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

  • 公司决议效力瑕疵诉讼制度及其完善
    。与此同时,公司决议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力依据,有效的决议不仅影响着公司的经营发展,还关乎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然而相比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我国规范公司发展的法律法规却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难以切实跟上市场经济发展脚步。如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规范及完善公司治理是当前我国所需研究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我国最初于200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修订时,对公司决议效力瑕疵救济制度进行了确立,提出了公司决议的无效诉讼、可撤销诉讼两项救济制度。而

    法制博览 2023年28期2023-10-31

  •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融入思想政治工作的路径探析
    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为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领会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在培育新时代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敢于斗争的精神等方面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决议》精神融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路径主要包括打造校园文化、重视运用网络平台、创新课堂教学和创建实践平台四个方面。关键词: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

    现代商贸工业 2023年8期2023-04-27

  • 以党的经典文献用法解决语言文字编校难题分析
    范引导。党的重要决议属于权威、经典的现代白话文著作,是规范语言文字用法的重要依据。文章以量化统计方法,分析党的两个决议文本中顿号在非复句语段中的用法和“作”“做”二字的区别使用情况,提出以党的历史决议文本为范例,解决撰稿和编校工作中对这两个问题存在的认识模糊、使用混乱的问题。文章旨在为媒体同行规范语言文字用法提供参考、借鉴。关键词:决议;文本;编校;语言文字;规范用法中图分类号:G2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3)02-0

    新闻研究导刊 2023年2期2023-03-14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概括和重大拓展 ——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
    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回顾我们党走过的百年奋斗历程,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阐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决议》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言书,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从当今中国发展历史方位出发,对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2期2023-01-08

  • 唯物史观视域中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的四个“庄严宣告”
    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简称《决议》)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纲领性文献,更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在这篇政治宣言中作出了四个“庄严宣告”:一是“实践充分证明,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是不可能实现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以英勇顽强的奋斗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华民族任人宰割、饱受欺凌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中国发展从此开启了新纪元”[1]8-9(以下简称第一个“庄严宣告”)。二是“中国共产党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期2023-01-05

  • 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功能 ——基于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的研究
    王立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2488)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颠覆了传统形而上学的实践哲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人通过实践实现了与世界的统一,世界也由此被重构。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的历史进程中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研究中国问题,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根本指导,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取外国哲学的有益成分,重构了

    齐鲁学刊 2022年2期2022-12-27

  • 以大历史观理解和把握“决议”精神实质
    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简称“决议”),在回顾百年党史的基础上,总结历史成就和经验,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充分彰显了我们党高超的政治智慧和责任担当、高度的历史自觉和历史自信,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辉的重要文献,为全党在新的重大历史关头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指明了方向。理解和把握“决议”精神实质,必须树立大历史观,用历史的长远眼光和全球的宏阔视野分析历史演变机理,基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根本内容来探究历史规律,把握历史发展大势。习近平指出,“要坚持正确党史观、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 2022年1期2022-11-27

  • 公司决议无效事由的扩大解释与限缩澄清*
    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该款在学理上被简称为“公司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规则”,其既是实定法关于公司决议无效规则的概括性、统领性规范,又是法律适用中公司决议无效判定的主要裁判依据。该款施行适用至今已接近16年,在此次《公司法》全面修订的立法背景下,其法律适用效果究竟如何、具体有何改进提升空间,亟待梳理反思,以使其借助修改契机完成“迭代升级”。其中尤须重视的问题是,《公司法》第22条的“公司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规则”对决议无效事由未有明确列

    社会科学 2022年1期2022-11-22

  • 公司决议不成立司法实证研究*
    18061)公司决议效力瑕疵“三分法”体系的确立,深刻影响了公司决议效力瑕疵诉讼之发展。本文拟以实证研究为切入点,采取点面结合、宏微并济的叙述视角,探究决议不成立案件的司法运行状况。一、决议不成立及其存在之必要性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22条规定了“决议无效”和“决议可撤销”两种决议效力瑕疵类型,确立了我国公司决议效力瑕疵的“二分法”体系。2017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时代法学 2022年2期2022-05-05

  • 公司决议效力瑕疵及其救济研究
    学院 王光辉公司决议在现代公司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公司决议有时甚至能关系到一个公司的存亡。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因股东恶意的主观原因还是其他的客观原因,很难避免会出现一些决议程序或决议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相冲突矛盾的情形。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进一步规范公司决议,我国2018年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决议瑕疵之诉进行了完善,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公司法律规范的要求,但不可否认的是,《公司法》的现行规定也有其局限性,存在可讨论之处,公司决议瑕疵

    区域治理 2021年50期2022-01-01

  • 评析公司瑕疵决议不成立
    行为制度规定公司决议的事实构成和法律评价体系,在公司瑕疵决议分类里增加了决议不成立制度,至此公司瑕疵决议的司法审查从“二分法”走向“三分法”,但是此举不能很好地解释公司决议具有的组织法性质,忽略了公司作为商主体对营利性和稳定性的追求;进一步而言,因为《〈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5条规定了决议不成立的兜底条款,使得其边界极其模糊,所以此规定不仅不能很好地解决现有的法律问题,而且可能因为决议不成立与决议可撤销都指向程序瑕疵而给司法实践带来困惑,所以确定决议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1年3期2021-09-10

  • IMO一系列修正案于2020年10月1日生效实施
    .312(74)决议通过了《MARPOL电子记录簿使用指南》,并以MEPC.314(74)决议、MEPC.316(74)决议和MEPC.317(74)决议分别通过对MARPOL附则I、II、V和VI以及《船用燃油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规则》(2008 NOX技术规则)的修正案,允许使用电子记录簿。上述修正案将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此外,IMO还以MEPC.313(74)决议通过了《2017年关于装有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船用柴油机特殊要

    船舶标准化工程师 2020年4期2020-11-27

  • 决议的写法
    河之洲决议是领导机关对于重大事项或者事件的处理,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会议讨论表决通过所形成的意见,并据以制定和发布的会议文件,是一种事关重大事项或者事件的指令性文件。决议的常见类型有三种:一是批準事项性决议。主要用于批准某项报告或者文件,涉及内容比较具体,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等。二是宏观政策性决议。主要用于从宏观的角度反映有关结果,特别强调从路线、方针和政策上要统一思想或者认识,涉及的内容是原则性的,影响

    新长征·党建版 2020年1期2020-10-21

  • 德国股东会决议之诉的特色与借鉴
    是公司权力行使和决议形成所采取的组织形式。(1)在我国公司法中,公司全部都是有限公司,其又可进一步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本文所指股东会为泛称,包括股东大会和股东会两个层面。股东通过在股东会议上行使表决权形成股东会决议。在法理上公司作出决议的过程被拟制为公司意思表示过程。股东会决议是一种集体决策,本质是资本多数出资者的意思决定。[1]公司作出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职权,如有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20年1期2020-01-18

  • 探究公司决议不成立的外部影响 ——以法律解释方法为研究路径
    0358一、公司决议不成立理论之背景及立法现状关于公司决议的效力评价,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出台之前,理论和实践中主要采用“两分法”的评价效力体系,即公司决议无效或公司决议可撤销,两者均是基于一项已经成立的决议所进行的价值评价,但是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如公司根本没开会、会议并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等情形,对于此种情形,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出台以前,法院往往会按照公司决议无效或可撤销处理,但是一项未成立的决议,我们无从考察其是否无效或是否可

    新生代 2019年3期2019-11-14

  • 德国学理及司法实践中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① ——兼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5条
    司法理论上,基于决议的功能和决议程序的特殊性,股东会决议被认为是通过股东对决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而实现的股东会的意志的形成和表示(Willensbildung und-äußerung),而由于股东会是公司的机关,其被归于公司自己的意志的形成和表示。至于决议的法律性质,一致的观点认为决议通常为多方的法律行为(股东只有一人时除外),但并非是合同行为,而是自成一体的团体法上的法律行为(korporationsrechtliches Rechtsgeschäft)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3期2018-03-18

  • 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制度之法律适用研究 ——基于我国台湾地区的理论与审判实务
    朱某与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①系因公司决议撤销事宜产生的纠纷,原告股东苏某、朱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但由于五名股东间矛盾股东会无法继续召开,原告离开后另三名股东转至隔壁继续股东会,但未将变更地点告知原告。股东会结束后被告形成了股东会决议,后原告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撤销之诉。法院认为被告的股东会召集程序违反了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原告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撤销股东会决议,但同时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以原告起诉撤销股东会决议超过起诉期间为由驳回起诉

    法制博览 2018年28期2018-01-22

  • 公司决议不成立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 ——兼论《公司法解释(四)》第5条
    《公司法》将公司决议的效力瑕疵划分为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情形,但是随着司法审判实践的发展,在法院已经出现了诉请公司决议不成立的案例,让许多法官感到无所适从,亟待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1 《公司法解释四》的颁布实施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公司法解释(四)》的征求意见稿,向外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第四、第五条规定,除公司决议无效、可撤销外,新增公司决议不存在和未形成有效决议,将公司决议类型划分为四种。这种划分方式过于复杂,容易造成司法实践中法官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3期2018-01-01

  • 论公司决议瑕疵类型
    摘 要:公司决议效力瑕疵制度一直是公司法的热点问题。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瑕疵的规定值得探讨。本文从公司决议瑕疵类型分类入手,区分决议成立认定与决议效力判断,将各类具体的公司瑕疵决议归入不同的公司决议瑕疵类型中。关键词:《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公司决股东会决议;效力瑕疵1 公司决

    卷宗 2017年21期2017-08-10

  • 公司决议瑕疵确认后的救济方式和立法建议
    30017)公司决议瑕疵确认后的救济方式和立法建议陈宏(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7)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自治的原则,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于公司运营和决策方针做出公司决议的权利,公司决议对全体股东具有法律效力,影响公司的运行和治理,因此在公司决议出现瑕疵的时候会侵犯许多股东的权益,公司决议出现瑕疵确认时的救济方式对于保护股东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介绍公司决议和公司决议瑕疵制度,分析公司决议瑕疵的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 2017年2期2017-04-12

  • 揭秘“董事会决议不成立”
    ++郭禹辰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固然构成决议的无效,但决议的程序或表决方式的违法是需要区别对待的:因为决议可撤销的前提是决议存在,若是一个决议根本就未经召开董事会即以董事会的名义作出,那这种程序瑕疵的严重程度已经不能归纳到可撤销的救济范围,而是更为严重的“不存在”2016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四》”)。其中第四条和第五条分别规定了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不存在”或“

    董事会 2017年3期2017-04-08

  • 决议行为与法律行为的辩证分析
    730070决议行为与法律行为的辩证分析孙丽姗甘肃政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我国决议行为面临法律规制的漏洞,未来的民法典亟需决议行为制度的完善。决议行为与法律行为的辩证分析,无疑是分析决议行为与法律行为关系的问题。决议行为是从法律行为中分离出来,还是仍然囊括在法律行为中。因此,对于决议行为与法律行为的辩证分析仍是重中之重。决议行为;法律行为;辩证一、决议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并列(一)决议主体的特殊性决议行为是指多个民事主体在表达其意思表示的基础上根

    法制博览 2017年18期2017-01-27

  • 关于股东会决议瑕疵的救济途径
    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对公司的运作和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没有股东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公司。由股东组成的股东会,往往也是公司的意思形成机关,公司存续的意志力就来源于此。一项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不仅要求内容合法,决议过程也必须合法。无论是内容还是程序上出现问题,都会导致股东会决议出现瑕疵,进而可能会损害公司股东或第三者的利益。一、股东会决议的界定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依据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

    法制博览 2015年34期2015-02-06

  • 简论人大决议的起草
    赵立新简论人大决议的起草□ 赵立新作出相关问题的决议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比立法和监督工作,人大决议并不像立法说明、调研报告(视察报告)那样有大致固定的体例形式和相对成熟的起草经验,实践中也缺乏一套可资借鉴的质量标准,往往使决议的起草者无所适从。2010年1月和2013年11月,作为工作人员,笔者先后参与起草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的决定》和《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决议》。基于此,结合工作实际,笔者拟对人大

    人大研究 2014年5期2014-07-10

  • 人代会上一句话的决议值得提倡吗?
    工作报告后要形成决议,多数地方的决议视报告内容少则几百字多则上千字,但有的地方只有对报告表示“同意”或“批准”的一句话。有人认为决议本来就是代表对报告审议结果的集中表达,代表的重要审议意见也已被报告吸纳并做了修改,在决议中再出现“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强调”等特指表述,又往往与报告的相关内容重复,没有必要,应提倡一句话的决议。人代会上一句话的决议值得提倡吗?江西省进贤县人大常委会 徐建华批准性决议“一句话”足矣人代会上的决议属于批准性决议,突出“

    浙江人大 2012年7期2012-08-15

  • 纪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三十周年笔谈
    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三十周年笔谈[编者按]2011年是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 《历史决议》)通过30周年。《历史决议》的通过,完成了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任务。它具有历史里程碑的作用,显示出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智慧和历史勇气。本刊摘登一组笔谈文章,以纪念 《历史决议》通过30周年。

    中共党史研究 2011年11期2011-02-19

  • “决定”和“决议
    的时候,跟名词“决议”的用法不容易区分,请您讲解一下两者在用法上的区别。谢谢!韩国留学生李明子李明子同学:“决定”做名词时表示“决定了的事项”。例如:1.这个问题还没有作出决定。2.已经向群众公布了这项决定。“决议”的意思是:“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事项”。例如:3.大会通过了几项重要的决议。4.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的决议。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决定”跟“决议”都表示“确定的比较重要的事情”,但二者有区别:“决定”的使用范围比较宽泛,不只限于会议通过

    作文成功之路·小学版 2010年2期201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