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周梦蝶”中的身体与环境隐喻

2023-09-28 01:54岳芬常州工学院江苏常州213022
名作欣赏 2023年9期
关键词:庄周庄子万物

⊙岳芬 [常州工学院,江苏 常州 213022]

“庄周梦蝶”是《庄子·齐物论》里著名的寓言:“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该寓言既是对“物化”思想的形象诠释,从生态的角度来看,“物化”象征人和自然的完美关系。寓言里的身体是具有超越性的身体,是对人的身体这一“小宇宙”的超越,转化为蝴蝶后,人的身体得以融入自然万物的“大宇宙”中;而转化为庄周的蝴蝶,亦表明人的身体是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集合。从审美角度来说,与蝴蝶相融会的人的身体也应当是一种复合的审美对象,兼具人的美与物的美的复合体。

在内涵上,寓言中的“物化”不单单是人对物的转换,而是包含三个层面的意义:即人的物化、物的人化以及人与物的融合。人的物化主要是指庄周向蝴蝶的变化,可概括为“梦变蝴蝶”;物的人化则是蝴蝶向庄周的转化和回返,即“回返人身”;人与物的融合则是在前两个阶段基础上的升华,可简称为“人与物合”,阐明庄周和蝴蝶浑然一体的理想的存在状态,也是寓言最深层的内涵。

一、从人的身体到自然之物

在逻辑上,“庄周梦蝶”这则寓言首先阐述从人到自然物的变化过程,即“梦变蝴蝶”的层面,这也是“物化”的肇始。在这个过程中,“梦”起到了关键作用。梦意味着这一变化同真实的形态转化是有很大区别的,但它又不完全是虚幻的,因为它切切实实地存在于潜意识深处,而且对庄周的心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可以说,“庄周梦蝶”是一种精神的真实。

作为一种区别于理性认知的重要的无意识活动,梦变蝴蝶使得庄周的精神突破了身体和意识的限制,让压抑在庄周潜意识深处的、对生命自由的向往得到释放。与人的身体相比,蝴蝶的身体显然更绚烂也更灵动,因其具备人的身体所不具有的功能,而成为生命自由的象征。庄子借此描绘出一种理想的、富有精神特色的存在方式。

“栩栩然”一词简练而生动地表达了庄周变成蝴蝶时的喜悦与欢乐,身体的负赘被逐渐消除,人的四肢变成了蝴蝶的翅膀,人的属性被人和物的双重属性所取代,庄周掌握了以他者(主要是指非人类生物)的视角来观察世界和思考自我的能力。此时的庄周不再是一个苦闷的哲学家,而是一只舞动于天地间的、看似无意识的、完全以本能行动的蝴蝶,它超离了智慧带来的苦恼、肉身的沉重以及人世的羁绊,获得了梦寐以求的自由的精神状态。

但是,梦变蝴蝶不只是庄周的身体变成蝴蝶这一表层含义,其重点还在于变成蝴蝶之后的“不知周也”,即“栩栩然”飞舞时所产生的超然忘我的状态。因为只有达到忘我的状态,才真正完成了“庄周梦蝶”的第一个阶段。变成蝴蝶的不只是庄周的肢体形式,还有他的意识、观念甚至内在本能等方面,只有具备了这些元素,庄周才真正变成了蝴蝶。

在梦中,形体上的变化带动了精神上的变化,而在现实中,是精神上的变化带动了形体上的改变。庄周梦醒后的事实可以证明,变成蝴蝶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庄周,而是一种精神想象。但是,身体却因这样的想象而被赋予新的属性。同做梦前的身体相比,醒后的身体同自然的关系显然更加密切,催生这一变化的根本是寄居在身体之上的观念。

从梦变蝴蝶到超然忘我,看似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却是非常关键、非常重要的转折。从生态伦理的角度来说,该过程意味着伦理观念上的一个大的转向,即从“人类中心主义”走向“非人类中心主义”。变成蝴蝶的庄周仍然具有人类的意识,他只是在身体上具备了蝴蝶的属性,单纯的身体变化并不能带来精神的改变,更不是庄子所要追求的终极的生命自由。

身体变为蝴蝶又是不可或缺的步骤,作为精神的载体,身体的变化一方面带动精神随之变化,另一方面,身体的变化也意味着内在的精神已经发生变化,从身体与精神合一的思想来看,身体的变化本身即是精神变化的外显,在身体变为蝴蝶的一刹那,庄周开始产生蝴蝶的意识,在精神上创设超越人的观念,这也是梦变蝴蝶的目的所在。通过寄梦化蝶到超然忘我,人和物在精神和身体两方面都实现了统一,所谓“齐物”的思想得到充分的阐释,忘记自我的状态,更为接下来的进一步回归自我奠定了基础。“物化”后的人的身体已经开始表现出人和物的双重属性。

总之,转化为蝴蝶的人的身体对于消除人和物的界限具有关键性意义,是从人回到自然的第一步。从梦变蝴蝶开始直到超然忘我,这一过程是人和自然融会的基础。转化为自然物的人不仅超越了身心的限制,而且得以从物的视角反照人的身体。他者的体验使人更深刻地理解自然,理解人和自然的关联。经过身体和精神的变化,人与万物的关系不再是主体与客体的一元维度,人对世界的体验和世界对人的精神性影响通过人与物的相互转化进一步加深。

二、从自然回归身体

人的身体进入自然并非“庄周梦蝶”的目的地,相反,进入自然的身体还要再度回归为人,蝴蝶只是变化的重要过程,并非变化的终点。否则人作为特定自然物的意义也就消失了,寓言的意义同样无从谈起。“蝶梦庄周”是继人的“物化”之后的第二个重要阶段——物的“人化”。这也是庄子“齐物”思想中不可或缺的内涵之一。但是,重新回归的身体已经具有了超越人的狭隘范围的属性,而且融合了自然万物与人的相互关系的深层要素。

融入自然并非取消人类自身的存在,而是使人类突破狭隘的自我世界,促使人的精神在最大程度上理解自然、身体之间的内在联系。蝴蝶虽然是具体的意象,但它的象征性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的存在物,它是所有自然物的代言,庄周能够转化为蝴蝶,也就可以转化为其他任何自然物。因而,蝴蝶象征能够使人突破精神枷锁的方法,它不仅减轻了身体的负累,更重要的是消解了心灵的重荷,让人的身心回到一种原初的、生动的存在状态。

庄周梦到蝴蝶与蝴蝶梦到庄周这两个意象的交错,隐喻“物化”之后的人对身体的再度回归。梦醒之后的庄子不仅具备了蝴蝶的意志,甚至连内在的精神和看待整个自然世界的视角都发生了改变。此时的庄周已经不再是一个只具有人的观念和精神的自然物,而是融会了自然物的多元的生命体,他对世界的感知也从原来单一的人类视角转而扩展到人类与非人类视角的结合。他从蝴蝶的视角来审视自我,他的身体也具备了从未有过的属性,人的“物化”升华为物化之后的再度“人化”。

梦醒之后,庄周的生命状态似乎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蘧蘧然”的神态足以说明转变为蝴蝶的庄周在精神上得到了极大的愉悦,经此过程,再回返身体的庄周已然超越了睡梦前的精神境界,他对人与物的认识也超越了人自身所能达到的边界。如果联系庄子对生和死相互转换的观念来看,蝴蝶回返人身这一过程也可以解释为人的生命死而复生的过程,即生和死都只是自然万物变化的阶段,生并非万物的开始,死也并非生命的终结。

从这个角度来看,“庄周梦蝶”的观念与生态学中物质守恒的理论是相似的,无论是庄周还是蝴蝶,都处在自然万物的变化过程中,庄周和蝴蝶只不过是万千物种中的两种普通的存在形式,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作为人的庄周并不具备高于蝴蝶的地位,而作为动物的蝴蝶也可能成为人身。

蝴蝶梦到庄周的逻辑层次要比单纯的庄周梦到蝴蝶复杂得多,蝴蝶梦到庄子是人类观照自然世界方式和出发点的一个重大转变。如果说梦变蝴蝶和超然忘我是走向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话,那么蝴蝶梦到庄子就是从非人类中心主义走向更深层的生态伦理世界,即承认自然万物在观念上拥有同人类平等的地位,任何非人类生物都具有主观意识能动性,他们的意识与人类意识具有相同的价值。

从庄子哲学来看,蝴蝶这一意象并不具有特殊性,它只是人类以外万千物种的代表。蝴蝶是可以被任何其他生物所代替的,它的作用在于通过往复的变化使得自然的原始生气重新灌注到人的身体中,尤其是让那些被逐出身体的自然属性回归身体。从生态角度来说,蝴蝶的环境隐喻意义同其他生物是一样的,它象征着人类观念的变化。如果把蝴蝶换成其他物种,其观念意义同样有效,只不过比起大多数生物而言,蝴蝶对于人的审美价值更为突出。

总之,从自然回归身体之后的人,在精神上已经超越了作为个体存在的狭隘范围,回到身体后的人具有了新的认知能力,他对自然的理解也更宽广和丰富。物不再是与人类“起分别”的存在,人也不再是独立的实体,相反,物和人一样,都是由各种自然关系所组成的综合的生命体。尤其是在精神层面,人和自然万物的界限被消除了,人与物相“齐”的理想得以达成:随着庄周逐渐醒来,形式上的蝴蝶渐渐消失了,而庄周内心深处的蝴蝶却愈发鲜明。

三、身体和自然的融会

经过“走向自然——回归身体”的过程,人和自然以及其他自然物的关系达到了新的境界,庄周看待世界的角度也呈现出多元的特征。但是,这还不完全是“庄周梦蝶”的全部生命理想,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实现人和自然的融会。在寓言中,这一理想是人的梦和蝴蝶的梦之间的会通;在生态伦理层面,是人的身体与精神同自然万物在精神层面的融合。

蝴蝶具有空灵和生动的象征性,它既象征人类飞翔天地的梦,又因其翩跹起舞的特征而具有丰富的自然审美内蕴,还体现了人对自然美好事物的热爱。从人的角度来说,蝴蝶和人的互相转换,助人实现对生和死的超越、对自我和他者之间分野的超越,消解人与万物的壁垒,将人与万物融会在一个相互嵌套、相互交织的关系体中。

从作为人的庄周到作为蝴蝶的庄周、再到作为庄周的蝴蝶、最终成为庄周与蝴蝶相互融合的“生物”,这一复杂的过程描绘了人和自然相互融合的经历。按照庄子的自然哲学观来看,人类只有在经历这样的过程之后,才能真正“得道”。从生态伦理或精神生态批评的角度来说,庄子的“得道”或者可以解释为人和自然万物的精神融会。

章太炎认为,庄周和蝴蝶的相互转化隐喻“轮回”的观念,“然寻庄生多说轮回之义,此章本以梦为同喻,非正说梦”①,照此说法,“庄周梦蝶”正是描绘了庄周死后轮回变为蝴蝶、之后蝴蝶又死去再变为庄周的轮回过程。如果从蝴蝶的角度来说,梦到庄周的蝴蝶便是死去的蝴蝶变为庄周,经过轮回,等它醒来的时候,又从庄周变回蝴蝶。在内容上,这两个过程是一致的,都是庄周与蝴蝶经过轮回之后的相互转化再回到从前。

此种说法并不一定是庄子的本意,但是从佛教的角度对庄子人和自然万物精神融会的学说进行了丰富,睡梦成为生和死的交界,亦是人和自然万物的通道,通过这种无意识的活动,人在精神上实现了与万物相互转换的目的。甚至不必通过死亡以及死后的物质变化的漫长过程,人和世间万物就可以相互理解、相互通融。照此而言,轮回观念实际上也是一种符合生态理论的思想,即承认世界万物处在自然的统一体中,人和物并没有严格的界限,人和物的转化无论是精神上的互通,还是身体上的交换是可以实现的。

在人和自然的融合的过程中,身体和精神同时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身体的改变主要体现在“形”上,而精神的改变则体现为“神”的逐渐丰富上。同神相比,形在庄子哲学中的地位要低得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形不具有价值,相反,形具有特定的功能,它不仅催动了人向物的变化,并且为蝴蝶的形体回返人的形体保留了机会。

甚至可以这样设想,在庄周梦到蝴蝶的同时有一只蝴蝶正在梦到庄周,庄周梦到自己变成了蝴蝶,而蝴蝶却梦到自己变成了庄周,等到他们醒来的时候,都对自己的存在产生了怀疑,无法分清自己是蝴蝶还是庄周。在此种状态下,人与自然的界限被打破,被所谓智慧蒙蔽的人的本性得到彰显,人对自然的思考同动物对世界的认知并无差别。这既是庄子哲学思想及道家哲学的生动体现,更是一种具有现代意义的生态观念。消除人对非人类生物和非生物存在形式的偏见、建立人和动物之间在精神上的互通,是生态伦理观念的重要呈现,“庄周梦蝶”这个简短的寓言故事不仅为此提供了深层智慧,而且阐发了解决生态问题的方法。

总之,人和自然的融合是庄子对人的完美生存状态的设想,通过梦境来创设这一理想,既是庄子浪漫主义风格的体现,更是他对人和自然关系问题的美好愿景,只是这样的愿望只能停留在梦境中,无论在庄子所处的时代,还是从现在来看,他的理想多少带有一些悲观主义的色彩。因为直到目前为止,人和自然的关系仍然未能实现这样的理想,甚至有渐行渐远的趋势。即便是在庄子的时代,人和自然物的关系也远远没有达到道家理想的状态。

四、超限度的身体和生物循环

现实中,人的身体与自然物在多数情况下是相互割裂的,人的身体是不可能变成蝴蝶或其他自然物的,也不可能具备蝴蝶所代表的自然物的特性。人与物相齐的愿望似乎是一种“白日梦”,是存在于人类集体心灵深处的幻觉和奢望。为了实现这看似不可能的“梦”,庄子在他的哲学中尝试去创设一种超限度的身体:精神与肉体均超越人类意识和观念之外的、符合自然变化的身体。

庄子所要超越的限度主要是指人的视角、人的观念中的身体的边界,尤其是在人和自然物之间“人为”设置的界限。在庄子看来,人与物本身就是“齐一”的,无论是从佛教轮回观念来解释这种思想,还是就道家哲学本身而言,人和物都是在相互转化的。人和物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没有进化程度的区别,人和物的差异只在于存在状态的不同。

如果将庄子的思想同生物循环学说对照的话,“庄周梦蝶”其实是一种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生物循环说。据庄子的观念来看,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等思想就很值得商榷。如同蝴蝶和庄周的相互转化一样,被“淘汰”的物种一样能够重新回到自然大化的运行中,成为生物进化中的“强者”。强与弱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界限,反而处在不断相互转化过程中。生物变化的历程并不完全是直线进化的,而是不断循环的。

由此推断,人和物的转化并非只是一个“白日梦”,庄子虽然不懂得现代生物学,但是,庄子以他的智慧超越了当时人类的知识范围,他的世界观反而跨越了千年,抵达当代生物科学的领域。在他看来,人和物的转化是能够在超越现实领域的、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即死亡与再生的循环过程。因此,“庄周梦蝶”不仅证明人和物在精神观念领域是齐一的,而且在现实当中,人和物在身体上也是可能实现转化的。

“庄周梦蝶”不仅以生动的方式阐述了庄子将死亡视作生命的另一个开始的观念,而且符合现代生态学对世界变化的解释。它证明,人的身体实际上是一种超限度的存在,它并不受困于某一特定的物种,即便在某一阶段它可能呈现出超越其他物种的智慧,或表现出具有超越一般物种的特殊能力,但是,它仍旧是万千物种中平凡的一员。身体将人和物统摄于万千变化和复杂关联中,静止、孤立、独特等属性被排除在外,运动、关联、共通赋予身体以新的意义。

总之,庄子对“物我”关系的反思体现了超越身体的理想,但是,这并非对身体的贬低,而是打破将身体限制在人的范围内的固有观念。在精神上首先消除身体与自然物之间的障碍,进而为现实层面的身体与自然的融会奠定基础。而且,超越身体限度的观念对于反思社会达尔文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它融会了庄子的身体哲学与生态智慧。这些思想都为现代生态哲学进一步反思人和物种的关系提供了启迪。

五、结语

从《齐物论》全篇来看,将“庄周梦蝶”置于尾声,是在思想上对全文进行的升华,它概括了庄子的身体哲学和融入自然的生态理想。对于庄子而言,外在的形体本身是可以变化的,因为“庄子重视的不是外在的形制,而是如何将内心的‘礼意’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②。寓言中,内在的精神性理念得到“恰如其分”的表达,庄子虽然没有给予明确的结论,却勾画了一个唯美的图景。

庄子借助寓言表达这样的观念:内在的精神或可以游离于身体之外,身体的变化恰恰体现了内在精神的超越性。“庄周梦蝶”蕴含着生动而丰富的环境隐喻意义,它象征人和万物所共有的内在的精神生态世界,宣扬了人与自然相互融合的生态理想,精神的融会带动了身体的变化,身体的转换既是人在精神上对自然深度理解的重要阶段,更是人和自然融合的直观外显。

①章太炎:《齐物论释定本(王仲荦点校)》,见《章太炎全集》(第6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7页。

② 余英时:《论天人之际:中国古代思想起源试探》,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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