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贵州省农民增收问题研究

2024-01-23 21:38齐兴源粟绍媛刘春波
贵州农机化 2023年4期
关键词:净收入农民收入贵州省

齐兴源,粟绍媛,刘春波

(1.贵州省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专班,贵州 贵阳 550000;2.贵州省山地农业机械研究所,贵州 贵阳 550007;3.贵州省草地技术试验推广站,贵州 贵阳 550025)

0 引言

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和现代化进程的基本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利益,农民利益的核心是农民收入[1]。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农民小康不小康,关键看收入,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2]。

贵州省作为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积最大、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3],2020年年底,全省92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9 00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彻底撕掉绝对贫困标签[4]。从2021年开始,设置5年的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民收入水平是评判是否脱贫的重要指标,巩固脱贫成果,就是千方百计巩固提升农民收入。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四项收入”构成[5]。其中,工资性收入是指农民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经营净收入是指农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包含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转移性收入包括国家发给农民的各项涉农补贴、扶贫救助等资金和寄带回收入;财产性收入包括利息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出租房屋和其他资产净收入等。

1 近年来全省农民收入情况

1.1 增长速度持续领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近十年,正值贵州省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6],全省农民人均收入从4 753元提高到13 707元,年均增长11.1%,比同期全国平均增速(9.5%)、全省GDP增速(10%)、全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速(7.7%),分别高1.6个点、1.1个点、3.4个点,占全国平均水平从61.5%提高到68.0%,城乡居民收入比从4以上收窄到3以下。

1.2 收入的绝对值还比较低

虽然贵州省农民收入增幅连续多年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但是贵州省农民收入的平均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 133元)6 426元[7],农民四项收入中,工资性收入5 585元、经营净收入4 219元、转移净收入3 787元、财产净收入117元,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 864元、2 753元、416元、392元,各项收入均存在较大差距。

1.3 地区间差异和低收入群体较大

从全国来看,贵州省2022年农民收入是上海(39 729元)的34.5%[8],是浙江(37 565元)的36.5%[9]。从省内来看,除贵阳市外,其他市州农民收入绝对值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和黔东南州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从市州之间看,黔东南州农民收入占贵阳市60%。同时,分组收入差异大,低收入群体比重大,目前全省还有190万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11]。

2 四项收入情况分析

2.1 工资性收入

2022年全国农村居民收入20 133元,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四项构成为8 449元、6 972元、4 203元、509元[12],比例构成为41.0∶34.6∶20.9∶2.5,从占比看,工资性收入占比最大。贵州省2022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40.7%,与全国水平接近,且近十年来占比逐渐增加,超越经营性收入比重,成为农民收入第一来源。

2.2 经营性收入

近十年,贵州省农民经营性收入也是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但是,经营性收入的占比从原来的接近五成降低至不足三分之一,退居第二位,虽然降幅最大,但仍然是农民收入的重要基础和主渠道。剖析原因,主要是随着社会经济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提升,农村富裕劳动力由第一产业逐渐向二三产业转移。相应的,农民收入由经营第一产业逐渐向从二三产业中获取工资性收入转移。

2.3 转移性收入

过去十年,全省农民转移净收入从2012年的455元增至2022年的3 787元,转移性收入占比从2012年的9.6%提高到了2022年的27.1%,增幅最大,基本上与经营净收入形成消长互补关系,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剖析原因,主要是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寄带回收入统计为转移性收入。

2.4 财产性收入

自2012年至今,全省农民财产净收入在72~189元波动,占比常年维持在1%左右,年际间同比波动较大,是农民收入最短的短板,其收入水平主要受政策影响较大。

3 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3.1 经济总量小,就业岗位少

贵州属于西南内陆省份,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的省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不充分,二三产业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不足,全省二产、三产从业人员占劳动力比例25.2%、42.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5 287户,不足四川(16 796户)的三分之一,吸纳劳动力就业甚至达不到沿海发达省份浙江(54 706户)的十分之一,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非常有限。近三年受宏观经济和疫情影响,吸纳就业人数呈现下降趋势。

3.2 缺乏就业技能,就业不稳定

2021年,全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9年,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8.33年,全省农村劳动力普遍缺乏专业技能,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建筑、餐饮、快递等产业,可替代性强,就业不稳定,议价能力低。

3.3 一产增收潜力挖掘不深

从经济总量上看,2022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4 908.8亿元,其中,种植业总产值3 313.7亿元,林业总产值340.0亿元,畜牧业总产值941.4亿元,渔业总产值79.6亿元。全省水稻、玉米等作物常年种植面积各1 000万亩以上,多以单作为主,经济价值较低。此外还拥有1.55亿亩林地,是现有耕地面积的3倍,总产值约为农业的十分之一,还有巨大的增收潜力可以挖掘。

3.4 农产品产业链条延伸不长

近十年,来自二三产的经营净收入从563元增至1 701元,增长近2倍,增长潜力很大,且正处于上升通道。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59.2%,比全国低12.8%。从龙头企业看,国家级龙头企业仅有50家,普通的乡村家庭加工坊规模小、布局散、链条短,品牌、品质、品种有待提升,对一产的辐射带动能力有限。

3.5 农村经营主体营收不强

全省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产业结构单一、管理不尽规范、竞争力不强、带动作用不突出等问题。以家庭农场为例,2022年底,全省纳入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3万余家,四川省达到20万家以上。全省家庭农场中,平均经营面积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六成,年经营收入5万元以下的超过半数以上。从农民合作社看,农民专业合作社6万多家,但有一半以上农民合作社年收入不足5万元,对农户的整体带动有限。

3.6 农村闲置资源资产盘活不够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2022年脱贫攻坚和衔接乡村振兴期间,贵州省累计投入各类资金超1 000亿元,部分资金各种形式形成各类固定资产,很多资产以村或集体所有的名义存在,但因缺乏专业的人才,在后续的资产管理、运营等方面难以发挥效益,导致资产闲置。除此之外,随着城镇化率不断提升,农村闲置的耕地、农房等闲置资产越来越多,未能充分流转和租赁,导致农村整体资源资产盘活不够,难以充分发挥效益。

4 乡村振兴背景下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建议

4.1 做大做强区域经济增加就业岗位

以政府工作报告为依托,坚持区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集群化的整体思路,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四化”重大项目、六大工业基地、农业特色产业基地等平台引领带动作用,发展一批既带动就业、又促进财政增收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农民在家门口就地就近就业。

4.2 强化技能培训增加就业稳定性

对农民就业技能培训需求进行摸底,建立培训需求清单,扩大培训覆盖面,确保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能接受高质量的技能培训。充分利用贵州省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构建就业人员和就业信息资源库,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促进供求双方提供精准对接。搭建返乡农村劳动力监测平台,发布全国各省重点行业用工趋势预警,收集发布灵活性、季节性用工信息,保障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4.3 充分挖掘一产增收潜力

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稻+鱼(虾、鸭、蟹)”“玉米+大豆(马铃薯、花生、太子参)”“林+菌(中草药、花苗、禽)”“烟+小麦(红薯)”等复合种养植模式,提高复种指数,提高土地综合产出。以“稻+”为例,每亩纯利润增加490元,每新增100万亩“稻+”,提升经营总收入近5亿元。按照《全国肉牛肉羊生产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将贵州省划定为牛羊大力发展区,按照当前近500万头存栏规模测算,存栏量还有近一倍的增长空间,结合当前综合产值计算,仅肉牛产业就有400多亿元产值的增长空间。

4.4 深化农产品加工延长产业链

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行动,大力发展产地初加工,引导加工企业与农产品主产区统筹布局,支持企业在县域周边发展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布局一批屠宰分割、冷链保鲜、仓储物流、食品加工和综合利用产业。持续推进农产品(食品)深加工高成长企业培育,加强产业链配套,形成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的发展格局,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4.5 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提升营收水平

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重点培育一批发展理念新、产品质量优、种养规模适度、经营效益好、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引导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合作社构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加快形成以家庭农场为基础、龙头企业为引领、农民合作社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引导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4.6 用好盘活农村闲置资产

积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将闲置农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依法依规纳入集体资产管理。整合共享各地农村资产和相关项目招投标等信息资源,畅通集体资产与市场需求对接渠道,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撬动农村经济发展,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着力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土地流转费+分红”的模式,明确农民在收取土地流转费、保障收益的基础上,土地合理量化后折价入股,保障农民能享受产业发展的红利。

5 结语

贵州省农民增收问题是乡村振兴阶段需要大力解决的核心问题,要聚焦“四项收入”中的短板,从发展区域经济拓展工资性收入,挖掘产业潜力增加经营性收入,强化政策支撑提升转移性收入,用好资源资产激发财产性收入全面发力,不断缩短与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绝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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