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的环境正义意蕴

2024-03-21 07:07李晓萌徐楚雯
西部学刊 2024年3期
关键词:中国式正义共同体

李晓萌 赖 珊 徐楚雯

(青岛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岛 266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关注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态需要,将调解人—自然—社会关系置于发展突出位置,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深度耦合。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发展至今,我们“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1]。党的二十大报告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这充分表明中国式现代化是以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为指导,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础上实现跨越式发展,形成了异于西方、彰显环境正义的生态现代化之路,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生态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文现就中国式现代化的环境正义意蕴作一探讨。

一、理论意蕴:环境正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

环境正义是享受环境权利与履行环境义务的匹配问题,是对自然、人与社会三者之间伦理关系的深层思考。广义的环境正义是指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狭义的环境正义则是指所有主体享有平等的环境生存与发展权利,履行相应的环境义务。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并未正面提出环境正义命题,但他们在探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过程中,涉及环境问题的研究,展现了环境正义诉求。

(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环境正义思想

马克思认为现代资本与生态美好和权利正义背道而驰,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曲解的自由与正义。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他以公平为切入点剖析社会本质,指出自然界本身仿佛存在贫富对立,法律俨然“为林木所有者的利益探听、窥视、估价”[2],阐释了国家律法侵犯贫苦人民合法自然权利、偏倚林木所有者既有利益的事实。恩格斯通过描写家乡伍珀河谷的现实境遇,突出了工人与工厂主天壤之别的生活状况。工人的工作环境逼仄肮脏,他们在低矮的房子里劳作,“吸进的煤烟和灰尘多于氧气”[3],而工厂主却能占据剩余价值进行资本积累。他在《不来梅港纪行》中描绘了德国贫农为了免受专政暴行不得不流亡别国,而资产阶级却大量挥霍生活资料的景象。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环境正义思想,他强调资本的集聚虽然促进了生产力的快速提升,但是“人口集中于城市,使土地无人耕种,并且造成了不正常的物质交换”[4],导致城乡之间的对立。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抬高了地租和地价”[5],间接延长了工人工作时间、增加了生活必需成本。列宁揭下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非正义的伪善面具,为苏联生态建设勾勒了宏伟蓝图,为中国实现环境正义提供了有效借鉴。

(二)中国共产党的环境正义思想

新中国成立初期,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废除,社会主义制度初步确立,人民群众能够平等享有自然赋予人类生存的基本权利。但随着“全民炼钢”运动的兴起,森林被大范围破坏,水土流失进一步恶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聚焦生态建设的薄弱环节,提出“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等有效措施。改革开放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导致资源约束趋紧、人与自然矛盾日渐突出。邓小平高度重视生态问题,提倡植树造林修复环境,要“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扎实”[6];严密组织管理,“实行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7];创新科技治理,“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8]。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倡资源节约和集约,有效解决资源分配领域不公问题,不仅要顾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9]。为实现环境权益代际公平分配,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坚持生态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既保护好生态环境又合理配置生态资源,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成果的生活。

步入新时代,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为推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习近平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党中央协调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绿色发展涵养“地球生命共同体”。深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打好蓝天保卫战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相继实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10],多措并举协调解决东西部、河流上下游、城市与农村的环境问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我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推动环境正义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以生态文明之基守护绿色地球家园。

二、实践意蕴:环境正义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中国式现代化内涵丰富、体系完整,是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探索出来、富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发展新范式。环境正义作为基本因素影响人民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蕴含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各方面。中国式现代化的环境正义以社会主要矛盾为导向、以协调发展为手段、以人民幸福为旨归,厚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一)中国式现代化的环境正义以社会主要矛盾为导向

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的环境正义坚持“以人为本”立场。中国式现代化既具备现代化的普遍特征,又立足中国实际,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熏陶,带有浓烈的人文关怀。这决定了它必然要以社会主要矛盾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切入点,为人民群众创造福祉。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温饱之外的需求大幅增加,丰富的精神生活、配套的文化建设以及优美的自然环境在人们幸福生活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新时代新征程,生态环境美好、资源配置公平已然成为普遍的民生需求,也成为中国式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的环境正义秉承“地球生命共同体”理念。中国式现代化围绕“现实的人”的生态诉求,拒斥“资本逻辑”话语体系,“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旨在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正义,寻求环境事实与环境价值的契合。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自然属性是与生俱来的。习近平曾言:“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11],应摒弃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合理挖掘生态价值。第二,“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旨在实现人与人之间的正义,寻求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价值契合。除却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伦理关系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还蕴藏深刻的生态内涵。生产力是影响人—自然—社会关系的决定性因素,想要恢复三者之间的和谐,必须深层次变革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人自身存在方式等因素,重构社会与自然之间良性的互动模式,维系全人类生态福祉。第三,“共建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共同体”力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寻求伦理构境中“真正的共同体”的普遍利益。“真正的共同体”面向共产主义,具有现实的彼岸性。习近平以辩证的眼光深刻剖析人与自然伦理,提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12]“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论断,呼吁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环境正义建设,建成“真正的共同体”,提升环境获得感、满足感与幸福感。

(二)中国式现代化的环境正义以五大要素为宏观表达

第一,环境正义保障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人口基数大,近年来增速虽有放缓,但仍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人民群众是现代化建设的现实主体,也是现代化成果的直接受益者。如若缺少充沛的自然资源以及和谐的人际关系等必要条件,现代化的实现就无从谈起。环境正义为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合作共赢”提供了动力,只有自然系统健康运行,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只有人际关系和谐,才能稳定社会秩序,给予现代化建设有利的客观环境。第二,环境正义助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仅包含物质共同富裕,也要求精神与生态领域同步富裕。生态共同富裕作为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旨在使全体人民平等享有优美的自然环境,消除环境权利与义务的两极分化,与环境正义有异曲同工之妙。第三,环境正义丰富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没有感性的外部自然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一方面,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生产的原始资料,人类社会是物质自然界发展的高级形态;另一方面,意识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中产生的,是人类对自然界的主观感受,人类精神生活同自然界密不可分。我国扎实推动环境保护工程,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使其为人类继续创造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提供更加丰富的基质与材料。第四,环境正义建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问题始终与经济发展如影随形,早年为追求经济效益,“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等发展理念导致环境问题层出不穷,生态状况每况愈下。中国式现代化针对环境与人的失衡构建了人类生态文明新形态,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工程。第五,环境正义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弥补非正义、反生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出诸多带有“人文关怀”的环境修复策略,借助全球生态空间生产方式剥削欠发达国家生态权益、攫取更多免费或廉价的生态资源,加剧了国际冲突。我国始终坚持多边主义,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破除资本逻辑桎梏,以推动世界生态文明健康发展。

三、时代意蕴:环境正义是回应人类期盼的正确答案

中国式现代化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责任使命非凡,必须紧扣生态文明建设之弦,发挥环境正义之势,积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同时,面向正确时代潮流,合理展开生态叙事,创造“好的生态文明”,不仅注重绿色现代化模式,更注重绿色意识形态,最终实现每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

(一)超越西方资本主义环境正义理念

一方面,逻辑起点真正聚焦到“现实的人”。由于以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影响,环境非正义成为全球性挑战。私有制下资本积累映射出人仅仅只具备交换价值,资本家把人当作商品和一般抽象化的类存在物。因此,资本便有理由罔顾其他国家人民的自由与权利,推崇霸权主义下排他性的生态文化。与之截然相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来倡导“天人合一”“美美与共”。“天人合一”主张从人与自然辩证统一角度出发协调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此处的“人”被置于与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关系之中,是现实关系的集合体;“美美与共”则是人与自然达到美的统一的同时,在其他国家地区要求合理关切之际施以援手,为维护世界人民生态权益贡献中国力量,这里的“美”不仅涵盖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还包括群际之间、域际之间的公正要求以及国家利益与全人类利益层面的丰富内涵。

另一方面,价值旨归真正聚焦到“正义”。“正义”的概念并非绝对,亚里士多德认为平等就是正义,康德强调“自由即正义”,罗尔斯主张自由与平等的原则性调和,马克思、恩格斯则认为正义的具体含义是因时因地变化的,批驳了资产阶级粉饰的“永恒的正义”一说。中国共产党继承马克思、恩格斯“正义”理论,关注环境利益与环境负担的分配问题。中国式现代化将目光锁定在人的对象性关系中,看到了人与自然关系异化的实质是人与人关系的异化。第一,人与自然是互相确证的对象性存在,二者从“天人合一”逐渐走向对抗,人在以牺牲自然为代价赚得盆满钵满之时,自然也正酝酿着对人的报复,自然的正义亟待伸张。第二,人与人亦处于对象性关系之中,现今社会,弱国无法跳脱强国话语构境,转嫁污染、生态讹诈等行为无限积累恶果,折射出资本积累的罪恶,人与人之间形成了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的正义亟待匡扶。实际上,中国式现代化追求的环境正义超越了现存西方生态文明的片面性与狭隘性,不仅是对西方环境正义理论的超越,更是对其实践深度与现实路径的超越与革新。

(二)加快国际生态治理体系变革

现今资本主义全球生态空间伴随经济全球化扩散,资本主义社会的“新陈代谢断裂”正以可怖的速度向全球蔓延。与此同时,生物多样性骤减、全球气候变暖以及空气、水等生态要素的污染渗透到人们的衣食住行各方面,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发展。然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似乎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仍然企图掌握国际话语主导权,建立利益驱动体系,无视人类社会是历史的与自然的辩证统一体的事实,为以自然为代价获利而沾沾自喜。但是世界逐渐被串联成一个整体,在自然的“报复”的连锁反应面前,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置身事外。

中国式现代化主张的全球生态治理观倡导建立新机制,拓宽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的渠道。党中央深刻认识到要彻底根除环境正义危机,国际社会必须达成普遍一致的价值共识,而达成普遍共识的首要条件是推动国际生态治理体系变革,将人类共同利益与民族利益密切结合,将全世界的生产者联合起来。中国式现代化的环境正义意蕴既继承马克思辩证自然观,又立足建设“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共同体”愿景,坚持以人为本。正如习近平所说,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13],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与系统治理策略,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参与全球生态治理,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世界生态文明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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