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四后梁启超的“汉族”涵义上的“中华民族”研究*

2023-04-07 04:14郑大华
广东社会科学 2023年1期
关键词:梁启超汉族中华民族

郑大华

1902年梁启超提出和使用了“中华民族”概念,是这一概念的最早提出者和使用者。但到了晚年,由于已离开政治斗争舞台,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术研究上,因此,与当时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国民党、以《醒狮》周报为主要阵地的国家主义派、以李大钊为代表的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和新成立的中国共产党不同的是,他不是从当下的政治需要、政治斗争,而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讲中华民族的。1922年,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提出,“今欲成一适合于现代中国人所需之中国史”,就必须研究“中华民族是否中国之原住民?抑移住民?”等有关“中华民族”之形成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同年,他又在18年前发表的《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的基础上写成《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一文。这是他晚年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在该文中,梁启超不仅最先对清末以来就一直占据着中国学术界统治地位的“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公开提出质疑,而且还在他早年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历史格局的形成过程和特点进行了全面考察和总结,这对于推动中华民族史研究和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经常以今日之我战昨日之我、追求与时俱进的梁启超,却在“中华民族”观念上没能与时俱进,他这时所说的“中华民族”仍还停留在他早年认识的层面上,亦即指的是“国族”意义上的“汉族”,而非现在不少研究者所认为的是“中国境内各民族”意义上的“中华民族”。

一、未能与时俱进:“中华民族”仍是“汉族”的涵义

五四运动后,由于政治上连续受挫,被北洋军阀玩弄于股掌之间,梁启超对从事政治已心灰意冷,虽然还关心政治,并经常就时事发表政见,但已不实际参与政治,不在北洋政府中担任一官半职,而专心于学术研究,并于1925年受聘为清华国学院导师,成为清华国学院著名的四大国学导师之一。

1921年梁启超在天津南开大学课外演讲中国历史研究的方法问题,一学期下来,得《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共10万余言,192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印行。他在书中提出,“今欲成一适合于现代中国人所需之中国史”,就必须研究“中华民族是否中国之原住民,抑移住民?”“中华民族由几许民族混合而成?其混合醇化之迹何如?”“中华民族最初之活动,以中国何部分之地为本据?何时代发展至某部分,何时代又发展至某部分?最近是否仍进行发展,抑已停顿?”“外来蛮族,例如匈奴、突厥等,其与我共争此土者凡几,其来历何如?其纷争结果影响于我文化者何如?我文化之影响于彼者又何如?”“世界他部分之文化民族,例如印度、欧洲等,其与我接触交通之迹何如?其影响于我文化者何如?我文化之影响于彼者又何如?”“中华民族之政治组织,分治、合治交迭推移之迹何如?”“统治异民族及被统治于异民族,其成败之迹何如?”“民族之根本思想何在?其各时代思潮蜕变之迹如何?”“宗教信仰之情状及其变迁何如?”“文化之继承及传播,其所用教育方式何如?其变迁及得失何如?”“哲学、文学、美术、音乐、工艺、科学等,各时代进展之迹何如?其价值何如?”“各时代所受外国文化之影响何如?我文化之曾贡献或将贡献于世界者何如?”等等有关“中华民族”之形成和发展的重大问题。①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261页。在上述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梁启超又进一步提出,研究“中国史”应该“说明”以下四个主要问题:“第一,说明中国民族成立发展之迹而推求其所以能保存盛大之故,且察其有无衰败之征。第二,说明历史上曾活动于中国境内者几何族,我族与他族调和冲突之迹何如?其所产结果何如?第三,说明中国民族所产文化以何为基本,其与世界他部分文化相互之影响何如?第四,说明中国民族在人类全体上之位置及其特性,与其将来对于人类所应负之责任。遵斯轨也,庶可语于史矣。”②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262页。

在上述引文中,梁启超既使用了“中华民族”,又使用了“中国民族”。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认为,梁启超这里所使用的“中华民族”和“中国民族”指的都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两者可以互换,表达的是同一意思。有的研究者甚至得出结论:认为梁启超这里对“中华民族”的使用,是现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观念在五四时期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对此,笔者持不同意见。回顾历史,梁启超1902年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第一次使用“中华民族”时,没有对其涵义作过解释,从他使用“中华民族”一词前后行文来看,把它理解成“中国民族”可能更切合一些。但三年后(1905年),他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提出和使用“中华民族”概念时,则对“中华民族”的涵义做出明确界定,即“中华民族”指的就是“汉族”,而且他是在“国族”的意义上称“汉族”为“中华民族”的。实际上,梁启超使用“中国民族”一词要早于他使用“中华民族”,但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之前,梁启超对“中国民族”一词的使用还比较混乱,有时指的是汉族,有时指的是中国境内各民族,有时指的是不包括某一地区(如东北)少数民族的中国境内其他各民族,比如他发表在1901年9月3日和13日出版的《清议报》第九十册和九十一册上的《中国史叙论》一文就是如此。但自《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之后,“中华民族”和“中国民族”在梁启超这里有了明确分工,“中华民族”指的是作为“国族”的汉族,而“中国民族”指的是中国境内各民族,这两个词是不能互换的。①参见拙作:《梁启超最早使用“中华民族”一词及其有关问题的探讨》,《浙江学刊》2023年第1期。

就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对“中华民族”和“中国民族”的上述使用来看,实际上和他自《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之后对“中华民族”和“中国民族”的使用一脉相承,即“中华民族”指的是作为“国族”的“汉族”,而“中国民族”指的是中国境内各民族。所以,他在论“中华民族”时,不仅与“外来蛮族,例如匈奴、突厥等”相提并论,亦即“匈奴、突厥等”民族对于作为“国族”的汉族来说是“外来蛮族”,而且提出在对“中华民族之政治组织,分治、合治交迭推移之迹何如”进行研究时,要更进一步研究“统治异民族及被统治于异民族,其成败之迹何如”的问题。如果依照一些研究者所说,梁启超在这里所讲的“中华民族”可以换作“中国民族”解,指的是中国境内各民族的话,那么,就无法解释“统治异民族及被统治于异民族,其成败之迹何如”这一问题了。因为,如果作“中国民族”解,指的是中国境内各民族,在中国境内就不存在相对于“中国民族”的“异民族”了,中国境内各民族都是“中国民族”的组成部分;如果作“汉族”解,那么,其他非汉族民族对于汉族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异民族”。而当梁启超论“中国民族”时,与“中国民族”相提并论的不是“匈奴、突厥等”“外来蛮族”,也不是“异民族”,而是世界其他民族(如第三条),是世界人类(如第四条)。这里的“中国民族”都不能作“汉族”解,只能作“中国境内各民族”解。

《中国历史研究法》重点讨论的是研究中国历史的方法,而不是中国历史的本身,更不是中华民族,所以梁启超在该书中只是对上述这些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和阐述,并没有完全展开。同年(1922年),梁启超又在18年前发表的《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的基础上写成《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一文。文中梁启超多次使用了“中华民族”这一概念,但就他使用“中华民族”的前后文来看,与《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样,指的也是“汉族”。目前学术界引用该文最多,也往往拿它作为梁启超这时所使用的“中华民族”指的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之证据的,是该文有关“民族意识”的一段文字:“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①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4页。仅就这段文字来看,确实如研究者所认为的那样,“中华民族”可以作“中国民族”解,指的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但如果结合下文梁对“中华民族”的论述来看,又只能作“汉族”解。梁在此段文字后接着写道:“《史记·楚世家》两载楚人之言曰:‘我蛮夷也。’(一为西周时楚子熊渠之言,一为春秋初楚武王之言。)此即湖北人当春秋初期尚未加入中华民族之表示。及战国时,天下冠带之国七,而楚与居一焉,则其时楚人,皆中华民族之一员也。南越王佗自称‘蛮夷大长’,此即汉文帝时,广东人尚未加入中华民族之表示。及魏晋以后,粤人皆中华民族之一员也。满洲人初建清社,字我辈曰汉人,而自称旗人,至今日则不复有此称谓有此观念,故凡满洲人今皆为中华民族之一员。反之,如蒙古人,虽元亡迄今数百年,彼辈犹自觉彼为蒙人而我为汉人,故蒙古人始终未尝为中华民族之一员也。”②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4—375页。很明显,文中的“中华民族”都只能作“汉族”解,而不能作“中国民族”解。因为与“中华民族”相对应的是“蛮夷”,如果作“中国民族”解,就不存在这种对应关系了。具体来看,西周、春秋初,楚人没有完全汉化,自称为“蛮夷”,因而不是“汉族”亦即“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如果作“中国民族”解,也就不存在“蛮夷”不是“中华民族”一部分的问题了。到战国时,楚人已完全“汉化”,所以成了“中华民族”亦即汉族“之一员”。汉文帝时,粤人还是“蛮夷”,所以“尚未加入中华民族”,而到了“魏晋以后”,粤人已完全汉化,和此前的“楚人”一样,也成了“中华民族”亦即汉族“之一员”。清初,满洲人称“我辈”为“汉人”,自称为“旗人”,后来随着汉化,满洲人已经没有了“汉人”和“旗人”的观念,因而也就“皆为中华民族”亦即汉族“之一员”了。与满洲人不同,蒙古人始终有“汉人”和“蒙人”的民族意识,“故蒙古人始终未尝为中华民族之一员也”。如果像研究者所认为的那样,梁启超在这里所使用的“中华民族”,指的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亦即“中国民族”的话,那么,上述这段引文就解释不通了,总不能说没有“汉化”的“楚人”“粤人”“满洲人”“蒙古人”就不属于“中国民族”吧。这涉及到国家观念、主权意识问题,作为长期执思想界、舆论界和学术界之牛耳的梁启超,自清末以来,他的国家观念、主权意识就十分强烈,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会把还没有完全汉化的“楚人”“粤人”“满洲人”尤其是当时的“蒙古人”排除在“中国人”“中国民族”之外。

尤其能证明梁启超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中所使用的“中华民族”一词,指的就是“汉族”,只能作“汉族”解的,是他在文中对中国境内之民族的分类。他认为,“现在中国境内及边徼之人民,可大别为六族:一、中华族。二、蒙古族。三、突厥族(即土耳其族)。四、东胡族(东籍所称通古斯族,即东胡之音译)。五、氐羌族。六、蛮越族。”③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8页。这里的“中华族”,是“中华民族”的简称,很明显就是我们所说的“汉族”,因为与“中华族”相对应的,是“蒙古族”“突厥族”“东胡族”“氐羌族”和“蛮越族”这些国内的少数民族。他在把“现在中国境内及边徼之人民”分成为上述“六族”后继续写道:“此六者皆就现在而言,若一一寻其历史上之渊源,则各族所自出及其相互之关系,殆复杂不易理。即如我中华族,本已由无数支族混成,其血统与外来诸族杂糅者亦不少。”④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8页。这里怎么也不可能像有的研究者所认为的那样,梁启超的“中华民族”指的是“中国境内各民族”,只能作“中国民族”解。

继《中国历史研究法》和《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之后,梁启超在这年(1922年)10月写成的《五十年中国进化概论》一文中也多次使用了“中华民族”,而且也同样是在汉族的涵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他写道:有一件大事,是我们五千年来祖宗继续努力,从没有间断过的。这件大事是什么呢?就是“中华民族之扩大”。“原来我们中华民族,起初不过小小几个部落,在山东、河南等处地方得些根据地,几千年间,慢慢地长——长——长成一个硕大无朋的巨族,建设这泱泱雄风的大国”。其“长”的方法有两个:“第一是把境内境外无数的异族叫他同化于我。第二是本族的人年年向边境移殖,把领土扩大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也就是“向这条路线进行”的历史。近五十年也不例外,同样取得了巨大成功。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平定了“洪杨之乱”。“洪杨之乱”后,西南好多地方发生了“苗乱”,“洪杨之乱”被平定,“苗乱”也得到了根本解决,“从此以后,我敢保中国再不会有‘苗匪’这名词了。原来我族对苗族,乃是黄帝、尧、舜以来一桩大公案,闹了几千年,还没有完全解决,在这五十年内,才把黄帝伐蚩尤那篇文章做完最末的一段,确是历史上值得特笔大书的一件事”。二是辛亥革命,清帝逊位。清帝的祖先是东胡。“东胡民族和我们捣乱捣了一千七八百年,五胡南北朝时代的鲜卑,甚么慕容燕、拓拔魏、宇文周,唐宋以后,契丹跑进来叫做辽,女真跑进来叫做金,满洲跑进来叫做清,这些都是东胡族”,这些东胡族虽然也让“我族”吃了不少的苦头,但最后都被“我族同化”,满洲人统治中国最久,但“同化也同化得最透……从此世界上可真不会有满洲人了,这便是把二千年来的东胡民族,全数融纳进来,变了中华民族的成分,这是中华民族扩大的一大段落”。三是内地人民向东北、西北两方面发展。东北原是“满洲人预备拿来做退归的老巢”,是不许其他民族进入的,但现在已得到开发,“东三省人和山东、直隶人渐渐打成一片了”。新疆自光绪年间建省以后,“两汉以来始终和我们若即若离的西域三十六国,算是完全编入中国版图,和内地一样了”。四是海外殖民事业,也有很大发展。①梁启超:《五十年中国进化概论》,梁启超著,汤志钧、汤仁泽:《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402—403页。从上述引文可以看出,梁启超在文中所使用的“中华民族”“我族”“本族”都只能作“汉族”解,因为与“中华民族”“我族”“本族”相对称的是“境内境外无数的异族”“苗族”“东胡族”“满洲人”或“满族”,亦就是说“中华民族”“我族”“本族”是不包含“境内境外无数的异族”“苗族”“东胡族”“满洲人”或“满族”的。如果真是像有的研究者所引用的那样,以此作为梁启超是在现代意义上使用“中华民族”概念的证明,亦即将梁启超在这里所使用的“中华民族”作“中国民族”解,指的是中国境内各民族,那就解释不通了,总不能把“苗族”“东胡族”“满洲人”或“满族”与“中国民族”相提并论,排除在“中国民族”之外吧!

总之,五四运动后的梁启超,亦即晚年的梁启超,仍然和清末时期一样,是在“汉族”的涵义上使用“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而没有与时俱进。

二、中华民族的起源、构成和发祥地

梁启超对“汉族”涵义上的“中华民族”研究,首先是从区分民族与种族、民族与国民的不同开始的。首先,就民族和种族而言,他指出,种族为人种学研究之对象,以骨骼及其他生理上之区别为标识。一种族可分成无数民族,例如条顿种族就分成了英、德等民族,斯拉夫种族就分成了俄、塞等民族;一民族可包含无数种族,例如中华民族就包含有羌种族、狄种族,日本民族中就包含有中国种族、倭奴种族。其次,从民族和国民来看,国民为法律学研究之对象,以同居一地域有一定国籍之区别为标识。一民族可分成两个以上之民族(应是国民——引者),例如中国当战国、三国、六朝时;一国民可包含两个以上之民族,例如今日的中华国民,除中华民族外,还“兼以蒙、回、藏诸民族为构成分子”。①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4—375页。

梁启超进一步指出,血缘、语言、信仰虽然是构成民族的重要因素,或者说是“民族成立之有力条件”,但“断不能以此三者之分野,径指为民族之分野”,换言之,民族与民族的不同,不是由“血缘、语言、信仰”决定的。“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在‘民族意识’之发现与确立”。“民族意识”是“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那么,什么是民族意识呢?梁启超在笔者前述引用过的那段文字中对“何谓‘民族意识’”进行了解释。②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4页。就梁启超对于构成民族的重要因素的认识来看,与清末时期的认识有了明显的不同,清末时期,他强调的是文化对于一个民族成立的重要作用,而他讲的文化主要是语言、服饰、习俗等,并且和康有为、杨度一道,围绕决定民族成立的因素是文化还是血缘,与以章太炎为代表的革命派展开过激烈的论战。③参见拙作:《论清末革命派和立宪派在“民族建国”理论上的分歧与争论》,《民族研究》2022年第3期。然而现在他则认为决定民族成立的“唯一的因素”是“民族意识”。

梁启超不仅强调了“民族意识”对于民族成立的重要性,而且还进一步论述了“民族意识”的产生过程。他指出,最初是一些有血缘关系的人群,根据生理本能,互营共同生活,对于自然的环境,常为共同的反应,由于相互刺激和相互反应的作用,心理上的沟通和交流也就越来越频繁,“乃发明公用之语言文字及其他工具,养成共有之信仰学艺及其他趣嗜”。这样经过“无数年无数人协同努力所积之共业,厘然成一特异之文化枢系,与异系相接触,则对他而自觉为我,此即民族意识之所由成立也”。凡是人类的一员,对于自己所隶属的民族而具有“此民族意识”者,即为该民族之一份子。④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5页。据此,他开始了对“汉族”涵义上的“中华民族”的研究。

首先,是“中华民族”的起源问题,亦就是“中华民族为土著耶,为外来耶”的问题。梁启超指出,中华民族的起源,在中国学术界本来不是个问题,没有人怀疑中华民族是土生土长的民族,提出这个问题的是西方人,西方人认为中华民族是外来民族,不是土著民族,而且西方的观点也是人言人殊,众说纷纭,有中亚细亚说、美索不达米亚说、新疆说、外蒙古说、马来半岛说、印度说、埃及说、美洲大陆说等等说法。对于西方人提出的“中华民族外来说”以及上述的种种观点,梁启超持怀疑态度,用他的话说:“吾以为在现有的资料下,此问题只能作为悬案。”因为“中国古籍所记述,既毫不能得外来之痕,若摭拾文化一二相同之点,攀引渊源,则人类本能不甚相远,部分的暗合,何足为奇。”⑤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5页。

正如梁启超所指出的那样,中华民族的起源对于中国人来说本来不是一个问题,因为自古以来中国人就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祖先不是中国的土著,而是从其他地方迁来的客籍。但自17世纪开始,西方学者则提出了所谓的“中华民族外来说”,其中又以1894年法国人拉克伯里在其著作《中国上古文明的西方起源》中提出“巴比伦说”影响最大。该说认为“公元前2282年,两河流域的国王Nakhunte率领巴克族(Bak tribes)从迦勒底亚出发,翻越昆仑山,历经艰险,到了中国西北部的黄河上游。此后,巴克族四处征伐,传播文明。最终奠定了中国历史的基础。”①转引自孙江:《拉克伯里“中国文明西来”说在东亚的传布与文本之比较》,《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文中的Nakhunte,又作NaiHwangti,译成中文即华夏族的始祖“黄帝”,巴克族(Bak Sing)为“百姓”的转音。也就是说,被中国史书奉为文明始祖和帝王谱系之源的“黄帝”来自于巴比伦,华夏族的祖先原来是巴比伦人。此即通常所讲的“中国民族西来说”。由于这一学说适应了当时一些中国人受“西方人种优越论”的影响、希望中国人也能成为像西方人那样的优越人种的心理,以及革命派关于汉族和满族是不同人种、汉族应该进行“种族革命”的宣传,经日本传播到中国后,受到中国人的关注,清末的一些学者,尤其是一些有影响的学者,如梁启超、刘师培、章太炎、黄节等人,大多接受过“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的影响。对此,1925年缪凤林在《中国人种西来辨》一文中就曾指出:“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传至中国后,“中土学者,骇其说之新奇,先后从风”,国内学界“一般讲述历史、编撰地理者,大率奉为圭臬,间有一二持反对论调者,亦未能动人观听,盖西来说之成定论久也”。②缪凤林:《中国人种西来辨》,《学衡》第37期,1925年。

到了晚年,梁启超之所以从“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的赞同者变为了质疑者,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20世纪以来中国考古学的新发现,使他得出了“中华民族外来说”的“诸家所举证,未足以起吾信耳”的新认识。③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5页。比如,他指出,要搞清楚中华民族起源,首先必须搞清楚“中国何时始有人类”。依据“近年地质学者”的考古发掘,早在远古的“冰期”,中国的长城以北,就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在河南中原地区,最近也发掘出了“新石器时代之遗骨及陶器等多具”。这说明,早在五万年前,此地即有人类居住。如果“不能举出反证以证实此骨非吾族远祖所遗,则不能不承认吾族之宅斯土已在五万年以上。故所传‘九头’、‘十纪’等神话,虽不敢认为史实,然固足为我族渊源悠远之一种暗示”。假如非要说中华民族是外来的,“亦决非黄帝、尧、舜以后之事”。“中华民族西来说”中“之较有力者,则因有数种为此地稀乏之物,我先民习用而乐道之,例如玉为古代通宝,而除于阗外,此土竟无产玉之区;麟、凤、龙号称三灵,而其物皆中亚细亚以西所有。然此等事实,认为古代我族对西方交通频繁之证,差足言之成理,径指彼为我之所自出,恐终涉武断也”。④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6页。对“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提出公开质疑和批评,这是梁启超对中华民族史研究的一大贡献。从目前所发现的资料来看,梁启超可能是中国学者中公开质疑和批评“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的第一人,而且他提出质疑和批评的依据,不是援引中国古籍记载中的一些传说、推测,而是“近年的”考古发掘出来的成果。

关于梁启超是否是中国学者中公开质疑问和批评“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的第一人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论。一些学者认为1907年后刘师培、章太炎等人已放弃了“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他们才是最早质疑“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的中国学者。⑤如李帆的《民族主义与国际认同之间——以刘师培的中国人种、文明西来说为例》(《史学理论研究》2005年第4期)和《西方近代民族观念和“华夷之辨”的交汇——再论刘师培对拉克伯里“中国人种、文明西来说”的接受与阐发》(《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孙江的《拉克伯里“中国文明西来说”在东亚的传布与文本之比较》(《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但也有研究者对此提出了商榷,认为1907年后的刘师培、章太炎并没有放弃“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只是对此前的一些说法作了一些修正,即从“古巴比伦说”修改成了“古印度说”。①见傅翀:《刘师培与章太炎“中国人种西来说”再探》,复旦大学历史学硕士论文,2011年。就我自己的认识而言,我认为修正说是能够成立的。比如,1910年章太炎在《教育的根本要从自国自心发出来》(该文1907年至1910年讲于日本)一文中就写道:“法国人有句话说中国人种,原是从巴比伦来。又说中国地方,本来都是苗人,后来被汉人驱逐了。以前我也颇信这句话。近来细细考证,晓得实在不然。封禅七十二君,或者不纯是中国地方的土著人,巴比伦或者也有几个。因为《穆天子传》里面谈的,颇有几分相似,但说中国人个个是从巴比伦来,到底不然。……神农大概是青海人,黄帝或者稍远一点,所以《山海经》说在身毒(身毒就是印度),又往大夏去采竹。大夏就是唐代的睹货逻国,也在印度西北,或者黄帝是印人。到底中国人种的来源,远不过印度、新疆,近就是西藏、青海,未必到巴比伦的地方。”②《章太炎全集》第14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18页后来,章太炎在《检论序种性上》中又写道:“方夏之族,或云出于加尔特亚,东踰葱岭,与九黎、三苗战,始自大皞,至禹然后得其志。征之六艺传记,非也。《山海经》曰:轩辕居于身毒之丘,故泠伦采竹于大夏以为律吕。大夏者,直印度北。印度称其竹曰覩阿罗蓬奢,以为洞箫作音之君……加尔特亚者,盖古所谓葛天,地直小亚细亚南。其族尝至中国。自神农、黄帝以来,非其胄也。黄帝之起,宜在印度、大夏、西域三十六国间。”③《章太炎全集》第3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64、366页。从上引这两条资料可以看出,章太炎并没有完全否定“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他只是以古印度说取代了古巴比伦说,尤其是他提出修改的依据依然是中国古籍记载中的传说和推测,而非考古发掘出来的成果。

继梁启超的《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之后,对“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说提出质疑和批评的,有朱希祖发表于1923年的《文字学上之中国人种观察》、缪凤林发表于1925年的《中国民族西来辨》和何炳松发表于1929年的《中华民族起源之新神话》等文章,以及常乃德的《中国史鸟瞰(第一册)——中华民族之构成及发展》(育英学会1926年)和《中华民族小史》(上海爱文书局1928年)等民族史著作。就他们对“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说提出的质疑和批评来看,显然是受到了梁启超的影响。比如,常乃德在他的《中国史鸟瞰(第一册)——中华民族之构成及发展》一书中就明确指出:中国古籍中从来没有说过中华民族是外来的,但“自近世西人”提出“中华民族外来说”,尤其是“西来说”后,得到很多人的认同,“中国近代学者也多附和此说”。然而“就吾人研究之结果,主张外来说者,其证据多不坚确,而从中国近年来地质学者发掘之结果,则长城以北冰期时已有人迹,即河南中原一带,亦发现石器时代之遗骨及陶器,可见至少五万年前,中国已有人迹,虽其后有无外族迁徙不可知,然中国原始民族总有一部分系土著,可不辨而明也。”④常乃德:《中国史鸟瞰(第一册)——中华民族之构成及发展》,育英学会,1926年,第6—7页。其理由与梁启超如出一辙。

其次,是中华民族的构成问题,亦就是“中华民族,由同一祖宗血胤衍生耶,抑自始即为多元的结合”的问题。梁启超指出:依据中国旧史的记载,“则唐、虞、夏、商、周、秦、汉,皆同祖黄帝,而后世所传姓谱,大抵非太岳胤孙,即高阳苗裔,似吾族纯以血缘相属而成立。”但实际上,中国旧史所记载的中华民族血统“一元”论是不能成立的。即以《史记》所记而论,就前后矛盾,漏洞百出,“后乎此者,弥复难信”。比如,“商、周之诗,颂其祖德,曰:‘天命之鸟,降而生商。’曰:‘厥初生民,时维姜嫄。’使二代果为帝喾之胤,诗人何至数典而忘,乃反侈陈种种神秘以启后世‘圣人无父,感天而生’之怪论?”其实,古帝王之所自出,是无法考证其渊源的,揆度情理,各崛起的小部落之间是没有系属关系的。更何况“黄河流域一片大地,处处皆适于耕牧,邃古人稀,尽可各专一壑,耦俱无猜,故夏、商、周各有其兴起之根据地。商、周在虞、夏时固已存在,但不必为虞、夏所分封,此等小部落,无虑千百,而皆累千百年世其业,若近代之土司,诸部落以联邦式的结合,在群后中戴一元后,遂以形成中华民族之骨干”。

正因为中华民族的血统是多元的,而非一元的,故“吾族自名曰‘诸夏’,以示别于夷狄。诸夏之名立,即民族意识自觉之表征。‘夏’而冠以‘诸’,抑亦多元结合之一种暗示也。”他推定,“诸夏”之名大概产生于“大禹时代”,其原因有三:“第一,文化渐开,各部落交通渐繁,公用之言语习惯已成立。第二,遭洪水之变,各部落咸迁居高地,日益密接,又以捍大难之故,有分劳协力之必要,而禹躬亲其劳以集大勋,遂成为民族结合之枢核。第三,与苗族及其他蛮夷相接触,对彼而自觉为我。”自此以后,“诸夏一体”之观念,便逐渐深入于人人之意识中,三代同祖黄帝等神话,皆从此观念演出,中华民族也因此而成为了“数千年来不可分裂、不可磨灭之一大民族”。①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6—377页。

从上述梁启超对中华民族的血缘是多元而非一元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所讲的“中华民族”,实际上就是“汉族”。“中华民族”亦即“汉族”自初本非一族,而是由多民族混合而成,这是他18年前的《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的重要观点,也是梁启超对中华民族史研究的重要贡献。他18年后的《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在继承这一观点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的论证,从而使他18年前提出的这一观点在18年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但我们一些研究者,为了证明梁启超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中所使用的“中华民族”一词,不是他18年前所指的“汉族”,而有意将他上述这一段文字隐去不引,这不是严谨的学术研究应取的态度。

再次,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问题,亦即“中华民族,既由同一枢核衍出,此枢核最初之发源地,果在何处耶”的问题。梁启超指出,神话传说时代的“包牺、神农”,都“奠居黄河下游沃壤”之地,而有史时代的“尧、舜、禹三帝,反居山西寒瘠之地”,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是否吾族发祥,果在高原?前此神话,并不足信?”对此,他进行了探讨和回答:“吾确信高等文化之发育,必须在较温腴而交通便利之地,黄河下游为我文化最初枢核,殆无可疑,尧、舜、禹之移居高原,其唯一理由,恐是洪水泛滥之结果”。孟子称舜为“东夷之人”,其所留史迹之地,如历山,如负夏,学者多考定在今山东境内,夏代诸侯国之见于史籍者,如有穷、有仍、斟灌、斟寻等,其地亦在河南、山东间。我们因此种暗示,可推想虞、夏之交,中华民族“一切活动,实以此域为中心,中间遭值水祸去湿就燥,不过一时现象,水土既平之后,旋复其故也”。②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7—378页。无论梁启超的回答正确与否,但他从地理环境变迁的视角来探讨中华民族发展过程中的迁徙原因,值得肯定。

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及其原因

除了中华民族的起源、构成和发祥地外,梁启超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一文中着重考察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及其原因。前面已经提到,梁启超认为“现在中国境内及边徼之人民,可大别为六族”,即“中华族”“蒙古族”“突厥族”“东胡族”“氐羌族”和“蛮越族”,并分别对这“六族”尤其“中华族”之外的其他五族进行了研究,研究后他得出结论:“凡一民族之组成分子愈复杂者,则其民族发展之可能性愈大”,反之亦然。比如,他举例道:西南部之苗及猓猓等,虽至今日,血统还极为“纯粹,然进步遂一无可见”。与此相反,“现代欧洲诸名国之民族,殆无不经若干异分子之结合醇化。大抵每经一度之化合,则文化内容,必增丰一度”。中华民族亦是如此,“四五千年,日日在化合扩大之途中,故精力所耗虽甚多,然根柢亦因之加厚”。①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9页。也正因为中华民族“日日在化合扩大之途中”,不断有新的民族加入其中,所以,“诸夏”与“夷狄”这两个“为我族自命与命他”之名词,其“所函之概念,随时变迁,甲时代所谓夷狄者,乙时代已全部或一部编入诸夏之范围,而同时复有新接触之夷狄发现,如是递续编入,递续接触,而今日硕大无朋之中华民族,遂得以成立”。②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79页。

为了说明各个时代都有“新分子”加入中华民族,梁启超根据当时的民族分布,把历史上的民族分成了八个组,即“诸夏组”“荆吴组”“东夷组”“苗蛮组”“百越组”“氐羌组”“群狄组”和“群貊组”,并一一进行了考察,认为“此八组者,第二、第三、第五组之全部分及第四、第六、第八组之大部分,今已完全消纳于中华民族”,③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81页。成了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比如“荆吴组”:在春秋时,吴、楚两国,还“与诸夏为异族”,然而到了“春秋中叶以降”,楚已“成为中华民族之一主要成分”。吴“自泰伯至春秋中叶五百余年”,其“地实在诸夏文化圈外为独立的发展”,但此后“受楚之影响”,“加入诸夏”,与楚一道,完全接受了中华文化,成为“中华民族”。④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83—384页。再如“东夷组”:“东夷自昔有九夷之名,种类盖甚复杂,在春秋前后最著者曰莱夷、曰淮夷、曰徐戎”。西周时,东夷“颇为诸夏所患苦”;但到了春秋时期,尽管“别种尚存”,然而对于诸夏的侵扰“已渐衰熄”;再过了几百年,“自汉以后,此一带无复夷之名矣”。⑤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82—383页。又如“苗蛮组”:“苗蛮族种类甚夥,今在滇、黔、桂诸省者,细别之不下数十族,经学者研究之结果,区为三大系:曰苗,曰摆夷,曰猓猓。”由于中华民族对于苗蛮族“素持轻蔑排斥的态度,吸收其成分,视他族为较少,故至今遗种尚存”,不像荆吴族、东夷族那样,已完全成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当然,苗蛮族中也有“大部分渐次同化于我”,其结果,“湘、桂、滇、黔四省之中华民族,其混有苗蛮组之血者,恐什而八九,远者或混化在千年以前,近者或直至现代犹未蜕其旧”。⑥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84—385页。又再如“百越组”:“此组类亦甚繁,其著见于史者,曰越,曰瓯越,曰闽越,曰南越,曰山越。从人种上观察,越与群蛮可云同系,故或亦合称苗越。”其中“越”,在“战国以后,已无复异族痕迹”,加入了中华民族;“瓯越及闽越”,始见于《史记》,其活动区域在今福建,汉武帝时将其一部分迁往江、淮地区,久而久之,融入到了当地的中华民族之中,其留下的,也经历长期与中华民族的交往,失去了自己的民族特征,成了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所以,“吾侪研究中华民族,最难解者无过福建人。其骨骼、肤色,似皆与诸夏有异,然与荆、吴、苗、蛮、氐、羌诸组亦都不类”,换言之,今天的福建人可能带有“瓯越及闽越”的一些遗传,用梁启超的话说:“福建之中华民族,含有极瑰异之成分,则吾不惮昌言也”;“南越”的情况与“瓯越及闽越”相类似,因此,“广东之中华民族,为诸夏与摆夷混血,殆无疑义”;“山越”,“自魏晋以后此族遂不复见,不审有无一部分同化于我”。①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85—386页。其他如“氐羌组”“群狄组”和“群貊组”,也都大部或一部加入了“中华民族”。如“群狄组”,可分为匈奴、东胡、杂胡和诸异族四大类,而东胡、杂胡、诸异族下面又可分为不同的民族,实际上它包括了中国北方的古今所有民族。其中匈奴和东胡对中华民族历史的影响最大,也是梁启超重点考察的对象。“匈奴”与中华民族“交涉最早最密且最久”,古代文献中的“玁狁”“鬼方”“昆夷”“犬戎”指的都是匈奴,战国之前,匈奴的一部分已“化为诸夏,其未化者”,经过战国时期的“蕃息,至汉而骤强,集合诸部,成一大国”,与汉朝的矛盾和争斗也因此而激化起来,其争斗的结果,“内地之匈奴族殆尽,其有孑遗,亦必冒汉族以求自免”,而未被同化的匈奴则纷纷“北遁,卒侵入欧洲,开西方民族大移徙之局”。至于“东胡”,“综观二千年史迹,外族与我族之关系,以东胡为最频繁,其苦我也最剧,其同化于我也亦最完”。前有鲜卑,后有女真,皆数度入主中原,建立王朝。但由于“彼我民族性较接近,易相了解,不期而若螟蛉之有果蠃也”,化合成了同一民族。所以,“由今观之,过去侵暴,已成陈迹,东胡民族,全部变为中华民族之成分,吾侪但感觉吾族扩大之足为庆幸云尔”。②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89、392、395页。

梁启超指出,“荆吴组”“东夷组”“苗蛮组”“百越组”“氐羌组”“群狄组”和“群貊组”之所以会大部或全部加入“中华民族”,成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其原因就在于“中华民族”的同化力。用他的话说:“混诸组以成一大民族,皆诸夏同化力为之也”。③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82页。据此,他着重分析了“中华民族同化诸异民族所用程序”和“中华民族同化力特别发展之原因”。

首先,就“中华民族同化诸异民族所用程序”而言,共有八种,这八种“程序”又可归纳为三大类。第一大类是自然同化:其他民族以平等的方式与中华民族相交往,不期而同化于中华民族,“如春秋时秦、楚、吴、越诸国之同化于诸夏是”;中华民族战胜了其他民族,迁移其民入居内地,使濡染中华民族的文明,渐次同化,“如秦、晋徙陆浑之戎于伊川,汉徙百越于江淮,汉魏徙氐羌于三辅,唐徙突厥于塞下之类是”;以经济上的动机,中华民族到其他民族的地区经商垦殖,从事经济活动,由此产生同化,“如近世福建人开拓台湾,山东人开拓东三省之类是”;一些海外居民,“缘通商流寓”于中国,久之遂同化成了中华民族一分子,“如宋代蒲寿庚之类是”。第二大类强迫同化:中华民族征服其他民族,以政治力支配之,感化之,使其逐渐同化,“如对于氐、羌、苗、蛮族屡次之改土归流是”;凭借政治上的势力,徙置中华民族于其他民族的势力范围内,使中华民族同化力得占优势,并向其地发展,“如周代封齐于莱夷区域,封晋于赤狄区域,秦徙民万家于蜀,发谪戍五十万开五岭之类是”;第三大类是特殊同化:其他民族征服了中华民族,但经若干岁月之后,变成了文化上的被征服者,“如鲜卑、女真、满洲诸朝代是”;其他民族的一个人或一部落,以归降或其他原因取得中国国籍,历时遂变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如汉之金日䃅,晋之刘渊,唐代大多数之蕃将皆是”。①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98—399页。

其次,从“中华民族同化力特别发展之原因”来看,在地理上,中华民族“所宅者为大平原,一主干的文化系既已确立,则凡栖息此间者被其影响,受其函盖,难以别成风气”;此外,中华民族“所宅者”的“大平原”,“地广人稀,能容各民族交互徙置。徙置之结果,能增加交感化合作用”。在文化上,中华民族“所用者为象形文字,诸族言语虽极复杂,然势不能不以此种文字为传达思想之公用工具,故在同文的条件之下,渐形成一不可分裂之大民族”;而且,中华民族“爱和平,尊中庸,对于他族杂居者之习俗,恒表相当的尊重,所谓因其风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坐是之故,能减杀他方之反抗运动,假以时日,同化自能奏效”;尤其是中华民族“夙以平天下为最高理想,非惟古代部落观念在所鄙夷,即近代国家观念亦甚淡泊,怀远之教胜,而排外之习少,故不以固有之民族自域,而欢迎新分子之加入”;在婚姻上,中华民族“同姓不婚之信条甚坚强,血族婚姻既在所排斥,故与他族杂婚盛行,能促进彼我之同化。”在经济上,中华民族“经济能力发展颇达高度,常能以其余力向外进取,而新加入之分子,亦于经济上、组织上同化。”在政治上,由于中华民族“武力上屡次失败退婴之结果”,造成西北的一些民族“侵入我文化中枢地,自然为我固有文化所薰育,渐变其质”;而中华民族的数次南渡,“挟固有文化以灌东南”,从而也使南方的一些民族大部或全部被中华民族所同化,而成了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总之,正是上述这些原因,使中华民族的同化力特别强大,“故能抟捖数万万人以成为全世界第一大民族”。②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99—400页。

通过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形成及其原因的考察,梁启超最后得出三点结论:“一、中华民族为一极复杂而极巩固之民族;二、此复杂、巩固之民族,乃(付)出极大之代价所构成;三、此民族在将来,绝不至衰落,而且有更扩大之可能性。”③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梁启超著,汤志钧、泽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一集,第398页。

尽管梁启超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中所使用的“中华民族”,与他在18年前发表的《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中所使用的“中华民族”一样,指的也是“汉族”,只能作“汉族”解,但与《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比较,《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形成及其原因的考察更为全面,更有说服力,也更有理论的意义。由于梁启超的学术地位及其社会影响力,他的这篇文章发表后产生了重大影响。1928年,钱穆在《国学概论》中,就对梁启超此文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它“尤能著眼于民族的整个性,根据历史事实,为客观的认识”。④钱穆:《国学概论》,《钱宾四先生全集》第一册,台北联经事业有限股份公司,1998年,第4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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