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专用基金建设研究

2023-09-24 16:18左磊宋宪捷陈力
中国市场 2023年25期
关键词:成果转化运行模式国防科技

左磊 宋宪捷 陈力

摘 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是提高我国军事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手段,统筹利用好专项基金是促进国防科技成果向战斗力转化的重中之重。文章从顶层设计、规章制定、评审及专家建设、项目延续性和多元化资助5个方面总结分析了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包括美国、中国、德国、日本、欧盟的科学基金运营模式,结合成功经验从规章制度、资金分配、扶持方式、团队服务、评价机制5个方面为我国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专用基金建设工作提供启示建议。

关键词: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专用基金;运行模式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3)25-0037-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3.25.037

1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重大工程,加速科技向战斗力转化。随着国防科技发展,如何更好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推动军队现代化进程加速,成为军队建设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国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处于“四低”状态,面临“四不”难题。“四低”指的是成果转化解密率低、转化率低、成功率低、市场化率低;“四不”指的是不能转、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四大难题[1]。有数据表明,我国航空和兵器工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5%~20%,航天工业为10%,而西欧发达国家一般为50%~60%,美国则高达80%[2]。我国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不畅,其主要原因是国防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转化过程又面临技术、市场、法律、保密等风险,投入高、风险大,其面临的巨大投资不确定性导致对资本的吸引力不足,加强专用基金的建设成为破解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手段。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用基金,优先进行非营利性扶持,在形成资金领域的小循环基础上,带动市场大循环,继而打通完整的资金链条,这也符合马克思的资本循环和周转理论。为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快推进我国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专用基金建设,文章选取美国、中国、德国、日本、欧盟5个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的科学基金,归纳总结其运营管理模式,提出相关启示建议。

2 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专用基金的来源

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战斗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具有新颖、先进、实用、重复等特性。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是国防科技创新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是加强科技与国防和军队建设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

“专用基金”一词来源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3],其中由财政部和科技部印发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第502号)第二十七条对于专用基金的定义是:科学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金钱。基金用途中提到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建设,并将其定义为单位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业务费中列支,以及在经营收支结余中提取转入,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4]。各国成立的科学基金均由财政部拨款,是科学研究的主要资金来源,不仅支持研究,而且可以促进知识的交流和分享,有利于形成跨学科的合作与推动科学创新。文章所指国防专用基金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国家财政拨款和各单位从成果转化收益中提取转入。

3 世界主要国家科学基金运行模式

美、中、德、日、欧盟的专用基金在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资助管理的过程中,分别形成了一整套独特的风格和特色,同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优秀的经验。从科研计划、规章制度、科研管理、项目管理、资金投向5个维度梳理归纳国内外主要国家科学基金建设的运行模式和先进经验。

3.1 资助项目的顶层设计

当前,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需求牵引、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战略意义凸显。专用基金指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者特殊用途的资金,更加强调战略部署及顶层设计。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50年)》,面向科技发展中未来10年甚至30年可能面临的“卡脖子”问题提前布局[5]。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在选题立项前即组建最高层面的专家委员会,统筹安排优先资助领域及相应预算分配,其他再由各项目组“自下而上”申请。同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每年的1月发布项目指南,提前部署、把握当年项目研究整体方向,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

3.2 专用基金的章程制定

多个国家在科学基金建立初期即根据战略需要和科技的发展制定了相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逐年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形成了功能完备、架构合理的运营体系和管理模式。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自1986年成立以来,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整套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包括组织管理规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員会监督委员会章程》等5个,程序管理规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等16个,资金管理规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5个,监督保障规章7个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4个。美国NSF在专家建设方面制定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监督委员会章程》等,对专家来源、遴选机制、任职期限、任务和权限、利益冲突机制、内设机构构成等做了详细规定。

3.3 评审标准及专家队伍的建立

评审标准及专家队伍建设为项目资助的持续性提供了优质保障。科研管理包含课题选择、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结题等,其中最主要的两个环节是评审标准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体现出整个项目环节的规范化、科学化,即整个项目是否能够将成果转化的灵魂。美国NSF在项目评审方面设置“专家评审+项目官员评审”串联式评审制度,项目评估模块采用项目评级工具。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评审环节,严格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采用同行专家通信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级评审制度: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信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此外,日本学术振兴会(Japan Science Promotion Society,JSPS)设置了智囊机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设有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

3.4 注重项目资助的延续性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强调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目前我国的科研项目从立项开始便强调转化能力以及价值导向,越是接近终点、临近末端,往往越有难度和深度,越需要全力以赴。欧盟研究理事会(European Research Council,ERC)专门成立概念验证中心(Proof of Concept,PoC),对前沿研究项目延续资助,专门用于支持科研人员加速从概念向市场科研成果的转化。2018年3月《概念验证基金实证评估报告》表明:与没有受到PoC基金资助的项目相比,PoC项目无论在知识产权、公司衍生或是吸引资金支持等方面都表现出优势。例如,在专利申请和授权方面,超过42%的概念验证基金项目至少申请过一项专利,而其他项目只有17%;在吸引资金方面,PoC项目中有17.3%凭借研究成果簽署技术许可协议,而其他项目则仅有9.3%[6]。

3.5 多元化创新项目的资助

多个科学基金机构采用灵活的项目资助方式激励创新项目并于恰当时机资助高风险研究的探索。一是激励原始创新,例如美国NSF瞄准科学与工程前沿的未来资助10个“大思路”(Big Idea)提倡科学创新,鼓励各领域的科学和工程交叉融合及领域团队间的合作,设立“量子飞跃挑战研究所项目”“量子思想孵化器以促进量子系统变革进步项目”等项目,还举办创意大赛“The NSF 2026 Idea Machine”,等等。德国于2018年设立的跨越式创新促进署,专门资助能给市场带来革命性变化、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的成果。二是探索资助高风险研究项目,历史告诉人们,重大科学突破的成果往往来自变革性、创新性、颠覆性的研究。例如,德国科学基金会(German Research Foundation,DFG)成立的“高风险探索性研究项目”(Reinhart Koselleck Project,RKP)以期为风险研究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但在申请上设置了比较高的门槛,需要研究经历中具有超常创造力和巨大创新潜力的研究人员;日本JSPS的“高风险探索性研究”(Challenging Exploratory Research,CER)项目同样是坚持类似的高标准要求。不管是德国的RKP项目还是日本的CER项目,均给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4 专用基金建设的启示建议

结合我国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资金链问题,借鉴世界主要国家在科学基金建设中的运行模式,为我国国防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专用基金建设工作从规章制度、资金分配、扶持方式、团队服务四个方面提出以下几点策略建议。

4.1 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为成果转化保驾护航

规章制度既是规范指令也是保障措施,规范作用主要体现在对项目的人、财、物等资源的规范化管理,以及对项目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措施是对资源的有效实施提供有利条件[7]。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应注重权属问题,明确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法律授权,尽快建立完善的国防知识产权代表主体制度,加快做到管理政策统一、成果标准统一,为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保驾护航;理顺运行机制,缩短办证、审核周期,简化解密、降密手续,构建多渠道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社会资本对国防科技成果的了解;保障利益分享,从某种程度上提高国防领域科技成果完成人的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等。除此之外,在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还应侧重考虑以下四点:一是对基金扶持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不同申报条件、申报维度、评选标准等;二是缩短审批流程,加快出资速度,支持鼓励基金早资助、早见效、早收获;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完善验收机制,对专用基金实施全过程自动化质量管理,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制定差异化的验收指标;四是健全风险评估及预防体系,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控的专业化水平。总之,通过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形成体系化管理,能够高效、规范地管理各项资源,实现责任管控到位、资金管控到位等,从而有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4.2 强化基金统筹作用,保障资金合理分配

专用基金建设初期要强化专用基金的统筹作用,合理规范使用,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把“零钱”化为“整钱”,不断加强资金分配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研究发现,专用基金的长效循环离不开信息互通共享、内部激励机制、外部监督约束和利益协同协调,需要通过完善的治理结构、匹配的制度改革和科学的预算编制来实现[8]。专用基金可考虑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统筹资金,确保统一协调、统一分配。科研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库成员研讨选题,并根据国防现状制定项目申报指南,通过公开竞争的形式,拨款立项,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管理,包括立项、执行等环节。科研管理部门既要统筹安排当年预算资金,也要加快分配历年结转结余资金,保障专用基金的正向循环[9]。 专项基金的扶持也可按照国际通行的成果产出、中试和产业化的经费投入比例1∶10∶100[10]分配,解决因转化过程中需要更长时间的试验和改造所增加的科研成本、时间成本和资金问题等,尽可能跨越“死亡之谷”。

4.3 丰富基金扶持方式,释放更大成果潜能

探索对科技成果转化不同阶段的差异化资金支持方式,加大对成果转化和专业服务团队的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向实向深发展。前期可优先考虑专用基金的资金循环问题,国防领域专用基金可优先扶持国防需求明确、社会效益良好和重大应用潜力三类项目,国防需求明确指的是国防需求强烈,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防为首要目的,实现国防转化运用的难度比较大,且民用市场容量比较小,地方企业有些较为难承接的项目;社会效益良好指的是市场潜力大,能够解决现存社会问题,转化后既能保障国防又能实现经济效益的项目;重大应用潜力是指具有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创新性的项目,这三类项目均应处在或将要处在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且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的优势。国防需求明确的项目可考虑给予前置资金支持,在立项开始时,资金即可使用;社会效益良好的项目考虑补助+补偿的形式,可参考各政府的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重大应用潜力类项目采用激励方式,在科技成果顺利转化后,给予相应项目比例的鼓励。在专用基金工作进入正轨后,科技成果转化专用基金不仅可以资助项目,还能资助成果转化相关的推介活动、组织研讨、科技创新大赛等,为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提供更多的平台和桥接,同时也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者争取更多的收益和荣誉。

4.4 培养专业服务团队,落地优质转化项目

创新之道,唯在得人。资金端和项目端是否密切配合,人力、财力能否有效投入等都会直接影响转化效果。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48.7%的受访企业专利权人反映,“缺少专业服务人才”是制约企业专利产业化的最主要原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流程长、环节多,落地优质转化项目既懂技术又懂知识产权、法律、财务的专业人才不可或缺,同时还要掌握应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11]。可考虑在各国防科研单位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组建專用基金专家委员会,培养集财务、法务、市场、资本于一身的专业化专用基金扶持服务团队,提供全方位的成果评估、政策咨询、转化指导和供求对接等服务。

4.5 建立有效评价机制,促进成果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加速军队现代化进程,需要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评估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科学基金通常会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价,确定服务对象、资助金额、服务时长和服务领域等内容。这样可以更好地保证科学基金资助的高效性和针对性。在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专用基金建设中,也应该注重评价机制的建立。建立有效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评价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成效,以便将投入和成果的对接效果做到最佳,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实际应用提供依据。同时,可以建立公共评估系统,可以让科技项目的效果和成效得到公众的实时评估,有助于发现更多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例如推广新的评估工具,引入新颖的评估思路,激励创新并跟进新科技的发展趋势等,以适应国防领域对于技术应用和发展要求的不断提高。这对于国防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实际应用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军队现代化进程的加速。

5 结论

作为国家科技成果最密集、最尖端、最活跃的部分,国防科技在研究、中试、产品化和产业化的整个过程中都有着巨大的资金需求,没有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科学管理、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顶层设计,很难保证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实现。因此,建立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强化基金统筹作用、丰富资金扶持方式、培养专业服务团队、建立有效评价机制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我国国防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促进国防工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崔兴毅,蔡金曼,刘庆丰.国防科工局:学史力行 破解成果转化难题[N].光明日报,2021-10-08(3).

[2]晋煜.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若干问题与建议[J].中国军转民,2018(9):25-26.

[3]国务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2(11):22-28.

[4]财政部,科技部.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2022(10):39-49.

[5]汪寿阳,陶睿,王珏.优化科学基金资助政策,助力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J].中国科学院院刊,2021,36(12):1434-61440.

[6]张志刚.欧盟对科研人员项目资助的新动向[J].中国人才,2020(10):32-34.

[7]王帅帅.我国中试基地的发展建言[J].科技导报,2012,30(15):11.

[8]彭超.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长效机制构建研究[D].北京:中央财经大学,2019.

[9]国务院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5(9):2-5.

[10]马俊杰,单巍,刘小勇,等.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及启示研究[J].航天工业管理,2021(11):65-67.

[11]尹岩青,李杏军.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与问题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7,35(5):26-29.

[作者简介]左磊(1991—),男,安徽人,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宋宪捷(1991—),女,天津人,硕士学位,科研助理,研究方向:国防科技成果转化;通讯作者:陈力(1982—),男,山东人,博士学位,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国防科技成果转化。

更正

《中国市场》2023年2月(第4期)作者王倩的《企业总账会计稽核现状与优化策略措施分析研究》一文,作者单位“陕建丝路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改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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