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构的方法论

2023-05-29 01:53张书林
党政研究 2023年3期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方法论体系

张书林

〔摘要〕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是群组性、组合型管党治党综合体。新时代十年,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过程中,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得以初步构建。在方法论上,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秉持制度规范论、系统整合论、科学思维论,突出体制机制的完善,突出党的各项建设协同协调,突出运用治理理念、系统观念、辩证思维。在方略论上,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围绕“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展开,以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行动的与时俱进、质性升华。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方法论;方略论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23)03-0042-12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支撑全面从严治党的结构框架、功能释放的各种要素,各方力量等相互关联、有机组合而形成的综合体,是当下全面从严治党发展演进的最高级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1〕这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概念,标志着我们党将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体系化阶段。2023年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进一步阐释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厘清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的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构、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方法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存在样态与发展状态初步呈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害是秉持什么样的方法论、从什么样的方位展开行动。只有解决了方法论秉持的问题,才能厘清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从何着手、以何落地、走向何方,开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塑的崭新图景。

一、基础支撑: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初步构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此基础上我们确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方法论,不是突兀之举,而是以先前对这一体系的初步探索构建为基础,具有鲜明的实践导向、历史沉淀色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新时代十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2〕新时代十年对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的开创、所展开的初步构建,可从以下基本面予以透视解析。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基本内核是治党管党“质”的飞跃,而非简单“量”的增加。如果仅有“量”的增长而没有“质”的飞跃,全面从严治党就只是简单的低水平重复,无法升格到更高水平的体系化层面。党的十九大前后,我们将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纵深阶段,实质上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质”的提升,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准备了充分条件。2017年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即“7.26”讲话,特别指出:全党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3〕。 随后,党的十九大報告再次强调了“7.26”讲话的定位。由此,开启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或曰“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化”阶段。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加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性特质、预防性要求、制度性设计安排,侧重于从源头发生机制、“大脑心脏”维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其由之前的单纯“量”的增加向“质”的提升跨越。如此一来,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内核准备基本完成。

(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全面从严治党,是治党管党的长久之策,不是一时之举、权宜之计。因此,只有将其上升到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层面,才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提供必备的制度保障、制度支撑,并事实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进程。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在论及如何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时,首次提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并确立形成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基本思路,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依规治党,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4〕。由此,标志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入制度化阶段。

(三)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的自我革命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历经百年沧桑更加充满活力,其奥秘就在于始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5〕党的自我革命,本质上是革命主体与客体相合的革命形态,通俗地讲就是去“革自己的命”,就是对自己开刀动手术、进行自我超强纠错。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是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

全面从严治党是针对党内错误问题、治党管党问题,特别是党内腐败问题等所实施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其在行动逻辑、价值取向上暗合了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自我革命的行动方略,是党在自我革命进程中冲锋陷阵的锐利武器、强大工具。换言之,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自我革命的工具理性,而自我革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理性。新时代的十年,是我们党以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十年。有为才能有位,有大作为才能有大发展。新时代的全面从严治党,正是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过程中得到锻造洗礼、发展升华的过程,正是基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需要不断优化和提升的过程。从逻辑上看,新时代在党的自我革命中所承载的管党需求、政治诉求日益高涨,作为其工具理性的全面从严治党自然要进行持续革新才能跟上党的自我革命的前进步伐。在此情势下,诉诸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无疑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革新的一种路径选择。

(四)全面从严治党结构性要素的协同整合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意味着全面从严治党各个结构性要素之间由最初的各自为战的“原子化”状态,向着建立联系、沟通关系、相辅相成的状态迈进,因而各结构性要素之间的协同整合性凸显出来。可从两个方面透视。

1.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协同发力。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深刻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6〕 “柔”指的是教育,是思想建党;“刚”指的是制度,是制度治党。新时代的十年,我们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着眼于推进思想建党的制度化、制度治党的思想化,充分发挥思想建党的统摄力,着力发挥制度治党的威慑力,形成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构过程中的耦合效应、整合效应、组合效应。

2.“政治立党”统领全面从严治党。2021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讲话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7〕这就明示:全面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一个政治问题,接下来才是一个治党管党的问题。因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是在“政治立党”的基准前提下展开的,在整个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都必须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站位。一方面,将“政治立党”的精髓要义贯通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作风兴党、纪律护党、反腐净党等的全过程全方位,做到思想建党要讲透政治、制度治党要定型政治、作风兴党要紧扣政治、纪律护党要围绕政治、反腐净党要服务政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的全过程全方位始终散发浓浓的“党味”“政治味”。另一方面,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设计部署展开的全过程都必须做到“讲政治”,拥护捍卫“两个确立”、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持续强化“四个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聚焦政治大势、服务政治大局、融入政治框架,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应然政治自觉、政治理性、政治担当。

二、图景设计: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建设目标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方法论,是服务于“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之目标任务的。所以,方法论的选择确立,必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建设目标展开。那么,新时代十年已经初步构建、当下正在健全完善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究竟应是何种样态、何种目标设定的体系呢?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8〕。这一定位和目标设定传递出如下信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运动着的要素组合,而非静止性的结构框架,它更偏重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行动落地的机制链条;是一个系统性概念,由多种多元多维要素构成,而非单一性要素的概念;是一个融合结构与功能的概念,由特定结构释放特定功能,而非单一结构性或功能性概念。

(一)内涵丰富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动态系统。目前学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之概念内涵的界定,还没有成型的概括。本文在此的原创性界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目标落地过程中的各种结构性要素、功能性要素、关系性要素、关联性要素等相互联结、有机组合、系统耦合所形成的综合体、整合体,是高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群组化行动方略。

作为一个动态的运行体系,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由若干要素系统构成的宏大体系,一般说来,包括理论创构系统、顶层设计系统、目标分解系统、关系协调系统、综合保障系统、防控规制系统等等。(1)理论创构系统。职责担当是,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提供理论依据、理论来源、理论基础,对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作出理论描绘、给予思想引领。(2)顶层设计系统。职责担当是,基于全党层面、战略高度、政治时空、发展走势对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构作出安排部署,形成涵盖规划图、时间表、任务书、行动案在内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蓝图。(3)目标分解系统。职责担当是,将全面从严治党的总目标在全党层面顺沿着党的组织化主体、人格化主体、建设性主体分解开来。最终要形成:纵向涵盖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等三级组织体系在内的,横向涵盖党的高级干部、领导干部、一般干部、普通党员在内的,贯通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各项建设领域范畴的全面从严治党分目标,以确保每一类、每一个党内主体都知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该做什么”。(4)关系协调系统。职责担当是,理清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行动落地而需协调处理的党内关系、党外关系、党内与党外关联关系,最大限度扫除全面从严治党落地障碍、减缓阻力掣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在既定时空维度中的顺利实现。(5)综合保障系统。职责担当是,从思想认知保障、人力保障、物力保障、财力保障、组织保障、领导保障、时间保障、制度保障、环境和生态保障、舆论氛围保障等方面构筑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行动落地的一揽子保障系统。(6)防控规制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运行在拥护“两个确立”、踐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轨道上,运行在强效能管党、高质量强党的党内轨道上,才是其应然的在轨运行状态。

(二)功能完备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功能完备的动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仅有其结构性存在,也有其功能性存在,而且其所展现出来的功能形态具有鲜明的辩证性、复合型功能特质,呈现出较为完备的功能形态。

可从“五个功能统一”的维度进行透视。一是“破”与“立”的功能统一。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建构,打破了既有的全面从严治党结构框架、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优化革新全面从严治党的结构模型、运行状态,在又破又立、先破后立、立破并举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时俱进地进行系统性重塑。借助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展示了全面从严治党“打破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的双重功能形态。二是预防与惩治的功能统一。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建构,构筑起护卫治党管党在轨运行、遵规运动的防线,对于各种脱轨越线行径做到了早发现早干预早预防。同时,全面从严治党的体系又内含了对各种挑战或对抗全面从严治党行径的高压惩治态势,展示出零容忍的一面。三是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的功能统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自我革命的行动方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的自我革命的行动方略体系,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工具理性。自我革命本身不是最终目的,它同时又是基于“打铁还须自身硬”的逻辑理路以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基本手段。由此,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党的自我革命——伟大社会革命”的逻辑规程中,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建构事实上承担了推进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的双重功能。四是思想教化与制度规制的功能统一。全面从严制度体系将管党治党中的思想教化与制度规制、思想软件与制度硬件、思想建党统摄力与制度治党威慑力汇聚成同时同向发力的整合力,保证了全面从严治党进程的知行合一、言行统一。五是对上与对下、对内与对外的功能统一。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服务半径涵盖上层“打虎”、下层“拍蝇”、海外“猎狐”、扫黑“捣伞”,保证了纵向体系的上下贯通、横向体系的内外联动,展现出纵横交织、双向服务的功能特质。

(三)科学规范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科学规范的动态系统。一是整个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遵循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及治党管党规律、治国理政规律等,致力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治党管党科学化水平、党的科学执政和科学领导水平。突出体现为贯通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之中的如下科学规律:“腐败不除,亡党亡国”规律;以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党的自我革命规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规律;理想信念是全面从严治党总开关的规律,等等。二是整个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突出制度治党、强化制度安排,以涵盖支撑管党治党的根本制度、具体制度、体制、机制等在内的一套党内制度体系。根本制度,是支撑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性、本源性、战略宏观性制度安排,表现为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党的统一领导制度;具体制度,是由根本制度衍生开来的、服务于根本制度的一系列微观层面、操作层面的制度规定,例如中央八项规定、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处理规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等等;体制,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中的纵向关系、横向关系加以协调理顺所形成的基本框架;机制,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的各个要素、各个组成部分、各种关系有序运转起来所形成的动态过程。三是整个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契合全面依规治党的基本逻辑,突出党规党法的前置牵引、保驾护航,严格在党规党法的轨道上运行。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等,都是现在常用的规制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的党内法规。四是整个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坚持政党法治与国家法治相衔接。鉴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执政党之角色定位,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不能仅仅依靠党内法治,还应注重党内法治与国家法治的衔接。为此,就要按照党的二十大要求“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10〕,条件成熟时制定出台专门的国家《反腐法》。五是整个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注重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相衔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11〕尤其是在海外追逃“猎狐”上,打通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联结通道,以法治名义发出国际红色通缉令、撒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天罗地网,使挑战全面从严治党、滥用权力搞腐败者无法遁形、无处可逃。

(四)运行高效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运行高效,集中体现在支持保证其高质量运行的一揽子运行机制、一整套机制链条上。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展开流程看,其运行机制应涵盖全面从严治党的宣传动员机制、问题收集机制、决策部署机制、资源整合机制、压力传导机制、操作落地机制、评价反馈机制等等。一是宣传动员机制。通过宣传发动、思想灌输、政治号召,将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群众等动员起来,形成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党全国全民全军全网总动员。尤其是,重点聚焦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原理上、逻辑上讲清楚抓全面从严治党“我必在场”,从利益相关性上讲清楚抓全面从严治党“与我有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激发他们融入参与全面从严治党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问题收集机制。抓全面从严治党要突出问题意识、问题导向、问题思维,形成“问题倒逼”型行动理路。为此,要在推开全面从严治党行动之前,采取对照既定目标找差距、深入调查研究找问题、走群众路线听取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不足等形式,找准特定时期或阶段应着力解决的治党管党难题,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聚焦问题有的放矢。三是决策部署机制。坚持顶层设计直通基层落地,坚持领导、专家、群众、舆论等相结合,针对特定时期或阶段的全面从严治党需着力解决的问题,拟定形成管党治党的重点决策部署,并据此形成相应的决策方案、行动方案。四是资源整合机制。坚持组织化与人格化、“官方”与“民间”、党内与党外相结合,将支撑全面从严治党运行的物质性与非物质性资源、体制内与体制外资源、软资源与硬资源、务实性与务虚性资源、历史与现实资源、本土与外来资源、输血性与造血性资源等多向資源整合起来,形成支撑全面从严治党行动落地的“资源整合包”,持续性地从不同方位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供给资源、输入动能。五是压力传导机制。自上而下顺沿着党的组织体系、领导体系、权力体系,从中央组织到地方组织再到基层组织、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干部再到普通党员、从基层党委到基层党总支到基层党支部再到党小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的依次传输传导,在党内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以上率下之压力传导机制。六是操作落地机制。在力量整合、压力传导正常运行的态势下,依据拟定的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行动方案,通过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监督责任、领导干部担负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划分,在落地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过程中同步推开全面从严治党行动纲领、行动举措。七是评价反馈机制。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反馈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设定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等不同层级的评价指标,对全面从严治党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效果进行“回头看”评估,作出是非曲直的价值判断、好坏优劣的事实判断,并以作出的判断结果导引全面从严治党“向前看”。

三、方法供给: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方法论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其方法论选择确立上应聚焦体系建构的核心、突出要素关联的要义、追求系统整合的效应,以推动体系建构完备定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这个体系,需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12〕由此,可以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体系应秉持的三个方法论,即制度规范论、系统整合论、科学思维论。

(一)制度规范论: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

所谓制度规范论,就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中强化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性,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来规制规范全面从严治党的全流程全方位。

1.全面从严治党应在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轨道上展开。邓小平是制度治党的开创者,他在反思由于破坏践踏制度导致的十年内乱局面时,深刻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3〕。制度治党要求党的各项建设、工作和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制度规定、按制度规定办事。全面从严治党也不能例外,自然要将制度治党要求贯穿其中。与此同时,本着“打铁先要自身硬”的逻辑,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党、执政党,与国家层面的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相呼应,党内自然要推进依规治党、全面依规治党。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行动方略,必须按照党内制度、党内法规设定的轨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制度前置、党规先行是不可或缺的。从走势上看,全面从严治党越是向纵深推进、越是体系化,就越呼唤制度规范的在线在场。所以,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相契合,党内制度体系、党规体系的健全完善必须同步跟进。

2.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和党规设计要科学。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进程的制度和规范,在设计上应力求科学完备、规避先天性设计缺陷。基本要求是:各项制度规范之间要具有兼容性、互补性,制度关系是融洽共处的,不能是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不能出现制度规定之间“打架”问题;基于特定的结构功能属性,使各项制度规定之间建立联系、协同发力,形成制度体系,呈现出的制度形态不是散落的“满天星”,而是相关联的“珍珠串”;在扎牢扎紧制度笼子时,注重织就制度笼子的各个栏杆之间的疏密度,避免出现由于制度笼子栏杆过大过宽导致的“牛栏关猫”问题;等等。

3.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和党规执行要强劲有力。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强化制度治黨、依规治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效用,就应拿出类似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那样的超强制度执行力去抓制度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一是要强硬抓执行,不留暗门、不搞例外、不开天窗,不搞区别对待、看人下菜碟。只要是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一经发现就要一查到底。二是要不讲情面抓执行,不能因为人情世故而置党的原则于不顾,践踏严规铁律,否则,就做不到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三是要破除既定利益壁垒、冲破既得利益保护网去抓制度执行,以谋求利益分配的更加公平,严防制度执行被既得利益者绑架裹挟。列宁指出:“要是一下子看不出是哪些政治集团或者社会集团、势力和人物在维护某些提议、措施等等,那总是要提出‘对谁有利?这个问题的”;“公众先生们!别相信空话,最好是看看对谁有利!”〔14〕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执行,会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蛋糕,如果对此躲着走、绕着走,则制度执行就陷入选择性“空转”状态。

4.全面从严治党更渴求运行机制的建立健全。机制是系统的动态运转,是运动着的制度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是纯粹的静态框架,而是活动着的、运转着的体系过程。因此,必须将依据制度规范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心放到建立一套纵向贯通、横向关联、环环相扣、高效运转的机制链条上。这样一套机制链条的建立,应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发生机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逻辑、激活全面从严治党的功能性要素。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质量运行作为价值旨趣,通过协调理顺全面从严治党行动落地过程中的党内关系、党内与党外关系,组织化与人格化关系、顶层设计与实务操作关系,充分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活性因子,以期在运动中完成管党治党权威的再强化再塑造。

(二)系统整合论: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

系统整合论,就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对整个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统领、系统牵引、有机整合。

1.全面从严治党的精髓要义要融入党的各项建设中。其一,要找准党的各项建设之严与全面从严治党之严的“接口”,使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实质向党的各项建设之融入融合具有可能性。以党的政治建设为例,一方面,党的政治建设之严,核心是政治方向把控上要“严紧实”。另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之严,关键在于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和领导权威,因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15〕如此一来,党的政治建设从严与全面从严治党之严在政治方向上的共同一致性,就使得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党的政治建设之中在逻辑上顺理成章。其二,要探索党的各领域建设接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有效机制,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各领域党建的融入融合具有可行性。例如,党的思想建设接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向党的思想建设的融入,总体上要依赖于“从严”的宣传教育机制、思想武装机制、内化于心机制、思想共识机制等等,正是这些机制的运行保证了思想上从严的落地。

2.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统领统摄之下,党的各项建设有机衔接、联通集成、协同协调。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是管党治党的总方略、总要求、总设计,对新时代推进整个党的建设具有统领统摄功能。另一方面,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统领统摄之下,党的各项建设相互之间实现衔接协同。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着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为党的其他各领域建设领航导航、把关掌舵;党的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为党的其他各领域建设提供思想动力、理论支撑;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目标的实现渠道、组织化和人格化载体,为开展党的各领域建设提供组织领导支撑、人才支撑,是党的建设之设计图景转化为实际效能的组织者、生产者;党的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行为风范,展示着党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推进党的建设的行动风骨,是整个党的建设软性实力的特别呈现;党的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行动规制,为党的工作、党的活动、党的运行设置红绿灯,所展示的是整个党的建设的强硬实力、战斗意志;党的制度建设全面融入党的其他各项建设中,规制它们的运行轨道;等等。

3.党的各项建设都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进程。在全面从严治党统摄党建布局的现行态势下,党的各项建设事实上都从不同角度服务着全面从严治党、扮演工具手段角色。党的政治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把控方向,是全面从严治党行稳致远的定盘星;党的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各自以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面目衔接协同运转,同时同向发力作用于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硬实力和软实力;党的组织建设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组织保证,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有人干、有组织依托;党的作风建设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昂扬向上的正能量、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具有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晴雨表”,是展示全面从严治党强度、烈度、群众满意度的直接窗口;等等。

(三)科学思维论: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

科学思维论,就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归根到底是运用一系列科学思维来思考谋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行动的展开。

1.运用治理的理念。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框架下,同时推开党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无疑是当务之急。党内治理是在坚持党中央坚强领导、把关定向、顶层设计的前提之下,由涵盖各级各类党组织、党员、干部等在内的党内各层面、各方面力量共同合力参与推进党的建设、党的活动、党的工作开展,并容纳党外力量对党内事务的适度参与,以期最终达到党内善治的一种管党治党状态和过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靠上层力量,也要靠中间层力量、下层力量;不仅要靠顶层设计,也要靠基层落地;不仅是党的中央组织的事情,也同时是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其他各类特殊组织形态的事情;不仅是领导干部的事情,也是普通党员的事情;等等。因此,落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目标的过程,必须注重同时激发自上而下的积极性、自下而上的积极性,将两个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形成整体合力;必须将各方力量的生机活力都激发出来,形成协同协作发力之态势。如此看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引入治理理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的组织化与人格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党内与党外力量的深度融合。構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引入治理理念,基本考虑是:突出治党管党的从严从紧从实,探索形成涵盖党内系统治理、依规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民主治理在内的“一揽子”治理格局。

2.运用系统的观念。系统是构成事物的各个要素之间、不同事物之间的关系和联系状态。系统具有整体性、全局性、协同性、开放性、层次性、关联性等基本特征。系统观念是站在整体全局高度,以突出要素关联、关系建构、有机组合等为行动要义的思维逻辑。运用系统观念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着力把握如下基本要点。第一,秉持系统观念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概念定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16〕这就是我们党对全面从严治党概念定义的界定。显然,这一概念定义是由核心、基础、关键、要害四个基本要素构成的,只有坚持系统观念方能对其全面透彻理解到位。第二,以顶层设计、强硬灌输、柔性渗透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要义贯通到党的各项建设、各项工作、各项活动中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向整个党的建设体系、治党管党体系的有机融入,保证整个党的建设具有浓厚从严管党治党色彩。第三,伴随着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要义贯通到党治国理政、执政兴国的全过程全方位,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全覆盖,展现以掌握国家公共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为客体对象的从严治党行动方略。第四,探索建立党内辐射党外、现实实体牵引网络虚拟、宣传舆论直通行动实践、框架结构衍生运行功能的“双向奔赴”之管党治党行动综合体。

3.运用辩证的思维。辩证的思维就是哲学上的辩证法,就是要坚持从上下左右、正反前后、内外表里、当前长远、历史现实等多维度、多角度、多向度去看待分析问题,力求完整性、全面性、发展性呈现事物面貌、事态走势。运用辩证思维来思考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坚持“四个相统一”。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顶层设计的“最先一公里”与基层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相统一。顶层设计要立足整体全局、着眼长期长远,拟定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划图、路线图、设计图、施工图;基层落地要坚持不折不扣、创造性抓落实,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形成同推进同考核的一体化格局。二是全面从严治党贯通党的百年奋斗路与新征程奋进路相统一。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17〕这就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这样一个百年大党一路走来不断取得成功的密码、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成功秘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国共产党依靠全面从严治党走到今天,也必将依靠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未来。走好未来新的长征路,我们仍需将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坚持和秉持下去。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相统一。全面从严治党是管党治党的行动方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党之兴衰,每个党内同志必须做到“匹夫有责”,必须汇聚形成党内齐抓共管的政治能量。这是正向激励、共性要求。与此同时,对于各种背离、挑战、危害全面从严治党进程的行径,必须与之进行坚决的斗争,尤其要与党内腐败斗争到底。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结构设计与功能呈现相统一。全面从严治党既体现在党的静态结构框架上,也展现于党的动态功能运行上。结构产生功能,功能反映结构。全面从严治党被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布局体系框架之后,必然深度影响新时代高质量党建的功能成效。

四、方略选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方略论

方法论展现于思想认知、思维方式层面则是思维论,方法论展现于目标落地、行动方式层面是方略论。因此,方略论实质上是方法论在行动逻辑上的展现形态。那么,健全从严治党体系在方略上该作出何种选择呢?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指出:“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18〕这就系统性地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设计形成四大基本方略。

(一)内容上全涵盖

内容上全涵盖,既是指全面从严治党的历时性存在,也是指其共时性存在。历时性存在,是纵向时间维度的存在,就是指全面从严治党贯通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是管党治党中一以贯之、一如既往的存在状态。共时性存在,是横向空间维度的存在,就是指全面从严治党要涵盖到当下党的各项建设范畴之中,要涵盖到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之中,要涵盖到党的领导和执政的全过程,以展现全面从严治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以全面从严治党要涵盖党的各项建设范畴为例来看。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等等,这些党的建设的领域范畴都必须坚持“严”的总基调,都必须做到由内而外从严。其一,党的政治建设从严。就是始终坚守正确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拥护捍卫“两个确立”、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的实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把方向、管大局。其二,党的思想建设从严。就是始终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在坚持老祖宗不能丢的前提下丰富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严防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思潮挑战冲击马克思主义,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安全的底线红线。其三,党的组织建设从严。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各类党组织,党员、干部都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守住“四个服从”的底线红线,大力根治组织层级之间、同级组织形态之间的离心化、原子化、山头化倾向。其四,党的作风建设从严。就是要坚持弘扬以三大优良作风、“两个务必”为核心内容的党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以“四风”为主标志的党内不正之风,在党内弘扬清风正气、传播正能量、建塑正面形象,挤压不良风气、不正之风在党内的发展空间,以作风建设的过硬成果强化党群血肉联系。其五,党的纪律建设从严。就是要以严规铁律护卫全面从严治党的运行轨道,以党纪之钢、执纪之严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行动、整个进程保驾护航。其六,党的制度建设从严。就是要在依规治党的宏大背景下健全完善用以支撑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党规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都有制度规制。其七,反腐败斗争从严。就是紧紧扭住反腐败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重拳出击、高压反腐,扎牢扎紧扎密制度笼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不易腐生态,以铁面无私的态度同党内腐败斗争到底,难度再大、风险再高也不搞虎头蛇尾的“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二)对象上全覆盖

对象上全覆盖,是指全面从严治党所规范约束的客体应覆盖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确保覆盖对象上无漏洞无死角。例如,在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构成的党的组织体系中,由机关工委、教育工委、企业工委、两新工委、街道党工委等构成党的各类工作委员会中,设置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的党组中,都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要义。必须切实做到党的组织设置到哪里,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影响力就体现到哪里,全面从严治黨就同步跟进到哪里。党的中央组织要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宏观安排、设计部署,把方向、管大局、定政策、明规矩;党的地方组织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传输、压力传导,承上启下层层落地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要求、目标任务;基层党组织是落地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操作执行者,要致力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党员、干部中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落细。

(三)责任上全链条

责任上全链条就是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挺起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履职尽责,普通党员各尽其责,真正实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担当局面。

其一,挺起党委主体责任。根据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清单”应包括: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等。

其二,挺起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从政治监督责任、思想教育监督责任、作风监督责任、干部行权监督责任、党员权责监督责任、纪律监督责任、执纪监督责任、日常监督责任、自身监督责任等方面,切实健全完善监督责任体系。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纪委还应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其三,挺起“一把手”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班子“一把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应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落地的全过程“在位、在场、在线”。

其四,班子成员必须做到“一岗双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其五,普通党员各尽其责。每个党员都是党的细胞、党的一分子,与党是政治命运共同体,与党的兴衰荣辱是紧紧连在一起的。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每个普通党员都要强化党员意识、组织意识、责任意识,以“党之兴衰,党员有责”的使命参与其中、融入其中,永做全面从严治党的亲历者、实践者、推动者、支持者,不做全面从严治党的犹疑者、旁观者、清谈者、掣肘者、诋毁者。

(四)制度上全贯通

制度上全贯通,就是指全面从严治党的精髓要义必须贯通融入党的建设制度、党的治国理政制度体系中去,使推开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行动在制度安排上更加定型、在制度运行上更加畅通。

其一,从制度内容上看。在党内,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精神要贯通到党的政治建设制度、党的思想建设制度、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党的纪律和规矩规定、党的反腐倡廉制度(含教育制度、监督制度、惩治制度、预防制度)、党内民主制度等各领域制度的设计及运行中去。在党外,在党的领导和执政过程中,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基本要义要顺沿着党的治国理政活动贯通到国家制度体系、社会制度体系、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中去,展现执政党大抓从严治党的制度意蕴。

其二,从制度层次上看。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贯彻到党的根本制度、具体制度、体制、机制等若干层面上。党的根本制度,要吸纳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理性,具有耦合于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品位,保证最低限度地与全面从严治党之逻辑自洽;党的各项具体制度应从不同方位正向作用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落地,为之提供规范运行的制度后盾;党的各种体制框架的构建及改革,都要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基石,具有鲜明的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建构指向;党内各种机制链条的创设、机制运行的推开,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落地、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方略。

其三,从制度重点上看。根据当下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实情、短板,要着力抓好以下制度的健全完善。一是健全完善党的政治建设的各项制度。着力从探索党的政治信仰的制度化形态、健全完善党的政治领导的制度体系、探索建构良性健康党内政治生态维护制度等方面入手进行探索。二是健全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制度。以明确的制度设计、制度导向,规制和引领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走向;以清正廉洁、干净干事为标准和准则,严把党员领导干部的入口关;着眼于思想建党的制度化,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思想道德准则》,以制度约束为前提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等等。三是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基本点是:强化党内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党内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党委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紧密结合,形成内外监督合力。四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易腐的體制机制。从探索建立用以支撑不敢腐的惩治防线、不能腐的制度防线、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易腐的生态环保防线的联通联动机制链条入手,推动“四道防线”在全面从严治党行动中的集体布防、协同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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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03.

〔17〕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1-07-02.

【责任编辑:欧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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