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音乐教学法的区别与共性理念解析

2023-12-18 12:54唐穗丰
戏剧之家 2023年31期
关键词:柯达伊克罗铃木

唐穗丰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河南 开封 475000)

五大音乐教学法是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先后被引入国内的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伊音乐教学法、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铃木音乐教学法、综合乐感教学法,这五大音乐教学法被我国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广泛借鉴。但由于很多教学者缺乏对这些教学法理念的深入理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机械照搬的情况,导致在课堂音乐教学中存在很多问题,这影响了我们对这些音乐教学法的本土化探索与运用。因此,探究五大音乐教学法体系的特性与共性,是我们进行有效借鉴并发展自身音乐教育的前提。

一、五大音乐教学法概述

达尔克罗兹教学法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左右,由瑞士音乐家达尔克罗兹为解决音乐教学中学生缺乏乐感的问题而进行的探索。其核心建立在对音乐与身体关系的哲学思考上,达尔克罗兹认为,人的身体运动包含着对音响和情感反应的一切基本要素,身体运动是表达节奏的最好方式之一,在操作上要求学生在音乐听觉的基础上,配合肢体动作,对音乐的节奏和韵律做出轻松的身体反应,从而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和对音乐的反应能力,最终获得体验和表现音乐的能力。柯达伊针对当时匈牙利音乐教育充斥着外国的粗浅音调和只有少数人能接受的现象,投身于普通学校音乐教育改革。柯达伊认为,音乐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他希望每个匈牙利人都具有艺术修养;同时,音乐教育要建立在本民族音乐的基础上,从歌唱出发,利用民间音乐培养学生的艺术趣味。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柯达伊教学法,其核心是利用“五声音阶”这一民间音乐的核心特点切入教学;以歌唱作为音乐教育的重要手段;使用首调唱名体系、字母谱和柯尔文手势。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源于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对音乐存在方式的哲学思考。他认为,音乐的存在是和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人们接受音乐的最好方式是作为演奏者参与其中,这样的音乐称为“原本性音乐”。这些思想源于其少年时期所受的艺术熏陶而形成的音乐戏剧观,即“音乐教育体系从形式上讲,可以说是语言、诗句、音乐、动作以及相应的教育、表演行为方式的结合。”[1]其强调在教学中以打击乐和身体乐器进行节奏训练,并结合本国的母语引导儿童主动参与音乐活动。

日本的铃木镇一在小提琴教学中秉持着从爱出发,面向每一个孩子,为儿童营造音乐“母语”的学习环境的理念,取得了小提琴教育的巨大成就,并形成一种教学体系。铃木坚信才能不是天生的,是可以后天培养的,通过音乐教育,每一个孩子都能拥有高尚的心灵、正确的价值观和卓越的才能。在他的小提琴教学实践中,教师强调把孩子置于音乐的生活环境,就像母语学习一样,采用“集体教学”的形式,通过反复练习,以能力培养能力,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培养。

美国的综合音乐感教学法产生于二十世纪下半叶教育改革的大浪潮中,旨在通过音乐教育发掘学生的创造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故又称“发掘创造力教学法”,其理论依据来源于布鲁纳的学科结构理论,是由美国国会直接发起,加上专业作曲家和基金会的参与,在吸收借鉴上述四大音乐教学法的基础上结合国情所创造的教学法。综合音乐感课程在教学中通过五个教学环节培养学生:“自由探索、引导探索、即兴创造、有计划的即兴创造、加强并巩固概念”[2]。

二、五大音乐教学法的区别

从上述来看,五大音乐教学法反映了音乐家对音乐教育的不同认知与思考方式。具体来说,达尔克罗兹是从人的生理与音响的互动关系出发,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能力,通过音乐学习来达到身心的和谐发展,其教学法的主要内容是体态律动和即兴音乐活动,对于普通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都适用。奥尔夫的“原本性”音乐思想强调音乐本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儿童可以用肢体、语言、乐器等自由地参与到音乐世界中,而不是把音乐当成一种学习任务,其教学法的主要内容是鼓励学生使用身体或各类小型打击乐器进行自我表达和即兴创作、演奏。柯达伊则立足于提高整个匈牙利民族的文化素质,他认为嗓子是最自然的乐器,提出以歌唱作为音乐教学的基础和手段,其教学法的主要内容是首调唱名法、节奏唱名以及柯尔文手势。而铃木教学法和美国综合乐感教学法并不主要体现在特定教学内容上,更多的是作为一种音乐教育的“哲学”或观念。铃木将母语学习的方式用于音乐教学,在小提琴教学中强调学生从模仿开始,通过不断地聆听和反复练习掌握一定的演奏技术后再进行读谱学习。美国综合乐感教学法核心是将音乐学习的各个方面相互联系成一个整体,以使学生在不同的教学程度上建立起音乐概念之间的联系,促进他们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发展。

可见,五大音乐教学法不仅在基础理念上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在具体教学内容上区别更为显著。达尔克罗兹注重音乐与身体的互动与协调,柯达伊以歌唱为主要教学手段,奥尔夫则强调各类小型乐器尤其是打击乐以及身体动作在音乐教学中的运用,铃木在小提琴教学中强调聆听之后的反复模仿训练,而美国的综合乐感教学法相对较为开放,并无固定内容,主要是一种教学范式。

三、五大音乐教学法的共性理念

五大音乐教学法虽有着各自鲜明的特色、理念和教学内容,但作为经过长期实践总结的优秀教学法,它们还有着一些共性的理念,显示了优秀音乐教学法的共同特质。

(一)音乐教育的目的是人的全面发展

五大音乐教学法的目的都是促进人的发展。达尔克罗兹说“尽管节奏在艺术中占有压倒一切的优势地位,但不能把它错置于一般教育之上,是心灵在指挥肌体,节奏训练只是培养心灵的一条通道”[3]。他认为,通过节奏运动的教育可以使学生从小就在生理运动器官和思维之间形成一种自由转换的密切联系,达到身心的和谐发展。而柯达伊认为,“普通学校的教育目的是为人们形成良好的品格建立基础,培养音乐的听众就是在培养一个社会”[4],他站在匈牙利民族的立场,希望匈牙利人民能够具有良好的音乐素养和健康的音乐趣味。奥尔夫明确指出,音乐教育首先是人的教育,这是他一切努力的出发点和归宿。他强调儿童要参与其中,融音乐、语言、舞蹈为一体,寻求人类最自然的情感,在音乐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与完善的人格。铃木说他只是想培养优秀的人。如果一个孩子自出生那天起就能听到美妙的音乐,并且学着自己演奏,那么,他就培养了自己的机敏性、纪律性和忍耐力,他就拥有了一颗美好的心灵。其教学法的核心就是运用小提琴演奏来培养孩子们高尚的心灵、正确的价值观和卓越的才能。美国的综合音乐感教学法更加强调培养学生的综合文化素质,正如亚阿瑟所说:“公立学校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通过尽可能多的教学形式懂得音乐,喜爱音乐,使他们的天性得到高尚的文化修养的陶冶。”[5]由此可见,五大音乐教学法都不是以技能训练为目的,而是旨在通过一定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倡导早期音乐教育

五大教学法除了在教育目的上都有相同的理念之外,都非常重视早期音乐教育。铃木强调教育要从零岁开始,从出生就让孩子处在一个学习的环境中,学习越早越好,幼儿阶段的学习影响深远。达尔克罗兹的教学实验开始是以音乐学院的学生为对象,在研究过程中他发现体态律动的训练适合儿童的天性和本能,后被扩展到儿童音乐教育领域。他认同裴斯泰洛齐“每个儿童都是一颗蕴含潜力的种子”的观点,提出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教学设计以儿童的体验为主,唤醒音乐本能,以求和谐发展。柯达伊教学法可以说就是建立在早期音乐教育的基础上。他多次强调成年人不好的习惯和趣味几乎很难改变,幼年美好的音乐体验对以后的成长有巨大的作用。他在《音乐在幼儿园》一文中谈到,现代心理学的研究令人信服地证实了3 岁到7 岁的年龄段是最重要的受教育阶段,这个阶段影响人的一生,教育的起点必须始自幼儿园。奥尔夫也认为,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儿童的想象力和感受力,将直接影响人一生的发展。“儿童在小学阶段,是想象力和感受力最丰富的时刻,我们应当把握机会予以启发,这对未来有极大的影响。”[6]而美国的综合音乐感教学法核心的课程理论来源于布鲁纳的学科结构观点,从整体上建设学科结构,综合音乐感课程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中都可以适用,当课程应用于幼儿园时,效果尤为显著。

(三)重视培养学生的即兴创造能力

创造力是人类思维能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准,五大教学法都体现出通过即兴音乐的训练来培养创造能力的目的。达尔克罗兹的教学实践就是由体态律动、视唱练耳和即兴音乐活动三部分组成,即兴创造能力是以身体节奏感以及音响听觉感为基础的,所以,即兴学习以体态律动为前提。奥尔夫原本性的音乐教育观念最核心的要点之一就是即兴创造。在奥尔夫教学法中,即兴创造贯穿在所有语言、动作、音乐教学领域,包括乐器的表演、节奏即兴、音高旋律的即兴、即兴创作编配伴奏等。他强调学生的参与,通过探索来体验和感知音乐、创造音乐。柯达伊认为,通过循序渐进的音乐读写训练,发展学生的听觉能力、歌唱能力、读写能力、即兴创作能力,最终可以提高他们的艺术修养,使音乐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铃木一直强调要把儿童在零岁就置于音乐的环境,不断给予爱和鼓励,培养孩子的耐心和毅力,通过重复和强化不断提升孩子的能力。从铃木小提琴的游戏教学到能力催生能力的观点来看,这些能力的积累都是为以后的能力提供基础,尤其是创造力的获得。美国有一些研究小组进行了大量的科学实验,通过数据分析人体生理机能,认为音乐能使人聪明,音乐是培养创造力、记忆力的最好手段之一,可以起到其他学科不能替代的作用。

四、对我国普通音乐教育的启示

综上所述,五大音乐教学法在音乐教育的目的、理念和侧重点上有着惊人的一致性,为我们借鉴这些教学法提供了思路。随着这些教学法被介绍到国内,对我国的音乐教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大部分的借鉴停留在技能训练层面,未能真正理解教学法背后的理念。简单的音乐训练方法的相加并不能被称为一种教学法,每种教学法都体现着其创始人对音乐教育的深入思考,如达尔克罗兹对音乐与身体关系的哲学思考、柯达伊对音乐教育与民族精神培养的认识、奥尔夫的“原本性音乐”观念等,正是这些理念决定了其教学法的特质。五大教学法蕴藏的人本主义思想可以说是它们最鲜明的特点,以人为中心、强调学生参与、培养健全人格等应是我们最值得学习的地方。因此,我们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应注重本土化探索,“本土化不仅是外来音乐文化的引进和改造,而是以本土音乐文化的创造为主体的外来音乐文化的融合”[7]。不能简单地引进节奏、歌唱、乐器训练等技术方法,而是要在这些教学法理念的指导下探索本民族的音乐教育。否则,在“全球化”的冲击下,永远只能停留在对外来音乐教育的借鉴与模仿上。

总之,通过对五大音乐教学法的区别和共性进行分析,可以在比较的基础上深入理解每一种音乐教学法的本质,反思它们的优缺点,进而借鉴其中的先进理念和操作手段。我们的目的不是简单地引进某一种音乐教学法,而是要在此基础上探索适合本民族的音乐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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