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离现代社会最近的封建王朝,其林业管理与生态演变的结果对现代林业发展与生态建设有着直接影响。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天然林区,清代对林业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开启了东北生态环境巨变的演进历程。由郑辉著、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林业管理》一书,聚焦中国古代林业管理,对从先秦到清代的林业管理政策、管理机构、管理职能等依次进行介绍,同时总结了传统林业的生态思想与生态文化。该书对中国林业与生态发展史的论述清晰、考究翔实,是一部具有极强理论参考价值的专著,为探究清代东北地区的林业管理与生态效益的发展情况提供了可靠的支撑。
《中国古代林业管理》由七个章节构成。首先,从林业保护、培育和利用维度分析各个时代的管理政策和思想特征。其次,结合政策变化,系統介绍林业管理的发展趋势以及各时期的管理侧重点,概括古代林业管理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六个阶段,丰富了我国在林业管理与林业政策方面的研究。最后,对古代林业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和反思,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为我国现代林业发展提供有效借鉴。
东北地区是清政府的战略要地,当时该处地广人稀,不利于开展经济建设,清政府早期为了巩固自身利益,在林业管理方面主要秉持封禁政策,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清政府晚期面临内忧外患,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恢复与发展,逐渐解除了对东北地区林业管理的封禁政策,实施了不同的管理政策,改变了东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基于此,本文从两方面对清代东北地区的林业管理及生态效益进行探究。
第一,封禁时期。顺治时期,清政府设置了林衡署作为全国林业管理机构,用于发放木票、征收木税。起初,政府对人口出关的限制和管理相对松弛,为增加财政收入,颁布了《辽东招民开垦条例》,鼓励百姓移民东北进行垦殖,但受税收政策的影响,垦荒成效甚微。随后,清政府为了加强对东北地区的统治,开始禁止关内百姓到东北伐木垦荒。康熙时期,随着综合国力日益提升,清政府开始对东北地区林业进行全面封禁,实施“四禁”政策,即禁移民、禁开垦田地、禁采伐森林与矿产和禁止采捕东珠、紫貂、人参等物产。雍正时期,统治者非常重视农业生产,倡导垦荒造田、兴修水利及荒山植树,允许适度开发东北地区的林业资源,使得大量关内百姓涌入东北地区进行伐木垦荒。乾隆时期,统治者又加强了对东北地区的禁令,严禁百姓出关及进行林业开采,针对盗砍树木、放火烧山等行为制定了严厉的法律进行约束,对林业管理的封禁达到顶峰。清代前期对东北地区林业管理的封禁政策客观上保护了当地的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加之东北先民长期以渔猎生活为主,农业发展相对滞后,农田垦殖及森林开采规模相对较小,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比较有限。因此,东北大部分地区基本保持着原始森林面貌,在预防水土流失、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等方面展现出良好的生态效益。
第二,解禁时期。晚清时期,清政府内外交困,一方面遭到沙俄、日本等国家的侵略,割去了大量的土地并签订了巨额赔款条约;另一方面关内人口压力骤增,现有的耕地难以维持人口生存的需要。在严峻形势的影响下,清政府不得不转变对东北地区林业的管理政策。在黑龙江将军特普钦的建议下,清政府开始鼓励百姓到东北伐木垦荒、修设伐木场,并通过制定放荒、免税、补助政策及设立招垦局等举措完全解除了对东北地区的林业管理禁令。这样虽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缓解了清政府的财政压力,但是对东北地区的林业资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导致其生态环境恶化。随着人口增加,移民烧饭、取暖、建房、修路的材料均从森林中获取,对林业资源的消耗日益加大,致使很多林木资源被砍伐殆尽。东北地区的森林资源分布广泛且密集,人口增加造成了毁林垦田问题,致使垦殖之风兴盛,但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有限,滥砍滥伐、过度砍伐等现象严重,致使东北地区森林的数量和质量都大幅降低;同时也导致东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快速恶化,生态效益减弱,引发了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恶劣天气频繁、生物多样性锐减、许多动植物灭绝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综上,清代东北地区林业管理经历了从封禁到解禁的变化,两种管理政策对东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当前东北地区林业管理和生态保护需总结清朝的经验教训,因地制宜开发与发展地区林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裴明明 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