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正义观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理论与实践维度的分析

2023-07-20 00:57李冬梅滕明翰
党政干部学刊 2023年6期
关键词:创造性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李冬梅 滕明翰

[摘  要]传统正义观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中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传统正义观具有丰富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仁”为核心的亲仁善邻正义观、以“义”为核心的天下为公正义观、以“道”为核心的天人合一正义观,以及以“法”为核心的革故鼎新正义观。当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面对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的挑战,关键是要对传统正义观进行创造性转化,将传统正义观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坚持革故鼎新,切实解决当下所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义观;创造性转化

[中图分类号]A81;D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3)06-0075-06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只有各国行天下之大道,和睦相处、合作共赢,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1]新时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现实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推动的过程中要充分继承、发展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新时代,面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必须深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充分挖掘传统正义观的精华,使其在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传统正义观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中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丰富和发展当代中国正义观

当代中国正义观不是无根之水,无本之源,而是建立在中国近代以来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经验总结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基础之上的,传统正义观是当代中国正义观的重要本土资源。一个国家正义观的传播力与影响力对其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际社会中我们要不断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在实践中对传统正义观进行创造性转化,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当代正义观,从而提高当代中国正义观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有利于推动中国传统正义观的创造性转化

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创造了许多优秀的哲学思想,其中就包含着以亲仁善邻、天下为公、天人合一和革故鼎新为代表的传统正义观。在唯物史观的立场上,“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2]534传统正义观作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仅应该继承其精华,实现“守正”,更应该在实践中对其积极地“扬弃”,进行创造性转化,实现“创新”。只有在哲学文化实践和社会实践中才能将传统正义观创造性转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指导我们的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让传统正义观在新时代充满生命力,实现其守正创新。

(三)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是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3]新时代,我国物质文明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为解决人类发展面临的种种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因此也不能忽视精神文明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不仅要弘扬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好革命文化,同时也不能忽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深入研究传统正义观,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使其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于丰富中国当代正义文化,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具有积极意义。

二、传统正义观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中的理论维度分析

传统正义观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萌发于西周,在春秋战国时期主要包括以“仁”为核心的亲仁善邻正义观、以“义”为核心的天下为公正义观、以“道”为核心的天人合一正义观,以及以“法”为核心的革故鼎新正义观,对中国当代正义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以“仁”为核心的亲仁善邻正义观

亲仁善邻正义观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和荀子,他们的思想都是以“仁”为核心的,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孔子虽然崇尚周礼,注重“礼乐”对人的规范及教化作用,但“仁”才是其正义观的核心所在,孔子认为:“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樂何?”[4]35他把“仁”看作衡量正义的标准、“礼乐”的前提和基础,并指出“克己复礼为仁”,认为“复礼”是实现“仁”的一种手段和途径,而“仁”才是“礼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义利观上,与墨子的功利主义不同,孔子并不看重利,并指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4]61,认为人之性情之真的流露,只须其合礼,“至其发于行为,果得有利的结果与否,不必问也”[5]73。因此,孔子的正义观并不是对周礼的“述而不作”,而是“以述为作”,是对周礼的一种积极的扬弃。

孟子继承并发扬了孔子以“仁”为核心的亲仁善邻正义观,并对其进行创新性发展,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6]324的民本思想,认为一切上层建筑都是为民所设,丰富了以“仁”为核心的亲仁善邻正义观。孟子还将以“仁”为核心的亲仁善邻正义观进行创造性转化,运用到经济制度上,赋予西周井田制以新的含义,构想其为一种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理想经济制度。在义利观的问题上,孟子主张义,反对利,从“仁”的角度出发,将民心放在比物质利益更高的位置上,尊重民俗。

荀子是孔子所开创的以“仁”为核心的亲仁善邻正义观的继承者,指出“人主仁心设焉,知其役也,礼其尽也,故王者先仁而后礼,天施然也”[7]431,提出了以仁为体、以礼为用的观念,认为“礼”是“仁”的体现和表现形式。此外,荀子也继承了孟子的民本正义观,指出“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7]428,强调“爱民”的重要性,发展了孔子“近悦远来”的思想。在义利观上,荀子与孟子一样重义,但荀子并不轻“利”,其正义观带有一定的功利主义色彩,指出“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7]300,肯定了人对基本利益及生存所需的追求,并提出需要用“礼”规范“利”,最终实现“仁”的正义。

(二)以“义”为核心的天下为公正义观

墨子与孔子、孟子不同,其天下为公正义观带有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但其正义观中的功利主义是在平民立场上的功利主义,其所追求的“功”“利”归根到底是更实际、更大的“义”,主张兼爱与非攻。墨子对“执有命者之言”,提出了三条明辨标准:“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8]286,由此可以看出,墨子是强调“功”,重视“利”的。但墨子的功利主义正义观与孟子的民本正义观一样,是建立在平民立场上的功利主义,将“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尤其是将“人民之大利”作为判断一切功利价值的标准,因此,墨子的功利主义正义观的核心是更实际、更大的“义”。墨子虽然强调节用,但只反对“不加于民利”的加费,并指出古代明王圣人“王天下”的最主要原因是“其爱民谨忠,利民谨厚,忠信相连,又示之以利”[8]186。墨子秉持着以“义”为核心的正义观,提出了兼爱的学说,主张不仅要“利他”,同样也要“利自”,实现天下为公。在以“义”为核心的天下为公正义观下,不仅要通过兼爱“兴天下之利”,也需要“除天下之害”,因此墨子提出了非攻的思想,非攻是兼爱的学说在处理国家问题上的具体化。墨子在“国家百姓人民之利”的立场上,指出侵略战争是不利于人民的,是最大的不义,反对攻伐。

(三)以“道”为核心的天人合一正义观

杨朱、老子和庄子虽然没有明确的师承关系,但都秉持着以“道”为核心的正义观,崇尚天人合一。杨朱之学曾是先秦显学,孟子曾评价“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6]138,但杨朱及其弟子在历史上并未留下著作,其正义观主要窥自先秦及后世其他学者著作之中。杨朱的正义观主张“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9]230。与墨子的“爱人利人”不同,杨朱固然不赞同舍己为人的利他主义,但又同时反对损人利己的做法,与后来老庄的“无为”思想是一致的。杨朱虽未直接提出“道”的命题,但其提出的“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10]940,与后来老庄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其正义观的核心也是“道”,体现了对客观规律的消极遵循。老子是“道”命题的提出者。老子对当时及传统世俗的思想制度持反对态度,具有一定革命性,但老子的反对,亦是一种消极的反对。老子正义观的革命性还体现在他的唯物主义思想中,先秦时期,诸子百家对“天”普遍賦予了道德的唯心的意义,而老子提出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11]74则是赋予“天”以唯物的意义。此外,老子首次明确提出了“道”的概念,认为“道”是“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11]159的,这是老子一切正义观的核心与遵循,认为人的行为应该效法地、天,最终应当遵循自然的“道”。庄子极为推崇老子的思想,也反对当时传统的思想制度,受到辩者思想的影响,庄子的反对也主要以辩论的形式为主。

(四)以“法”为核心的革故鼎新正义观

法家是战国时期最重要的学派之一,主张革故鼎新。法家主要分为三派,以商鞅为代表的一派重法,以申不害为代表的一派重术,以慎到为代表的一派重势,而韩非子则是三派的集大成者,其革故鼎新正义观的核心都是“法”。商鞅变法对秦国当时传统的思想制度实现了积极扬弃,体现了革故鼎新的精神,具有突出的革命性和进步性。商鞅的正义观具有鲜明的平等观,强调“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12]124,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正义观,突出了“法”的核心地位。商鞅与墨子一样,是功利主义者,指出“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12]60,认为对名利的追求是人之天性,但与墨子不同的是,商鞅更注重通过“法”,尤其是通过刑与赏对人们追求名利进行调节,实现赏罚分明。申不害主持了韩国的变法改革,是法家三派中强调以术治国的一派。申不害的正义观同样以“法”为核心,认为“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称轻重,所以一群臣也”[13]967。韩非子将申不害的阳术概括为“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14]620,从本质上看这是贯彻落实以“法”为核心的正义的途径,是整顿吏治的方法论,而申不害的阴术则是为了维护君权的手段,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慎到所代表的是法家三派中强调以势治国的一派,慎到虽然重势,但其正义观的核心仍是“法”,指出“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突出了“法”的核心地位,认为“法”是评判正义与否的标准。慎到的“势”,不仅包括道家所注重的自然规律,还包括社会之势,即社会规律,认为法发于人间、合乎人心,主张“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臣尽智力以善其事,而君无与焉,仰成而已”[15]4,具有一定民本主义思想与无为而治的色彩,认为遵循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法才是正义之法。

三、传统正义观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中的实践维度分析

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1]。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6]502。因此,要对传统正义观进行创造性转化,就必须结合具体实际,将传统正义观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创造性地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种种赤字。

(一)以亲仁善邻正义观克服和平赤字,构建全球利益共同体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社会正面临严重的和平赤字。人们往往把观点喜好、利益得失作为判断事实是否真实的标准,以至于世界各国在价值观念上存在割裂,给世界的持久和平带来一定的风险。要想有效解决和平赤字这一问题,就必须首先从价值观念着手,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其中最重要的是树立正确的正义观,指导国际社会中的交往行为和交往方式。

以“仁”为核心的亲仁善邻正义观具有丰富的和平思想。当今世界各国都有各自不同的核心利益以及主权、安全、发展等利益,这些利益相互交织,有时对立,有时统一。在现存国际秩序下,因为利益冲突引发的军事危机严重威胁了世界的持久和平。亲仁善邻正义观强调“克己复礼为仁”,要克服“和平赤字”,各国必须保持克制,严格遵守国际法,在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规范下实现各自利益。中国要充分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继承和发扬亲仁善邻正义观的民本主义精神,立足各国人民对和平的普遍关切,不仅要充分发挥联合国各主要机构在处理国际纠纷中的作用,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也要积极扩大和完善以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为代表的合作机制的影响力,为各国搭建对话协商的平台,进一步完善国际法,以规范各国的“利”,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只有将以“仁”为核心的亲仁善邻正义观进行创造性转化,坚持亲仁善邻,深化同各国友好互信交流和利益融合,积极构建全球利益共同体,才能在“后真相”时代推动解决和平赤字这一难题。

(二)以天下为公正义观克服安全赤字,构建全球安全共同体

以“义”为核心的天下为公正义观是平民立场的正义观,倡导“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普遍安全,是“天下之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系列威胁世界人民利益的全球性安全问题,是必须要解决的“天下之害”。因此,必须对天下为公正义观进行创造性转化,使各国人民实现“兼相爱、交相利”,共同解决各种安全风险挑战。

面对安全赤字这一难题,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必须在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实现全球共建和共享。针对各国合理安全关切,要加强世界各国的对话协商,寻求各国安全利益的最大公约数,避免单边主义行动引发更大的安全危机。当今世界,传统领域与非传统领域安全问题相互交织,不同性质的安全问题之间也存在复杂的联系,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任何一个地区的安全问题都与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幸福息息相关,必须坚持科学的决策,促进以联合国、上合组织为代表的国际安全组织决策机制的民主化、科学化、实践化。一方面,要树立“爱人利人”的价值观,理解“利他”和“利己”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要以实现各国人民的安全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决策的民主化,严格遵守联合国的议事规则,通过对话、协商、决议的方式共同解决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对于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安全问题,还要加强国家之间在信息方面的交流,在总结解决安全问题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对以“义”为核心的天下为公正义观进行创造性转化,坚持天下为公,加强国际安全合作,积极构建全球安全共同体。

(三)以天人合一正义观克服发展赤字,构建全球发展共同体

人类全部历史的首要客观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为了生活,人类必须生产满足衣、食、住等需要的物质资料,这也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为了得到生活所需,人与自然的“斗争”推动了生产力不断发展。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力虽然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但资本主义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16]161。21世纪以来资本主义对自然界的无情掠夺,对自然界造成了巨大破坏,并引发全球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危机及气候风险加剧等一系列问题;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保护主义、逆全球化等思潮使低迷的全球经济雪上加霜,引发了全球发展赤字。天人合一正义观高度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要实现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妥善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正义观,只有将天人合一的正义观进行创造性转化,充分认识到人与自然界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只有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才能使全球经济永续发展。同时,天人合一正义观的核心是“道”,要尊重客观规律。

中国发展十分重视科学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破解发展赤字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中创造性提出了全球发展倡议,指出:“我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就是着眼全球共同发展的长远目标和现实需要,凝聚促进发展的国际共识,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推动世界各国共同发展进步。”[17]面对发展赤字这一难题,首先要对以“道”为核心的天人合一正义观进行创造性转化,在经济发展中树立正确的正义观,弘扬天人合一正义观,把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看作一个生命共同体。一方面,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生态破坏、资源短缺等生态问题是人类面临的共同危机,世界各国必须携手应对,以邻为壑只会害人害己。必须针对各国不同的发展实际,充分利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金砖国家等平台,通过对话协商协调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与全球环境保护。面对气候变化问题,中国将有计划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绿色发展的变革,世界各国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分阶段、有步骤地控制碳排放量,推进全球能源革命,破解极端气候与资源短缺难题。另一方面,面对目前不景气的全球经济,要对以“道”为核心的天人合一正义观进行创造性转化,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摒弃冷战思维和保护主义,坚定奉行开放的经济战略,降低关税,减少贸易壁垒,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继续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國家等载体在维护经济全球化上的作用,加强各国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之间的流通,在互利共赢中推动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

(四)以革故鼎新正义观克服治理赤字,构建全球治理共同体

以“法”为核心的革故鼎新正义观在中国古代指导了多次变法运动,蕴含着丰富的变革精神。对全球治理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变革,积极构建全球治理共同体,就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在正义观上达成共识。革故鼎新正义观重视法的地位,当代国际法对维护国际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1]。法家认为“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14]704,政治社会制度应该随着实际情况而变化。只有尊重社会发展规律,推动国际法和全球治理体系向更合理更正义的方向改革,构建全球治理共同体,才能破解全球治理赤字。

全球治理赤字与每个国家息息相关,面对这一难题,必须对以“法”为核心的革故鼎新正义观进行创造性转化,在科学的正义观的基础上,对现存国际法进行积极扬弃,进一步明确国际法的主要条款。在国际法面前主权国家一律平等,这是有效调解各国利益纠纷的制度前提,也是国际法正义真正实现的保障。同时,还要积极发挥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不仅要完善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的议事规则,确保每个国家都享有相应的话语权,还要开创和完善新的治理机制,实现对全球治理体系的合理补充。要积极打造全球治理共同体,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向着更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方向改革,从而共同破解全球治理赤字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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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海巍

[收稿日期]2023-05-05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马克思经典著作的当代价值”(L12AKS005),主持人栾春苹。

[作者简介]李冬梅(1982—  ),女,辽宁朝阳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滕明翰(1997—  ),男,辽宁大连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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