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约束了吗

2024-04-01 16:05庄腾跃李顾杰罗剑朝
财经问题研究 2024年2期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约束社会资本

庄腾跃 李顾杰 罗剑朝

摘 要:本文基于陕西、山西和江苏三省的实地调研数据,以农业信用担保融资为切入点,采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分析社会资本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约束的影响。结果表明:包含政府关系资本、银行关系资本和村级关系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均能显著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型融资约束,而仅银行关系资本更有助于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给型融资约束,这一结论在缓解内生性问题和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各类社会资本对陕西和山西、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更强,并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信用村镇建设方面呈现出不同类型社会资本依赖的差异性。农村金融环境在政府关系资本和村级关系资本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给型融资约束的过程中具有正向调节效应,而在银行关系资本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给型融资约束的过程中发挥负向调节效应。

关键词:社会资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约束;农村金融环境;农业信用担保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24)02-0105-15

一、问题的提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型主体”) 作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微观基础,其生命力和竞争力是产业兴旺乃至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新型主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生命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质量逐步提升,正逐渐成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引领力量[1]。在此背景下,新型主体对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需求逐渐增加,融资需求也愈加强烈。然而,由于农业生产和新型主体自身的脆弱性、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和城乡资金配置的不均衡性,新型主体资金缺口难以填补,依旧面临严重的融资约束,严重阻碍了新型主体的进一步发展。

为解决新型主体融资难问题,提高其正规借贷的可得性,进一步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信用担保业务正在迅速开展。截至2022年4月,新型主体信贷直通车完成授信27 496笔,授信金额达205. 77亿元,有效强化了对新型主体的信贷支撑。由于担保人或担保机构以信用和财产作保证,农业信用担保不以融资者是否有直接的抵押物来提供贷款,而主要看重融资者管理能力、信用记录等个人特征,以及养植周期、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等企业特征[2],充分发挥了信用担保代替抵押物的优势,为缺少合格抵押物的新型主体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3]。但是,农业信用担保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农业信用担保市场主体不足,担保机构以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居多,担保市场缺乏竞争性和多样性;二是农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较小,主要以财政拨款为资金来源,代偿能力和风险化解能力较差,难以充分满足新型主体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融资约束。因此,探究缓解新型主体融资约束的因素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学术界对新型主体融资约束的探讨大多集中于模式、路径、机制和影响因素[4-6]。事实上,新型主体的融资约束很大程度上是由内外部因素共同制约的。从内部因素看,中国农村是典型的以亲缘、地缘和业缘为基础的关系型社会[7],在这样的社会中形成的关系资本成为农村新型主体生产经营的重要内部资源[8]。研究表明,社会资本具有信息传递效应[9]、替代效应[10]和监督效应[11],能够有效缓解农户所受到的信贷需求约束[12],降低农户信贷违约风险[13],提高信贷可得性[14]。从外部因素看,作为新型主体信贷需求的有效外部支撑,农村金融环境能够通过降低信贷交易成本[1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16]和监督农村金融市场运行[17]等途径提高新型主体的信贷可得性,从而缓解其所受到的融资约束。因此,本文以新型主体为研究对象,以农业信用担保融资为切入点,探讨社会资本对新型主体两类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并厘清农村金融环境在其中的作用机制,以期补充和完善现有的农业信用担保研究,对构建新型主体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二、政策背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 政策背景

农业信用担保是指通过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服务,实现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信用共享、风险分担,从而化解新型主体缺乏有效抵押物、融資成本高的难题[18]。农业信用担保融资则是新型主体借助农业信用担保从银行、保险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取外部资金支持的经济行为。为不断完善我国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国家各大部委明确提出,建立覆盖全国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为农业尤其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并对全国农业信用担保体系政策性定位、体系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自全国农业信用担保体系组建至2019年年底,累计担保金额2 203. 04亿元,政策效能放大3. 73倍,惠及65万以上新型主体,户均担保额度33. 85万元,10万—300万元的政策性贷款占比达86. 52%,提高了政策普惠性和农民获得感。累计获得担保金额超过1亿元的县有558个,其中,累计获得担保金额超过3亿元的县有138个。在担保业务方面,2019年,纳入再担保项目13. 68万个,金额603. 49亿元;累计纳入再担保项目22. 18万个,金额1 044. 93亿元;在保项目14. 35万个,在保余额633. 17亿元。2020年,全国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在保项目达到69万个,在保金额2 060亿元,政策效能放大了3. 21倍。以上数据表明,全国农业担保机构网络基本形成,已经建成上下联动、紧密可控、运行高效的“国家—省—市(县) ”三级服务体系,成为影响农村金融市场格局的重要力量。

(二)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 社会资本缓解新型主体农业信用担保融资约束的理论分析

社会资本指个体生存的关系网络和可调动的社会资源[19]。孙颖和林万龙[20]认为,社会资本可以看作由内嵌于社会网络中而非个体所有的资源以及社会网络中的个体能够获取和使用这种资源的权利两个方面组成。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证实了社会资本缓解信贷约束的积极作用。在增进信贷需求方面,曹瓅和罗剑朝[21]与李庆海等[22]基于我国东中西部不同省份的农户样本发现,社会资本有助于农户跨越自我认知门槛限制,能够提升农户创业等融资需求,缓解农户的需求型融资约束。学者们还证实农户家庭社会网络有助于缓解供给型信贷约束[8],提高信贷的获得概率和信贷金额[23]。谭燕芝等[24] 研究发现,社会资本显著降低了因交易成本高、信贷价格高和投资项目风险高而产生正规信贷配给的概率。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新型主体的信贷需求和受到的信贷约束更加复杂,不同种类的社会资本发挥的功能和效应也有所不同,魏昊等[12]发现,社会政治关系、组织关系和亲戚关系更有助于降低农户正规信贷需求抑制。周月书等[25]发现,社团型和原生型社会资本均能显著缓解规模农户正规信贷约束。王性玉等[26]认为,亲缘关系资本和政治关系资本在缓解需求型信贷配给方面更为显著,而专业合作组织资本和金融关系资本在缓解供给型信贷配给方面更显著。

参考已有研究,个体受到的信贷约束类型包含需求型和供给型[13]。对于农业信用担保融资,需求型融资约束是指新型主体有农业信用担保贷款需求但未主动申请贷款,可能的原因是,新型主体认为缺乏合适的担保人、担保费率高导致贷款成本难以承受,抑或是其认为自己可能因为无法按时还款而被银行拒绝,以上均源自于新型主体自我认知偏差[11]。而社会资本所具备的信息传递效应不仅能够降低银行的信息搜集成本,解决其与新型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27],而且通过增加信任和加速信息流通等方式向新型主体传递相关信息[28],纠正新型主体自我认知偏差,从而缓解新型主体贷前“焦虑”,化解有需求而“不敢贷”的矛盾。供给型融资约束则是指新型主体向银行提出农业信用担保贷款申请但未获得贷款或未足额获得贷款。出现供给型融资约束的主要原因是,新型主体缺乏优质担保资源、有既往不良的信用记录、经营周期较长和经营风险较高等。一方面,社会资本具有替代效应,能够传递新型主体还款能力信号,增强新型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任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新型主体贷款可得性[9];另一方面,社会资本的监督效应可同时提高新型主体的还贷意愿和还贷能力,抑制新型主体的信贷违约行为[22],从而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降低此后借贷的难度和利率,缓解“贷不够”的问题。

⒉社会资本对新型主体农业信用担保融资约束的影响

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不断消融,农村经济、社会结构随之改变,农村地区社会关系网络愈加复杂,社会资本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从传统以血缘、亲缘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渐向以依托业缘等交往活动而形成的新型社会资本演变。如依托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形成的政府关系资本、与银行职员存在某种社会关系或者通过贷款、存款和理财等金融活动而形成的银行关系资本,以及与村干部的关系程度而形成的村级关系资本。上述按照交往主体划分的社会资本涵盖了新型主体生产经营领域的大部分社会关系,其对新型主体农业信用担保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值得进一步探讨。

政府关系资本是新型主体及其亲朋好友在政府机关任职或与政府工作人员频繁交往下形成的关系网络,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型主体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有助于新型主体获取更多有形、无形资源。其一,政府关系资本能够依赖极强的个人关系网络发挥信息传递效应,农业信用担保政策信息传递速度和深度更有效,从而增强新型主体的相关认知,提升其参与意愿和获贷概率。其二,政府关系资本赋予新型主体较高的权利、声望和社会地位,能够增进其与银行之间的信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抵押担保的功能。此外,丰富的政府关系资本意味着新型主体获取优质担保的概率大大提升,从而提高其贷款可得性和贷款金额。

银行关系资本主要涉及新型主体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和人情关系。新型主体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业务往来频繁,信用评级记录在册,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任度较高,一定程度上能够替代金融机构对抵押物的要求,破除金融机构的排斥壁垒,节省寻找抵押担保的费用,促进新型主体参与农业信用担保融资。此外,银行关系资本也可以作为新型主体获得贷款的担保中介,并且银行关系资本的社会网络能够自发对新型主体进行贷后监督,新型主体为维持自己在关系网络中的声誉,会主动落实信贷契约内容,从而降低其违约风险,增加其获得贷款的概率。

村级关系资本通常代表着新型主体在村集体中依托日常生活交往而形成的关系网络,主要特征为社交网络宽泛而交往程度不深。从信息传递、贷后监督和契约履行等方面来看,宽泛的村内关系网络意味着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同时,银行也可以借助该关系网络进行贷前审查和贷后监督,能够有效降低借贷双方的信息搜寻成本,提高借贷效率。另外,村级关系资本有助于新型主体加入村集体组织,如生产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村集体组织也是一种无形的优质担保资源,对新型主体合理使用贷款、按时还贷产生约束,从而提高其贷款可得性。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H1a:政府关系资本能够有效缓解新型主体融资约束。

H1b:银行关系资本能够有效缓解新型主体融资约束。

H1c:村级关系资本能够有效缓解新型主体融资约束。

⒊农村金融环境在社会资本缓解新型主体融资约束中的作用

农村金融环境是指农村地区在一定的金融体制下,影响经营主体金融活动的各种要素的集合,包括法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农村征信状况、中介服务体系和银企关系等内容[29]。我国正处于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和营商环境的逐步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完善程度和资金流动速度随之提高,贷款融资信息的高效传播降低了新型主体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变相提高了信贷的透明度,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内部发放“人情贷”“关系贷”的成本和难度,减少了新型主体对社会资本等非正式制度的依赖[30]。因此,在农村金融环境发达的地区,新型主体更容易借助政策规定和公开信息等正式制度从银行获取贷款,“公正、透明、有效”的金融环境为新型主体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外部保障[31]。而在农村金融环境尚不完善的地区,政策规定等正式制度对银行的约束成效不显著,新型主体通过政策规定和公开信息等正式制度从银行获取贷款较少,只能更多地依赖于个体的社会资本所打通的非正式融资渠道[32],逼迫新型主体更加重视以声誉和信任为基础的社会资本等非正式制度对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此时社会资本作为金融环境的一种重要替代机制对融资约束所起的作用就会愈加明显。根据上述分析,在不同的农村金融环境背景下,新型主体依靠社会资本获取农业信用担保贷款的程度有所不同,即社会资本对农村金融环境完善地区和农村金融環境不完善地区新型主体农业信用担保融资约束的影响存在差异。基于以上分析,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H2:农村金融环境在社会资本缓解新型主体融资约束中具有调节效应。

三、研究设计

(一)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陕西省农村金融研究中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于2022年8月在陕西、山西和江苏三省开展的实地调研。调查组综合农业发展和经济水平差异,选取陕西、山西和江苏三省共12个市(县) 作为调查地点,每个市(县) 选择30—40个新型主体,主要调查受访单位基本信息、整体融资情况、农业信用担保贷款融资情况、融资环境和未来融资需要与打算,共发放问卷479份,在剔除缺乏融资需求和前后逻辑存在严重错误的样本后,最终使用454个新型主体样本进行分析,问卷有效率为94. 78%。

(二) 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⒈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新型主体融资约束(以下简称“融资约束”)。(1) 需求型融资约束。本文参考梁爽等[11]的研究,用新型主体是否申请农业信用担保贷款衡量需求型融资约束。若新型主体申请了农业信用担保贷款,赋值为1,视为未受到需求性融资约束;否则赋值为0,视为受到需求型融资约束。(2) 供给型融资约束。本文参考华怡婷和石宝峰[15]的研究,用贷款获批程度,即获批金额占申请金额的比例衡量供给型融资约束,在克服需求型融资约束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后,新型主体未获得贷款或未足额获得贷款,视为受到供给型融资约束。

⒉解释变量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社会资本。参考张珩等[9]的研究,本文将社会资本按照新型主体交往的不同主体划分为政府关系资本、银行关系资本和村级关系资本三种类型。

⒊调节变量

本文的调节变量为农村金融环境。本文参考张萍和沈晓婷[29]的研究,从驱动力、压力、状态、影响和响应五个方面构建农村金融环境指标评价体系,并采用熵值法计算调研地区农村金融环境综合得分。得分越高,代表该地区农村金融环境越完善。

⒋控制变量

本文参考郭树华和裴璇[33]与徐攀[34]的研究,选取如下控制变量:一是负责人特征,包括新型主体负责人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和健康状况。二是单位特征,包括经营类型、资产总额、年收入水平和农业保险购买情况。三是认知特征,包括对农业信用担保融资的政策认知和流程认知。四是地区特征,包括省份虚拟变量。各变量说明和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三) 模型设定

基于前文理论分析,具有农业信用担保融资需求的新型主体融资约束主要分为需求型融资约束和供给型融资约束,并且存在一定的先后顺序,只有当新型主体克服需求型融资约束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时,才能判断出其是否受到供给型融资约束。因此,本文使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探究社会资本对新型主体融资约束的影响,具体模型如下:

Y1i = α0 + α1Xi + α2Zi + α3Ci + εi (1)

其中,Y1i 为需求型融资约束,即是否申请农业信用担保贷款,Xi 为社会资本,Zi 为排他性变量,①Ci 为控制变量,εi 为随机误差项,i为新型主体,α0、α1、α2 和α3 为待估参数。式(1)为Heckman模型中的第一阶段,采用二值Probit模型进行估计。

Y2i = β0 + β1Xi + β2Ci + β3IMR + φi (2)

其中,Y2i 为供给型融资约束,即获批金额与申请金额的比例,Xi 为社会资本,Ci 为控制变量,φi 为随机误差项,i为新型主体,β0、β1、β2 和β3 为待估参数,IMR为第一阶段计算出的逆米尔斯比率,若其系数显著,则表明使用Heckman模型可以克服样本选择偏差,即模型选择合理。式(2) 为Heckman模型中的第二阶段,对第一阶段Y1i=1的样本进行OLS估计。

本文在基准模型中加入社会资本与农村金融环境的交互项进行调节效应分析,模型如下:

Y1i = α0 + α1Xi + α2Fij + α3Xi × Fij + α4Zi + α5Ci + εi (3)

Y2i = β0 + β1Xi + β2Fij + β3Xi × Fij + β4Ci + β5IMR + φi (4)

其中,Fij 表示农村金融环境,Xi × Fij 表示社会资本与农村金融环境的交互项,i为新型主体,其余变量含义与式(1) 和式(2) 相同。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 基准回归结果及分析

表2汇报了社会资本对新型主体融资约束的影响及边际效应。估计结果表明,逆米尔斯比率在1%水平上显著,这说明使用Heckman模型是合适的。

对于需求型融资约束,表2列(2) 的结果表明,在加入一系列控制变量后,政府关系资本、银行关系资本和村级关系资本的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促使新型主体申请农业信用担保贷款的概率分别上升13. 35%、25. 20%和13. 02%,即政府关系资本、银行关系资本和村级关系资本对新型主体需求型融资约束具有显著缓解作用。H1a、H1b和H1c得到部分验证。究其缘由,政府关系资本丰富的新型主体能够获悉更多与农业信用担保相关的政策信息,增进相关政策认知,如免税、零息和贴息等优惠政策,对新型主体具备一定的吸引力。丰富的政府关系资本意味着新型主体获取公职人员担保的概率较高,是较为优质的担保资源,从而增强新型主体的获贷信心,在有资金需求时,向银行申请农业信用担保贷款的概率也相对较高。有亲朋好友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的新型主体申请农业信用担保贷款则更加积极,可能是因为,这类关系资本能够传达更为精准的贷款信息,使新型主体意识到农业信用担保贷款在利率、额度和用途等方面的惠农性,从而激发新型主体参与农业信用担保贷款的积极性。村级关系资本丰富,说明新型主体在村集体层面上拥有庞大的人际关系网络,相关信息传递的速度较快、质量较高,这类新型主体通常是村集体信息资源第一批获取者,因而能够跨越认知壁垒,克服因信息偏差所造成的需求型融资约束。对于供给型融资约束,综合表2列(3) 和列(4) 的回归结果,仅银行关系资本的系数始终在1%水平上显著。具体来看,在加入一系列控制变量后,银行关系资本能够使新型主体贷款获批比例上升15. 23%,显著缓解了新型主体供给型融资约束。H1a、H1b和H1c得到部分验证。事实上,供给型融资约束程度主要取决于银行对新型主体的风险评估,即银行在评估新型主体贷款金额时,会综合考虑新型主体还款能力、资信情况和担保人资质等多种违约风险因素。而丰富的银行关系资本则便于银行了解和评估新型主体的相关情况,能够使新型主體接触到更多的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增加获取担保的途径,并且有机会获得银行高度认可的担保,从而提升其贷款获批比例。此外,银行关系资本还具有无形的担保作用[12],在新型主体资信有瑕疵时,银行关系资本能够弥补这一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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