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财经事业的根在瑞金

2023-05-21 22:52曹春荣
党史文苑 2023年5期
关键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区财经

曹春荣

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开幕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一苏大”)上,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以下简称临时中央政府),中国共产党由此开始局部执政,开启了红色政权建设的探索。因而,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5月视察江西时深情指出:“要从瑞金开始追根溯源,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作为新中国命脉之所系的财经事业,其根当然也在瑞金。本文谨从财经事业的政策原则、基础设施、制度体系、实现路径、人才造就等五個方面,对此予以论述。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经政策原则

中共二大宣言从分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出发,规定党的最低纲领:当前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基本任务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简言之,就是通过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就是要在国共合作破裂后,独立运用这个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达成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统一中国,有系统地限制资本主义发展,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进而改善人民生活之目标。为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财经政策原则便以保障工农利益,限制资本主义发展,使劳苦群众脱离资本主义剥削,彻底从帝国主义压榨下解放出来为目的,而采取一切有利于工农群众的经济政策。

“一苏大”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作为制定当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政策的根据。决定中提到:工业方面,将操在帝国主义手中的一切经济命脉收归国有;商业方面,不应干涉经常的商品市场关系与非苏维埃区域的贸易,不实行“对外贸易垄断”,但禁止大小商人以商会名义垄断价格;财政与税则,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则;市政方面,改善贫苦人民的居住条件等。

上述财经政策原则,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基本上得到继承与发展。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论述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经济特点时指出: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家所有。国营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

1949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即中国人民期盼多年的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总纲第三条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共同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该共同纲领并以第4章专门阐述新中国的经济政策,其中不乏直接承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经政策原则之处,如对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营经济的定性与政策,国有工厂的管理模式,以及对金融货币的管制等。

成立必要的财经基础设施

为保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经政策原则及具体政策的实行,临时中央政府建立了必要的基础设施,主要是相应的机构、系统和组织。

临时中央政府一成立,便在管理全国政务的中央人民委员会下设立了财政人民委员部(即中央财政部),负责执行国家经济政策,计划岁入岁出等,委任邓子恢为财政部部长。在部里设立财政委员会,委任临时中央政府副主席项英代理财政委员会主席(因邓子恢尚未到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经理部部长范树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首任行长毛泽民为财政委员会委员。稍后,为计划发展中央苏区经济,中央人民委员会又决定将财政委员会扩大改为财政经济委员会。

中央财政部初期设立会计处、审计处、总务处、税务局、公债管理局、国产管理局、合作社指导委员会等机构。会计处掌管国家关于总预决算的编制,金钱物品之簿记,会计制度之确立等事项;审计处掌管关于总预决算的审核,簿记之检查及审核国家预备之支出,国库现金及存款事项;总务处掌管部内各种财产、文件及一切杂物;税务局掌管关于各项税务之计划、整理和征收,各级税务机关之建立和监督,兼管工商业之登记事项;公债管理局掌管关于公债之计划、发行推销、还本付息、买卖抵押、登记注册及各种证券的管理和取缔等事项;钱币管理局掌管关于币制的统一,货币之制造与发行,银行和造币厂之管理和监督,金融之调剂等事项;国产管理局掌管关于国有山林、矿山、店铺、房屋、工厂、企业之经营,管理出租和各种租金之征收等事项;合作社指导委员会掌管关于指导和计划各种合作社之建立和发展等事项。

地方各级(省县区)苏维埃政府均设财政部或科,在行政系统上直接隶属于上级财政部,是为垂直管理;受同级政府主席团指导,是为属地管理,这就是沿用至今的双线管理。军队财政机构设置,是在中革军委设总经理部,军团或军设经理处,师设军需处。由此组成整个财政系统。

为统一财政与币制,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不久便成立了国家银行,并很快发行了中央苏区通用的货币——国家银行纸币和硬币。

1933年春,为发展中央苏区国民经济以适应革命发展,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了中央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委任邓子恢兼任部长,以邓子恢、张闻天、项英、吴亮平等8人为国民经济委员会委员,并且命令省县两级增设国民经济部,迅速开展经济战线上的进攻。

中共苏区中央局(中共中央局)和临时中央政府为进行革命战争与改善民众生活,兴办了一批以军需工业为主的国有企业,如兵工厂、被服厂、织布厂、造纸厂、钨矿公司等,使之成为中央苏区的近代工业之母,还是党领导下的各革命根据地军事、经济建设的生力军。

瑞金时期的财经事业基础设施构架,直接影响新中国财经事业的擘画。1949年5月31日,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刘少奇,在为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起草的《关于建立中央财政经济机构大纲(草案)》中提出: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下,立即建立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并陆续建立若干中央财政经济部门,作为目前中央的财政经济机构。中央财经委应陆续设立中央计划局等工作机关。这些工作机关及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的财政部、贸易部、重工业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人民银行等财政经济部门,都能在苏维埃财经机构中找到对应部门。而这正好说明了新中国财经革命的根在瑞金。

探索切合实际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经事业的实现,也探索到一条切合当时实际且较可持续的路径。其主要内涵是:通过土地革命,解放生产力,调整生产关系,为中央苏区财经事业的开创、发展打下基础。

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根本是土地问题。在旧中国,农民无地或少地的现象相当普遍。只有发动土地革命,没收地主豪绅、军阀、官僚资本家的土地,把它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才能将广大农民从封建制度和帝国主义势力奴役压榨下解放出来,激发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才能使农业生产为革命战争和民众生活提供更多的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原材料与劳动力。

在中央苏区,党和临时中央政府坚决地领导了土地革命,颁行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进行了分田斗争和查田运动。土地革命不仅让农民得到土地,而且更使农民提高土地生产力,由于苏维埃的领导与农民劳动热忱的提高,中央苏区的农业生产在广大的地方得以恢复,农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

农业生产作为苏维埃经济建设的第一位,其重要性显而易见。苏维埃政府从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制定重要农作物生产计划,推动妇女参加生产,组织劳动互助等方面着手,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从兴办国营军事工业、对外贸易事业及群众生产合作社入手,发展工业生产和对外贸易。其间自力更生、因陋就简、艰苦奋斗、群策群力的事迹及经验比比皆是。1933年成立各级国民经济部,召集中央苏区南、北部经济建设大会等举措,大大推动了中央苏区经济建设的发展,也推动了中央苏区合作社事业的发展,使之成为中央苏区经济发展的枢纽。中央苏区国民经济体系由此形成国营事业、合作社事业与私人的事业三者共存局面。

从发展国民经济以增收,减少财政支出两方面,保证中央苏区财政工作正常运行。苏维埃财政收入的三个主要来源:一是取之于敌,向一切封建剥削者进行没收或征发;二是取之于民,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募捐、征税、发行公债;三是取之于己,发展公营经济的收入和其他收入。土地革命初期,为使中央苏区群众休养生息,财政收入主要是取之于敌。随着根据地的扩大,中央苏区群众经济收入的增加,财政收入的重点转而取之于民;由于根据地公营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扩展到取之于己。

在战争环境下,短期内要大量增加税收和国民经济利润,极不容易。因此,要大力开展节省运动。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不久,通令要求苏维埃各级政府必须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裁减不必要的工作人员,节省办公杂费,节省每一文钱支援革命战争。从此,节省成为临时中央政府一项既定的执政原则,中央苏区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节省运动,并且取得了空前巨大的成绩。物质上,节省了大量经费与物资,精减了机关冗员,从而减少了财政支出,充实了革命战争经费;制度上,推动了苏维埃会计工作的建立和预决算制度的初步实现,为建设空前廉洁的政府提供了制度保障;精神上,调动了苏维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了劳动纪律性,培养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以及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发展財经事业的经验,深刻影响了新中国成立前后的财经工作。1947年秋,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中,关于废除封建半封建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和公共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彻底平分乡村土地(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等规定;以及12月中共中央重新发布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怎样分析阶级》《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就是要经由土地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革命和生产积极性,使解放战争和解放区的经济建设获得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支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指出:土地改革是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纲领中关于对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营经济的政策,关于国营企业的管理制度,关于制订恢复和发展全国公私经济主要部门的总计划等,都能看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经事业的影响。例如财政上要建立国家预算决算制度,厉行精简节约,逐渐平衡财政收支,积累国家生产资金;国家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就是进入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后,国家也仍然把节约当作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

培养、造就一大批财经人才

瑞金时期(1931-1934),我们党在创建工农武装、工农政权,建设革命根据地的伟大斗争中,在组织和领导中央苏区人民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丰富实践中,培育、造就了一大批财经干部与技术人才。他们不仅卓有成效地做好了财经工作,取得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而且将才干与经验用于建设后来的财经事业,成为新中国财经事业的开拓者、领导者。

毛泽东在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尤其是1933年2月起专做政府工作后,无疑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经事业最重要的领导人、决策者。他关于财经工作的经典论断,如“革命战争的激烈发展,要求我们动员群众,立即开展经济战线上的运动”“如果不进行经济建设,革命战争的物质条件就不能有保障,人民在长期的战争中就会感觉疲惫”“国家银行发行纸币,基本上应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单纯财政的需要只能放在次要的地位”“财政的支出,应该根据节省的方针。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等。在他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后,还会对这些论断加以引申,用以指导新中国的财经事业。

临时中央政府劳动与战争委员会以计划并指挥关于革命战争的一切军事上、经济上、财政上、劳动上的动员事宜,周恩来担任主席的这段经历,对他担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国务)院总理重任,有所助益。

陈云在瑞金时任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副委员长兼党团书记,参与领导中央苏区国有工业,指导合作社事业,以及对劳动法的修订,对私营企业的监督等,积累了丰富的财经工作经验。新中国成立后,他出任政务院副总理、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担任过中央苏区江西省委书记的李富春,建国后任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副主任、重工业部部长等职。做过国家银行西北办事处财政部会计科科长的曹菊如,也是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后来他还出任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曾在国家银行工作的黄亚光,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财经事业人才在新中国财经战线大显身手的,当然不止上述所举者。总而言之,新中国财经事业的源头在瑞金,根在瑞金。如今,我们国家的财经事业不知比当年伟大多少倍,但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把当前的财经事业发展得更顺当更辉煌,更好地造福于全体人民。

(作者系原瑞金市党史办副主任,江西警察学院苏区公安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客座教授。)

责任编辑/陈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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