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热带雨林的和谐之美
——以《西双版纳报》宣传保护濒危野生动物为例

2023-08-31 13:27张春玲
中国地市报人 2023年8期
关键词:野象爱鸟亚洲象

张春玲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拥有地球北回归线上仅存的热带雨林,在这片中国热带生态系统保存最完整的地区,保护着756种野生动物,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其中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就达109种。保护拯救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全社会的责任。云南《西双版纳报》发挥党媒的责任与担当,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先后开设生态周刊、生态家园、生态卫士、生态立州、生态文明排头兵、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等专栏,开展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讲好西双版纳人与濒危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故事,传播热带雨林的和谐之美,向读者普及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观点,为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生根、谱写美丽中国新华章贡献媒体力量。

一、传播人象和谐之美

亚洲象是热带雨林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西双版纳是云南野生亚洲象的主要栖息地。西双版纳从1958年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起,就把热带雨林生态系统和亚洲象等野生动物列为重点保护对象,通过全州各级政府和各族群众的不懈努力,亚洲象种群数量从20世纪80年代的170余头增加到现在的300多头,全州71%以上生态良好的乡镇均有野生亚洲象活动。

为缓解人象冲突,西双版纳州建立亚洲象食物源基地,开展亚洲象栖息地修复,建立生物隔离带、防象栏等主动防象工程以及覆盖全州亚洲象活动区域的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监测队伍、护象队;成立亚洲象保护管理中心、西双版纳亚洲象救护与繁育中心,全力救助伤、病、残、遗弃的野象;持续开展科普教育,每年紧扣热带雨林、亚洲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开发生态教育课堂……

人象和谐是西双版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西双版纳报》紧扣全社会追求生态文明的心声,围绕如何保护、如何和谐相处、如何建立健全亚洲象保护长效机制等题材,以消息、通讯、评论、散文等多种形式,多角度传播西双版纳人象和谐共生的故事,吸引读者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让生态文明理念、生态保护故事被更多的人所认知、共享、传播。

2021年的7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即将在昆明召开,在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子保护区的热带雨林周边,一场救助野象的行动正在展开。当天有群众报警称,一头受伤小象被象群遗弃的茶地边。西双版纳州救助部门立即组织救援队,冒着被野象群攻击的危险,成功对这头年仅2个月大的受伤小象实施了紧急救援,并顺利将其运抵位于野象谷的亚洲象救助中心进行救治。因小象被救助地位于景洪市普文镇曼飞龙村委会支龙村民小组,地名里有两个“龙”字,所以被取名为“龙龙”。《西双版纳报》第一时间发布了新闻稿《受伤小野象被象群遗弃 西双版纳紧急联合施救》,后续跟进报道了《受伤小象“龙龙”的康复生活》,受到新华网、人民网、央视新闻、云南网等中央、省级媒体的广泛关注,纷纷对小象“龙龙”的现状进行了持续报道。截至目前,小象“龙龙”百度搜索相关新闻达到38万多条。

除了救助受伤野象,人象和谐相处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写照。香烟箐是西双版纳热带雨林腹地的一个小村寨,被野象频频“造访”,水稻、玉米几年都没有收成。为更好保护野象亚洲象,保障村寨发展和村民安全,2015年,香烟箐村民小组搬迁到生产生活更加便捷的新址,离过去村寨3公里。随着野生亚洲象的逐年增多,香烟箐仍然处在亚洲象短距离迁徙、寻觅食物的重要通道上,常年与野象共处。为有效防范亚洲象进村“肇事”,安心借道,2017年,政府在香烟箐开展亚洲象防护栏建设,围绕村寨修建了一道坚实的防护栏,人象隔“栏”相望,却隔不断彼此的联系。40多年来,这里的村民与野象和平共处已成为生活常态,为受伤小象疗伤投食、当起保护亚洲象的义务宣传员、担任亚洲象观测员等,香烟箐一跃成为中国人象和谐第一寨。

香烟箐是人象和谐相处的典范。《西双版纳报》抓住这一热点事件,精心组织,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积极策划,先后多次派出记者走进香烟箐进行深入采访,用记者手中之笔感知人象和谐相处的温情,用心用情讲好香烟箐人象和谐共生的感人故事。《“象”往已久的人象和谐——走进“中国人象和谐第一寨”香烟箐村》《香烟箐:延续近半个世纪的人象和谐故事》等一篇篇稿件,通过线上线下新闻平台发布,向读者描绘出一幅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2022年12月,香烟箐村民与亚洲象和谐相处40多年的中国故事,走进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与来自196个缔约方代表和国际友人分享,引起与会者的强烈反响。《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副执行秘书大卫·库珀动情地说:“香烟箐村民长期与亚洲象和谐相处的生动故事,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完美诠释,为世界提供了鲜活的中国样本。”

二、传播人鸟和谐之美

中国共有鸟类近1500种,云南约有1010种,西双版纳就有490余种,该州在仅占全国约2%的国土面积上,拥有全国近三分之一的鸟的种类。其中,就包括被列入中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lUCN)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红梅花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龙镇勐宋村是国内唯一的红梅花雀栖息地,栖息着仅有的50至70只红梅花雀。目前世界上大概有20几种红梅花雀,而在中国能够野拍,且能在繁殖期随时拍到的仅此一种。由此可见,保护红梅花雀刻不容缓。

2014年,一群鸟类摄影爱好者在景洪市勐龙镇勐宋村发现红梅花雀,消息一经发布,吸引全国各地的观鸟者、摄影爱好者、鸟类研究者等纷至沓来,想要一睹红梅花雀的“芳容”。同时,爱鸟人士自发来到这里发起保护红梅花雀行动。随着一群群拍鸟爱好者的到来,村民们的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转变,从捕鸟猎鸟到自觉爱鸟护鸟:为方便拍鸟爱好者出行,开展“拯救红梅花雀在行动”修路活动;建设鸟塘,吸引拍鸟爱好者前来拍照;为拍鸟爱好者当向导。村民从一系列爱鸟护鸟行动中,逐步探索出一条发展生态经济的致富路。

人与鸟类和谐共生,意味着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完整。针对西双版纳拍摄到红梅花雀这一重大发现,《西双版纳报》积极构建舆论环境,陆续发布了《红梅花雀来 “鸟事”变大事》《哈尼山寨“喂鸟人”》《景洪勐宋:又到红梅花雀拍摄季》等文章和精美图片,向读者讲述一群普通人爱鸟护鸟的故事,以此宣传爱鸟护鸟就是守护绿水青山,就是建设生态文明。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参与到野生鸟类的保护工作中来,在全社会形成爱护鸟类、从我做起的浓厚氛围。同时,注重宣传生态环保理念,让爱鸟护鸟意识深入人心,站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不断为鸟类创造适宜生存的条件和环境,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我每年都来勐宋好多次拍摄红梅花雀,几乎成了一个难于割舍的情怀,只为喜欢听不绝于耳的‘叽叽叽’的鸣叫声,只为喜欢看忙碌穿梭的红色身影,只为赞扬当地群众为保护美丽精灵所付出的爱心和努力。”

“野生鸟捕来笼养不易存活,不会繁衍,野外才是鸟儿们的天堂,保护鸟类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这些爱鸟护鸟人士的心声,如一缕缕春风吹进读者的心田,进一步凝聚起更强大的力量,引发读者爱鸟护鸟热情,并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爱鸟护鸟的行动中来,北京、上海、江苏、河南、贵州……全国各地的爱鸟人士慕名而至,参与宣传保护活动中来。

《西双版纳报》还把司法机关参与红梅花雀保护行动作为生态保护普法宣传。《公益诉讼为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筑起司法保护屏障》《州人民检察院保护红梅花雀栖息地》等稿件讲述检察机关主动介入,把“鸟事”变成检察机关的“大事”来抓,列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充分运用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定期巡查红梅花雀栖息地及周边的环境状况,对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依法及时办理,共同保护红梅花雀赖以生存的环境。《西双版纳报》抓住这种典型案例,办理一件,教育一片。起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的同时,引导读者增强保护濒危野生鸟类资源的意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干扰野生鸟类的生活、不破坏野生鸟类的栖息地;自觉规范观鸟和野鸟摄影行为,充分尊重野鸟生活的自然规律,做到文明观鸟、生态摄影。

三、传播人猴和谐之美

蜂猴也叫作懒猴,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亦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易危物种。蜂猴受分布区狭窄、繁殖率低、生存能力较差等因素影响,其种群数量日趋减少,已处于濒危状态,于1989年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立足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扩大保护区面积,构建西南绿色生态安全屏障,蜂猴得到有效保护。同时,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进村入户等方式,广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明显增强,发现并主动上交蜂猴的事例不断增多。

2022年4月1日凌晨6时,一只右前肢受伤的蜂猴疼痛难忍,便跑到勐腊县勐仑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部“求治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蜂猴带回大队,并及时联系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进行检查和治疗。通过治疗,小蜂猴被移交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收容救助。

2022年3月16日,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只跑到他家菜园里的蜂猴已被捕获,请民警前来救助。随即,值班民警驱车前往报警群众家中,并将蜂猴带回,随即放归森林。

2021年7月,勐腊县勐捧农场八分场九队一居民在自家发现一只蜂猴,便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接到报警后,勐腊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并将其移交到勐捧镇野生动物救助站。在确认蜂猴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救助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其送回自然保护区。

2021年3月18日,由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勐腊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被告人陈某某非法收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蜂猴皮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事例看似平凡,但每个救助故事都是普通群众、民警和救助站工作人员携手为蜂猴搭建的生命通道,这些小小的善举实则充满人间大爱受到人们称赞,许多通讯员把这些有关救助蜂猴的稿件投到《西双版纳报》。报社编辑把发布此类稿件作为宣传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重要抓手,精心修改,突出主题,提高稿件新闻影响力、亲和力、感染力。《受伤蜂猴到医院“求治疗”》《蜂猴误闯菜园 警民联手救助》《勐捧镇放生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蜂猴》《勐腊首例涉珍贵野生动物公诉案开庭》等稿件先后见报,以此作为保护蜂猴的典型案例加以宣传,带动更多的人加入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行动中。

人与濒危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精彩故事还在继续上演,《西双版纳报》宣传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脚步不会停歇。

新闻漫画《安全使用》 徐骏/作(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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