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迎新规

2024-03-24 10:44徐兴利黄家伟
食品界 2024年3期
关键词:规章大纲法律法规

徐兴利 黄家伟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保障食品生产、销售等环节安全规范的第一道关卡,也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核心组成部分。做好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既能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也能提升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还能助推我国食品安全建設进一步深化。

为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旨在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撑。

考核对象

《指南》提出,本指南所指企业为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指南》所指监督抽考对象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考核内容

《指南》提出,监督抽考内容为食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和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能力,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食品安全标准知识;食品安全专业技术知识;依据岗位职责建立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的能力;其他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能力。

据了解,考核大纲分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公共部分是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通用考核要求。公共部分包括概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食品标准和抽样检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等内容。

《大纲》中公共部分第二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规定;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规定;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熟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主要法律义务和责任以及处罚到人的规定;了解食品安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主要内容。

专业部分是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分类考核要求。

《大纲》要求,食品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掌握以下内容:掌握与食品销售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重要规定;掌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规定及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要求;熟悉本企业食品进货、售卖、贮存、运输等销售过程关键风险点和控制措施;掌握基于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月调度等有关要求;熟悉本企业建立并实施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构成、运行机制;了解与本企业食品销售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处罚规定;了解与本企业食品销售相关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

考核方式

据了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可组织集中考试,也可现场分别进行。

组织监督抽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企业类型、人员类别、生产经营食品种类(场所)、所在岗位(环节)等要素从考试题库中抽取相应试题进行组卷。组卷试题应当包括考试题库中所有题型,数量不得少于50题,满分为100分。各类人员试题中专业部分试题不得低于以下比例:主要负责人20%,食品安全总监40%,食品安全员60%。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明确对各类企业的监督抽考频次和覆盖率要求。每2年至少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进行1次覆盖全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考。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可适当增加监督抽考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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