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阐释与宽容的阐释学实践
——以当代文学批评现场为观察对象

2024-01-03 00:42
关键词:阐释学当代文学作家

卓 今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003)

在当代文学批评实践中,公共理性与阐释主体的独立是公共阐释的重要前提,阐释的有效性建立在公共理性的基本尺度上,阐释主体应该有独立的身份意识,它是清醒的、理性的、自知的。阐释主体的身份意识在公共空间中得以展开,当代文学阐释的空间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具有公共性。张江在《公共阐释论》中强调:“阐释空间具有自由性、平等性、宽容性、公共约束和共识性追求等特征。”[1]这一观点在用于文学阐释时,其中“共识性追求”是指“阐释行为”的共识性追求而不是“阐释结论”的共识性追求。尽管文学阐释不强调阐释结论的共识性,但阐释的澄明性是可以实现的。普遍意义上的公共阐释追求“真理性目标”,即结论朝向真理性的那个意愿,那么,文学阐释是否具有真理性追求呢?

文学阐释的批评现场作为一个公共阐释的空间性观察窗口,或许可以提供一些线索。在批评实践中,各阐释者从文本和阐释实践中获得不尽相同的意义和价值。看上去众说纷纭,难以达成共识,但批评现场不自觉地形成去芜存菁的效果,对话式的公共阐释活动可初步达到澄明性阐释。文学批评的若干问题也在这一公共性活动中更加清晰。伽达默尔说得更彻底,阐释者与文本之间就是一种对话,不是理解性的对话,而是一种周旋:“理解是周旋而不是认知。”[2]因为周旋讲求的是参与,它可以达到主客合一。

一、文本的自在性包含其成长性

由于文本里“作者意图”和“深层次的客观性”(价值与意义)不太显露,批评家的首要职责是试图把隐藏在文本里不确定的东西和这种客观性呈现出来。作品里所蕴含的美、价值、意义都处于一种混沌的状态,批评家用各自不同的经验和感知去理解,做出分析和判断。阐释主体的自我局限性也在批评过程中逐渐显露,因为阐释者的工作最关键部分是理解,海德格尔把这种理解拓展到前理解。作品原意和被理解到的东西无法做到完全对等,文本的意义在A批评家这里被遮蔽的部分可能在B批评家那里得到了呈现。某些被低估的价值有可能在不同时空得到重视。一个文学文本真正被理解到的只是阐释者自我经验的镜像对照部分,这说明文本有一种不受阐释者影响的自在性。由于知识和经验的不对等,文本中的某些要素被放大、扭曲,甚至文本没有的东西被虚构出来。当代很多作家在世,在世的作家与已经作古的作家不同,他们要面对这种超出自己意图的阐释,已经作古的作家的作品则任人解释。把所有类型的理解和阐释进行汇总以后,作家看到被解读出来的意思与自己原有的文本意图相去甚远,他(她)是接纳还是反抗?每位作家的态度不一样,有些当代作家直言他们从来不看评论,而是拿出新的作品与评论家周旋,同时也作为一种解答。文本在阐释过程中长成另一个模样,作家也不得不默认这种成长。作家并不希望自己的作品没有任何关注和评价,一个未被接受者体验到的艺术品充其量只能算一粒种子,它的发芽、成长,需要不断地被理解、被阐释。

(一)阐释叠加与文本生长

每一次阐释的叠加都使文本增长和变形,甚至长成作家和评论家都不能控制的样子。对《红楼梦》的各种解读(包括翻译)所形成的庞大规模,长成一座中华文明史上的文化高峰,这就是阐释的叠加效果。即便如此,《红楼梦》的原文本仍然有被遮蔽的部分。就阐释实践而言,原文本是一个底座,对其的理解汇总后,与原文本进行对比,应该是一个不规则甚至样貌奇崛的东西。将阐释效果堆砌在上面,有些地方是空白的(未被阐释的部分),有些地方被过度溢出,长成一个奇怪的形状。底座(原文本)足够宏大,方可堆起一座高峰。文本的可阐释性是经典的标准之一,经典有其内在规定性:“一是原创性,二是可阐释性。原创性主要由下面三个维度构成,即:思想价值维度、知识创新维度、情感表现维度。”[3]而经典的可阐释性又有着不可同化的“活性”状态,如阐释者之间的不可同化、阐释方法的不确定性等。文本最终长成什么样的规模取决于文本的丰富与复杂,以及其可阐释性。

一个文本的出现(发表或出版)就如同一个婴儿的诞生,后天的成长是在公共阐释中形成的。按照接受理论的观点,如果读者的理解与作者的意图完全重合,写作便失去了意义。文本在不同时间和空间显现出不同的意义,没有哪一位读者能够不差毫分地理解整个文本。斯坦利·费什说得更极端:“在我看来,批判能够存在下去,除非它能牢记其自己的局限性。”[4]他认为文本的意义特征或属性最终归结为解释团体所共有的特性。读者接受理论也承认文本的客观性与阐释者理解的不对等这个客观事实。阐释者由文本而引申出来的象征、隐喻、暗示,一部分是文本实实在在存在的,一部分是阐释者加上去的。它是否处在合理范围,或者说这种由读者所赋予的意义是否合理,没有哪个个体或者机构有资格担当这个裁定者,它仍需放置在公共阐释中继续接受检验。

(二)拆解、组装后的文本新貌

评论家为了方便把某一问题理解透彻,通常会把文本肢解,从叙事、文体、语言、结构、风格、作家论入手。中国古代诗、文、评强调气韵贯通,现代文学评论是一种大论文的构架和进入路径:拆分文本—主题偏好—概括意义的模式。拆分过后,作品的整体面貌可能更模糊,但有一个好处,就是每一个要素都展示得明明白白,正如张江所强调的澄明性阐释:“阐释的澄明是澄明阐释的前提。意在澄明的阐释,是置入公共意义领域,为公众所理解的阐释。”[5]将拆分的部分进行组装后形成的新东西,就是带有阐释者主体意识的新文本,在阐释者的主导下,读者再回过头来阅读原文本,感受会大不一样。“使文本向公众敞开,渐次释放文本的自在性,即作者形诸文本、使文本得以存在的基本意图及其可能的意义。”[5]阐释对象——文学作品丰富复杂的本体与喻体、峰回路转的构成、精密的情节设计、玄妙的意象,拆分过后使得各个组成部分坦露出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实现了文本意义与价值的澄明性。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拆解的能力,拆解过程中不排除使用蛮力进行毁灭性的拆解。阐释者理论工具、理解力和感受力的大小,决定着阐释的质量。阐释者在理解、筛选、阐释过程中既众说纷纭,又存在不同程度的认同。公共阐释的辨别和认同通过多种途径达到,汉斯·罗伯特·姚斯认为,交互模式的历史解释有5种情况:联想性认同、爱慕性认同、同情性认同、释放性认同、讽刺性认同。[6]164-181联想性认同是使自己沉浸于文学作品设定的角色中,打破时间和空间的同质经验;爱慕性认同则是以完美的模型来定义自己的审美;同情性认同是指阐释者将自己置于非自我的审美情感,消除欣赏距离,与受苦的英雄站在一起;释放性认同是指一种审美态度,“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描述的那样,戏剧可以把观众从现实世界的利益和情感纠葛中解放出来,把他置于受苦受难的英雄的位置上,使他的思想和心灵通过悲剧情感或喜剧宽慰而得到解放”[6]177;讽刺性认同被认为是一个可预期的认同或幻觉遭到破坏,有助于警醒审美主体,使他进行审美和道德的反思。阐释者与文本打交道的最初阶段,不可避免地经历上述各种情感环节。阐释者理性和直觉双管齐下,通过视野变化和视角转换,文本的意义和价值显现出来。从阐释学的角度来看,当各种类型的经验感知和逻辑推理聚集在一起后,文本可能变得比最初更为混沌。读者无法通过批评和分析得到一个核心意义或者真理。文学阐释与法学、历史学等的阐释不同,它不需要一个绝对统一的意义,但需要通过公共阐释达到一种澄明性。文学阐释学需要考察的是整个过程——被体验到的这个过程。阐释者的姿态与文本显现出来的意义显得同等重要。

(三)有偏好的集合

公共阐释在不同时间和空间展开,形成总体性和综合性阐释结果,这些结果被细分以后,它们是有倾向性的。在当代文学的公共阐释场域,大多数为专题性研究阐释。研究阐释的类型分布,诸如叙事、文体探索、艺术形式、作家论、作家意图论、价值意义、创新手法、语言、人物等,各版块有交叉。如果将某一文本放置在同一空间、同一时间进行讨论,各独立阐释主体在无沟通、无协商的情况下,可以看到阐释结果倾向于“一束一束”的现象。这个“束”,通俗地说就是“有偏好的集合”。系统性的文化概念就是由这种“有偏好的集合”堆积起来的。上文提到的《红楼梦》的同代和后代文人阐释形成的文化高峰,堆积着各种“有偏好的集合”。文本表现出某种思想性倾向,则被集合为思想性文本,其叙事手法和文体探索被作为重点讨论。语言的成就和人物塑造等表现性艺术被遮蔽。这里的思想性并不能作为一个笼统的概念,它被细分为诸如“思辨的思想性”“解释的思想性”“创新的思想性”等。文本表现偏重情感表达,则被集合为表现情感艺术的文本,其语言结构的锤炼、情感的铺排被作为讨论重点,而思想性和知识性则被忽视。依此类推,共同指向与争议性不很明显。

由于社会发展的变动不居,文本不可能始终按照某个指定的方向成长。在静态的阐释环境下,容易看到文本有规律、有预谋的成长,如果把当代文学学术会议论文集作为一个观察对象,即可发现这种有趣的现象。针对某一作品的研讨会,很容易看到公共阐释将文本的意义和价值引向某个方向。它有现场感和内在的逻辑,一方面由文本的客观性所规定,另一方面也由阐释者立场所规定。现场感体现在发言者对其他人的发言的回应、肯定与质疑,包括批评。因此,张江认为,“阐释的公共空间,本有自在的诸多特征,保障阐释的正当展开与完成,保证私人话语提升为公共阐释。此为确证阐释公共性的第一要义”[1]。阐释的公共空间还存在宽概念阐释空间与窄概念阐释空间,作品研讨会处于窄概念阐释空间,这一空间形式便于协商、沟通,表现为有理性的公共性。在这个空间里,伽达默尔所说的对话、打交道、周旋的特征更直观。这正是公共阐释空间概念中的必要要素。评论家以千姿百态的方式走进某一作品,现场发言从本能、直觉、最新鲜的感受力出发,形式活泼,有感染力,特征也非常明显,主题的倾向性明确,阐释者身份意识明确。在窄概念阐释空间下,文本的成长性是可预测的。

二、公共阐释现场的减法与加法

批评现场的公共阐释有减法和加法之分。首先是减法,减法就是淘汰(筛选)机制。阐释者与文本相遇以后,通过感官、认知、理性进行感觉和信息的筛选。一是感官淘汰,相关联的能力通过阅读天赋表现出来;二是知识淘汰,相关联的能力通过阅读量表现出来;三是认知淘汰,相关联的能力通过理性判断表现出来。经过这一系列的淘汰和筛选之后,阐释者所关注的对象被高度聚焦,全部建立在阐释的理解和判断之上的所有信息也在阐释者理解能力之内。经过减法之后就是加法。加法附着在对文本的解释力上,附加个人对阐释对象的所有证据和想象:从作家意图出发的作家论的证据和想象,从艺术价值出发的审美判断,从情绪价值出发的诗意和氛围附加,从思想价值出发的政治、经济、社会的经验附加,从史料文献价值出发的材料附加。一减一加,表现出阐释者与文本的亲密度和契合度。

纯粹的作品研讨会现场,可以看到批评家对文本的阐释是加减同时进行的。总体来说筛选是减的环节,阐释是加的环节。减与加不是绝对不变的,它们处于相嵌和流动状态。筛选这个环节的细节放大又是加,阐释时的选择性阐释又是减。在阐释实践或者文学现场中,以视域融合、交往理性为认识论和方法论前提,能够避免偏狭的眼光。鲁迅在论及选本时说:“选本可以借古人的文章,寓自己的意见。博览群籍,采其合于自己意见的为一集。”[7]138他举《唐人万首绝句选》为例,暗指选家王士祯从宋代洪迈所编的《万首唐人绝句》中选取仅能表现“神韵”特色的895首诗。“则读者虽读古人之书,却得了选者之意,意见也就逐渐和选者接近。”[7]139以为读了精华,却被选者缩小了眼界。信息时代大数据推送产生“信息茧房”,从筛选的机制来看,大数据投喂式的读者接受,在阅读环节就已经做了减法,这种减法是非自主性的,是一种结构性屏蔽,是不可抗拒的信息牢笼,比古典时期的信息封闭更让人绝望。如果读者乐意被评论者所引导,当读者参考批评家指出来的价值和问题时,也会被批评家的眼界所限制。公共阐释的多层次对话可以最大程度避免这种限制。阐释的加法是阐释者常识、知识、理论、情感混合叠加后的提炼和升华,从而达到“澄明性阐释”。

在当代文学批评中,阐释环节的材料添加,历史文献不是重点。阐释者为了准确把握文本中隐藏的意义,把材料佐证环节前移到作家生活现场。当代文学作家作品研讨会,将阐释现场从文本延伸到作家本人(有时作家本人就在研讨会现场),作家出生地、居住地、工作地等,一切有关作家的相关生活和工作场景都被纳入观察对象。因此,阐释者实际上身处两个层次的现场:一是研讨会对话现场,二是对作者的生活背景的考察的现场。已故作者和在世作者都会被两个阐释现场观察到。这种双重现场打破了局限于文本本身的阐释和解读。阐释者的前理解、理解与作者意图可实现有效对接,阐释者实地参与了批评文本中关于该作家的信息,为有限的文献综述和写作史梳理增加了材料。以韩少功的《日夜书》作品研讨会为例,参加研讨会的评论家走访作家居住地汨罗市八溪峒和作品中的场地原型,如《马桥词典》的原型马桥、《暗示》的原型太坪墟、《日夜书》的原型白马湖农场,以上场所都在湖南汨罗,即作家年轻时下放当知青的地方及其周边乡村。又如周立波的《山乡巨变》,使益阳清溪乡不仅成为阐释者需要了解的场所,也成为一切新农村题材写作与学习交流的场所。当交流与理解进一步加深,文本中不太显现的信息就会重新浮现出来。周立波为写作《山乡巨变》扎根农村,当地人的口述、地方志、历史遗迹都在证明他为写作付出的艰苦努力,这种贴近土地和人民的精神再次成为后来者书写“新山乡巨变”的精神力量,这是以往对《山乡巨变》文本阐释所未能涉及的部分。

住所现场与文本看起来无关联性,但其精神性关联不可磨灭。生长环境、生活场景、山水风貌、花草树木、宠物,研究者甚至可以通过亲切淳朴的乡邻找到作者的素材,通过了解这些要素,发现文本内容与作家坚持的理念的相关性,包括宠物(猫身上的自由和不羁)的参照。作家的家居装饰、打扮也是现场素材,朴素或豪华都包含了作家的审美和个性。柳青、周立波的作品都被挖掘到与当地老百姓的教育、文化事业、公益事业有关联性。对批评家来说,当代文学文本背后的信息,可能成为将来的历史文献信息。这些有形的现场有助于阐释者理解作品中不太明显的精神指向。

三、文学阐释学实践环节的具体表现

伽达默尔将阐释学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中脱离出来使之成为一门真正的学科,他在78岁时又提出“作为理论与实践双重任务的阐释学”的观点。“诠释学并非只是一种科学方法,或是标明某类特定的科学,它首先是指人的自然能力。”[8]378也正因为它是人的自然能力,阐释学常常在理论与实践的含义之间左右摇摆。在实践层面,阐释者的表现形式由态度、立场、观点等多层次综合要素组成。由于阐释个体的知识与经验的有限性,任何理解都有其缺陷和不周到。批评态度是由知识背景、修养、性情、情绪多方面共同凝结起来的一种状态。态度无疑会反映在字里行间。某种激进观点的阐释在保守的场合可能得到两种不同的评价,有人欣赏这种有个性的态度,有人觉得冒失不妥。而某种平和审慎的解读在开放自由的场合也会得到两种不同的评价,有人觉得平庸刻板,有人觉得稳重谦逊。对文本的疏离与亲密也是一种态度。通常人们认为,批评家的话语姿态并不能说明问题,只有角度、立场、观点才是阐释的核心所在。话语姿态透出的意愿和情绪是文本之外的东西,共时性阐释不一定在阐释结论上出现对抗与妥协,而态度恰好说明了某些不便说明的问题。如果说阐释态度一眼可以看出,观点和立场反而显得模糊,处于同一时空的公共阐释,阐释者的知识、经验、表达欲望、表达目的没有拉开距离,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形。第一,个人经验的独特性形成的阐释者独识。由于阐释主体不同的知识背景和感受力,他们无法也不可能达成全部共识,从而各说各话,结果是“每个人说的都有道理”。第二,阐释者所处时代的共性形成的有限性阐释。人都是历史的产物,时代思潮形成人的集体无意识,这种集体无意识会影响阐释者的判断,从而曲解作者意图,低估或者拔高文本的价值和意义。尤其是那些思想超前、超出阐释者的知识范围的文本。经过时间沉淀、批评者转换视野,阐释的有限性局面会有所缓解。第三,个体阐释多与一的辩证。不同批评家多元共生,虽然最后很难达到普遍的或总体性结论,但对于某一部作品进行集中讨论、阐释,即代表这一作品有一定的“可阐释性”,它能给每一位阐释者带来可言说的东西。以上三种情况都可以在某一个作品研讨会中找到例证。

当代文学作品研讨会是一个极其常见的阐释现场,以单独作品为讨论对象的作品研讨会,批评家围绕文本进行不同角度的阐释。阐释对象(文本)决定着阐释者的指向。如以故事见长的文本,阐释者集中讨论人物的命运所延伸出来的问题;以文体革新为突破点的文本,阐释者聚焦于艺术形式的历史性与当代性的比较研究;擅长于人物塑造的文本,阐释者聚焦于人物形象、精神与心灵;内涵丰富、形式新颖的创新性文本则需要运用所有的方法,从而分化为各种类型的阐释。有些以知识和历史见长的文本要求扎实的文献资料印证,只有当阐释者聚焦于知识与文献价值时,通过材料验证进行协商、妥协、反复磨合,才有可能达成共识。也就是说,采用知识与文献最接近自然科学方法,用科学的方法验证方能说服人,但这个方法在当代文学批评中是最无效的阐释。当代文学文本较为确切的价值和意义的确认,需要较长时间的阐释。

阐释者的主题偏好比例,表明阐释结果的倾向性。这个比例,聚焦于某一个点后,就决定阐释从混沌到澄明。文本的价值是流动的,有些话题从边缘走向中心,有些当时显要的话题退回到边缘。各种话题汇集以后,文本的核心价值显现。原先被肯定的价值退为边缘甚至反面,原先被否定的价值重新得到肯定。如知识性写作成为潮流时,经验性写作被贬低。20世纪80年代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几十年后被评论家认为不够深刻、内容单一,在思想和艺术层面缺乏提炼和升华,没有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等。当无情感温度的学院派写作(或曰知识性写作)成为潮流时,人们又开始呼唤有鲜明个体生命体验的“放血之作”,哪怕艺术手法粗糙、情感个性化或个人化,也是能接受的。阐释者的主题偏好有助于形成焦点式的公共阐释,在时代观念转换的节骨眼上,阐释者切中肯綮的观点或可起到引领思想潮流或者推波助澜的作用。

公共阐释的主题偏好容易形成场域。公共阐释的类型化指向可能无法兼顾其他要素,通过对文学现场观察,有以下几种情形:其一,评论者将注意力集中于文本的叙事,当他认真阅读作品后,印象最深的可能就不是其中的故事和人物,而是其写法。评论者可能更关注作者是如何打破传统小说叙事边界,进行一种新的文体探索,并用心捕捉文本中的高频词,考虑是否从中提炼出这部作品的核心意义。文本中的某些关键词包含了文本所指的历史性与当代性问题,将关键词进一步提炼为某类文学,这个词仍然能激起读者的切身体验,如“乡土文学”“都市文学”“知青文学”“打工文学”等。词本身虽然包含了丰富的内涵,但抓住了某一特征的同时也会忽略其他事实。其二,当评论家的注意力集中于文本的思想和艺术时,就会力图挖掘隐藏在文字背后的“真实”信息。中国阐释学对于藏匿于文字背后的“春秋笔法”的挖掘有深远的传统。汉代董仲舒认为,《公羊传》,对《春秋》“元年、春、王正月”的阐释是合乎孔子的原意的,“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的说法正是董仲舒所要的结果。[9]“春秋三传”中的另一部《榖梁传》,对这一句的解读意思大相径庭,而《左传》则完全没提。这一方法在中国阐释实践中成为传统,在当代文学批评实践中也常常用到。因此,所谓的真实原意有可能是被阐释者建构起来的,并无一个客观实在的东西在那里。我们需要警惕的是,那些对于文本思想的认识其实是阐释者的自我认识的显现。其三,评论者的研究专注于文体和结构,将感受力放弃,就会着力于文章的逻辑性和叙事技巧。评论者着力于文本复杂的叙事手法,串联、并联的结构与多身份、多层次的叙事者的对应,并解释由这种结构所形成的多种意义的意义场。就传统文体中的某一文体进行创新性发展、文本的历史比较,经过阐释,极大地展现这一文本在叙事上的优秀表现。因此,文学场域并非天生就有,而是由公共阐释建构起来的。

阐释者自身的文体革新与澄明性阐释有着必然联系。阐释对象不论以何种形式出现,阐释者的文体革新都有利于挖掘文本的深层含义。高明的阐释者改进自己的工具(知识结构和理论素养),以更锋利、更有力的方式进入文本。这一阐释态度同时也驱动文学评论的“范式转变”。文学评论界大多数人遵循已有的或过时的批评范式,在各种理论框架之中进行填充式阐释,从而无法呈现文本千姿百态的个性。刻板的阐释与鲜活的文学文本之间形成巨大的不对称性。善于创新自身工具的阐释者同样对阐释对象有很高的文体创新期待。某位阐释者可能是小说结构和叙述技巧方面的痴迷者,认为文体形式与社会生活自身的形式有关,也和人类思维形式的理性认识的程度有关,不管是圆满还是残缺,它都是文学审美的自然根据。有些阐释者擅长给作品文体形式提炼总结,试图得出放诸四海皆准的准则,并认为作品通过这些文体创新准则使作品获得思想穿透力。文体与思想是否有必然联系,阐释者的知识结构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评论者只要不落入结构主义窠臼,作品形式的功能肯定是存在的,这取决于如何阐释。有些类型的作品形式突破与思想的洞穿是同步的,如现代汉语诗歌的形式创新。

当人们认识到刻板固定的阐释模式无法呈现变动不居的艺术和情感时,又重新认识到文本细读的力量。文本细读法作为一种抗拒模式化阐释的法宝,得到人们广泛认同。文本细读难免陷入琐碎的复述,阐释者很难从大段大段的原文引用中跳脱出来。任何有见地的宏观要旨和细部分析都不可能从单个句子里获得,它需要更隐蔽的逻辑能力和概括能力。在空洞而宏大的新八股论文流行的时代,文本细读仍不失为一种好方法,至少在言说的汪洋大海中批评家能保留一个阐释孤岛,能拥有一个心灵独语的空间。文本需要尽量避免上位词,上位词意味着消灭个性。像写诗一样高频率地使用下位词,才可能直抵心灵,如在表现红玫瑰时决不用花朵来敷衍,在说“狸花猫”时避免用“猫”大而化之。

知人论世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古代文论里是被称赞的,作家论必然要涉及到知人论世的研究方法。当代文学批评现场有关作家的评论,大多数发言者或评论者都在开头对文本的作者有一个定位。判断一个作家的优劣,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文本的好坏是判断作家最根本的标准。如果一个作家的文本立不起来,其他附加其上的优势都不足为凭。作家的类型被概括下来有以下四类。其一,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功底的作家,其文学主张和创作实践使人们重新认识到历史文化的价值,并留下丰富的思想资源和文学话语资源,使人们感受到文学的魅力。其二,追求个性自由和人格独立的作家往往是一个清醒的梦呓者。其在自觉自警方面是清醒的批判者,在历史与记忆方面是清醒的寻找者,在回眸与审视方面是清醒的呐喊者,在悲悯与反思方面是清醒的质疑者。其三,追求形式感的作家致力于探索破除某种标签的创新性写法,这类作家往往会在文体探索的持续性与新动态视点上寻找支点,常常会与其他作家的作品做横向比较,与自己的作品做纵向比较。其四,擅长思想性的作家,往往对知识界不信任,对自我经验怀疑。越是价值重塑遇到阻力和难以完成精神重建目标,作品的内涵与张力越有魅力。阐释者如何识别作家的类型?未经阐释过的当代文学作品的样貌是混沌的。评论家从作家本身寻找路径,虽然这样会限制对作品原意和作者初衷的深入理解(作者意图论),但仍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四、文学阐释实践中宽容的阐释实践

施莱尔马赫区分了“松散的阐释学实践”和“严格的阐释学实践”。松散的阐释学实践表现为“正确的理解和一致意见是常例而误解只是例外”。[8]393严格的阐释学实践需要阐释者训练有素才能避免误解。施莱尔马赫的观点难以套用在当代文学阐释学实践中,因为文学阐释学的阐释者既训练有素,又常常出现误解。文学阐释无限地包容误解——一切理解都不足为怪。为了区别施莱尔马赫的松散的阐释学实践,这里换一个词,即宽容的阐释学实践,这一条件仅适用于文学阐释学。把评论家的各种评论倾向和结果聚集起来,最后可能表现为“趋向于同”,即张江所说的“阐释的有限与无限 ——从π 到正态分布”。张江认为,任何文本的意义不可能是无限的,在“诠”与“阐”的共同约束下最后形成正态分布,“对文本的无限阐释则约束于文本的有限之中。区别于‘诠’与‘阐’的不同目标及方法,π清晰地呈现了‘诠’的有限与无限的关系,标准正态分布清晰地呈现了‘阐’的有限与无限的关系”。[10]这就涉及到阐释的边界问题,阐释到达一定限度后,就有一种“收敛现象”。如对某位擅长思想性的作家的作品,各位阐释者尽管对其叙事艺术、人物塑造、语言有充分的肯定,但最集中的阐释可能是一致肯定该作家的清醒、先锋、思想者的特征,那么,这位作家的思想性特征便得以确立。因此,宽松的阐释学实践并不担心阐释结果的混乱。

当阐释者面对复杂多样的文本,尤其是对两个相互对立矛盾的东西难以把握时,他可能会自动舍弃其中一方。这是因为阐释者的有限的眼界和视角不利于超越性阐释或反思性阐释,而高明的阐释者能够在多个矛盾冲突中找到一个缺口,将冲突的双方都纳入进来,从而兼顾到整个文本,找出文本的最本质的东西。当阐释者身份意识清醒或力有所逮时,所留下的阐释成果形成一种力量,而那些无效阐释则被淘汰掉。当各种质量层次的阐释结果汇合,虽然每一种类型都有它的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它总能抓住文本中的某一点,这正是公共阐释下文学阐释的真正模样。文学阐释实践宽容策略恰好能真正地理解文学,以下多种表现形式也正体现了一种整体上的宽容。

(一)阐释主体的并轨式阐释:比喻式阐释

假定被阐释对象为A,一种并轨式阐释是从A引申到B,B不是指单独的某个文本,而是多个文本,大量讨论B,通过B解释A,如从某个内容想到某些经典作品的方法和意义,通过学术史梳理和文献综述搜集B的优秀或者平庸例证,那么A也就自然获得同等评价。两个或多个文本并不能一一对应,阐释者只能抓住其中某一点,并将此一点放大与其他汇集多个文本和多个点对照。抛开文本本身的比喻式阐释,这种指认存在有多种可能:一是为了自己的阐释有趣或好看;二是阐释者没有细读文本,但相关知识储备丰富,临时救场;三是试图通过众所周知的B文本启发读者读懂A文本。并轨式阐释所获得的多方面信息,总体来说服务于文本阐释。并轨式阐释容易发生阐释主体的脱轨现象,如阐释者过于重视外在的东西,诸如发言生动,突出阐释者行为,寻找与文本无关的信息,联想到会议现场、作家佚事、某种特殊氛围和经历,形成与目标主题无关的阐释。

(二)强制性文本细读:细节复述式阐释

文本细读并不等于细节复述。对细节的大量复述,往往琐碎而零乱,擅长细节复述的阐释者,其阐释常常占九成的篇幅是细节复述、对比、摘录,从而掉入细节的汪洋大海之中。文本细读应当是深刻把握文本细节,通过对细节的把握得到作品的扎实而稳固的整体感,从而确立其价值和意义。当代文学学术论文常见的做法是套用一种理论框架,所有的阐释都在这一框架下展开,先入为主地指认作品某一方面的价值,细节成为其论点的实证材料。细节复述并非毫无意义,引用原文本句子,从中提炼出文本的思想核心,从具体场景中获得与人物的感同身受,与作品意义的感同身受。还有通过角度更小的文献综述、学术史梳理和知识考古获得大量信息,与相同类作品比较,确立该作品在文学史中的位置。

(三)机械论与目的论:印证式阐释

阐释者从文本中摘取大量例证,印证自己固有的想法。这类分析具体到作品的细节,包括场景、事件、人物、语言;与既往的同类型对比,说明作品是如何打开记忆的,以及它的独特之处。论点、论据、论证完整丰满,对作品反映的时代、人生、艺术手法、人物塑造、语言风格进行复述和总结。这类印证式的阐释通常还表现为大而全的论述,面面俱到的评价,四平八稳的结构。机械论常用的方法是肢解文本,针对某些突出的片断进行单独阐释,类似于某数字媒介平台的视频选项功能“只看TA”。阐释者有选择的只看方言片断,只看文献、信函片断,或只看歌谣片断等。阐释者选择文本中最熟悉、最容易把握、耗费精力最小的片断,通过片断佐证作品的价值。批评家A只挑选有争议性的人物,确认书中主要人物的不完美性,判定不完美性即丰富性,通篇分析这个人物,将他的言行、细节肢解并放大,得出“独立而并非完美的思想者”的结论;批评家B只挑选与作家的思想资源相关联的材料,肯定作品的思想深度,以此作为论据,论证这部作品的思想深度(文体形式创新也归纳为思想性的一种)。

(四)自然科学式阐释:探寻真理的客观性和唯一性的阐释

要做到真理的客观性和唯一性,还需要有方法的严格性和规范性。这种方法尽管与文学阐释格格不入,但它仍然被包容。与知识考古不同,自然科学式阐释的积极一面是将零散的知识和感受进行概念化和逻辑化。现实中大多数自然科学式阐释是一堆谁也不喜欢的符号和概念,纵观古今中外、传统与现代,那些高深而刻板的文学阐释成果很难留下来,因为对于文学而言,它们所作出的这些判断、结论和概念的确定性原理体系究竟是什么,由形而上学支撑的自然科学法则是否有效,如果不能给予肯定的答案,那么我们不得不再次回到文艺理论、文艺批评那些使人产生灵魂激荡的阐释方式。狄尔泰费心尽力将精神科学从自然科学中分离出来:“我将通过运用‘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这个术语,追随那些提到过这种‘学术整体’(globus intellectalis)之第二部分的思想家。”[11]他说的第二部分思想家即指一直未得到命名的自然科学以外的那部分。他把抽象科学思想所具有的所有内容都与人类本性的整体联系起来,其中重点包括通过经验、语言研究、历史研究所展现出来的关联性。他认为需要弄清的是人类本性所具有的这种总体性,而实际生活过程中的意愿过程、感受过程和思维过程都只不过是一些不同的侧面而已。当代文学的现场批评还包括完全不涉及文本和作家的批评。那种对作品本身的价值避而不谈,或有所顾忌地指向他处,或抖机灵式的阐释,此类种种表现同样被文学阐释实践所宽容——在某些场合可能被认为是一种优秀的表现,如“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

(五)阐释主体“我”的隐晦:被悬置的阅读体验

有创作经验的阐释者容易做到沉浸式阅读,用感性的语言表达看法。如“我大概读到小说的前四分之一的时候,心理暗暗的有一种忧虑”[12]。这种评论往往更能击中要害。第一,他深入到文本背后作家的动机,也就是作家意图,一眼看穿对人物设置的用心。他可能提出这个人物——作为作家手中的一个玩偶,看穿操纵者的疏忽。第二,对情节走向的担忧。第三,能一眼看出处理这一题材的优秀手法,阐释其写作方法及其历史观。一个文本显然隐藏了作家复杂的历史观,有经验的评论家也能从作品细节中看到整体的历史观和辩证法。作家的现场发言一般会强调“我”的感受,而评论家则将“我”悬置或者隐藏。在论文写作中,论述者通常会隐去作者的感受,尽量保持客观、中立的姿态。在某种随意、亲切的阐释空间,讲述自己的阅读体验会被视为有魅力的阐释方式,正式的学术会议,讲述阅读体验被认为是低级或者主观。文学阐释的理解程序中,阐释者的本能、直觉、最新鲜的感受力被压制。事实上,如果一个文学阐释者缺乏感受力,他(她)的阐释在审美判断上就被打了折扣。

上述5条并不能完全纳入文学阐释实践的所有类型,它仅仅表明某些在其他领域不相容的方法,在文学阐释中却大行其道。宽容的阐释实践使文学文本得到广泛而深刻的理解,这也正是文学阐释学不同于其他阐释学的地方。

五、结 语

伽达默尔认为阐释学既不是方法论,也不是语文修辞学,它是哲学,他说“这是一些规定所有人类认识和活动的问题,是对于人之为人以及对‘善’的选择最为至关紧要的‘最伟大的’问题”[8]400。这一结论也特别适合文学阐释学的特征。处于公共空间的文学是用公共理性力量可以把握到的,文学批评现场既是一个阐释学的观察窗口,同时也是文学阐释学本身,它包含了阐释学所有公共行为和公共心理。

通过阐释实践归纳和总结当代文学出现的新知识和新方法,在当代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之上增加一种研究路径,使之具有方法论和认识论根基,就是文学阐释学。当文学阐释学的实践部分获得某种说明的方法,这一学科的知识形态化和体系化就有了现实依据。作为理论和实践双重任务的阐释学,实践部分的归纳和总结常常被忽视。正如姚斯所说:“审美经验所呈现的形式比日常生活中的其他功能,如宗教或理论功能,得到的记载要少得多。”[6]3

在中国阐释学建构的若干问题中,公共阐释与当代文学批评实践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2017年张江提出公共阐释论,指出“阐释是一种公共行为。阐释的公共性决定于人类理性的公共性,公共理性的目标是认知的真理性与阐释的确定性”[5]。他对公共阐释的内涵作了规定性论述,同时还认为公共阐释具有六个特征:理性阐释、澄明性阐释、公度性阐释、建构性阐释、超越性阐释、反思性阐释。结合他新近发表的《公共阐释论》所讨论的“阐释在公共空间展开”,阐释空间的存在形态和基本特征,以及阐释空间的创制,可以得知,当代文学批评现场是一个值得观察的案例,这其中的极其微妙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纠葛,真理追求与意义追求的辨析,能够表明公共阐释在当代文学批评现场是一种可见的阐释行为,作品的评判和解释在千姿百态的阐释方式中显现出来,是一种公共阐释的综合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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