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级市十三五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简要分析及对策建议

2023-03-15 08:55
农业与技术 2023年5期
关键词:达标率水源地饮用水

王 倩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 合肥 230031)

引言

安徽省位于华东腹地,东连江苏、浙江,西接湖北、河南,南邻江西,北靠山东。地理坐标介于N29°41′~34°38′,E114°54′~119°37′,东西宽约450km,南北长约570km,总面积14.01万km2,占全国的1.45%。安徽省地跨长江、淮河、新安江3大流域。长江、淮河横贯东西,将全省分为淮北平原、江淮丘陵、皖南山区3大自然区域。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将安徽省全域划入长三角区域。全省共有16个地级市。

1 评价方法和依据标准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66号)和每年的《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对全省地级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监测方法为手工监测,常规监测频次为1次/月,地表水水源地每月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进行监测;地下水源地按照《地下水质标准》(GB/T 14848)开展监测,其中2018年以前按照《地下水质标准》(GB/T 14848-1993)监测23项,2019年开始按照(GB/T 14848-2017)监测39项。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或对应的标准限值,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采用单因子评价。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

2 地级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地级市共监测了4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29个地表水源地,16个地下水源地。2016年监测了26个地表水源地,13个地下水源地;2017年监测了27个地表水源地,13个地下水源地;2018年监测了26个地表水源地,14个地下水源地;2019年监测了25个地表水源地,14个地下水源地;2020年监测了26个地表水源地,16个地下水源地。每年安徽省的地表水源地占全部饮用水源地的66.7%、67.5%、65.0%、64.1%、61.9%,因此地表水水源是安徽省饮用水源的供水主体。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5.8%~98.1%,16个市平均水质达标率为97.2%。水源地个数达标比例在85.0%~94.9%,平均为90.0%。

2.1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十三五”期间,全省地级市地表水源地平均水质达标率在97.9%~100%,16个市平均水质达标率为99.5%。2018年因淮河锰超标,水质达标率有所下降。地表水水源地个数达标比例在84.6%~100.0%,平均为93.8%。

表1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地级市饮用水源地名称列表

续表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地级市饮用水源地名称列表

表2 2016—2020年安徽省地级市饮用水水源地总体达标情况

图1 2016—2020年安徽省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图2 2016—2020年安徽省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

表3 2016—2020年安徽省地级市地表水水源地达标情况

2.2 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十三五”期间,全省地级市地下水源地平均水质达标率在68.7%~73.7%。16个市平均水质达标率为71.4%。地下水源地个数达标比例在75.0%~85.7%,平均为82.9%。

2.3 地表水水源水质优于地下水水源水质

通过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结果分析可以明显看出,“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地表水源水质优于地下水源水质,无论是水质达标率还是水源地个数达标比例,地表水水源水质都高于地下水水源水质。特别是“十三五”后2a,地表水水源水质完全满足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而地下水水源5a一直因地质原因氟化物超标导致水质达标率偏低。

图3 2016—2020年安徽省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

3 水质超标项目情况分析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16个市中有13个市饮用水源地5a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蚌埠市、淮南市的地表水水源地及亳州市的地下水水源地存在不同程度的水质超标现象。其中,蚌埠市地表水水源地主要超标因子为锰;淮南市地表水水源地主要超标因子为锰、总磷、溶解氧;亳州市地下水水源地主要超标因子为氟化物。

从表5可以看出,“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地级市地表水源出现超标的情况。2017年10月淮南4个水源地出现总磷超标;2018年1月和2月,蚌埠和淮南的饮用水源地出现锰超标;2018年7月淮南的2个饮用水源地溶解氧出现超标。

表4 2016—2020年安徽省地级市地下水水源地达标情况

表5 安徽省“十三五”期间地级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超标情况

从表6可以看出,地下水源出现超标全部在亳州市,其中涡北水厂水源地5a中只有2016年4月和2017年3月达到标准,三水厂饮用水源地常年超标;2020年新增的2个水源地也全部超标,所以亳州地下水氟化物超标现象普遍存在,亳州市饮用水源氟化物5a的超标倍数在0.2~0.9。

4 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趋势分析

2016—2020年,安徽省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稳定。全省除蚌埠、淮南、亳州外,其他13个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5a均为100%。

表6 安徽省“十三五”期间地级市地下水饮用水源超标情况

表7 2016—2020年安徽省地级市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总体情况

5 结论与对策建议

5.1 结论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地级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低于地表水水源地,皖北亳州市部分地下水水源地因地质原因氟化物超标。

5.1.1 安徽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较好且基本保持稳定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16个地级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范围在95.8%~98.1%,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5.1.2 水质达标率整体表现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地下水水源地平均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9.5%、71.4%,表现为地表水>地下水。

5.1.3 亳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因地质原因导致氟化物超标

亳州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超标因子为氟化物,超标原因主要受地质环境背景影响所致。

5.2 对策建议

5.2.1 重点加强地下水水源地保护

管理部门要根据地下水源的地理位置、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研究并提出保护地下水源的措施和卫生防护距离;对于重新规划的地下水供水井,应根据地质部门勘察报告,谨慎选址,避免地质原因造成的污染物超标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同时,扣除皖北地区受地质原因影响氟化物超标的因素外,地下水水源地其他污染因子可能受到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污染、畜禽养殖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力度,尤其是县(区、市)地下水水源地的保护,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5.2.2 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力度

各级管理部门要落实各类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强化风险防控。建议重点加大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地区污染源的管理,对于污染水环境的行为应加大处罚及查处力度。对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中的建设项目要进行迁移或关闭,一级保护区内拆除一切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建筑。加大对水源地水质污染的处罚,避免破坏水资源情况的发生。同时要加强不同地区间的沟通,建立跨地区的水源地保护制度,避免跨境河流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造成污染,保障供水安全。

5.2.3 加强水源地生态建设

做好生态建设工作,提高化肥农药等的使用效率,避免农业大量使用化学物质对水源地造成污染。对于河流应建设生态保护工程,在水源地与农田间种植植物缓冲带,利用人工和自然湿地净化改善水质,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生态及水土保持工作,避免水土流失。

5.2.4 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

有关部门要加强上游污水团下泄季节和人为因素特征的分析了解,早预防早准备,并积极规划建设应急或备用水源地。落实饮用水水源全过程管理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按现行措施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监测,以及饮用水水源全指标监测,并定期公布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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