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及思考

2023-03-12 08:24李朝双
新农业 2023年2期
关键词:阜新社会化农户

李朝双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 阜新 123100)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位于辽宁西部,下辖35个乡(镇)381个村,农业人口64万人,耕地478余万亩,人均耕地6.6亩,是全省耕地面积第二大县、产粮大县、商品粮生产基地县,是辽宁省第一批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县。先后获得“粮食生产标兵县”“农业结构调整试点县”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样板县”等多项殊荣。全县年玉米种植面积在300万亩以上,花生种植面积120万亩左右,杂粮种植面积50万亩左右,蔬菜和薯类等其他作物面积接近10万亩,拥有“老河土”“化石戈小米”等知名农产品品牌。2018年以来,阜新县通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目前已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124家,累计落实社会化服务补助政策270余万亩。

1 发展优势

1.1 自然优势

阜新县下辖35个乡镇、381个行政村,总人口74万,确权登记颁证实测集体土地面积442万亩,基本农田324.69万亩,全县玉米种植面积在300万亩左右、花生种植面积在120万亩左右、杂粮种植面积在50万亩左右、蔬菜、薯类等其他作物面积接近10万亩。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留在农村务农人口老龄化明显,在外务工农民土地情结较高,不愿意流转土地经营权,适宜通过发展社会化服务解决土地经营问题。

1.2 开展项目经验丰富

阜新县为全省第一批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县区之一,有4年的项目开展经验,对服务组织备案、项目组织实施、作业量监测核定、检查验收等方面有较为丰富的实际经验。对GPS监测、网签合同、电话回访等环节有着深入探索的经历,对服务组织备案、重复作业排除、作业量核定申诉、检查验收流程、制式合同制定等有着充分的积累和应用。

1.3 项目运作机制成熟

阜新县社会化服务县级设有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确定相关方案和意见;县农业农村局设有专家组,涵盖农业、农机方面专家,负责服务组织资质能力审查和技术指导;中心农村经济发展部设有服务组织讨论小组,涵盖业务人员、服务组织、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等各方面人才,负责探讨行业发展思路、服务理念、政策可行性等细节问题。社会化服务组织备案、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出台,一般经过讨论小组讨论、中心专题讨论、局专题讨论、县领导小组专题讨论后进行下发。项目管理上,由县领导小组把关、农业农村局总体把控、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运行、各乡镇农经或农科部门负责本辖区具体工作,整体运行机制成熟可控。

1.4 政策覆盖面较广泛

2020年以来,阜新县社会化服务基本覆盖全县各乡镇的各类大小服务组织,为小农户开展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已经形成多点齐放、长短互补、相互借鉴发展的良好格局,农户对社会化服务的接受水平较高。

2 工作成绩

2.1 服务队伍逐年壮大

自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以来,全县的服务组织从开始的18家逐年扩大,2019年75家,增幅416.67%;2020年120家,增幅160%;2021年124家,增幅3.33%。2021年春季,开展播种环节社会化服务设备数量1454台套,带动农村劳动力3000余人。社会化服务组织雇佣农机手平均价格为300元每天。

2.2 服务规模持续增加

2018年,全县社会化服务面积14万亩(全程托管),2019年49万亩(播种环节),2020年108万亩(播种环节45万亩,秋收环节63万亩),2021年开展服务114.3万亩,其中耕种(防)环节开展服务56.4万亩,收获环节开展服务57.9万亩,参与社会服务的小农户19460户,服务规模呈持续增加的趋势,2021年播种作业平均为农户节约生产成本15元以上。

2.3 服务模式不断发展

经过4年的探索,阜新县社会化服务模式不断充实和发展。现有“农机大户+小农机户”“农资经销+农机服务”“农机服务+粮食收储”“农机服务+秸秆回收”等几种模式,有的服务组织还引进了无人机植保、测土配方、自动驾驶等多种特色服务,2021年中化集团还与一些服务组织开展合作,在部分乡镇建立服务站,推广MAP智慧农业管理模式。

2.4 验收模式趋于完善

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要难度在于检查验收中对作业真实性、作业量核定、农户满意度等指标的评价。阜新县从开始的GPS监测、农户满意验收报表、乡镇资金申请、电话回访等基础性检验不断拓展和延伸。2020年开始,围绕省级检查验收办法,建立行政指导、乡镇初验、GPS监测、第三方真实性和满意度验收各负其责、合作核验的检查验收模式。

3 存在问题

3.1 小农户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了解不深

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的实施,主要目的是解决小农户零散经营与现代农业衔接的问题,通过专业队伍耕种土地,实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很多农户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认为自己雇用机具耕、种、防、收与参与社会化服务的效果是一样的,所以不愿意签订合同参与社会化服务。

3.2 服务组织管理不规范

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财务账簿设置不规范、对实施项目的收支不记账、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3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没有集中连片,服务范围单一

一方面,由于农户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了解不深,所以,造成项目实施地块细碎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范围仅限于耕、种、防、收环节,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4 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几点思考

4.1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工商资本、企业专家参与到宣传、培训中来,弥补业务部门精力有限的问题。一方面对各服务组织的作业规范化、服务专业化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农户对社会化服务的认识与满意度。

4.2 引导和规范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运行,推动行业协会

以社会化服务讨论小组为雏形,努力促成全县行业协会的组建,通过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使之成为社会化服务的中坚力量,推动行业自律的发展。以相关行业标准、已有作业标准等为依据,参照历年检查验收中收集到的各类问题,发展较好的服务组织经验,通过组织座谈、加强监管等方式,推进社会化服务的提质增效。

4.3 扩大服务范围

在耕、种、防、收基础作业之外,进一步探索其他小农户生产的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通过组织调研、座谈等方式,对小农户采集需求信息,并在经过充分论证后应用到社会化服务项目中。在解决服务范围单一的问题上,进一步整合市场资源。一方面引导和鼓励规模、体量较小服务组织进行整合,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另一方面引导和鼓励服务、农资、科技、金融、保险、劳务等各方开展跨领域合作,延长社会化服务产业链条形成完整的产业闭环。

4.4 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监管,确保依法依规运作

进一步对备案、实施、签约、检查验收的相关手续、程序进行规范,加强镇村一级的管理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作用。

农业生产社会服务是解决农民土地谁来耕种的问题、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化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抓手。因此,农业生产社会服务工作对农村的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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