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背景下中泰跨境电商发展路径探析

2023-09-24 16:18李洁梅
中国市场 2023年25期
关键词:跨境电商

李洁梅

摘 要:泰国是中国跨境电商在东盟的重要市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给中泰跨境电商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一系列挑战。文章通过介绍中泰跨境电商在跨境贸易规模、政策扶持、电商合作的现状,分析中泰两国在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时面临物流成本高、边境通关效率低、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缺乏专业配套服务、跨境电商人才紧缺等问题,提出建设海外仓和加快智能物流体系建设、完善中泰跨境电商法律法规、优化跨境综合电商服务、加快建设跨境电商人才队伍等一系列措施,助力中泰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关键词:RCEP;中泰贸易;跨境电商;跨境贸易

中图分类号:F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3)25-0005-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3.25.005

1 引言

在全球经济逆全球化、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背景下,2020年11月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东盟十国等共同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RCEP不仅包含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条款,还增加了电子商务条款,是首次在亚太区域内达成全面、较高水平的多边电子商务规则成果,为成员国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国际合作指明了方向,将更好地促进成员国跨境电商发展。

泰国是东盟的重要成员国,长期以来与我国保持紧密的贸易关系。随着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以及中泰两国政府推出相关政策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也得到了较快发展。RCEP协定生效后,将整体降低贸易壁垒,中泰两国跨境电商将从关税下降、高效清关等方面获益;有助于降低两国跨境电商的政策风险和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有助于降低两国跨境电商交易成本和促进整体行业发展。在RCEP背景下中泰跨境电商也面临一些困境,因此如何把握RCEP带来的机遇和应对困境并提出相对应的建议措施,进一步探析中泰跨境电商发展的路径,对促进中泰跨境电商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2 中国-泰国跨境电商现状

2.1 中泰两国跨境电商贸易规模增大

长期以来中泰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紧密,双边贸易投资合作取得长足进步,中国连续第八年成为泰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同时泰国也是中国在东盟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国。近年互联网电商平台发展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在对外贸易中的重要程度逐渐凸显,中泰两国电商贸易也在快速增长。近五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呈逐年递增态势,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为14.2万亿元,较2020年的12.5万亿元同比增长13.6%。根据泰国电子交易发展署ETDA数据统计,2021年泰国电商产业总价值达4.01万亿泰铢,比2020年的3.78万亿泰铢增长6.08%,跨境电商交易约占30%。

2.2 中泰两国出台政策大力扶持跨境电商发展

中泰两国政府相继出台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中国政府陆续推出了一系列跨境電商相关支持政策,如《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等,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泰国政府推出东部经济走廊(EEC)发展规划和“泰国4.0”战略等政策提升本国经济,促进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及数字经济的发展,优化和提升了跨境电商产业链配套服务。

2.3 中泰跨境电商合作日益密切

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电商巨头进驻泰国电商市场后,泰国网络零售、跨境电商和移动支付发展迅速,年均增长率为20%。2016年阿里巴巴收购了东南亚第一大B2C电商平台Lazada,此平台在泰国电商市场占有率第一。2017年京东与泰国顶尖零售商Central Group合作,由京东提供技术、物流等支持和Central Group提供客户资源,共同发展电商业务和金融科技业务,推出JD Central线上零售平台。目前,阿里云已在泰国推出首个数据中心并建立物流中心来支撑其在东盟范围内的跨境电商运行。

3 中泰跨境电商当前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

自中国-东盟自贸区建立及RCEP签署生效以来,中泰两国的经贸合作成果丰硕。当前,中泰跨境电商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在中国迅速发展的电子商务带动下,泰国跨境电商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双边也面临一些困境。

3.1 物流成本高、边境通关效率低

对于中泰跨境电商而言,RCEP的签订意味着跨境贸易量大幅增长,跨境物流需求也随之增长。跨境电商物流是国内物流的延伸,比国内物流更为复杂。中泰跨境电商物流要经过境内物流、离境清关、国际物流、入境清关与商检报税、目的国物流等程序[1]。程序越复杂、距离越远,商品配送时间越长。由于业务流程烦琐和两国间通关政策不同,中泰跨境物流效率较低。目前,国际邮政小包和国际物流专线的跨境物流成本可高达货值的40%[2],物流成本上升不利于中泰跨境电商的发展。同时,还存在无法准确跟踪货物运输情况、不支持退换货甚至有破损丢包等问题,这些会对消费者网购体验造成不良影响,对中泰跨境电商的发展造成阻碍。

通关过程复杂,具体环节操作困难,且中泰两国的“单一窗口”通关尚未统一,因此中泰在边境通关方面对于进口贸易政策、商检、清关流程、货物监管等相关规定存在差异,即使是同一个国家内的不同边境口岸之间的通关手续和信息化程度也不一致,会导致通关效率不高。跨境电商企业未能及时获得通过流程和监管要求等相关资料,也会影响通关效率,降低用户体验,不利于跨境电商发展。

3.2 跨境电商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近年跨境电商迅猛发展,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不能完全与新兴的跨境电商发展相匹配,国内现行的规章还需RCEP制度协调同步。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虽然已出台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品牌商在做跨境电商时也尽可能参照国内商家对消费者的服务标准来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操作性不强,仍无法满足对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例如,在跨境电商交易中很难实现境内关于消费者保护“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在跨境购买商品质量出现问题与维权方面,国家法律对跨境电商的约束力不足,有时还需要跨境电商平台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RCEP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外观设计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规定更严格。由于中泰国情、司法环境的差异以及中泰两国的跨境电商卖家主要以中小企业和个人为主,很多跨境电子商户的法律意识淡薄,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例如,未经许可复制、模仿、假冒他人商标,消费者对此辨别能力有限,同时跨境电商商品多为价值较低的邮政小包,即使被海关没收,但因跨境电商卖家侵权成本较低仍会屡次再犯。RCEP对知识产权保护严格,中泰电商企业将面临更大挑战。因此,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成为跨境电商在立法方面面临的问题。

3.3 缺乏专业配套服务

跨境电商行业对物流、仓储、通信、金融、营销、供应链等方面依赖性较强,中泰跨境电商在这些方面的服务仍存在较大的缺口。例如,清关手续复杂,清关过程中如果企业对进口产品的情况不了解,会造成双方信息上的不对称,影响清关实效,为减少清关问题,通常请专业清关公司协助;货物仓配方面,商品在海外流通需要依赖海外的物流系统,但海外物流不可控因素较多,存在物流成本较高、物流配送时间长、境外货物物流信息难追踪等问题。对于大部分中泰跨境电商企业而言,如果想解决各个环节面临的问题,企业就要投入大量时间、金钱、人力等方面的成本。这就需要为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提供更精细化、更完善的专业配套服务。

3.4 跨境电商人才紧缺

中國跨境电商人才缺口达450万,并每年以30%的速度扩大[3]。随着中泰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商企业数量增多,跨境电商人才的缺口未能及时补齐,亟须培养和引进专业跨境电商人才。在RECP背景下,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物流、金融、营销等复杂问题,急需提升和扩大专业人才队伍。中泰跨境电商尤其缺乏掌握国际贸易、电商专业知识,具备中、英、泰三国语言能力,知晓两国文化习俗,了解国际规则且有国际视野,熟悉跨境物流、有关政策法律等多个专业领域知识和能力的人才。

中泰跨境电商人才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虽然有部分传统外贸人才转入电商领域,但兼备语言能力、跨境电商交易政策规则以及了解中泰文化的复合型跨境电商人才仍然十分稀缺;二是中泰两国部分高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但对于跨境电商人才的专项培养还非常少;三是高校在教学上主要以理论为主,缺少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且涉及跨境电商具体国别语种的学习较少,学习泰语等小语种的人数相对稀少。

4 RCEP背景下中国—泰国跨境电商面临的机遇

RCEP的签署推动了全球自由贸易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向前发展,为区域及世界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对于中泰两国而言,不仅成为推动对外开放和构建双循环发展的重要平台,也将为中泰跨境电商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4.1 关税减免政策为跨境贸易降低成本

对于跨境电商企业而言,关税的高低影响着出口物品的类型和规模。现阶段,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制内的商品关税率为零,超过后按一般贸易管理。RCEP签署之前,泰国跨境电商出口商品要缴纳5%~30%的关税。虽然关税政策有所优惠,但力度偏小不适合大规模、高频次的跨境进出口贸易。RCEP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逐渐实现零关税[4]。关税减免后将大幅度降低生产企业的原材料等进口成本,产品价格上有优势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水平,而出口关税的减免为企业增加更多的利润。RCEP规定,各协约国不对电子传输征收关税,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供应链的成本。中泰作为RCEP成员国,随着RCEP协约国逐步实施“渐进式”零关税政策,中泰跨境电商出口商品所要缴纳关税减少,提高货物出口价格竞争优势,可出口货物类型及数量将大幅度增加。

4.2 跨境电商营商环境大幅改善

RCEP制定了区域统一的电子商务规则,在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同时取消本地化数字存储的要求,允许成员方之间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进行商业行为。有助于中泰之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加强数字经济合作。RCEP提出促进无纸化贸易和承认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推动了中泰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RCEP中与跨境电商相关的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贸易救济、反垄断措施以及争端解决等政策保障将生效,为中泰跨境电商企业增加解决知识产权侵权、不公平竞争与贸易救济措施等问题的途径[5]。这将有利于维护公平的贸易环境,营造出透明、稳定的跨境电商营商环境。

4.3 国际贸易数字化提升跨境电商效率

RCEP致力于推动贸易数字化,有利于实现区域内信息共享。数字技术在跨境电商各个环节广泛应用,在区域内搭建更完善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RCEP成员国的电子商务配套较完善,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得到广泛普及,为跨境电商提供了交易效率的提升机遇。我国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方面都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泰国提出“泰国4.0”战略,建立数字化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和物联网中心。依托RCEP为平台,随着数据的共享、互联互通和智能分析,持续推进中泰跨境电商的转型升级。

5 RCEP下促进中泰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

5.1 加快推动跨境物流数字化转型升级

海外仓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在目的国市场设立的仓储物流节点,通常有境外货物存储、流通加工、本地配送及售后服务等功能。海外仓可以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分析市场需求变化,精准匹配用户的需求和产品供应,提高存货周转率,合理安排订货和发货时间。但前期投资建设和运营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对经营海外仓的电商企业能力要求较高。对于实力雄厚且交易规模大的中泰跨境电商可以考虑采用自建海外仓的模式;或与三方海外仓物流仓储企业合作共建海外仓的方式;也可以与政府、物流企业合作,以PPP模式建立公共海外仓,实现互利共赢。对于中小跨境电商企业而言,可以通过租用或合建海外仓的方式开展业务,以提高跨境物流时效、降低物流成本、简化退换货程序和提升客户满意度。

加快智能物流体系建设,打造中泰智慧物流体系。鼓励中泰跨境电商企业与当地物流企业开展合作,建立仓储物流中心和区域配送中心,形成跨境物流运输服务网络。充分利用中国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统一中泰物流信息标准,打造标准和规范化物流跟踪系统,提升中泰跨境物流体系智能化服务水平。

在通关提效方面,根据RCEP相关条款,通过无纸化贸易与电子认证、电子签名提高通关效率。提升“单一窗口”平台服务能力,加强两国“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扩大两国海关部门合作范围,共同搭建跨国海关信息化系统和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海关数据在两国海关间实时共享。两国海关部门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官方渠道定期更新两国开展跨境电商相关资料要求、贸易流程、检验检疫标准等信息。简化中泰两国通关流程、减少通关时间,进而提高通关效率。

5.2 完善跨境电商法律法规随着RCEP协议的实施,中泰两国之间的贸易量增加,在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问题日益突出。两国政府之间应加强合作,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与RCEP制度及国际规则协调同步。

首先,中泰政府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中关于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从三个方面完善对消费者基本权利的保护:一是完善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例如扩大消费者的知情权范围、完善经营者信息披露的范围、严格跨境电商平台市场准入和认证制定、两国政府和平台加强监管;二是完善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如加快两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进程、加强行业自律、消费者树立自我防范意识等;三是建立完善的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纠纷解决机制,如完善第三方平臺申诉机制、建立完备的争议在线解决(ODR)机制。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接RCEP相关规定,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和加强司法审批改革,推进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等修订工作[6]。

其次,两国政府可以帮助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自律规范和内部监督机制,建立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和社会信用体系。同时,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通过行业自律和信用管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最后,两国政府加强国际合作,遵循RCEP标准共同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条约,帮助中泰跨境电商企业处理贸易纠纷。

5.3 优化跨境综合电商服务

为进一步降低中泰跨境电商进出口的发展壁垒,可以从四个方面解决中泰跨境电商专业配套服务供应不足的问题:一是加速无纸化贸易进程,中泰通过国际合作搭建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物流、金融、税务、海关等信息联通,各部门可使用交互操作的电子认证并提供相应服务,提高贸易效率;二是简化跨境贸易资金收费,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的条件下,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跨境结算便利化服务;三是鼓励金融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支付结算、贸易融资、资金增值等金融服务,为跨境电商企业的运营提供便利;四是使用专业第三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商,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主要包括金融、通关、物流等板块及相关业务的增值服务,跨境电商企业通过使用第三方跨境电商服务可以减少在业务各环节上遇到的问题,提高企业效率,加快企业发展。

5.4 加快培养跨境电商人才

加大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力度。开展中泰合作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机构,高校、企业和政府合作建立中泰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机构,双边高校联合教学,开设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等相关课程,课程内容涵盖跨境电商、法律、物流、管理等专业知识,同时学习另一国语言;企业为高校提供跨境电商实战平台并提供到企业实习机会,提升学生的实战能力;政府提供参观海关和体验通关等实践活动。

电商企业可以从两个方面建设专业跨境电商人才,首先,制定高端跨境电商人才引进办法,引入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并由其对企业内部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其次,组织员工到外部实践基地、产业学院等社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和交流,例如法律、语言、运营、直播等技能培训。培养员工熟练掌握中、英、泰语并了解中泰消费者的线上消费习惯,能更好地和中泰两国消费者在线沟通;了解中泰两国关于跨境电商法律知识,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减少相关诉讼纠纷;熟悉Lazada和Shopee等主流跨境电商网站的运营规则,做好运营推广、销售和售后服务。利用两国教育资源和先进跨境电商技术,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跨境电商领域复合型优秀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6 结语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不稳定,跨境电商提供了新的经济发展机遇。RCEP的签署为中泰两国的跨境电商发展带来积极影响,通过对有利因素加以充分利用,助推中泰跨境电商发展迈上新台阶。同时,需要正视中泰跨境电商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国家、电商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共同努力,建设海外仓和加快智能物流体系建设、完善中泰跨境电商法律法规、优化跨境综合电商服务及加快建设跨境电商人才队伍,共同推进中泰两国跨境电商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桂珊.RCEP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创新路径探究[J].商讯,2021(18):104-106,168.

[2]孙春露.RCEP的签署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研究[J].全国流通经济,2021(25):46-48.

[3]吴鑫洋.新零售视角下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21(10):106-108.

[4]吕红军.RCEP生效实施助推中日韩合作升级[J].对外经贸实务,2022(4):4-8.

[5]袁波,王蕊,潘怡辰,等.RCEP正式实施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国际经济合作,2022(1):3-13.

[6]张百珍.RCEP对广东省跨境电商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J].对外经贸实务,2021(7):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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