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孟、荀对“礼”的认知差异

2023-10-22 12:49胡奕杨
名家名作 2023年17期
关键词:礼义荀子孟子

胡奕杨

“礼”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核、理论体系的关键构造,兼具外在形式与内在人伦范畴。孔子继承并创新了周礼,而孟、荀二人对孔子的“礼”的认识与继承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很大程度上受二者不同的人性论说和思想构造的影响产生,使得两位儒者学术语境中的“礼”具备了不同的适用范围和实施程度,对“礼”的具体作用与影响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孟、荀二人都肯定了“礼”的规范价值,他们对于“礼”的不同认识与讨论也为儒家思想中的礼学思想体系做出了顺应时代的补全。

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期间,儒家思想被作为封建思想的代表进行了锐利的剖析,礼教也被作为典型陷入争论,但学者们对于“礼”本身于中国古代伦理政治的地位多是持肯定态度①陈来:《儒家“礼”的观念与现代世界》,《孔子研究》2001 年第1 期,第4-12 页。。现代学者结合新的材料和学说思想,对孟、荀礼的观念提出了新的认识和有益补充②一般认为,孟子更多地发展了孔子的仁学思想,形成“仁”为核心的内圣学说,荀子更多地发展了孔子的礼学,形成以“礼”为核心的外王思想,存在孟礼重视礼的人文价值,主张以仁释礼,荀礼引法入礼,强调制度分别与规范作用的观念( 梅珍生:《晚周礼的文质论》,《哲学与人文科学》,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第134-161 页。)。。部分学者如李桂民认为制度派的荀子与道德派的孟子只是在礼与道德存在学说上的偏重,孟、荀二人皆重视仁与礼③李桂民:《荀子思想与战国时期的礼学思潮》,博士学位论文,西北大学,2006,第8 页。。与孟子之礼多与仁、义、智相关联不同,学者对荀礼与荀法之间的关系存在着较多的讨论④诸如梁启超、岑贤安、何成轩等学者认为荀礼与荀法是存在较密切联系的,王杰、李克海等进一步认为荀法礼决定了法,罗根泽、龚杰等认为荀子思想中礼、法的关系较为平等,而杨荣国、俞荣等认为荀子之礼与法基本相融。。与此同时,有观点认为荀子之“礼”为新兴地主阶级统治利益张本,如岑贤安、何成轩即认为荀子受时代变革与阶级因素影响,形成了“维护封建制度的‘礼’”⑤岑贤安、何成轩:《荀子不是从礼到法的过渡桥梁》,《学术论坛》1981 年第4 期,第46-49 页。。

一、孟子之“礼”

《孟子》中提及“礼”的频率是远远少于“仁”的,不加上书籍序说共提及五十八次,而书中孟子自身话语中提及礼有三十八次,其中对于“礼”的讨论较为深入的应是“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孟子·离娄上》),即礼的实质是调节和修饰仁、义,以及“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孟子·离娄下》),即仁者爱护别人,有礼的人尊敬别人。其余提及“礼”之处,多为传统周礼及对其的阐发。孟子性善的人性论基底使其自然的主张通过实际的教化拂清外界的纷杂,从而实现内在之善的显现,并与和于天道人情的“礼”产生共鸣,实现礼制的扩散和社会的安定。

《孟子》中,礼是构成其四端、五行理论结构的基本要素,权变显智,行礼阐义⑥张树业:《礼乐政教的心性论奠基——孟子礼乐论及其思想史效应》,《中国哲学史》,2012 年第3 期,第64-71 页。。孟子认为“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是“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上》),强调礼乐的内在属性。在作为人天生具备的道德内在外,孟礼事实上是孟子“仁义”在外化的规范,即儒家“人伦”的外在表象①陈碧强:《由外在之礼到内在之礼 ——孟子思想内化的一个具体案例》,硕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11,第5-6 页。。这种“礼”从心性向社会化的基本原理的外化,展现了孟礼内外的循环统一②张静互:《孟子“礼”概念的三重含义——作为“门”、“心”、“人伦”的“礼”与其教育内涵》,《教育史研究》2007 年第2 期,第26-32,90 页。。

于个人而言,孟子之“礼”是儒家修身思想的重要反映③孟子在继承礼仪之礼的基础上发展出礼义之礼,将内在的情感作为外在礼义实行的重要根基与力量支持,进一步发展了礼的道德约束能力与作用(李友广:《经与权的统一:孟子之礼再考察》,《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年16 卷第4 期,第5-7,100 页)。。孟子的性善论认为人可以实现内在与外在礼法的切合,梅珍生直言孟子之礼便为“人禽的分际”,是否拥有对礼的实践自主性是分别人禽的重要条件④梅珍生:《孟子论礼的本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4 年第3 期,第89-92 页。。夏当英与陆建华在人禽之分外,认为孟子之“礼”的定义与标准可以分辨君子与小人,存在血缘政治下的秩序规范作用⑤夏当英、陆建华:《孟子之礼学》,《社会科学战线》2006 年第2 期,第18-20 页。。“礼”拉开了人禽、君子小人之间的距离,成为人社会身份的界定,这种差异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的价值,体现了人性积极的方面。陈飞龙认为孟子多用“礼义”并强调礼义双修,“礼”在精神与行为上可表现为“义”,这将“礼”进一步的具体化,增强了“礼”的实践可能性与积极性⑥陈飞龙:《孔孟荀礼学之研究》,文史哲出版社,1983,第73 页。。此外,孟子认为在人性善的基础上,人在行礼时能发挥内在能动性实现具体实施上合情的权变,从而达到经、权的一统,这与郭店简礼本生于情的认识存在极大的相似性。于国家而言,孟子“仁政”与“王道”的政治主张必然基于以礼治国的实践。陈飞龙认为在孟子理想的统治结构中,礼教是重于军事、财政等立国刚需的治国之要⑦陈飞龙:《孔孟荀礼学之研究》,文史哲出版社,1983,第91 页。。刘增德认为孟子“侈谈仁政,很少言礼”,“仁”不是礼之于人的内在特质,“礼”更多在于外在⑧赵宗正等:《孔孟荀比较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第97 页。。孟子的“礼”在个人价值实现的途径外,还是国家治理的道德与制度的双重保障。

二、荀子之“礼”

与《孟子》相比,《荀子》更多地提及“礼”字。荀子之“礼”相较于孟子更有层次感,其思想中“礼”承载着较强的观念表述责任与作用,且对理论外的实践功效做出更多的阐释。《荀子》共提及“礼”字有三百四十二处,其中《修身篇》《礼论篇》《性恶篇》与《大略篇》提及较多,分别为二十三、四十六、四十三、五十六次。而从内容上,《修身篇》提及“以善先人者谓之教”,意即以善良的言行来引导别人为德教,强调了“礼”的教化功能,因荀子认为“礼”是圣人为矫伪抑制而作,“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荀子·性恶》),则“礼”主要起抑制恶性的作用。荀子肯定“礼”在治国方面的重要作用,《议兵篇》有“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指出礼的基础性与总揽价值。荀子在《大略篇》提出对内统治应“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立大学,设痒序,修六礼,明十教,所以道之也”,指出“礼”的重要作用之一是风化教民,从而实现统治的稳固。其又有“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将“礼”的实际施行体现为社会公序良俗,在上层推行和下层实行的结合中对“礼”的推行进行了大框架的简明叙述。儒家关于“礼”的学说是教与治结合的,荀子认为“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荀子·性恶》),继承了孔子重君师的思想。相较于孟子关注“礼”的内在价值与道德规范作用,荀子认为“礼”是圣王制定的外在客观存在,礼、法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转化关系⑨郑明璋、杜欣明:《论荀子对孟子礼学的革新》,《临沂大学学报》2015 年第37 卷第1 期,第50-55 页。。

在性恶论的基础上,荀子认为“人生而有欲”,有欲则有求而后争,“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荀子·礼论》),礼源于扼制人过度的欲望与有限的环境之间矛盾的需求。荀子指出,人必须依存在一定的社会组织里,而维系组织存在的规则就是“礼”,而这种“礼”是与道德概念相关联的。至于社会组织产生的各种具体礼仪尤其是祭祀之礼,荀子更强调其仪式作用,认为这种典礼关键在于表达自身的忧虑①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1960。。

荀子之“礼”仍存在修身作用,在性恶论的理论前提下,相较于唤醒人性,荀子之“礼”更多起到一种规范抑制的作用,注重礼制的强制性。郭沫若总结认为,《荀子》一书在《性恶篇》以木匠为例,说明“礼”的社会分工作用,在《王制篇》《富国篇》讲“礼”的“分”“辨”作用与师法之职,《君道篇》则点出礼义出自先圣先王,因而礼义产生不受恶的人性影响,并构造出变化而不前进的社会②郭沫若:《十批判书》,东方出版社,1996,第203 页。胡适认为荀子用礼制限制人生来就有的情欲的范围,避免争夺之患的产生(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第246-247 页)。冯友兰赞同胡适的观念,认为荀子“除定分以节人之欲外,又为文以饰人之情”(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年,第224 页)。。陈飞龙认为荀子之“礼”有分别节欲、为文节情、群居胜物三大功用③陈飞龙:《荀子礼学之研究》,文史哲出版社,1979,第110-118 页。。

在政治层面,在儒家传统观念的建设性作用外,冯友兰认为荀子之“礼”发挥了“规定贵贱、上下等社会秩序”的作用④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84,第352 页。孔繁将荀子礼论的实质定义为理论与实践双重层面对等级秩序的严格界定( 孔繁:《荀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年,第26 页)。。田大庆探讨认为荀子“制礼明分”的思想体现出荀子之“礼”对政治稳定的维护深入对经济基础的建设⑤田大庆:《论荀子的“制礼明分”的经济思想》,《南京社会科学》1992 年第2 期,第36-39 页。王凤贤认为荀礼在治国强国与修身齐家外发挥着养民富国的作用,是实现三者的根本(陈飞龙:《孔孟荀礼学之研究》,文史哲出版社,1983 年,第13-14 页)。。马积高指出,荀子之“礼”是在私欲存在的前提下,调和阶层冲突的重要准则⑥马积高:《荀学源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第62 页。。陆建华认为荀子之“礼”本质是政治制度的伦理表现⑦陆建华:《荀子之礼本质论》,《江淮论坛》2002 年第3 期,74-78 页。。劳思光认为,荀子之“礼”兼指政治制度与日常仪文,在专门谈论时更偏重制度的内涵⑧劳斯光:《新编中国哲学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第528 页。。

荀子学说中“礼”与法的关系是其礼学的重要特征。梁启超探究认为,荀子的“礼”与当时法家之法在性质上极其相近⑨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第14 页。。郭志坤认为,荀子之“礼”在治国安邦和养情化性上有辅助法治的重要作用⑩郭志坤:《荀学论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1,第235-238 页。。侯外庐认为,荀子在继承的基础外对“礼”的含义进行了扩大,这种革新后的“礼”观感上接近法⑪侯外庐:《中国思想史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第530 页。。

学界普遍肯定荀子思想中“礼”的中心地位,对法是否具备相对独立性存在一定的讨论。部分学者认为,在荀子的思想中,法是辅助“礼”而存在的。岑贤安、何成轩明确提出荀子之“礼”“以礼治为主、法治为辅”⑫岑贤安、何成轩:《荀子不是从礼到法的过渡桥梁》,《学术论坛》1981 年第4 期,第46-49 页。。高积顺指出,荀子主张以礼统法、礼法并用,在学术史上第一次实现了礼法统一⑬高积顺:《试论荀子礼法思想的独特性格》,《管子学刊》1994 年第4 期,第14 页。。一些学者认为在荀子的学术理论中“礼”对法起一定的决定作用。王杰认为荀子之“礼”是法的根据,法依附于“礼”并受“礼”的指导,不具备自身的独立体系⑭王杰:《礼治、法治抑或人治——荀子历史哲学基本特征的再探讨》,《理论探讨》1988 年第6 期,第70-73 页。。李克海认为荀子之“礼”是法的总纲,而法与刑的辅助可以更好地保障“礼”的推行①李克海:《试论荀子的礼治模式》,《社会科学家》1991 年第5 期,第68-72 页。高积顺认为荀子思想中礼决定了法的制定标准且是法的总精神,可以用“体与用、主与辅、纲与目”来形容荀礼与荀法之间的关联(高积顺:《试论荀子礼法思想的独特性格》,《管子学刊》1994 年第4 期,第14-19 页);王群瑛认为荀子所构造的礼是“制定法律的纲领和原则”,即荀法循礼制定、为礼服务(王群瑛:《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及其现代意义》,《高校理论战线》1998 年第9 期,第53-57 页)。。刘蔚华认为“礼”统帅法,但不能代替法,二者各有规定范围,只有礼、法结合才能实现“至治”②刘蔚华:《稷下荀学体系(下)》,《齐鲁学刊》1991 年第2 期,第98-101、114 页。。

部分学者认为荀子思想中礼法分治,二者是对人约束的互补力量。罗根泽认为,“礼”能主动激起人的自觉,而法为被动强制人的行为③罗根泽:《荀子政治思想的探讨》,《政治月刊》1934 年第6 期,第4 页。。龚杰认为“礼”依靠教化和社会约束维持,违背则会受到社会的道德谴责,而法拥有强制力来实现肉体和精神方面的制裁④龚杰:《论儒家的礼法观》,《河北学刊》1992 年第2 期,第25-29 页。。在荀子的整体思想中,礼与法是具有互补性的,单一的礼与法难以完全发挥自身作用。面对“礼”地位的时代变化,荀子主张援法入礼,实现王霸并用,《性恶篇》中有“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礼”与法是相辅相成的存在。

除此以外,有学者认为荀子的新发展的“礼”实现了与法的深层统一。杨荣国将荀子之“礼”直接等同法,认为两者是同一个东西的两种说法⑤杨荣国:《中国古代思想史》,人民出版社,1973,第310 页。。。而俞荣根认为荀子开创了礼法一体论,其思想中的“礼”实现了与法的会通,可以作为对法的解释⑥俞荣根:《儒家法思想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第402 页。。

一些学者对荀子之“礼”的起源进行了解读。朱伯崑认为,具有私欲恶念的人的群居需求为具有社会规范作用的产生提供了条件⑦朱伯崑:《先秦伦理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第95-100 页。。惠吉星进一步认为“礼”出自天地之象,能调和人与自然的矛盾,荀子虽解释了“礼”产生的目的与作用,实际上并未很好地体现出自然属性,达到“礼”的本源所在⑧惠吉星:《荀子与中国文化》,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第45-53 页。。而在礼乐关系上,荀子认为“礼”能别异而乐能和同,《礼论篇》中有“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礼论》),指出“礼”在分别人群上的功能;而《乐论》中,荀子提到“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荀子·乐论》),强调乐和协人的能力。荀子的礼乐共同体现了其和而不同的思想。

三、二者对比

孟、荀之“礼”都继承孔子,强调“礼”修身与治国方面的效用,并认为“礼”存在分别之效。古人对孟、荀二人的“礼”的思想有所解读。汉代赵岐作注解释《孟子》,其认为“国无礼义必亡”,礼义是先王之道,是维护国家统治的基石、君主所要具备的治国准则,“礼”的实际是调节修饰孝悌之道⑨李学勤:《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86-187、210 页。。在解释“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孟子·离娄下》)一节时,赵岐指出礼的别群功能,而“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孟子·万章上》)则体现孟子之“礼”是君子的行事准则⑩李学勤:《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232、279 页。。宋代孙奭在赵岐的基础上有所发展,认为“上之为君无礼法以检制,下之为人臣不学法度以守职”,如此国家会走向灭亡,一定程度肯定了孟子思想中法的规范作用⑪李学勤:《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86-188 页。。孙奭认为孟子之“礼”具体可指一种内含尊重的社会行为,仁义是“礼”之实、威仪为“礼”之华,“礼”是内在的道德规范,也是区别不同统治阶级的行为准则⑫李学勤:《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92、210-211、232-233、264 页。。

至于荀子之“礼”,杨倞认为荀子之“礼”是典法之大分、统类之纲纪,本于君子、为言行之度,以礼节用则“不妄耗费”,能区别君臣等差、规范君臣人伦,既有“周旋揖让之敬”,又有“车服等级之文”,内外兼具,是总统群臣的人主之柄①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第28、382、411、425、596 页。。从杨倞的注解可见,他认为荀子之“礼”是先王圣人出于“矫伪抑制”“化性于礼义”的目的,为中人而设使之节欲守中而能长久,圣人的形成与提升也是由礼实现②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第399-1042 页。。他认为对于荀子之“礼”来说情真挚礼义即可俭省形式,其以仁义为本终成乎礼节,质文相成、不可偏用,与仁、义、乐虽殊但同归于得中,可使贤者不失性而不肖者不为禽兽③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第771-1061 页。。王天海认为,荀子之“礼”出于争,具有区分人的等类、整饬、参验贤明的作用,礼义由君王而出,政不以“礼”牵引不能通行,可以以“礼”调节用度,且礼“时宜兼用”“更替而用”,学礼是成圣的重要基础,不在礼经而顺人心依然为礼,仁义礼乐实质一样,文饰与实用相为表里内外是礼之正④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第28-1061 页。此外,王念孙认为对于荀子来说,治人以礼有法度,可以礼义自饬,荀礼“文貌在外”而“情用在内”(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年,第382、399、1061 页)。钟泰指出,荀子理想中对民以法取以礼节(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年,第425 页)。杨桞桥解释《荀子》中“兼临”为“监临”,荀子支持用礼互相监察(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年,第349 页)。熊公哲认为,荀子之礼义文理是制约性情的重要手段,学之要在行、行之要在礼,一谓比中而行之,荀子认为礼谨于治生死(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年,第756、1045、1048、1062 页)。久保爱以为,荀子支持以礼参考而能得贤明,荀子之礼义文理可“约束戾情”,最终使心安性全,即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年,第553、756、1059 页)。。

孟子于思想中更注重“礼”的实质内涵,在《离娄篇》中,他提出“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离娄上》),即为了践行“礼”所蕴含的精神,于行为上是可以一定失礼的,于思想中较为直接地展现出“礼”之实质与“礼”之形式在其心目中的比较级。而荀子之“礼”更具有制度性,与法相关联通过刚柔并济的手段来维护社会秩序⑤孟子也存在对刑罚的理解,认同刑罚对社会秩序的规范作用,如《孟子·万章上》认为“诛不仁”对社会的整体秩序实际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结语

孟子与荀子都继承了孔子儒家礼学的理论基础,从“礼”的来源与治国育人的角度肯定“礼”的规范性。但二者对“礼”适用性和强制性的认识与定义出现了一定的区别:孟子将“礼”与自身仁的学说紧密相连,而荀子的“礼”与法存在联系。相较而言,孟子更关注内在“礼”的道德作用,而倾向通过天生的仁善来发挥“礼”,荀子更注重“礼”的外在的规范价值,而重于用“礼”抑制人恶的本性。在原始周礼逐渐丧失维护社会秩序的时代背景下,荀子在对孟子之“礼”存在一定的继承外,引入法来加强礼学的治理实力,弥补“礼”道德约束力度的不足,并更明确指出了“礼”对经济的指导作用。整体来看,荀子之“礼”拥有着比孟子之“礼”更丰富完善的结构体系,但二者本质还是为荀、孟二人的思想表述服务,可以比较差异而不便竞争高下。从历史角度看,孟子的内在的“礼”对华夏民族内在精神道德修养的塑造起到积极的作用,而荀子的援法入“礼”对后代封建君主的治国选择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二者对于后世皆存在着无可取代的价值。现如今,我们应尊重孟子之“礼”与荀子之“礼”所具有的时代特征,对荀子之“礼”与孟子之“礼”进行结合时代背景的学习、认识与继承,并适宜自身所处的时代背景与需求。及至今日,我们仍可以从孟子之“礼”与荀子之“礼”中得到启发和精神力量。在科技持续发展、民族处于复兴关键时期的今天,我们必然会在日常生活中接触更多性质难辨的信息与观念。对此,注重优秀传统道德与礼义的内在影响作用可以更好地提高人的素质,而“礼”与法关系的思考也会对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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