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

2023-11-28 03:37高向东邵文豪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流动人口少数民族上海

高向东 邵文豪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上海 200062)

2021年, 在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要充分考虑不同民族、 不同地区的实际, 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 营造环境氛围, 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 文化、 经济、 社会、 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1]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 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前提。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 我国1.25 亿少数民族人口中, 流动人口超过3 700 万, 是10 年前的两倍多。[2]随着我国区域间产业要素加速流动, 人口流动速度不断加快, 大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离开家乡到中东部城市务工或经商, 改变了这些城市的人口结构和民族格局。 上海作为中国超大城市, 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特殊性。 目前上海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已近40 万人[3], 如何妥善解决上海为代表的超大城市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问题、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力量, 是一个亟需探讨的重要课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 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4]本研究以上海为例, 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超大城市融入研究, 于2023 年7 月对全市少数民族人口开展问卷调查, 共回收有效问卷3 752 份; 同时结合上海市人口办截至2023 年6 月30 日的来沪少数民族人员统计数据, 分析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群体特征、 生存现状、 群体诉求以及融入上海的主要困境, 探讨其成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促进上海少数民族人口城市融入的对策建议。

一、 文献回顾

近年来,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 区域间人口流动日益频繁, 民族人口分布呈现大流动、 大融居的新趋势。 在此背景下, 党中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构建民族互嵌格局, 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这一特定群体引发更多关注, 不少专家学者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问题开展研究, 提出了新主张和新观点。

(一) 关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概念界定

探讨超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问题, 需首先对城市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明确界定。 有学者认为, 城市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指的是出于经商或务工等目的进入城市的非当地城市户籍的少数民族人口。[5]也有学者强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动方向和文化差异, 认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指从西部的农村、 牧区或城镇流入中东部城市,且不改变户籍并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少数民族人口。[6]当前我国民族间和区域间的迁移流动方向并非是单一的, 西部流入中东部城市、 与城市地区具有文化差异的少数民族人群难以完全涵盖超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整体特征。 因此本研究更为认同前者所界定的概念范围,认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指在血缘和户籍制度上属于少数民族、 离开户籍所在地半年及以上、 户籍性质没有发生改变、 通常拥有少数民族文化背景、 出于务工或经商原因等而流动的流动人口。

(二) 关于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

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虽多有重合, 但其侧重点、 具体维度和权重仍存在较大差异。 有学者从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角度入手, 建立了包含城市融入能力和城市融入意愿两个子维度的城市融入指标体系[7]; 也有学者从融入的主客体角度入手, 分别从城市接纳和个人心理认同两方面来考察城市融入水平[8]。 更多学者则从不同角度对城市融入进行评价, 分别通过经济、 社会、 心理以及身份四个维度的融入情况来考察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状况[9]; 或是从经济立足、 社会接纳、 文化交融和心理认同四个维度考量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状况[10]。 而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群体, 有学者更加关注民生领域, 主张以获得感为标尺分别考察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经济、 政治、 文化和民生几个方面的获得感, 从而判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状况。[11]类似的, 也有学者建立了包含经济、 社会、 心理和制度四个维度的少数民族农民工城市融入水平测量指标体系[12]; 或是建立了包含经济适合、 社会接纳、 文化认可和心理归属四个维度的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程度评价指标体系, 并将之应用于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水平的测量中[13]。 2022 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指出:“要推动各族群众逐步实现在空间、 文化、 经济、 社会、 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14]本研究将基于这一指示, 结合已有研究, 考察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状况。

(三) 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影响因素

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影响因素方面, 学者们普遍认同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影响的, 这些因素包括经济因素、 社会因素、 制度因素、 文化或心理因素等。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影响因素可根据融入的主客体分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其中客观因素包括经济、 社会、 制度、 文化心理等因素, 如经济收入、 社会关系、 户籍制度、职业认同等。 户籍制度、 社会福利制度等二元体制, 以及国家政策法规支持不足所造成的社会排斥是重要客观因素之一[5]; 住房状况[15]、 文化环境[16]、 医保参与[17]和地方区位、 文化因素[18]均是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水平的重要客观因素。 另一方面, 个人主观因素也至关重要,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的城市适应和生存技能不足是重要的个人因素[5]; 人力资本不足、 受教育程度低和劳动技能不足[19]是流动人口顺利融入城市的阻碍因素; 个人工作能力越强, 城市融入状况相对更好[20]; 汉语技能、 职业培训以及年龄、 婚姻等也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有重要影响[12]。

(四) 关于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对策建议

学者对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对策建议也多集中于开展技能培训、 改善居住条件和保障权益等方面, 但由于研究视角不尽相同, 其对策建议也各有侧重。 不少学者以提高城市民族工作针对性为出发点, 指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入地政府应与流出地政府做好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 并做好基本公共服务,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1]。 流入地政府应及时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体系[22]、 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形象的正确舆论引导[23]、塑造民族友好的城市形象[11]。 在社会及个人层面, 不少学者强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强社会力量的参与, 充分发挥民族社团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区自治的作用[24], 引导居民积极接受教育培训、 提升工作技能和文化水平、 提高公民意识、 积极参与政治生活[25]。 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个人还应摒弃自我封闭的观念, 主动适应城市生活和城市人际关系, 积极获取教育机会, 提升自身和子女的受教育水平[22], 同时应增强自身技能, 主动适应城市文化和城市生活[26]; 这一过程中, 应尽力提倡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文化或风俗习惯等的理解、 认同与支持[27]。

综上, 我们不难发现, 学者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问题已有一定程度的研究,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水平的影响因素、 评价标准以及提升路径等都有了较为清晰、丰富的认知, 为本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但当前研究并未聚焦于某一特定区域或规模的城市, 未着眼于超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的特殊性, 也未考虑到上海特色的区域文化属性, 因此对于上海的应用价值相对有限。 本研究基于上海的超大城市规模和特有的文化背景开展研究, 致力于为进一步做好上海城市民族工作提供研究支撑, 并为国内超大城市构建民族互嵌格局提供有益借鉴。

二、 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现状分析

本研究以上海为例, 研究超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情况, 需要首先了解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 进而对其城市融入状况开展分析和判断, 总结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 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最新统计资料显示,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规模持续扩大, 已超过3 700万人①, 在少数民族总人口中的所占比重达到30%②。 而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也在持续增加, 当前全市范围内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已达到36.54 万人③。 此外,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也显示, 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 全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增加了12.36 万人,增长44.8%, 全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占常住总人口的比重已提升至1.6%④。 上海对少数民族的吸引力不断增加, 上海的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日益凸显, 对上海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二) 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特征

1. 来源地特征

课题组调查发现, 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样本中来自安徽的最多, 其次是新疆和内蒙古。来自安徽、 新疆、 内蒙古的分别占比13.11%、 10.71%和8.58%。 来自上述三个省份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总数的31.41%, 来源地集中。

2. 年龄特征

问卷调查样本中, 各年龄段均有分布。 以每10 岁为一个年龄组统计, 各年龄组人数占总人数比重最高的为30~39 岁年龄组, 比重达28.41%; 其次为40~49 岁年龄组, 比重为24.07%; 第三为20~29 岁年龄组, 比重为15.78%。 三个年龄组总人数占比为68.26%; 0~14岁、 60 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的人数占比分别是5.25%和10.23%。 可见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成年劳动力, 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为主。

3. 性别特征

据上海市相关部门统计, 当前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9.66。 这表明当前来沪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 男性相对更多, 性别比相对较高。 可能的原因是: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 很多来沪目的是务工和经商, 这要求作为家庭中核心劳动力的男性更多承担这一责任, 因此男性相对更多。

4. 民族特征

据上海市相关部门统计, 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 55 个少数民族俱全, 其中人口数在2 万人以上的有土家族、 回族、 苗族、 满族、 彝族和壮族, 共计22.58 万人, 占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61.8%。 人口数在2 万人以下5 000 人以上的民族有朝鲜族、 蒙古族、 侗族、 哈尼族、 布依族、 维吾尔族、 瑶族、 白族、 藏族。 (见图1)

图1 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民族分布

可以看出, 当前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的民族成分分布较不均衡, 具有一定的地域特征, 既表现为与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结构相一致, 也表现为一定的南方特征。 土家族、 苗族、彝族和壮族等南方少数民族由于地理位置相近的因素, 在上海分布较多。 而藏族、 蒙古族、维吾尔族等重要民族, 由于距离上海相对较远, 在上海的分布则相对较少。

5. 文化程度特征

课题组问卷调查显示, 样本中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占比3.62%。 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数占比达到46.88%。 可见来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 但目前仍有超过30%的为初中及以下学历, 还有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群众文化水平较低。

6. 居住类型特征

通过进一步调查在沪少数民族居住类型, 发现样本中住在单位宿舍和租房的超过60%,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沪的主要目的是务工或经商, 其居住需求一般只能通过租住房屋和单位宿舍来解决, 其居住状况值得重视。 (见图2)

图2 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住房类型分布

(三) 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现状

2021 年,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 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 文化、 经济、 社会、 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本研究基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各民族全方位嵌入五个方面, 分别从空间、 心理、社会、 经济和文化五个维度, 分析上海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状况。

1. 空间维度

空间维度可通过居住空间、 文化空间和交往空间来考察。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住所环境状况为其提供了居住空间; 社区周边民族文化环境和社区基础设施为其提供了文化空间; 少数民族与本地居民的交往状况、 心理距离远近等, 体现了其交往空间。 三者分别从物质、 文化和心理三方面为空间融入提供了解释框架。

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全市范围分布广泛。 一些街镇在开展来沪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过程中, 形成相对成熟的经验模式和一批较好的少数民族嵌入式社区, 如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 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 长宁区华阳路街道等。 其中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还被国家民委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 但就上海市整体而言, 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情况还不乐观。 他们主要居住于单位宿舍和租房, 租房时存在个别房东拒租的情况; 同时少数民族群众流动性较高, 街道工作人员很难及时掌握其动态。 可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周边居民的居住空间融入程度一般, 相互之间联系较少。

上海不少地区曾举办民族文化交流活动、 民族文化节等, 民族类展览和场馆等覆盖范围也在进一步扩大, 有街镇设立少数民族文化墙、 建立少数民族舞蹈队、 志愿服务队, 开办讲座课堂和手工活动、 参访活动等。 少数民族精神文化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也为各民族群众提供交流交往机会。 就整体而言, 不少地区的工作方式还相对比较单一, 民族文化环境和设施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一些地区的工作并不到位, 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意识和积极性。

2. 文化维度

在文化融入方面, 课题组调查显示, 上海绝大多数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可以使用普通话交流。 在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保持最好的风俗习惯是饮食, 其次是衣着和婚嫁, 语言、 文字、丧葬等方面较少。 少数民族群众对民族特色餐饮的感受整体较好, 在布局、 品种、 价格以及口味几个方面, 均有约七成的受访者认为体验很好。 但也有部分受访者认为上海民族特色餐饮布局不够合理, 存在品种单一、 价格过高和味道不好等问题, 也有人提出上海市面上清真食品供应不够集中和方便, 满族、 壮族、 土家族等民族特色菜供应很少。

3. 经济维度

在经济融入方面, 在沪少数民族以土家族、 回族、 苗族、 满族居多, 多从事商业、 服务业, 包括民族风味餐饮业、 民族特色的土特产或工艺品销售、 民族歌舞或民俗表演等。 与汉族外来人口相比, 少数民族从事的职业类型比较单一, 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当前工作或经营状况较为满意。 综合来看, 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方式存在就业复制性和单一性,以及变动性和流动性较强的特点, 经营活动变动频繁, 店面转让较快。

在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租住房屋的比例最高, 为47.07%, 其次是自购商品房和单位宿舍。 多半人对当前居住环境很满意和比较满意, 住房接受程度较好。 少数民族来沪主要目的是提高收入, 但调查显示, 在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月收入在5 000 元以下的比重超过60%, 月收入在8 000 元及以上的仅占3.81%, 由于上海消费水平高, 会影响其生活质量、 妨碍城市融入能力的提高。 在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收入主要用于饮食、 住房和子女教育等基础消费, 相较于本地居民, 其消费层次偏低, 还未与城市生活方式相适应, 城市融入浅。

4. 社会维度

社会融入主要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行为规范、 人际交往和言行举止等方面与本地靠拢,为当地人所接纳。 调查显示, 除同住人外,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上海的交往对象以亲戚和同事为主, 占比为78.42%, 与附近居民并未有过多交往。 本地居民大部分愿意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交朋友。

在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闲暇生活方式与城市生活并不契合。 调查显示,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空闲时间主要在家休息, 其次是参加聚会、 玩手机或游戏等, 只有14.75%表示会参加社区活动。 主要交往范围是自己的亲戚朋友、 同事等相对比较封闭的圈子, 参与社区活动较少,与本地人接触的机会较少。 超过半数在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赞成族际婚姻,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思想上基本接受族际通婚, 思想融合程度较高。

5. 心理维度

课题组调查显示, 仅有六成流动人口有明确的在沪居留和定居意愿, 不少人考虑到生活成本较高、 远离家乡亲人等, 不愿意在上海长期定居。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到城市后若遭遇偏见或歧视, 将会给他们带来心理伤害, 影响心理融入。

三、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超大城市的影响因素

(一) 制度因素

制度因素表现在户籍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等对不同群体的隔离。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医疗、 失业和养老保障问题是影响城市融入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国户籍管理制度仍然将本地与外地户籍分离开来, 教育、 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和社会地位等与户籍直接挂钩,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因户籍问题还无法与城市居民平等地享有就业、 子女就学、 医疗、 住房、 物价补贴、失业保险、 养老保障等方面权益。 在遭遇疾病、 失业等困难时, 缺乏保障, 加重了他们的生活负担。

(二) 法律保障因素

当前, 全国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方面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 法规制度体系有待完善。现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 1993 年国家民委颁布的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但其中第十六条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规定过于笼统; 1995 年制定的《上海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法临时居住的少数民族公民可参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但后续并未就具体如何执行发布细则, 各单位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如何 “参照” 缺乏指导和依据。 多年来,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情况已发生很大变化, 出现了许多新情况、 新问题, 30 年前的法规条例已很难为当前城市民族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不少工作都面临着无法可依的问题。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一般来自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 家庭比较贫困, 语言文化、 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与上海居民都有较大差异, 他们来到上海后, 在就业、 创业、 生活、 学习培训、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较为陌生; 法治意识薄弱, 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也不知道如何维权甚至不敢维权。

(三) 个人能力因素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由于语言不通、 文化水平不高、 工作技能水平不足或生活习惯不同等,融入城市生活难。 语言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必须首先克服的一个障碍, 若少数民族群众未接受过足够的汉语教育, 其在上海正常与人沟通将存在困难。 另一方面, 文化水平不高、 劳动技能不足的少数民族人员, 能找到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相应较低。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本身成长环境和生活习惯与城市相差大, 再加上受教育水平不足, 会导致自身对城市文化和人际关系的排斥, 可能会秉持着自我封闭、 自我满足的心理观念, 不愿与周边上海居民交往, 不愿参与社区活动; 政治参与意识薄弱, 不愿参与到社区自治等活动[28], 也制约着他们融入城市。

(四) 干部队伍因素

首先表现为从事民族工作相关人才匮乏。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 “做好民族工作, 少数民族干部是重要桥梁和纽带。 许多事情他们去办, 少数民族群众更容易接受, 关键时刻他们出面, 效果会更好。” 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 当前上海少数民族干部还相对匮乏, 在编民族工作人员较少。 同时受福利待遇等因素的影响, 社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 人员队伍也不够稳定。

其次则表现为专干不专的现象。 当前上海在街道层面配备了一定的民族宗教专业干部,从事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 他们在积极推进各民族互嵌中发挥着组织、 策划、 协调的作用[29]。但由于 “民宗专干” 往往身兼数职, 面对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常常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外, 也会存在部分干部出于怕引起民族矛盾的顾虑, 工作态度相对消极, 不愿过多管理或服务的问题[30]。

四、 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

城市社区工作应进一步做好、 做实, 提高质量, 推进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 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解决好本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实需要, 及时准确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 志愿服务、 便民利民服务等服务项目, 将其纳入社区互助、 社会组织的服务对象之中, 提供全方位的社区服务。 应通过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建立健全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 增强社区服务能力, 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社区调解、 群众文化、 心理情感等服务。 在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服务的同时, 可加强对其政治参与意识的培养, 发动他们参与到本社区的治理, 强化其主人翁意识, 使他们在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 在与本社区居民的交流合作中实现更快融入。

社区工作者应提高战略定位、 增强自身本领, 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带动社区各族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 多民族聚居社区可在各少数民族内部培养专业社区工作者, 帮助社区内少数民族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增强对上海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引导少数民族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和社区建设。

(二) 积极开展与流出地政府的沟通协作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有少数民族和流动人口的双重属性, 应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推动实施更为精准的社会管理举措。 一方面,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通常来自民族地区的民族聚居区、农村或城镇地区, 他们的家庭世代生活在那里, 当地相关部门对其情况也更为了解; 另一方面, 少数民族当地工作人员通常是本民族人员, 他们语言互通、 文化背景相同, 相互之间沟通也通常更为顺畅、 阻力更小。 因此作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入地, 上海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与流出地地方政府做好对接, 推动达成信息共享机制和协作治理机制, 为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动态、 更好地提供服务打好基础。

(三) 进一步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

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法律基础仍然比较薄弱, 加强法制建设, 依法保障各民族互嵌社区建设和民族工作人员权益是当前需要考虑的重点任务。 相关部门可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 修订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制定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制度来规范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区建设, 既避免权力的滥用和不作为, 又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此外, 应注重民族法律宣传教育。 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让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 进社区、 进校园、 进企业, 形成法必尊之的良好社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 遇事找法、 办事依法的法治习惯。 同时应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 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四) 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教育培训的支持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比较少, 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应成为提高他们的人力资本水平的重要途径。 相关政府部门应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化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 城市的教育资源非常丰富, 几乎每个社区都有社区学校, 政府部门可鼓励通过夜大、 网络学院、 社区学校等方式, 积极开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文化培训, 做到与社区民众一视同仁。 不仅可以实现社区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 也能有助于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文化水平, 提升整体人员素质,从而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增强自身本领和竞争力、 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提供帮助。

(五) 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先进人士的作用

少数民族先进人士和专业人士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也应充分发挥他们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作用, 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 如离退休的少数民族高级专业人员, 他们的时间比较充裕。 各街道、 镇要在社区民族工作中将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员吸纳到民族联联络员队伍中, 既可以提高民族联队伍的素质, 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一个服务社区的广阔舞台, 提高社区民族工作的水平。 在职的少数民族先进人士和专业人士能够用自己的优势来为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海徐汇区成立了一支少数民族高级专业人才的巡讲团, 固定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社区居民提供医疗、 教育、 文化、 科技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发挥他们的作用,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六) 加强民族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首先可吸收各种少数民族人才, 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可在军转安置、 高校毕业生就业中予以优先推荐, 每年新录用公务员和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中, 少数民族干部应占有一定比例, 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 结构合理、 素质优良、 作用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另外, 应注重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社区应把配齐专职工作人员作为一项硬任务, 做到应配尽配。

为缓解社区工作人员不足、 专业水平不高问题, 相关部门可以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民族服务工作。 上海市民族工作部门从2015 年起就试行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 探索体制外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模式。 应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 通过健全队伍体系、整合社区资源、 组织开展培训、 完善激励机制等措施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 丰富民族工作形式, 提高工作质量。

(七) 加强舆论宣传导向

民族间的隔阂与偏见, 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重要阻碍, 也对民族感情和民族团结造成了巨大威胁。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新闻媒体的引导, 多报道各民族的正面形象。 可通过宣讲、 讲座、 会议等形式, 或树立正面典型, 宣传少数民族城市融入的重大意义, 提倡与少数民族群众友好交往, 促进民族团结。 可以 “家在上海” 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 鼓励各区各街道镇结合自身实际引导教育居民, 在各民族友好交流、 共同参与的活动中, 形成少数民族融入城市、 各民族融居互嵌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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