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致曲”新解

2023-05-30 11:31吴青原
青年文学家 2023年11期
关键词:中庸周易朱熹

吴青原

学术界涉及“致曲”概念的論述多从朱熹的解释出发进行阐述,如王凯的《〈中庸〉的“天人合一”思想研究》将“至诚”“致曲”与“率性”“修道”联系起来,指出“致曲”是由于人之气各有异而产生的“工夫论”;谭明冉的《〈中庸〉诚、明关系再释》强调朱熹等诸家对“致曲”着眼于一德一行的定义,而非一事一物之细。而对“致曲”的集中研究,主要针对“致曲”的哲学范畴,如郭晓东的《论朱子对〈中庸〉“致曲”的诠释》是对朱熹等诸家对“致曲”的诠释做了解析和归纳。就总体而言,学术界固守两宋理家之陈见,对“致曲”之义的集中探讨关注较少。故而,笔者根据《礼记》《周易》等注本,首先对“致曲”其词的词义内涵进行探讨和解释,其次结合“致曲”的含义,探讨其与“中庸”思想的联系,以期佐证笔者对“致曲”之义的解析。

一、两宋理学家对“致曲”的诸论

《中庸》第二十三章载:“其次致曲,曲能有诚。”朱熹以为,“大贤以下凡诚有未至者”,“必自其善端发见之偏,而悉推致之,以各造其极也”(《四书章句集注》),即所谓于偏善之处深修,以求其诚。圣人大贤以下主要指的便是有志于“诚”的君子,故而“致曲”应当是一种君子修身的方式或过程。

朱子之外各家,如程颐以为“致曲”即“学而后知”。程颢认为,本性固有,“致曲”即是“去气偏处发”。杨时继承了前辈的观点,以“学问思辨而笃行之”(王守仁《王阳明全集》)为“致曲”。吕大临也将“致曲”解释为“致力于所偏”(何琦《恰到好处:〈中庸〉解读》),把“曲”看作是德行之偏。游酢则从另一个角度做了诠释,认为“致曲”者“临言而必思,不敢纵言也,临行而必择,不敢径行也”(石敦山辑,朱熹删定《中庸辑略》卷下),以此阐释了“致曲”者应当谨言慎行,这是建立在现实未达“诚”之境界的前提下。

而欲达“诚”之境,则如《中庸》第二十章曰:“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即所谓圣人率性而为,照应“自诚明,谓之性”(《中庸》第二十一章)一句。相比之下,“致曲”者则要“自明诚”,承教化之功,以推致于至诚。朱熹指出“人之道”便要“择善而固执”,方可“明善”“诚身”,颜回的事例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诸家从不同的角度解读了“致曲”及“致曲”者的特点,而朱熹更详细阐释了“致曲”之因。朱熹认为“曲”是“气禀”之异,《中庸或问》又以“致曲”与孟子所谓“扩充四端”相应。综合而言,“致曲”也是由部分善性扩充至全体的一种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二、“致曲”义理探讨

朱熹释“致”为“推致”“推极”之义,即推求至极,《大学》中所言的“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正是此义。易得“致”其义,即是探求知识与修养的极限,对“致曲”的理解,关键就在于“曲”字上。

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认为:“曲,一偏也。”其释“曲”为“偏”,是取其“方面、部分”之义,如《荀子·天论》有“万物为道一偏”一句,是说万物是“道”之片面的体现。《荀子·解蔽》又有“凡人之患,蔽于一曲”之言,《庄子·天下》也道“不该不徧,一曲之士”,都是“曲”释作“片面”之义例。程颐跟朱熹一样,都认为“曲”是人各自偏善之处或所谓“偏胜处”“气偏处”,而“自其善端发见之偏”便能“各造其极”(《中庸》第二十三章)。持这样的观点,大抵是受到《周易》“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的启发。

在《礼记》中,孔颖达注疏对“曲”也做了较为详细的解释:“曲,谓细小之事。言其贤人致行细小之事不能尽性,于细小之事能有至诚也。”即是说,贤人在做各种小事上,并不能完全发挥自己本有之性,却可以通过小事达到“至诚”的境界。这里所解释的“曲”便落实到了具体而细微的事情。据此,而“其次致曲,曲能有诚”便可以理解为君子致行小事而达于至诚。结合《中庸》第十二章这样一段话,或许能佐证这样的认识:“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故君子语大,天下莫能载焉;语小,天下莫能破焉。《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对“费”和“隐”的理解,郑注和孔疏都倾向于“拂、悖”和“隐而不仕”之义,相比之下,朱熹则释之为“用之广”与“体之微”。所谓“体用”之辨,《论语》早已有之,一般认为“体”指的是本体和实质,“用”是指运用和表征,如孔疏《周易·说卦》提到的“天之体以健为用”,即是天的本体通过生生不息的特征表现出来。据此而言,朱熹便是认为君子之道表现出包罗万象的表象,而其本质却隐而难见,微妙难言。《中庸》第十二章,比较夫妇与圣人,表达了君子之道大至天地,小达夫妇,无所不包这样的道理,故而朱熹的观点在文理上,相比郑孔是更为合理的。

综合来看,《中庸》第十二章照应了首段“道不可离”之论,同时暗含着圣贤之道“大中有小,小中见大”的特点;在第十六章,孔子对“鬼神之德”其“微之显”特征的阐述,同样是为了证明“诚之不可掩”且“不可怠倦不敬”的道理,故而君子应当在小事上发挥“诚”的态度和境界。所以,将“致曲”理解为“致行小事”,或许更符合《中庸》前后上下文所蕴含的意义和逻辑。

另也有两例可资佐证。《孔子家语》中,王肃注“小让如伪”句则说:“所以致曲,故如伪而不诚。”“小让”是指小的礼节,这里说明小的礼节正是体现“曲能有诚”的地方。《礼记》中也有《曲礼》一章,主要记述着细致入微的各种礼仪标准。综合来看,“曲”有“细小之事”之义,是不乏其例的。

除此之外,“曲”可能还有更深刻的内涵。为探讨其深意,先下列程颢、程颐《二程遗书》中一段:“人自孩提,圣人之质已完,只先于偏胜处发,或仁,或义,或孝,或弟。……去气偏处发,便是致曲;去性上修,便是直养。然同归于诚。”程颐指出,“去性上修,便是直养”,可见“直养”与“致曲”是相对应的。郑玄《礼记》注曰:“由至诚而有明德,是圣人之性者也。”所谓“天命之谓性”,去性上修即是圣人“自诚明”之事。可见,“直养”是建立在“诚”的基础上,“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便能做到的。相比之下,“致曲”则要“择善而固执”,努力坚守诚善之处,经历相对更为曲折的过程。曲直之分,就能很明显地体现出来。相对于“直”,“曲”更接近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上提到的事物的发展规律,即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人的发展过程,往往也會呈现出螺旋式的上升态势,这一哲理在《周易》中非常明显。《周易·系辞上》有“曲成万物而不遗”句,依王韩注孔疏所言,“曲”即是顺势应变,不拘于一方,同时委屈于细小之处。这里也包含着“曲”有细小之义,同时又暗含着事物发展变化的曲折性的道理。《道德经》第二十二章所谓“曲则全”之理,也能按照这样来理解,即采取委曲求全的柔性手段来达到目的而不留遗憾。至此而观,“致曲”相对“直养”而言,更需要潜心缩首,韬光养晦,以图至诚,正是秉承着《周易·乾卦》之辞所蕴含的古老智慧,即在成就“飞龙在天”的圣人境界之前,需要经历“潜龙勿用”“朝乾夕惕”等过程。

理学诸儒多认为“致曲”是发善端之偏,在如仁、义、孝、悌等善性上用功。笔者认为,还是因为儒理学更重视伦理之道,围绕人际关系的社会问题展开,故而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致曲”一词所蕴含的哲理意味。在战国时期,《荀子》与《周易》就已经体现出了将哲理之道与儒家之道相统一的萌芽,如《周易·系辞上》有“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便将自然天道与人之善性联系起来。故而,从哲理范畴上去理解和解释儒家经典概念的意义,应当是合理的,同时也是有意义的。

三、“致曲”与《中庸》的联系

朱熹在“中庸”一题后注曰:“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此处“无过不及”应为“无过无不及”。《中庸》也有提到“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二程遗书》有言:“故无过无不及,中而已矣……贤者常常失之过,不肖者常失之不及。”其很明确地用“中”来解释“无过无不及”之义,这可以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上的适度原则来理解,即凡事要掌握“度”,正如《论语·先进》所言“过犹不及”,“过”和“不及”都是未能遵循“中”。《中庸》又提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故而“中”是与情感相矛盾的,有情感的存在,便难以做到不偏不倚,而关于“庸”就如朱熹注解所言,代表了恒常普遍的意思。总结起来,“中庸”代表着不偏于极端,同时无处不在的平常之理,这一点朱熹便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解释为“盖中无定体,随时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也。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谨不睹,恐惧不闻,而无时不中”。

“中庸”之理贯穿《中庸》全篇,如前面提到的第十二章体现着“庸”的意义,即道无处不在,上至圣人,下到夫妇,概莫能外;又前面提到的第十六章有孔子对“鬼神之德”其“微之显”特征的阐述,暗含着“君子慎其独”之义,即君子敬畏鬼神,无时不恪,这也能体现“庸”的道理;第八章论述颜回对待中庸之道的方式,则能体现“中”的内涵,即坚守心中而不失其善,方能“允执其中”,故而朱熹注“此行之所以无过不及”(《四书章句集注》)。又如,第十一章引述孔子之言:“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废,吾弗能已矣。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唯圣者能之。”孔子不认同生僻之理和怪诞之事,是因为这是有违“中”不偏不倚的准则。孔子同样也反对行中庸之道而半途而废,因为这也有违“庸”平常、无时不在的道理,所以君子需要慎独,需要如“潜龙”一样潜身缩首,孜孜不倦于中庸之道。

综合来看,“致曲”其义其实与“中庸”精神密切联系。“致曲”不仅包含着“致行小事”而践行至诚的道理,同时暗含着通过曲折以达极致的意思,这与“中庸”“不偏不倚,无过不及”“恪守慎独”之内涵是相互贯通的。为图分析,故下列《中庸》第三十三章为例:

《诗》曰:“衣锦尚絅。”恶其文之著也。故君子之道,暗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君子之道,淡而不厌,简而文,温而理。知远之近,知风之自,知微之显。可与入德矣。

《诗》云:“潜虽伏矣,亦孔之昭!”故君子内省不疚,无恶于志。君子之所不可及者,其唯人之所不见乎?

《诗》云:“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故君子不动而敬,不言而信。

《诗》曰:“奏假无言,时靡有争。”是故君子不赏而民劝,不怒而民威于鈇钺。

《诗》曰:“不显惟德,百辟其刑之。”是故君子笃恭而天下平。

《诗》云:“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子曰:“声色之于以化民,末也。”

《诗》曰:“德輶如毛。”毛犹有伦。“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

上列内容以《诗经》中的话为引,总结了君子之道的特征。“淡而不厌,简而文,温而理”反映了君子之道不偏不倚、众善兼美的特质,即“中”的内涵;“暗然而日章”“知远之近,知风之自,知微之显”则体现“庸”的含义,万事万物的发展都是需要持之以恒的量的积累而促成的,譬如远需要从近开始,风也需要从源头吹起,显著终究也是由细微发育而来,故而君子看似恬淡无为,而奉行的事业和道义会逐渐显现光明。

联系“致曲”一段,结合其义不难发现,“致曲”恰恰体现了君子恪尽天道的方式和过程,即需要从细微之处做起,培养个人的优秀禀赋,耐心曲折地前进,故而达到“不动而敬,不言而信”的程度,无时无刻不恪尽本职。而“人之所不见”的细微处,正是君子与常人的差距所在。

“曲能有诚”,过程中君子坚守正道而不移,故而君子“内省不疚,无恶于志”。唯有如此,才能使“诚”通过“形、著、明、动、变”等一系列过程,最终“化”为自然。此时,君子已达“至诚”的境界,便能“化育天下”,故而“君子不赏而民劝,不怒而民威于鈇钺”,君子深入到细微处的恭敬坚守,使天下之民为之景仰,潜移默化之中,使中庸之道深入人心,令人民自发效仿践行,自然天下平,这样的追求正如“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所说的那样,达到了润物无声、“春风雨化”(《孟子·尽心上》)的教化效果。这便是“致曲”“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之道。

朱熹等学者所总结的“致曲”之义,当然是对人修身立德的优解。从根本上而言,“致曲”当是指从细微处推致至极,做到最好。同时,从哲理上理解,它又包含着事物曲折发展的一面。对“致曲”概念的提出,源于先哲对于人性的深入理解,故而要达到不偏不倚、无时不中的“中庸之道”,则需要慎独,在“人之所不见”的细微处,坚守善性正道而不移,最终使得心无旁骛,想无杂念,达到“至诚”的境界,从而化育万方,安定天下,这才是君子对“中庸之道”的践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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