各庙宇。”[7](P14550)并将“已革诺门罕阿旺札木巴勒楚勒齐木著发往黑龙江交该将军严加管束毋许出外滋事并不准与外人交接”。[10]于是,二世策墨林被驱逐离藏。但后续根据《清史稿》所载,“旋命释回,交地方严加管束。”及“……释回后,仍交该地方官严加管束,不准仍回西藏。至该犯是否已回洮州?并有无在外逗留为匪不法事情?著福棠查明具奏。”[11](P464)可见,二世策墨林可能已从黑龙江回到家乡卓尼,受地方卓尼杨土司约束。有学者认为二世策墨林并未前往过黑龙江而是直接回到了卓尼家乡,他认为道光皇帝是明知此案有错,却不愿纠正,这表现在道光皇帝全部豁免释放了色拉参加劫狱骚乱的210 名喇嘛僧犯,对策墨林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未去流放地——黑龙江也未强求。[6](P78)此外,根据吴均的考证,在藏文文献《安多政教史》中记载了二世策墨林前赴内地时,曾到卓尼,后由卓尼土司杨元骑送至兰州,可见二世策墨林赴黑龙江前或曾到甘南卓尼一带活动。可知二世策墨林虽被革职贬黜,但仍受蒙藏民众的敬仰,也曾受邀到兰州、新疆等地传播佛法。

另一方面,棍噶札拉参曾于1852 年“为了将自己的所化信徒安置于成熟解脱之途,启程前往西蒙古,到达阿尔泰金山地区。”[8](P21)在塔尔巴哈台主持佛事活动,为消除瘟疫灾祸诵经消业,被当地民众尊为“察汗格根”。又于1862 年前往拉卜楞寺叩谒四世嘉木样,在年智合活佛殷切的期待“大金瓦寺弥勒殿顶的确需要换成金瓦,换献金瓦的人只能是你,请你切实记在心中!”[8](P27)下,第三次前往北疆。由于第二次赴疆后在传记上无确切返乡的时间,但根据其第三次赴疆的时间以及在拉卜楞寺学习的时间,可以大致确定于1862 年前曾返回过家乡继续佛事学习。

因此,可能在这段重合的时期中,棍噶札拉参有机会与同乡的二世策墨林相识。至于其二人是在卓尼家乡还是在兰州亦或是北疆时相识,笔者更倾向于在北疆。因为根据二世策墨林的圆寂时间(1860)推断,其晚年将大量时间用于北疆弘法上,大致确定棍噶札拉参第二次赴疆后的某一时间段中在二世策墨林座下学习佛法,受比丘戒,深受其教诲,结下一段深厚的师徒情谊。

2、为二世策墨林平反积极奔走。棍噶札拉参在二世策墨林座下受比丘戒接受教诲后,又前往拉卜楞寺学习佛法,为了拉卜楞寺的大金瓦寺换金顶的使命,于1862 年第三次前往北疆。这次赴北疆弘法正值叛军作乱,他不忍民众受苦,奉还律仪,开启了率军平叛的征途。这一征程中,除了在北疆创建了承华寺传播佛法、安置民众外,他还结识了金顺、丁宝桢等清政府上层人物,获得了这些人物的认可。丁宝桢就曾称其“胸襟阔大,深明大义,奏请留备任使。”[9](P2398)

其上师二世策墨林早前曾受邀前往北疆,且于咸丰十年(1860)在扎萨克卓哩克图汗旗圆寂,遗骨奉旨安葬于该旗境内的佑安寺。[12](P15-18)另可参见《策墨林诺门汗二世卒年辨析》[13](P124-126),均有二世策墨林圆寂时间和地点的考证。在二世策墨林圆寂十余年后的同治十一年(1872),清政府又命令地方将二世策墨林的遗体灵塔运到棍噶札拉参在阿勒泰创建的寺院,即承化寺。[8](P147)由于二世策墨林生前遭清政府贬责,未能在生前得到平反,按照先前旨意“迨同治初元,病殁土尔扈特旗,准其留葬,不准转世……”[7](P14550)没有转世资格。因此,棍噶札拉参在有一定能力之后就开始为其上师转世赴藏积极奔走。其传记中写道:为了二世策墨林能够平反,请求金顺将军、钦差大臣等清政府上层官员上奏皇帝,恩准二世策墨林能够继续转世并安排转世灵童前去西藏学习。[8](P66)

但这一过程一波三折:先是,光绪三年(丁丑)五月乙亥(1877 年7 月1 日),西藏地方以金瓶掣签的方式选出了二世策墨林转世灵童,上报清中央政府,恳请批准。有《清实录》载:“理藩院奏遵议访出察罕诺门罕之呼毕勒罕一折。番子多尔吉车楞之子拉布坦属下夏木札勒之子索纳木,既经观吹札等访出,自应将伊等名字送藏,入于金瓶掣定一人,以为呼毕勒罕。”[9](P2614)但在之后的光绪三年(丁丑)七月癸酉(1877 年8 月28 日),清政府又以二世策墨林生前犯过错是不能转世的,更不能前往西藏,驳回了西藏地方恳求。《清实录》载:“理藩院奏遵议诺门罕转世,恳请接回西藏一折。前掌办前藏商上事务噶勒丹锡勒图萨玛第巴克什额尔德蒙额诺门罕阿旺札木巴勒楚勒齐木,于道光年间犯案,情节甚重,叠奉谕旨褫革职衔,追剥敕黄发遣,释回后不准仍回西藏,系永远不准再出呼毕勒罕之人。松溎所请以洮州之幼子阿旺甲木巴勒楚称甲错为该革诺门罕转世之呼毕勒罕,迎接回藏之处,著不准行。至所奏前掌办西藏事务额尔德尼诺门罕噶勒丹锡勒图萨玛第巴克什阿旺楚勒齐木,与前案名字稍有不符,并著该大臣查明办理。”[9](P2614)虽然西藏地方屡有奏请,为二世策墨林的转世灵童确定身份,但清中央政府的意见仍是不允许二世策墨林转世。直到,光绪五年(己卯)四月庚戌(1879 年5 月27日),事情发生了转机,清政府最终允许三世策墨林赴西藏学习佛法,只是官方仍不承认他是二世策墨林转世并且不能继承此前的职衔封号。《清实录》记载:“前据松溎奏:请以阿旺甲木巴勒楚称甲错为已革诺门罕阿旺扎木巴勒楚勒齐木转世之呼毕勒罕,迎接回藏。经该衙门议奏,该已革诺门罕前于道光年间犯案,情节甚重,系永远不准除呼毕勒罕之人,所请应不准行。兹据金顺、锡纶奏西藏喇嘛嘉木巴曲图木等并土尔扈特各部汗王等呈称该部落愿捐马一千匹,请准阿旺甲木勒楚称甲错为僧等语。阿旺甲木巴勒楚称甲错著准其为僧,赴藏学习经典,仍不准妄请开复名号职衔称为转世呼毕勒罕。该部落所捐马匹著毋庸赏收,以示体恤。”[9](P2615)如上所述,在金顺、锡纶、土尔扈特各部汗王的多般请求之下,虽不允许恢复职衔和称为转世呼毕勒罕,但三世策墨林获得了前往西藏学习的机会。这其中有卓尼大寺和卓尼土司为了不致使该活佛系统中断而多方活动的结果,同时笔者认为这也有棍噶札拉参多番活动、动用多层关系,积极为策墨林平反奔走的功劳。正如棍噶札拉参传记中记载的那样,他多次与清中央政府的上层官员谈论起自己的上师,请求他们为自己的上师向皇帝多多求情。这些行为都表现了棍噶札拉参对二世策墨林的敬爱,及不忍心看到上师转世迟迟未得清政府承认以至于身份缥缈、处境尴尬。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棍噶札拉参就因在北疆的英勇善战被清政府封为“呼图克图”并授银印[14](P14),在清中央政府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所谕允许三世策墨林赴藏,也有对棍噶札拉参的招揽安抚之意。

3、棍噶札拉参对三世策墨林的关照。据传记记载,棍噶札拉参前往西藏后就居住在策墨林扎仓,他见三世策墨林勤奋好学,学识有所长进,但庄园被没收,居无定所,就为三世策墨林申请发还没收的庄园,并请求一个职位。这一诉求获得了允许,准予列于三大林之后并赏赐了先前各庄园的一半。[8](P147)三世策墨林也不负众望,刻苦学习,考取了格西学位,并且先后两次临危受命担任西藏地方摄政,重获清中央政府敕封诺门罕名号。

二、“笃信禅师”名号所属的几种说法

今学界对棍噶札拉参这一晚清爱国爱教高僧生平的研究成果越来越丰富,其中大多将“笃信禅师”名号归于清政府授予他本人所有。另外,关于策墨林系统的研究,多是对二世策墨林的研究,对于三世策墨林的研究甚少,未曾提及“笃信禅师”的名号所属问题。因此,就将此问题将从以下三方面展开讨论。

(一)“笃信禅师”名号为棍噶札拉参所属

学界大多认为“笃信禅师”称号为棍噶札拉参所属。该观点的出处是噶桑勒协于1905 年所著的《喇嘛噶布·强巴图道贡噶坚赞传》(藏文)[15],及吴均先生翻译的《察罕呼图克图衮噶嘉勒赞传》[8]汉译本,在该传记的第五品中写道,棍噶札拉参“调解藏尼纠纷,受笃信禅师的敕封”。以及《喇嘛噶绕活佛传略》[16](P28)第三章中也载道:“上师遵照达赖喇嘛谕示及护法授记,调停了这场战事……为此,皇上也龙心大悦,给上师颁赐了‘笃信禅师’的封诰。”并详细解释“笃信禅师,就是‘恒常坚固的仙人静虑大师’,他的涵义是守护皇上的江山,平息不协和的一切,这是从前对于静虑首先赋予的定义。从前不也是这样的吗?皇上圣旨曾嘉奖为棍噶扎勒参、察罕呼图克图嘛。”[8](P108)考虑到藏族高僧传记所具有的史料价值问题,“由于藏传佛教对藏族文化的影响力,佛教几乎成为社会生活的大部分内容,因此在高僧传中,关于活佛转世、寺院修建、教派之争、经典的编纂等,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藏族社会发展的历史事实,是研究藏族历史的重要依据。宗教人物传记在记述传主佛教活动的同时,也反映了一些社会发展状况,特别是生活在社会动荡年代的僧人,其传记包含的社会史料就更加丰富。”[17](P23)“清代藏文传记带有一个共同特点,这个特点也代表着这个时期传记著作所取得的成就,就是与现实结合紧密。”[18](P370)故传记所记载的内容受到学界的认可并加以引用。

正是在该传记的影响下,许多学者都认为“笃信禅师”属于棍噶札拉参。如中央民族大学的桑杰肖在硕士学位论文中就引用传记所述“协助解决尼藏纠纷,受敕笃信禅师名号”[19](P27),认为此称号为棍噶札拉参所有。以及如《甘肃藏族史话》等丛书中介绍起棍噶札拉参时也是将“笃信禅师”归入其简介中。

(二)移“笃信禅师”名号而奖其师

“笃信禅师”名号为棍噶札拉参所属,但棍噶扎拉参牢记其师二世策墨林擦汗诺门罕的恩德,在得知朝廷封赐自己“笃信禅师”封号后,请求理藩院将“笃信禅师”转赠给三世策墨林。该观点是兰州大学雍赟在其博士论文中提到的。雍赟认为棍噶扎拉参居住在策墨林拉让中看到已经成年的三世策墨林“勤奋好学,学识有所长进,但是,庄园等都被没收,没有安身之所”。故棍噶扎拉参除奏请朝廷将自己所得“笃信禅师”的封号再进行转赠。[20](P110)

(三)“笃信禅师”名号为三世策墨林所属

至于“笃信禅师”称号本就为三世策墨林所属,棍噶札拉参是请求将赏赐移奖而非是称号移奖的观点,主要依据也是出自于《清实录》记载“光绪十一年(乙酉)四月己卯(1885 年5 月24 日)谕内阁:‘理藩院奏呼图克图捐输银两请移奖其师,声明请旨一折。棍噶札拉参呼图克图捐输银两,急公好义,甚属可嘉。加恩著赏给伊师沙布咙普尔觉罗布楚称甲木巴勒嘉木磋笃信禅师名号,以示优异。’”[2](P4469)同时在《光绪朝东华录》中,光绪十一年四月第九条同样记载道:“谕理藩院奏呼图克图捐输银两请移奖其师,声明请旨一摺。棍噶扎拉参呼图克图急公好义,甚属可嘉。加恩著赏给伊师沙布咙普尔觉罗布藏楚称甲木巴勒嘉木磋笃信禅师名号,以示优异。”[21](P1933)如上述资料所述,棍噶札拉参在参与调解藏尼纠纷时“捐输银两”立下功劳,因此他请旨上奏请求将奖赏赐给三世策墨林。后有清政府加恩著赏沙布咙普尔觉罗布楚称甲木巴勒嘉木磋(即三世策墨林)“笃信禅师”名号。如若真如《清实录》和《东华录》所载,显然这一名号并非如学界所认为的属于棍噶札拉参,也非如雍赟所说的由棍噶札拉参先获名号再转赠其师。而是棍噶札拉参立下功劳后感念上师,请求清政府直接赏赐给他的上师转世,因此,清政府才颁“笃信禅师”名号给予三世策墨林。

另外,根据上文所述棍噶札拉参与二世策墨林的关系,以及棍噶扎拉参所见三世策墨林在藏的生活情况,其扶持三世策墨林的意图也十分明显。因此在得知清政府将进行赏赐后有意将奖赏让给三世策墨林,让其获得清政府承认的可能性极大。因为此前二世策墨林转世问题清政府虽然松口允许“阿旺甲木巴勒楚称甲错著准其为僧,赴藏学习经典”[9](P2615)“至光绪初年,病殁土尔扈特王复请捐输钜欸,代求转世,始曲允其已转世之呼毕勒罕得令为僧”[7](P14550),但始终是“不准妄请开复名号职衔称为转世呼毕勒罕”[9](P2615),可见三世策墨林一直未有职衔。而棍噶札拉参曾在同治六年(1867)获清政府所授呼图克图印信[1](P166)。如若“笃信禅师”名号是清政府授予棍噶札拉参则意义不大,未能显优异。因此,很有可能是棍噶札拉参先请求清政府赏赐三世策墨林一个证明身份的称号,后才有“笃信禅师”名号赏赐给三世策林,这样更彰显了清中央政府对棍噶札拉参的优待。

此外,棍噶札拉参传记中虽提及调解藏尼纠纷,受封笃信禅师,看似是记载了棍噶札拉参获笃信禅师之称,但值得注意的是,传记中还曾提到“遂向布达拉宫和第巴地方政府申请:‘能否给这位转世者一个职位?’回答:‘可以。’”已知清中央政府曾下谕“不准妄请开复名号职衔称为转世呼毕勒罕”[9](P2615),布达拉宫和第巴政府也没有这样的权力开此先河给予三世策墨林一个职位,那么就可能是清中央政府已经下旨赏赐了三世策墨林一个职衔称号,见清中央政府已有所松动,西藏地方政府才敢赋予三世策墨林新的职衔亦或是传记所述的这个“职位”就是清政府所赏赐的。由于传记是由棍噶札拉参弟子所著,未必是其亲历,而是从他人或其上师口中所听到的,产生偏差的可能性也存在。因此,笔者认为“笃信禅师”名号确应为三世策墨林所有。

结 语

综上所述,二世策墨林与棍噶札拉参关系匪浅,不仅有同乡之谊,更甚是上师与心腹弟子的亲密关系。二世策墨林在外圆寂后数年,其灵棺仍被清政府派人运送到了棍噶札拉参所建的寺庙中安葬,这点充分证实了其师徒的亲密关系是为世人承认的。作为弟子的棍噶札拉参在北疆抗击沙俄入侵、剿灭叛军,获军功后,仍不辞辛劳为被贬黜的二世策墨林积极奔走,盼望有朝一日能为自己的上师平反案情重获清政府承认。在二世策墨林去世后棍噶札拉参凭借一身军功受到清中央政府的重视,终于换取了清政府对三世策墨林赴藏学习的允许。之后又积极扶持三世策墨林,在调解藏尼纠纷中捐输银两,并将自身功劳获赏赐的机会赠给三世策墨林,使三世策墨林受封“笃信禅师”,帮助其在西藏政教界站稳脚跟。

(一)高僧封号的恩赏彰显清朝中央政府的绝对权威

清朝时,不仅使中国古代传统的疆域置于一个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而且稳定地行使着从中央到地方既完整又明确的管辖制度。[22](P44)清中央政府的态度对于蕃部地区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当二世策墨林受到清政府的贬黜,圆寂后想要获得官方认可的转世身份,就需要清政府重新下令承认。因此,从策墨林家乡的卓尼杨土司到他的弟子棍噶札拉参都为其能重获清中央政府的官方认可奔走活动。可见,能够得到中央政府的承认才是能在西藏政教界站稳脚跟的重要支撑。

三世策墨林能够重回西藏学习佛法是地方上多次上奏恳求清政府给予其系二世策墨林转世身份的确认,最终被允许只能去到西藏学习佛法的结果。但由于此时仍未获得官方的身份认可,三世策墨林一开始在西藏的生活并不太顺利,“庄园被没收,没有安身之所”[8](P147),处于较为尴尬的境地。直至棍噶札拉参在调解藏尼纠纷有功,上奏请求清政府给予三世策墨林以赏赐,最终获清中央政府承认的“笃信禅师”封号。随后,西藏地方政府才给予三世策墨林职位以及一半庄园的其他赏赐。[8](P147)虽然其中也有三世策墨林自身勤奋努力学习佛法,学识受到广泛认可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在受“笃信禅师”称号的敕封后,他的身份才算真正得到清中央政府的认可,也因此得于西藏政教界立足。此后在拉萨受到英军入侵,十三世达赖离开西藏后,他临危受命,两次出任摄政,为维护祖国统一、稳定西藏地方局势立下功劳,被清朝中央政府授予“诺们汗”名号。

(二)藏族高僧受封名号是藏传佛教爱国主义传统的表现

元代以来,萨迦班智达、元朝首任帝师八思巴、胆巴国师,至明代宗喀巴大师,再至清代一批藏传佛教优秀爱国人士,为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和谐、边疆的稳定等作出不可磨灭贡献。[23](P2)从历史角度来看,藏传佛教的爱国主义传统亦促进中华民族共同意识的形成。藏族高僧受封称号对高僧自身而言是清中央政府对其的极大认可,也是对高僧本人爱国爱教表现的肯定。本文所述棍噶札拉参的传记中就提及“皇上供施者以吉祥图画称百绚烂环绕的金字圣旨敕封为具有三世诸如来威徳能力、吉祥金刚手、游戏妙乘、大善知识察罕呼图克图额尔德尼班智达……”[8](P4)“于此从神缘鲜花所抛中的导师、三世诸佛的本性、四万八千法的出处、圣会比丘大众的接引者、具十力、掌握威徳自在者、从西方盛开扎第莲花地直至东方大海浪涛之间黄金诰敕统治之下,盛誉的大鼓三界赞颂鼓槌击出的音韵连续不断地回响着皇帝的诏书敕封为察罕呼图克图·额尔德尼·班智达·至尊强巴图多卜衮噶嘉勒赞吉祥贤(ཙ་གན་ཧུ་ཐོསྟོག་ཐུ་ཨེཨེརི་ཏེཨེ་ནནི་པཛྷིཛྷི་ཏེ་རྗེཨེ་བཙུན་བྱམསི་པ་མཐུ་སྟོསྟོབསི་ཀུན་དགའ་རྒྱལ་མཚན་…དཔལ་བཟང་པསྟོ།)”[8](P5)其中出现的“金字圣旨”“黄金诏敕”等高僧称号均来自皇帝的敕封,此荣誉对于传记作者亦或是传记主人公而言都是至高无上的荣誉称号,是著书立传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传记主人公是受清政府承认并颁发银印的“呼图克图”。由此可见,高僧看重中央政府颁赐的封号是其爱国爱教的重要表现之一,是对中央政府权威的极大认可。

(三)追溯藏族高僧封号见证少数民族高僧在近代为国为教所作的贡献

二世策墨林与棍噶札拉参二者皆是藏传佛教著名高僧,都效忠于中央政府并对西藏政教产生重要影响,为维护祖国统一、保卫边疆做出过积极贡献。他们一位曾是西藏地方的摄政王,既经历了权力巅峰的光辉,统管西藏政教事务,维护了清政府在西藏的统治,也经历了被弹劾贬黜的黯然,无奈被迫离开西藏。为自己从嘉庆二十三年(1818)被清政府任命为西藏摄政开始至道光四十三年(1844)受驻藏大臣琦善弹劾被贬黑龙江的政教生涯,画上了无声的句号,结束了其长达26 年的西藏摄政,其中自是充满了许多无奈。离开西藏后虽职位不在,但二世策墨林威望仍存,受邀多处讲授佛道,与棍噶札拉参在此期间结下了法缘。另一位是为了维护祖国统一、边疆安定、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义无反顾奉还律仪,在边疆英勇抗击沙俄侵略者屡立奇功的“喇嘛将军”,受到了清政府重视,储以备用。除了在北疆屡立战功,棍噶札拉参还被派往西藏处理重要藏事,在遇藏尼纠纷时积极调解,获西藏政教界的认同,也得清政府嘉奖。正是藏传佛教维护祖国统一的一贯传统,使得三世策墨林也在保卫西藏地方稳定上发挥了重要影响,其先后两次就任摄政,在十三世达赖离开拉萨后肩负重任,积极与清朝中央政府沟通,稳定了西藏地方局势。受策墨林系统维护祖国统一与西藏地方稳定传承的影响,以至于其后的四世策墨林因不满噶厦政府中亲英派的所作所为,遭到西藏亲英派的迫害,年仅27 岁突发疾病离世。现今传至五世策墨林,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继承发扬历辈策墨林系统一贯的爱国传统。

由于始终未见“笃信禅师”名号册封的印章或印信等直接证据资料,仅有《清实录》中的一则记述,因此采用研究棍噶札拉参的个人生平及与策墨林的交往情况进行侧面分析讨论,不当之处,恳请同仁指正。

[注 释]

①清朝光绪十年(1884),拉萨举办祈愿大法会期间,发生了拉萨僧众与尼泊尔商人的冲突。起因是尼泊尔商人侮辱前来购买商品的妇女,引发公愤,举行游行示威,劫毁了尼泊尔八十三家商店。尼泊尔索要赔偿白银三十余万两,并陈兵边界挟制,导致西藏地方与尼泊尔关系紧张。驻藏大臣色楞额派出汉藏委员前往调解,最终以赔偿白银十八万三千余两来了结此事。

②关于二世策墨林圆寂时间和地点学界说法不一,以周学军先生的考证较为全面,故本文采用1860年圆寂的说法。

③关于棍噶札拉参的出生年份有1833年和1835年的说法,此文采用《甘南文史资料(第七辑)》所述1835年的说法。

④擦多赤钦阿旺江白楚丞嘉措吉祥贤即上文所提到的二世策墨林活佛。

⑤关于三世策墨林出生时间有“1858 年”“1863 年”“1861年”等说法,本文采用周学军先生“1861年”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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