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两个“合作社” 强村富民促发展

2024-04-28 08:29管振波赵华伟王蕾
农业知识 2024年4期
关键词: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

管振波 赵华伟 王蕾

作者简介:管振波,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工作。

赵华伟,会计师,主要从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王 蕾,肥城市边院镇人民政府,高级农艺师,主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型经营主体,是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力量,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管理集体“三资”、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近年来,肥城市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通过规范运营村级股份经济,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集体群众双增收,有力推进了乡村振兴工作。

关键词: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济

肥城市地处山东中部、泰山西麓,面积1277平方公里,辖10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区)、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605个村(居),户籍人口95.37万。多年来,肥城市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多措并举,主动作为,规范运营村级股份经济,稳步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实现了村强民富。

1 规范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

随着城市发展进程加快,城中村和村改社区在城市治理中承担公共事务越来越多,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社区的职责边界不清、集体“三资”归属不明、财务核算内容不细等既是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也制约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常运营管理。为打消群众顾虑、保障群众权益,肥城市出台《关于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的意见(试行)》文件,厘清职责权限,严格财务管理,规避运营风险,全面提升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

1.1 亮明标准,规范职能定位

妥善处理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1]。肥城市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权限划分放在首位,推动分离运行、各负其责,合作社依法代表集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生产生活服务、资产经营管理、资源开发利用等职能,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自主权;村(居)民委员会主要承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得代理行使村集体财产所有权职责。104名镇街专职农经人员下沉到村,召开专门会议,向群众介绍合作社、村委会和社区工作职责,明确告知集体“三资”归属、合作社分红对象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让群众吃下“定心丸”。完善合作社组织架构,市镇两级督促指导605个村(居)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组织机构,全面登记备案。健全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等配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议事办事,自觉接受镇街、村级党组织领导和监督,合理安排发展生产和公益事业以及办理公共事务所需资金,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体系。

1.2 分账核算,规范财务管理

稳妥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市级拨付12.26万元经费为所有合作社统一刻制公章和财务章,协调人民银行肥城支行逐村开设银行账户,凡是集体管理发生的各项费用、财政划拨资金以及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等全部纳入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内核算;对集体以外的社区管理发生的各项费用,纳入社区账内核算,二者银行账户、财务账目分开管理,互不影响。借助“互联网+”手段,市级开发建立“阳光村务”APP,在原有村级财务公开栏和举报电话基础上,逐村线上公开财务信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登录实时查看合作社每月财务收支等内容,更好监督集体资金管理。目前,全市605个村(居)已全部投入使用。肥城市安驾庄镇从事建安行业、常年在外务工的村民达2万余人,现在能够通过手机直接线上查看村级财务公开情况,既提高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便利性,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合作社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1.3 双向联动,规范经济行为

坚持激励约束双向结合,帮助合作社规避风险,推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一方面,强化负面约束。在合作社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资金账户、融资借款、从事其他理财行为等具有重大经营风险方面条目式列出“四个不得”,划出“红线”避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更好保护成员利益和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安全。市级每半年组织开展财务审计检查,每年底组织开展集中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造成合作社经济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另一方面,强化正向激励。鼓励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引导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出资设立独资公司或吸收社会资本成立合资公司,市级制定注册条件和程序,明确出资限制,依法依规对外开展业务,进一步激活集体经营性资产效益。全市村级出资成立的55家企业,注册资本超4.35亿元,经营范围涵盖建筑安装、物业管理、乡村旅游、房地产开发、农产品种植销售等行业,每年为集体增收2012.54万元。

2 全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

政府是支撑合作社发展的“第一推动力”[2]。自2021年3月肥城市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以来,肥城市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督促,落实政策;部门联合、镇街全力以赴,靠上指导服务,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目前,试点任务已全面完成,工作成效达到预期。

2.1 制定方案,明确目标措施

在开展镇村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肥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推进措施等。为配合试点工作,先后制定《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做优做强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为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

2.2 上下联动,强化指导帮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利于信息沟通,建立经常性、永久性的协调机制[3]。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研究协调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构建服务体系。市级建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孵化中心、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镇、街设立合作社服务中心。组建合作社辅导员队伍,聘请100余名专家教授、专业技术员、农经干部、优秀合作社理事长等,开展“百名专家进百社”活动,对合作社按需指导、定向帮扶,提供全程全方位服务。两年来,先后开展示范培训29期、受益3500人次。三是帮扶政策跟进。协调金融及担保机构,提供金融支持9000万元;对投入较大、示范带动效果好的示范社,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340万元。

2.3 动态管理,提升质量水平

一是构建“四级联创”体系。以创建示范社为抓手,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积极争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形成了“四级联创、梯级递升”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动态监管措施。建立示范社名录库,推行数字财务管理软件,规范管理制度,定期抽测,动态监测运营情况。开展“重数量轻质量”集中整治活动,清理“空壳社”300余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肥城市级以上示范社404家,其中国家级9家、省级43家、泰安市级182家。

2.4 示范引领,促进作用发挥

引导各级合作社在乡村振兴建设中以实际行动当排头、作贡献。一是带动联户共富。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1994家,社员9.1万户,带动农户17.2万户,带动农户增收6329.6万元。二是促进土地流转。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各类合作社流转土地40多万亩,靠集约经营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靠科学管理提高了种地收益。三是发展特色产业。引导合作社拓展发展空间,发展特色产业、特色产品增收,涌现出一大批像“桃子姑娘”“河口草莓”“泉胜鲜食玉米”“边院蓝莓”“孝门煎饼”等特色品牌、特色产品,拓宽了群众增收渠道。四是开展社会化服务。依托汶阳田为民服务中心,充分發挥各类合作社在农机、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引导他们为小农户提供耕、种、管、收等全过程、全方位托管服务,通过“先富带后富”,实现社会效益,社会化服务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6-12-30(1).

[2] 徐旭初.农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逻辑:基于赋权理论视角的讨论[J].农业经济问题,2014,35(1):19-29.

[3] 王曙光.农民合作社的全要素合作、政府支持与可持续发展[J].农村经济,2008,(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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